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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公司没给交社保,离职了还能要求经济赔偿吗?

2020-05-26
保险经济资本规划 家庭经济支柱保险规划 经济下行的保险规划

最近,有朋友询问小编:公司没给我交社保,但是因为我的个人原因就离职了,公司也给予批准了,那我还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吗?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有人说能,有人说不能。

小编先把用到的法律条款摆在这: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用户的这个问题,摘出重点:用户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

有人说能的原因在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地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不论劳动者是否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用人单位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人说不能的原因在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理解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无需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时的经济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条规定情形之一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不是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又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要求补偿。

而用户是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用户又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

简单说就是:用户并未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理由去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用户又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

所以,故不支持!

对于,这两种说法,要问小编支持哪一种。

小编会支持第二种。原因在于必须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合同,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当然,虽然劳动者以个人原因为由提出辞职后,不能再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劳动者来说,当发现用人单位未为给你缴纳社保时,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去跟公司协商,让公司之前没有缴纳的社保给及时补交!如果单位拒绝,那就去劳动监察部门及时举报,或者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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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主动离职,能领到赔偿金?原来是真的!快看是否符合这6种情况?


最近,有朋友询问小编:我是因为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公司也给予批准了,但我有什么赔偿金可以拿吗?我现在一时没有工作!

小编之前的文章中有说过:员工被裁,所在单位需要给予职工一定的经济赔偿,而且这位职工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但如果职工是由于个人原因离职的,是拿不到任何赔偿的;有的职工还可能因为未经单位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因个人原因的正常离职,真的拿不到任何赔偿吗?

不是!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损害了你作为员工的权益,是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例如,以下这6种情况: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简答说,职工所在的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所约定安全环境,如不是,职工可随时辞职,并要求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偿。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简答说,职工在付出相应的劳动后,应该拿到应有的劳动报酬,如果所在单位未给予全额报酬或拖欠等行为,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劳动补偿。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理解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无需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简答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劳动者来说,当发现用人单位未为给你缴纳社保时,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所在单位未足额或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的话,职工可随时辞职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简单说,职工所在单位的规章制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过程中更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随时辞职,并要求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举个例子: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关于员工试用期的规定。根据新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试用期超过六个月的话就可以认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举个例子:招聘劳动者时,单位承诺给予工资与实际工资严重不符,属于欺诈行为。像这种情况下,所在单位对劳动者就是一种欺诈,所以,职工可有证据证明的,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这一项不用说,一有发生,职工就可主动辞职并且要求所在单位赔偿。

所以,只要单位存在上面任何一种情况的,我们都可以无条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所以,朋友们如果遇到公司的不公平对待,如被无故辞职。辞职后可别着急走,你还有一笔经济补偿金可以拿;同时,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拿起法律去捍卫自己的权益,千万别忍气吞声不说话,不然吃亏受罪的都是我们自个。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社保号,医保卡离职后还能拿到吗?


日前,一名市民打进读本热线咨询,他之前在凤凰湖工业园区厂上班,当时在单位有缴医保的费用,但却没有领到医保卡,离职后要怎样才能拿到医保卡?

对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经查,该市民目前已暂停参保,且未申办社保卡。如果是参加的居民医疗保险,则由本人在参保期内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蓝底或红底证件照片一张到参保地社保所申办。申办社保卡需25元工本费。制卡后如变更参保险种、参保单位或参保地,都使用同一张社保卡,不需要重新制卡。

【相关知识】

重庆社保卡如何申请?

由重庆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负责“重庆市社会保障卡”的建设、运行、维护、安全、制作和发放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区县医疗保险中心为社保卡代办机构。

社会保障卡为五保合一的卡,以后将一卡通用,原医疗保险卡将作废,所以各参保人员必须办理。关于发放社保卡的文件为渝劳社办发[2007]268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重庆市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社保卡办理,首先由各单位经办人到各区医保中心社保卡发放窗口领取《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个人数据确认表》(单位参保人员每人1张),然后交给办卡人本人进行数据核对确认,按照要求确认无误并粘贴照片后由单位经办人统一交回医保中心后进行社保卡的制作。

对于个人存在多个社保号的问题,需要首先查明该人员拥有的多个社保号是分别用于何种社会保险、每个社保号所参加的社会保险是否还是正常在参保,如果每个社保号所参加的社会保险均还需要使用,那就需要做将几个社保号进行合并操作(注:不同险种的社保号合并只能在公共业务大厅办理,其他各专项险种窗口无法办理。),如果只有某1个社保号需要使用,其他号均未使用,则可以对其他未使用的社保号进行退保(注意:必须要退保,暂停参保不行。)

对于个人存在多个社保号的问题,需要首先查明该人员拥有的多个社保号是分别用于何种社会保险、每个社保号所参加的社会保险是否还是正常在参保,如果每个社保号所参加的社会保险均还需要使用,那就需要做将几个社保号进行合并操作。

社保,工作多年,没签合同,没缴社保,离职可以让公司补缴吗?


有朋友问小编:工作多年,没签合同或已签,没缴社保,离职可以让公司补缴吗?目前同省不同市,现在开户可以把之前的社保连在一块吗?

用户疑问

对于用户的疑问,小编这边一步一步的回答。

1.工作多年,没签合同(或已签),没交社保,离职可以让公司补缴吗?

可以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公司招用员工的,应当在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未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在满一个月时起至满一年时止的11个月时间内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在单位多年,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都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提出辞职,并且要求公司给付双倍工资及相对应的经济赔偿,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2.之前一直未交社会保险,会不会影响新单位的缴纳?

不会。因为如果之前一直没有缴纳社保,如在新单位进行缴纳,属于新参保用户。

3.在新单位开户的社保账号,和之前未交但补缴的能不能连在一起?

由于之前未交过社保,那么新单位的缴纳视为新参保状态。如果在同一家社保机构,即使你现在参保,后来补缴的也会根据你的参保记录,自动合并在一起;如果在不同的参保机构,就需要你把补缴的转移到现在参保的社保账户下,然后才能合并在一起。

在用户的问题中,提到同省不同市之间社保的参保,可不可以合并在一起?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同城市不同区是不需要进行社保转移的,同市(地级以上)的社保系统是连接的,但是跨市(地级以上)要求职工申请办理社保转移。

所以用户新单位参保的和补缴的社保是不能直接合并在一起,可以进行社保转移,把补缴的转入到现在参保的社保账户中。

4.五险一金怎么转?哪些转????????

在原单位和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开局参保缴费凭证,带到你现居地的社保机构。如你现居地已经有单位,可以直接交给单位为你办理。

五险转移: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可以全部转移,单位缴纳部分可以转移12%;医疗保险可以转移缴费年限,个人缴纳部分无法转移,但是可以取出来自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需要转了,直接在新单位重新上即可!

提醒:养老保险单位转移,不是转移单位缴费额的12%,而是转移单位缴费基数的12%(一般来说,单位缴纳20%,那么转移12%),转移部分仍进入现居地的统筹账户中,不是进入个人账户!

公积金转移:需要去现居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新单位接收证明”、“当地公积金中心的建立账户证明”、“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银行账户开户行名称”等材料,到原单位所在地办理账户转移。地区不一,准备材料不一。如果不办理公积金转移,那么之前交的公积金就会被封存,可以到退休后取出使用!

小保险公司靠谱吗?倒闭了保险公司还能理赔吗


不过有不少小伙伴也有自己的担心:小保险公司,靠不靠谱?会不会倒闭?倒闭了保险公司还能赔吗?

小公司的产品是挺诱人,看着挺便宜,保的还很多,但是俗话说“便宜没好货”,这这这这靠不靠得住啊?

我也意识到了大家的担忧。不要怕,我今天就让你把心放回肚子里!

从以下3点来打消大家的疑惑。

——小公司会不会倒闭

——小公司产品保障过不过硬

——小公司产品能不能理赔

会不会倒闭

首先,保险公司倒闭的几率极低。

我国对保险公司的监管相当严格。

改革开放以来,从最开始的2家,发展到如今的160多家,经历了多次的全球金融危机,都没有发生过一起破产案例!

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承保的保险公司真的破产倒闭了,那么保单怎么办呢?

别怕,监管部门规定,保险公司倒闭,保单将转移给其他公司。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如果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达不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

所以保险公司就算破产,也有接盘侠,我们的保单权益依然有效。

保障过不过硬

便宜没好货的这一观点已经深入人心,保险产品也是如此吗?

老斯基明确告诉大家:不是的!

写进合同里的条款,就是保险公司要履行的责任。

所以保障好坏的唯一标准就是条款。

以重疾险为例,一款好的重疾险,保障疾病种类需要包含25种高发重疾+9种高发轻症;

就拿常见的高发轻症——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心脏支架来说,

某大公司的重疾险就没有这项保障,也因此闹出了不少拒赔新闻,还被媒体点名批评过。

反而很多小公司的重疾产品都包含了此项责任。

老斯基想说,大公司产品不一定不好,小公司产品也不一定好。

区分产品好坏是要看条款好不好,而不是看公司大小。

理赔难不难

规模大小与理赔无关,小公司理赔一点也不难!

保险和其它商品的区别在于:保险产品的本质属性其实是契约。

大公司实力再强也不会赔你保险合同外的一分钱;

小公司实力再小,只要符合条款也不会少赔一毛钱。

那么,小公司的理赔效率咋样,会不会拖着不给赔?

不用担心,保险是一个监管非常严格的行业,有关部门对理赔的过程和时效都有明确的规定。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申请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后,需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达成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公司必须要在30日内给出结果,确认理赔后10日之前把钱给到位!

除了法律上的规定,咱还有数据支持!

北京银保监的官网公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北京寿险公司理赔时效。

▲第一季度北京寿险公司理赔时效

从这张图可以看出来,无论大公司还是小公司,绝大部分理赔时效只需1-2天,效率还是相当高的。

老斯基说

瑞幸咖啡在纳斯达克上市,其中的广告语就是:你喝的是咖啡还是咖啡馆?

其实买保险也是如此,不妨想想,你买的是保障还是保险公司?

保险一旦生效,一切都以保险条款和特殊约定上的黑纸白字为准。

产品的好坏,与保险公司的大小没有关系。

理赔方便不方便,与保险公司大小没有关系。

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诞生,都是经过层层审核和筛选出来的优质公司,不会轻易倒闭。

与其担心出了险赔不赔,不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自己掌握投保原理。

不要人云亦云,被别人忽悠着乱买保险。

和命运一样,你挑选保险的权利也应该掌握在自己手中!

劳动合同,领取失业保险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之前我们有给大家介绍过关于失业保险的基本常识和政策详解,相信大家对失业保险的相关内容应该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失业保险就是国家对一些还未到退休年龄并且非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群的一种保险补贴,如果满足了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领取。那么,领取失业保险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

应具备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下列情况:

●终止劳动合同的,即合同到期的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具体流程

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原州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及1寸免冠照片3张

●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劳动合同原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失业保险缴费台账

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满1年的,领取3个月。

2、累计缴费满2年的,领取6个月。

3、累计缴费满3年的,领取9个月。

4、累计缴费满4年的,领取12个月。

5、累计缴费满5年的,领取14个月。

6、从第6年起,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7、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满1年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1个月生活补助金;从第2年起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生活补助金,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8、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9、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有以下情况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

劳动合同,临时工要不要签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


北仑区劳动监察大队近日接到举报,华园商贸公司以招用“临时工“为名,招收20多个营业员,多则半年,少则3个月,就重新招用一批,既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接到举报后,劳动监察大队立即派人到华园商贸公司调查。正在柜台前忙活的营业员张兰兰对调查人员说,她是2个月前通过一家街头职业介绍所介绍来的,说好每月工资400元,但不签劳动合同。听人说干不长,营业员干得最长的也不到半年。公司也不给上保险,其他什么待遇都没有。华园商贸公司副总经理左强承认上述事实,但他强调,企业有用工自主权,招多少人,用多长时间,应当由企业说了算。他说,商贸公司的业务有淡季,有旺季;营业员也是有时要用,有时不用,有时用多,有时用少。他认为,招“临时工“与招正式工可以有区别,不必要签订劳动合同。招用“临时工“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为什么?

仲裁结果

随着《劳动法》的颁布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及劳动力市场的日益成熟,所谓的“临时工“和“正式工“已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如果说职工之间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只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的区别。以往一个较长时期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如今和“正式工“一样已经成为历史名词。《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但必须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当前,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的人员逐步增加。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所以,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是合理的,用人单位不应以任何借口予以推脱。

现在,确实有一些类似华园商贸公司这样的企业,受利益驱动,错误地觉得招用“临时工“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也不高,比招用“正式工“成本低,划得来。于是,这次招一批“临时工“干几个月,下次再招一批接着干。甚至在一些全日制工作并且是长年性工作的岗位上,如汽车驾驶员、炊事员、打字员、清洁员等,和从事这些岗位的劳动者本应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些单位也使用“临时工“.他们一厢情愿地以为以“临时工“名义招工,可以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从而逃避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而一些劳动者求职心切,往住有只要领工资没有社会保险也不去计较的心理,这也让那些投机取巧者钻了空子。《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规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用人单位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明确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同时还规定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当牢记,劳动合同是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伞,对以任何理由拒签劳动合同的招工行为,都应保持足够的警惕。

劳动合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如何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保,离职了,社保该怎么办


离职,意味着是换一份新的工作或者将开启人生的新的旅程,是每个工作者几乎都要经历的事情。但是离职不是拍拍屁股就走人,也不是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而是有系列的离职程序需要办理,其中就包括社保。

这不有朋友就咨询小编了:

用户疑问

从用户的问题,我们可以知道,这位用户是被动离职(被炒鱿鱼)!小编表示默哀!

在这小编要提醒一下这位用户的是:

被动离职的前提下,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申请补偿金的,对自己也算一个安慰金吧!

补偿金的条件:在没有过失的情况下,被解聘的话,企业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还有一些情况也是可以申请的:出现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胜任工作并且培训或换岗后仍不能胜任,那么因此被离职的劳动者也可以申请。

补偿金是多少呢?

按劳动者按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大于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小雨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那么此时就有小伙伴有疑问了,我自己离职的,从来也没听说过这个东西,是不是自己离职的就没有呢?

一般来说,自己的合同没到期,就主动辞职了,是没有这个补偿的!

但也有不一般的情况,在这个情况下,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在这4种情况下即使你是主动辞职的,也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

再次回到用户的问题上,用户失业暂时不想再就职,从而问社保怎么办?

我们需要知道的是:

养老保险至少需要缴纳15年,可以继续缴纳,多缴多得;

医疗保险至少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才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有的地方需缴纳6个月以上,而有的地方需缴纳一年以上方可享受生育津贴;

失业保险需要缴纳满1年后可以领取失业金;

对于工伤保险的缴纳时间,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在上班时发生工伤事故,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注:各地可能略微有些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社保断缴是基本没有任何问题,还是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和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但是当社保未缴纳15年的情况下,可能就会出现麻烦了。

先看一下社保可以中断多久?

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比较方便灵活,只要在使用之前交够1年,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可以使用。

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新交还是可以报销的。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连续缴交年限要重新计算。此外,医疗保险一般可以中断3次,否则也要重新累计缴交年限。中断期间不享受医疗报销等一切医保待遇,在中断参保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养老保险:一般来说,这15年是累计计算的,中间要是断了,续上就好,但是退休待遇会有所影响。

工伤险更是能即缴即用,无须担心。

社保断缴后带来的后果:

如是在北上广等大城市工作,没有当地户口,会影响到你买房、买车甚至孩子的教育问题。

社保中断期间,医疗保险也中断,断缴期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后,医疗险即使重新缴,也不能马上使用,有一定的等待期。

养老保险断缴可以续上,没有关系,但是领取时的金额有影响,待遇也会下降。

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只要缴满一年,没有任何影响。工伤保险不在工作状态,更没有影响。

断缴之后有以下方法可以解决:

1.找代理公司代缴:有个好处是可以在工作中缴纳社保一样,都可以续上。前提是所有缴纳的费用都是要自己出。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10元的大病保险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注:上面是南京社保缴费比例,各地区可能有所不一

除了上面的费用之外,你还负担一笔代理费用。

重要说明:如户口是在本市可以自己缴社保或让找社保代缴机构,非本市户口只能找公司进行社保代缴。需要提醒的是,选择代理公司一定要谨慎,千万别遇上光收钱不办事儿的黑中介。

2.个人参保

个人参保只是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因为没有了单位帮你缴纳一部分,所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是不能个人缴纳的。

这时候可能就有朋友有疑问了,那么麻烦,我可不可以退保啊?

辞职后之前缴纳的社保是不会退还的。

能退保的情况只有下面的3种情况:

出国定居

退休前死亡

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的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有书面申请。(这种情况应该马上也要不能退保了)

注:不属于以上情况的,社保不能退回,但是可以转移;而第4种情况只能在退休后才能申请。

再次回到用户的问题上,这位用户可以这么做:

要是距离退休没几年的话,可以一次性补缴。

也可以不缴,到了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社保部门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以个人形式继续缴纳养老金。

那就等在找到新工作后,继续续缴

因为关系到被动的离职的问题,别忘了社保中还含有失业保险。

如满足一下条件,就可以领取了: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自愿中断就业,属于单位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企业未按照要求支付报酬等情况才符合要求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职要求。

注:只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和待遇等,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况才能领取失业金。

小编提醒:离职需谨慎,社保别断缴!被离职时,也需了解好社保问题,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农民工,农民工兄弟应签劳动合同缴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费的一部分,城镇职工每交满1年可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纳1年以上的部分每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月额度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70%至80%,农民工享受月额度为城镇职工的40%,如今年农民工可享受的月额度为196元。

“兄弟你可有福了,天上掉了2500元钱给你捡!早知如此,我当初应该像你一样,要老板给我交失业保险费,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9月12日,在县就业管理处窗口,农民工王某民既羡慕又难过地对已经领到失业保险金的张某华说。

王某民和张某华8年前一起被招进我县某公司。公司老板提出与两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张某华欣然接受;王某民当时想着自己可能不会在一个公司呆太久,就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了一份简易的协议,没有劳动合同,公司自然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8年后,公司效益滑坡,两人打算自谋职业,公司告诉张某华,由于8年来公司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其中包括失业保险金,张某华凭本人身份证可以到县就业管理处领取失业保险金,而王某民此时才意识到,自己当初的选择是不明智的。

失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费的一部分,城镇职工每交满1年可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纳1年以上的部分每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月额度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70%至80%,农民工享受月额度为城镇职工的40%,如今年农民工可享受的月额度为196元。

近年来,农民工难以切实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已成为失业保险制度面临的新难题,农民工成为我县失业保险扩面的重点群体。为破解这一难题,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农民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权益,增强保障功能方面做出诸多积极努力:加大了农民工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拓展了失业保险业务窗口到社险办,下发失业保险文件通知到各个企事业单位;放宽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农民工只需凭单位提供相关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等简易材料,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加大对企业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防范企业偷逃失业保险费用,等等。目前,我县已登记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参保人数为13689人,累计已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农民工有1179人。但是,在为根本改善农民工工作没有固定性和保障现状进行积极工作的同时,劳动保障部门更希望农民工自己能够提高意识,主动争取享受失业保险的权利,敦促单位履行应尽的缴费义务。

劳动合同,不管做什么工作,这2个文件千万别丢,会影响薪水、职位和社保!


关于社保缴纳这一块,小编写过很多文章,一方面是为了给大家普及社保知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大家解决问题。

前段时间,小编写过一篇文章职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可把单位给坑大了!自己的后果也很严重!,其中提到:

如果企业不给我们缴纳社保,我们应该怎么办?

根据不同的工作人群给予了解决办法:

对职工来说:

如果单位不给你缴纳社保的话,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的。因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也就是说,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

只要是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承担此项义务。如果发现公司并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保,首先去跟公司协商,让公司之前没有缴纳的社保给及时补交!如果单位拒绝,那就去劳动监察部门及时举报,或者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对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样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但仍有不少单位,认为农民工迟早要回农村,还在坚持“农民工不能在城市上社保”的错误观点。于是在招工时,既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手续。想不违法又少花钱的,直接给两三百给员工让他自己回老家缴费。

这种情况下,即使员工知道没有社保万万不行,但为了保住工作也默不作声。甚至觉得,不缴社保,能拿点到手的现金,也是好的。

但小编要提醒大家的是:《社会保险法》第95条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该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村居民,即农民工,其中既包括本地农村居民,也涵盖外地农村户口的进城打工人员。在用工方面,他们与城镇职工没有身份差别,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制度。

所以,可以先向用人单位要求补缴社保费。如果单位拒绝补缴,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对临时工来说:

对临时工来说,很多可能连签订合同都没有,所以这点大家要注意。不管是干几天,只要干,就一定要签订合同,这样对我们维权和保障很有帮助。

所以,单位不给交社保的情况下,我们想要单位给补缴上:

首先要做的是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确实比较麻烦,因为我们要找到给我们发工资的单位,然后找到他的用人资料和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显示工资明细表里边有我们的名字。

之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补缴社保费。如果单位拒绝补缴,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在这三类人的解决办法中,出现了两个重要文件:劳动合同和工资条。这是证明我们劳动关系的重要资料,更是维护自己正当合法权益的证据。所以,这两个文件千万不能丢,要好好保存,不然影响很大。

1.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丢失,当用到时,便会出现很多麻烦。

比如:

a.劳动报酬受损维权难度升级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中会明确约定我们的劳动报酬,签了合同之后,如发现自己的报酬受损,也就是没有那么多,可以利用劳动合同维权,获得应该有的报酬。如果没有了劳动合同,报酬受损,维权难度加大,也不易实施!

b.加班过劳难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有助于劳动者维护自己休息休假的权利。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难以维护自己正当的休息权利。

c.不予缴纳社保难维权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条款。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或丢失,用人单位可能会借机回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

d.工伤认定容易出现问题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明材料之一,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能提交依法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可避免有关劳动关系的争议;否则,可能存在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2.工资条

工资条是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工资条能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慎丢失也会影响很大。

比如:

a.影响维权

当我们的权益受到影响时,第一时间应该协商,当协商不成功便是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出示劳动合同与工资条。比如:企业不给缴纳社保,那么就需要我们工资条作为证据,所以,一旦出现权益受损,工资条一定是一条证明,咱们千万保存好,别丢!

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一点:有些单位的工资条为电子工资条,咱们可以每个截图并保存好,以防以后用得到。

b.影响贷款的申请

申请银行贷款时,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准备好一些资料,其中就有工资条。有,对贷款来说是有利的,没有,就比较容易出现问题。

小编·小结:不管是工资条、劳动合同还是其他公司让签订的一些文件,都尽量保存好,这是我们的一道防线;一旦发现利益受损,这将是我们维护权益的最直接最有利的证据,大家要切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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