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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伤如何维权

2020-11-06
工伤保险知识 工伤保险总体规划 个人工伤保险规划

不久前,新疆乌鲁木齐的一位小伙子应聘到一家单位工作,仅仅工作两个小时后,小伙子就因工作原因受伤了。由于工作时间短,用人单位还没有和小伙子签订劳动合同。这也让工伤鉴定取证出现了困难。

实际上,很多职场人在工作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即工作当月用人单位没有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有的甚至根本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来不及签订甚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我们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劳动法专家老卜。wWW.bx010.cOm

记者:案例中,如果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说小伙子是“来帮别人干活,不存在劳动关系”,能否认小伙子的工伤诉求么?

老卜:在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辖区人社部门申请劳动关系的认定。本案中虽然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合同,但如果这个小伙子是非学生身份、年满16周岁、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特别是不存在社会保险缴纳关系),那么他就与该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记者: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了工伤,用人单位往往通过各种方法试图撇清劳动关系。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常会发生纠纷,那么作为劳动者,应该如何支持自己的工伤诉求呢?

老卜:在用人单位不承认发生工伤的情况下,作为劳动者,一方面可以自发生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社部门做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同时,劳动者也要注意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能证明和该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这里有几个小窍门,劳动者在工作中可以注意搜集证据,比如:工资表、考勤表、培训签到表、工牌、工装等,作为将来取证时用来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记者: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又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负什么责任?

老卜: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此案中,用人单位应向小伙子支付每月两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而且,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要承担劳动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

记者:那实际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也有很大的风险,比如工伤赔偿不能通过社保赔付,而要由用人单位自行赔付。那么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没来得及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以后社会保险可以补缴么?

老卜: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可以按当地政策的要求进行补缴,不同的地区有不同要求,一般只能补缴养老保险,其他险种不予补缴。如在乌鲁木齐地区,用工单位可凭当地法院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或调解书,在社保局给劳动者补缴养老保险,有可能还能增补失业保险等。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或未足额缴社保的,还会受到当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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