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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需求,保险市场发展回顾之国民经济发展推动保险商品需求

2020-06-09
保险规划经济需求法 保险发展规划 涉农保险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保险商品的需求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我国的保险业稳步发展, 中国的保险市场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大的也是最具潜力的市场。

20 世纪 90 年代保险需求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险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的, 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证分析表明, 社会保险需求与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密切相关, 它们之间存在着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 保险需求的收入弹性具有大于 1 的倾向, 保险业始终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首先, 生产力和科技的发展带来了风险结构的变化。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长时期, 生产力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巨额投资,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 投资总量的增加带来风险的增大。生产力的发展在增加经济总量的同时也改变了原来的经济结构。资本密集型产业逐步取代劳动密集型产业, 高新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生产之中。经济结构的变化也影响了原来的风险结构, 高新技术产生的风险在风险结构中的比重逐渐增大。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计算机犯罪”就是高新技术风险的典型代表。随着经济的发展, 由于风险结构的变化引起的保险需求的变化将会日益明显。其次, 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引起消费结构的变化。当人们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 就必然产生更高层次的需求。人们满足了在正常的工作和收入条件下吃、穿、住的低层次需求后,安全需要就成为人们的追求。为了提高生活质量, 特别是在发生意外事故和丧失劳动能力时能保持基本的、安定的生活条件, 人们必然增加对人寿保险的需求; 家庭财产的不断积累和增加促使人们对家庭财产保险营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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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市场发展回顾与展望(七)


 三、入世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的市场格局的变化

 1 . 市场潜力

 WTO 将迫使中国企业市场化, 但这需要一个功能强大、覆盖完备的保障体系。鉴于发达国家基于现收现付制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负担沉重的教训, 以及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和国家财政压力等客观原因, 中国将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执行低福利政策, 逐步建立三支柱养老体系, 即在现收现付制的基础上, 建设企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让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养老和医疗的商业化将为商业保险的发展创造巨大空间, 许多学者预计: 未来5 年内, 我国保险业将以每年20% ~30%的速度增长, 高于金融行业平均速度, 成为我国发展最快的行业。这一趋势将延续15~20 年。到2025 年, 预计商业保费总收入将达到5 万亿元( 其中, 人寿保险保费收入将达到3 万亿元) , 超过英国、德国和法国, 总量居世界前5 位。商业保险占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60% , 保险业总资产届时将达到金融总资产的35% , 中国市场保费收入将占到世界保险市场的5%。中国将成为名副其实的最大新兴市场。

 未来3~5 年的转型时期, 是竞争主体迸发、冲突和融合的时期。预计保险公司数量平均每年以5~10 家增长, 到2005 年可能接近100 家(不含代理和经纪公司)。在业务范围上, 以综合性保险公司为主体, 部分专业保险公司将诞生并逐步壮大, 如健康保险公司和年金公司; 另一方面, 保险服务将按照价值链进行专业化, 经纪公司、代理人公司和保险基金公司将出现并对传统服务方式产生重大的冲击。在性质上, 目前尚有中资和外资之分, 到2005 年,所有公司都可能已经股份化和公众化, 但市场仍然是中资起源的大型保险公司占主导地位, 为寡头垄断模式, 前10 家公司市场份额将在80% 以上, 中小公司将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

 3 . 增长方式

 在市场规则建立的过程中, 保险公司的增长方式也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未来的竞争将是强者更强, 弱者更弱, 或者大鱼吃小鱼, 快鱼吃慢鱼, 集团化将成为新的竞争模式。此外, 资本运作将成为企业扩张的一种重要手段。未来几年, 绝大部分保险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 大型企业和跨国集团通过合并/ 联盟进行扩张, 进行机构网点、渠道的兼并收购, 或者与银行、证券等行业进行纵向合并/ 联盟, 以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服务。

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市场发展回顾与展望(四)


 二、入世后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

 (一) 关于中国保险市场开放的目标20 世纪90 年代以来, 中国的保险业发展迅猛。2002 年, 我国实现保费收入3 053 . 1 亿元, 同比增长44 . 7% , 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是近年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其中, 财产险保费收入778 . 3 亿元, 同比增长13 . 6% ; 人身险保费收入2 274 . 8 亿元, 同比增长59 . 8%。保险深度3% , 同比增加0 . 8 个百分点; 保险密度237 . 6 元, 同比增加68 . 8 元。保险公司总资产6 494 . 1 亿元, 比上年末增长41 . 4%。② 保险公司由改革初的1 家发展到目前的40 多家。2002 年以来, 中国保监会先后批准了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美国信诺保险公司、英国标准人寿保险公司、美国利宝互助保险公司和日本财产保险公司等进入中国市场筹建营业性机构。此外, 美国ACE 集团参股华泰, 拥有22 . 13%的股权; 荷兰国际集团与北京首创集团宣布在大连成立首创安泰人寿保险公司; 汇丰集团参股平安保险; 美国友邦保险在北京设立分公司, 等等。这表明, 外资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步伐逐步加快。

 截至2002 年底, 共有来自12 个国家和地区的34 家保险公司在我国设有54 个营业性机构。在地域上, 保险业对外开放城市已从上海、广州扩大到了深圳、大连和佛山。

 事实上, 保险业的开放程度超越了入世承诺。到目前为止, 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佛山等地都已有了合资保险公司或国外、境外保险公司分公司, 外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约占全国保费收入的2% , 中国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格局基本形成。

 中国保险市场已初步形成了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 中外资保险公司并存, 多家保险公司竞争发展的新格局。中国开放保险市场的承诺预示着市场竞争机制将逐渐在保险经济资源的配置中起主导作用。

 1 . 投资主体多元化

 投资主体多元化指对保险业的投资不应局限于国家或代行国有资产管理权的部门和单位, 而应允许其他投资者投资保险业, 其中包括海外资本投资中国的保险业, 促使垄断经营逐渐向公平竞争转变, 在条件成熟时, 还应允许私营资本投资保险业, 从而使保险公司在产权结构上实现多元化: 既有国有资本,又有非国有资本; 既有中资保险公司, 又有外资保险机构。

 2 . 市场主体多元化

 一般而言, 市场主体多元化是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必然结果。它不仅指保险公司在数量上要逐渐增加, 而且在结构上既要有经营直接保险业务的原保险公司, 又要有经营分保业务的再保险公司; 既有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 又有保险公估人、保险顾问; 既有国有控股的公司, 又有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的保险机构; 既有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 又有中外合资公司和中资公司在海外设立的分支机构; 既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又有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还有经营信用险、责任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3 . 市场监管规范化

 市场监管规范化是上述“ 两化” 的内在要求。它有三层含义: 一是在《保险法》及相关法规的基础上, 借鉴国外经验, 制定出有关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人身保险的监管法规; 二是国家保险监管机关应切实履行对保险业经营的监管职能, 对各保险公司日常运作的监管重点是分保安排、偿付能力、资金投向、经营手段的合法性等, 对行业经营的不良现象要依法惩处; 三是考虑到中国地域广, 风险千差万别, 当保险市场的发展达到一定规模时, 应细化保险监管法规。

 4 . 市场功能多元化

 市场功能多元化是以上述“ 三化” 为基础的, 它是一国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完善, 保险市场的功能将逐步增多, 除了最基本的转移风险和赔偿补损的功能之外, 保险市场还具有为社会各细胞提供风险管理、设计风险保障、减少社会损失的服务功能, 并可适时向社会发出防御风险灾害的信号。同时, 这一市场还具有活化、融通社会资金, 影响社会资金走向和经济发展的社会功能。所以, 现代保险产品不仅具有减少损失、死亡给付、疾病护理等功能, 还派生出了信息传递、储蓄、投资乃至炫耀等功能。

保险费,保险与经济发展


保险在经济发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保险通过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帮助个人或机构在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风险事故发生时避免经济危害。这种经济危害,对于个人来说,只是经济困难,但对于企业来说,就可能是破产.按照马克思的产业资本循环理论,产业资本采取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三种形态;三种形态的资本在空间上同时并存,在时间上依次继起;产业资本要顺利循环,要求三种形态的资本能够顺利地相互转化。保险发挥其经济补偿作用,可以保证三种形态的资本顺利地转化,不会因灾害事故造成产业资本循环的停滞或中断,从而有利于企业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保持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和稳定。例如,1998年6月,北京某化工厂发生设备爆炸事故,损失惨重,由于购买了保险,在爆炸事故发生后获得保险公司赔款1.5亿多元。又如,1998年8月,青海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某水电站受损严重,由于购买了保险,在受损后获得保险公司赔款4000多万元。这些赔款及时弥补了企业的损失,使它们很快渡过难关,恢复了生产。

保险的作用不仅表现在经济补偿上,保险的最基本的作用是转移风险。通过购买保险,投保人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将风险承担下来,同时向投保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这样,投保人花少量的钱,就把风险转移出去了,解除了生活、生产等活动中的后顾之忧。如,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使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的银行能维护其贷款的利益,这样,住房抵押贷款才能顺利地开展,房屋的开发商才能顺利地销售住房.又如,货物运输保险使出口商能保证对出口商品的经济利益,这样,出口商才能顺利地出口商品。保险发挥其转移风险的作用,促进了生产与贸易活动的发展和繁荣。

保险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承担着补偿灾害损失的责任,从企业经营管理和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必然要关心保险财产的安全,积极进行防灾防损工作。保险企业运用自己长期处理危险的经验和专门知识,指导企业的风险管理,向被保险人提供防灾咨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被保险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同时,还从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防灾基金,资助有关部门增添防灾设施,开展灾害研究。通过上述种种工作,既可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或缩小灾害损失的程度和影响,使社会财富少受损失;又可减少保险赔款支出,稳定保险经营,从而实现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保险公司可通过收取零星的保险费,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建立起庞大的保险基金。由于保险费是事先收取的,而保险赔款是于灾害事故发生后支付的,且灾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和规模都是偶然的,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总是有一笔相当大的保险基金处于闲置备用状态,对于带有储蓄性的长期人身保险更是如此。这笔巨大的、处于闲置备用状态的资金,用于购买有价证券、进行资金拆借等,既有利于加速保险基金的积累,也有利于经济发展。

保险商,保险消费市场(八):保险市场的需求与供给的理论分析之保险市场供给


 ( 一) 保险市场供给的含义

 保险市场供给是指在一定的费率水平上, 保险市场上各家保险企业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保险商品的数量。保险市场供给可以用保险市场上的承保能力来表示, 它是各个保险企业的承保能力的总和。

 保险供给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的内容。保险供给的质既包括保险企业所提供的各种不同的保险商品品种, 也包括每一具体的保险商品品种使用价值的高低; 保险供给的量既包括保险企业为某一保险商品品种提供的经济保障额度, 也包括保险企业为全社会所提供的所有保险商品的经济保障总额。

 ( 二) 影响保险市场供给的主要因素

 保险供给是以保险需求为前提的, 因此保险需求是制约保险供给的基本因素。

 在存在保险需求的前提下, 保险市场供给受以下因素的制约:

1.保险费率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决定保险供给的因素主要是保险费率。保险供给与保险费率呈正相关关系: 保险费率上升, 会刺激保险供给增加; 反之, 保险供给则会减少。

 2. 偿付能力

 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所在, 各国法律对于保险企业都有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的规定, 因此保险供给会受到偿付能力的制约。另外, 企业的业务容量比率( 净保费收入/ 净资产) 也制约着企业不能随意、随时扩大供给。

 3. 互补品、替代品的价格

 互补品价格与保险供给成正相关关系。互补品价格上升, 引起保险需求减少,保险费率上升, 使保险供给增加; 互补品价格下降, 引起保险需求增加, 保险费率下降, 使保险供给减少。替代品价格与保险供给成负相关关系。替代品价格下降, 保险需求减少, 保险费率上升, 使保险供给增加; 反之, 则使保险供给减少。

 4. 保险技术

 保险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 有些险种很难设计, 即使有市场需求, 也难以供给。因此, 保险技术的难易程度制约了保险供给。

 5. 市场的规范程度

 竞争无序的市场会抑制保险需求, 从而减少保险供给; 而竞争有序, 行为规范,则使保险市场信誉提高, 从而刺激保险需求, 扩大保险供给。因此, 规范的保险市场会促进保险供给扩大, 不成熟不规范的市场则使保险供给受到抑制。

 6. 政府的监管

 保险业是一个极为特殊的行业, 各国对其都有相对于其他行业的严格监管, 有些甚至是极为苛刻的。因此, 即使保险费率上升, 由于政府的严格监管, 保险供给也难以扩大。

 ( 三) 保险商品供给弹性

 1. 保险商品供给弹性的含义

 保险商品供给与保险费率呈正相关关系

 保险商品供给弹性通常是指保险商品供给的费率弹性, 即指保险费率变动所引起的保险商品供给量变动, 它反映了保险商品供给量对保险费率变动的反应程度。

保险费,保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保险对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保险通过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帮助个人或机构在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风险事故发生时避免经济危害。这种经济危害,对个人来说可能只是经济困难,但对于企业来说,有可能是破产。时避免经济危害。这种经济危害,对于个人来说,只是经济困难,但对于企业来说,就可能是破产。保险发挥其经济补偿作用,可以保证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顺利地转化,不会因灾害事故造成产业资本循环的停滞或中断,从而有利于企业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保持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和稳定。例如,1998年6月,北京某化工厂发生设备爆炸事故,损失惨重,由于购买了保险,在爆炸事故发生后获得保险公司赔款1.5亿多元。这些赔款及时弥补了企业的损失,使它们很快渡过难关,恢复了生产。

保险的作用不仅表现在经济补偿上,保险的最基本的作用是转移风险。通过购买保险,投保人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将风险承担下来,同时向投保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这样,投保人花少量的钱,就把风险转移出去了,解除了生活、生产等活动中的后顾之忧。如,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使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的银行能维护其贷款的利益,这样,住房抵押贷款才能顺利地开展,房屋的开发商才能顺利地销售住房.又如,货物运输保险使出口商能保证对出口商品的经济利益,这样,出口商才能顺利地出口商品。保险发挥其转移风险的作用,促进了生产与贸易活动的发展和繁荣。保险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承担着补偿灾害损失的责任,从企业经营管理和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必然要关心保险财产的安全,积极进行防灾防损工作。

保险企业运用自己长期处理危险的经验和专门知识,指导企业的风险管理,向被保险人提供防灾咨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被保险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同时,还从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防灾基金,资助有关部门增添防灾设施,开展灾害研究。通过上述种种工作,既可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或缩小灾害损失的程度和影响,使社会财富少受损失;又可减少保险赔款支出,稳定保险经营,从而实现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保险公司可通过收取零星的保险费,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建立起庞大的保险基金。由于保险费是事先收取的,而保险赔款是于灾害事故发生后支付的,且灾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和规模都是偶然的,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总是有一笔相当大的保险基金处于闲置备用状态,对于带有储蓄性的长期人身保险更是如此。这笔巨大的、处于闲置备用状态的资金,用于购买有价证券、进行资金拆借等,既有利于加速保险基金的积累,也有利于经济发展。

保险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分工精细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在风险管理上实现了专业分工的高效率,具有规模经济。现代工商业的发展,保险功不可没。特别是商业保险,在实现自身效益的同时,对减轻经济的波动,促进经济的发展,发挥着无可取代的作用。

保险商,保险商品市场细分:保险商品市场细分的必要性


二、保险商品市场细分的必要性

保险商品的市场细分是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 按照投保人对保险商品的不同需要、 爱好、 购买能力等将保险商品市场区分为不同的投保群体,从中选择适合保险企业为之服务的目标投保人的过程。市场细分与产品细分是市场发展的共同趋势。任何企业都必须按照一定的原则对市场进行细分。这是因为:

1 . 多种需求的投保者决定了多样的市场和产品在保险市场上,由于存在着需要、 爱好、 收入等方面差异的投保人,因而, 有必要按照投保人对保险商品需要、 爱好、 收入等对保险市场进行细分。在面临各种风险的情况下, 有的投保人对某些风险,如家庭财产所面临的风险认知高, 而有些人则可能对年老多病的风险认知高,从而导致了他们对不同保险的需求; 在面临同样风险的情况下,如养老的风险, 有的人收入高,可以多缴多保, 而有的人可能因收入低,只能少缴少保。因此, 保险经营者通过对保险市场和保险商品的细分,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投保人的需要。

2 . 有限的企业资源决定了有针对性的市场

通常来说,企业资源是有限的, 而投保人的需求是无限的, 任何企业都不可能有能力满足市场上的所有需求;因此, 企业必须对市场细分、 细分、 再细分, 使企业将自己的资源集中在最有效的业务上,使 “好钢用在刀刃上” , 使企业资源达到最合理的配置。比如,企业可以将自己的力量集中在经营财产保险上, 或集中在经营人寿保险上。

3 . 激烈的市场竞争决定了企业必须要 “有所牺牲”

市场竞争实质上是企业所拥有的各种优势在市场上的较量。中国古语说的好: “有所为有所不为。 ” 一般来说, 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在所有的方面都具有竞争优势,或在所有方面都具有劣势, 他必须能正确评价自己的优劣势, 从中选择最具竞争优势的业务。因此,对于希望长期占领市场的企业来说, 他必须对市场进行细分,并在此基础上有所选择,有所放弃。只有通过选择自己的优势, 并在市场上充分地发挥这种优势,才有可能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保险营销学目录

保险市场,再保险发展现状


再保险发展现状

(一)再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自2006年我国彻底取消了法定分保,全面实行商业分保,再保险市场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再保险市场经历改革开放,已经成为国内保险领域开放度最高的部分。中资再保险公司历经多年改革,目前已有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专业再保险公司,实现了快速发展。作为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再保险市场与直接保险市场最显著的区别就是它不受国门限制,是一个具有广泛开放性的国际市场。正因此,自2003年在国内市场上第一家外资再保险分公司开业仅三、四年时间,外资在保险公司已占中国再保险市场公司总数的一半,保费收入大幅增长。根据《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截止2006年底外资再保险分公司总资产为36.26亿元,占全国专业再保险公司总资产份额的12%。

此外,其他外资在保险公司也加快了进入中国的步伐,2007年4月,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获准经营非寿险在保险业务;法国再保险公司和汉诺威再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分公司,分别经营非寿险业务和人身险业务。

(二)再保险市场发展展望

1.国内社会经济环境良好

近几年,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发展日趋多元化,法制建设日益完善,公众保险意识不断增强,国内社会经济环境良好。保险需求更加多样化,保险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2.保险业的功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十一五”期间,保险业的服务领域将更加广泛,在国家基础建设、企业年金管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保险业功能充分有效的发挥,需要再保险市场的强力支持,需要再保险提供更加多样化、专业性的风险保障服务。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着巨大发展空间。

3.保险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随着直接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业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保险监管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随着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将促进保险业调整业务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风险意识,从而更加重视再保险机制的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改善偿付能力状况,从而刺激再保险的潜在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为再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4.保险市场日益国际化带来机遇

“十一五”期间,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将会有更多拥有强大技术和资本实力的国际知名保险和再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中外资保险公司在全面开放的条件下,将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这一局面,为我国再保险市场加快与国际再保险市场接轨的进程、广泛参与国际竞争、加强与国际再保险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专业技术与服务水平、提高创新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带来了新的机遇。

保监会2007年7月l1日印发的《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中明确了中国再中国保险行业年度报告目录

保险公司,保险市场发展回顾之保险人在市场的开放中不断成熟


保险人在保险市场的开放中不断成熟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我国保险市场在对内开放的同时, 实施了对外开放, 开放后的市场环境极大地培育了保险人的保险商品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和经营风险意识。

就保险人的保险商品意识来看, 长期以来, 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1986 年以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垄断经营保险业务, 其经营管理活动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保险市场的逐步开放, 保险是商品, 保险经营是商品经营成为保险经营者的共识。随着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参加的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于1999 年成立。为缓解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恶性竞争, 许多城市的保险公司之间实行共保。这些保险联合 (共同) 体的成立说明, 我国保险公司的合作意识从无到有并在逐步增强, 也预示着高风险有了更可靠的保险保障。拓宽保险合作的领域是未来保险合作的重要内容。

经营风险在各家保险公司得到了高度的重视。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特别是 1997 年以来, 由于我国保险业所面临的宏观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保险公司认识到了我国经济、金融体系中的不稳定因素, 在整顿金融秩序、推进金融改革的背景下, 经营模式、竞争战略、技术水平和销售组织等方面正在进行深刻的变革。经营风险的加剧, 迫使保险公司不得不关注承保质量、险种结构、费率厘定和资产负债管理。一些保险公司开始放弃过去忽视风险、盲目追求高速扩张的粗放经营模式, 转向走稳健发展、重视经济效益的集约化道路,着力于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 逐步落实统一法人制度;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业务规程, 强化单证管理; 建立风险分摊机制, 及时、足额地进行分保; 建立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 推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 强化资金管理制度, 强调资金运用与保险业务的分离, 建立内部稽核机构; 提高电子化管理水平。随着对经营风险重视程度的提高, 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也随之提高。1997 年 12 月 1 日, 永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接管, 直接强化了保险公司的危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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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社保基金如何支持经济发展


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获悉,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将着手采取扩大指数化投资规模、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股挂牌后的国开行和农行、向重庆高速等项目提供信托贷款等方式,支持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

这些措施包括:加大对国家重点投资项目的研究,并重点关注与民生问题相关的项目,努力实现中央关于“促发展”的战略要求;逐步扩大指数化投资规模,同时追加部分股票投资,以稳定市场信心并追求资本市场长期发展中的稳定收益;密切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进程,准备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股,支持国家金融改革;向重庆高速等5个项目共提供50亿元信托贷款,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加紧制订有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扩大股权基金投资奠定基础。

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介绍,面对金融市场波动和投资风险的加大,社保基金会着手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期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支持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他指出,理事会将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责任投资的理念不动摇,坚信当前的困难蕴藏着社保基金未来的发展机遇。

保险人,保险与国民经济(一)


从经济角度看, 保险是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 因而与国民经济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保险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取决于保险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领域。依据社会再生产的过程, 国民经济的活动可分为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四个领域。保险经济保障活动不直接创造物质资料, 不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的流通活动, 也不直接消费物质资料, 而是属于一种分配活动, 因而保险处于国民经济的分配领域。

保险的分配关系具体包括: 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保险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投保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以及再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保险的分配关系可分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层次的分配关系。从保险处于国民经济的分配领域看, 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其作用, 主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保险在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

社会再生产过程是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的统一体, 在这个统一体内部诸方面中, 生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生产对分配、交换和消费起着决定作用; 而分配、交换和消费反过来又积极地影响生产、促进生产的发展。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

1. 保险与生产的关系

保险与生产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生产对保险的决定关系, 即:

(1) 保险学原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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