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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未续缴保费是否自动退保?

2021-05-07
保险保费规划 保险为你规划未来人生 保险理念知识

案例:王先生两年前投保了几份寿险,其中有1份年金保险。去年他决定放弃这张年金保险保单。9月份保单到期应续缴保费之时,他没有继续交费,认为这样就意味着保单自动终止。不久保险公司给王先生寄来了保费催缴通知书。由于事务繁忙,王先生拖到保单过期快3个月,才以书面形式提交了退保申请。办理过程中,王先生得知,根据保单上自动垫缴保费的约定,这份年金保险的现金价值已经扣除700多元,作为这3个月以来的保费。王先生有些困惑,他来信询问,保单的两个月宽限期是否也要收取保费?保险公司用现金价值垫付保费,为何他没有及时拿到发票收据。

点评:王先生对退保的手续不够了解,因此他采取了消极的不续缴保费的方式,而不是及时主动地提出退保。

针对投保人在缴费时期可能有现金紧张,一时难以筹集保费的情况,目前各家保险公司都设定了60天的缴费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保单依旧有效。如果投保人不幸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或患病住院等,保险公司也会给予相应的赔付金。由此可见,宽限期内若投保人没有提出退保,保单将依旧生效,因此这段期间也需收取相应的保费。

若决定不再续保某份保单,建议投保人及时主动办理退保手续,将保费更有效地投入到调整后的保障计划中。此外,王先生购买保险时,在“保险费过期未付的选择”处,选择了“以现金价值自动垫缴保险费”。“自动垫缴”方式是为了避免投保人忘记及时交费、防止保单失效的一种便利服务。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用以垫缴的现金价值是默认作保险公司“借款”给投保人、再代替投保人缴纳保费的过程,类似于常说的保单贷款功能。

因此现金价值垫缴保费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缴付保费,只有在王先生作出最终决定,是退保还是续缴保费之时,才能结算垫缴的保费及相应利息,并开具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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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忘交保费是否可续交?


@问题:董女士,重庆人,购买平安人寿的商业险。已交保费11年,因忘交保费,是否可以续交?

E回复: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

董女士的保险涉及到两个问题:1、户口所在地在外地,以往保费也在外地支付,青岛是否可以续交?2、保费支付已过时效期,是否可以续保?目前,平安人寿的保单是可以在异地办理复效的。客户可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提报保单号进行保单状态查询,确认该保单是否有效,如无效,是否仍在两年的复效期内。如符合条件,董女士即可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客服中心办理。

有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后因不注意保单缴费期,而忘交保费。为此,平安人寿的客服工作人员支出以下几招:

招数一:宽限期内及时补交

一般情况下,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在宽限期(通常为60天)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这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将进行赔付,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所以要充分利用宽限期,进行补救,否则,逾期未缴纳保险费的保单将自动失效。

招数二:垫缴保费

很多保险公司的投保单上,都有“保险费过期未付选择”一栏,通常设有“保费自动垫缴”和“中止合同”两项。一旦选择“保费自动垫缴”,当投保人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保费时,就会由保单的现金价值来垫缴当期保费。

招数三:申请复效

在过了缴费期保单失效后,可以通过做保单复效来使保单继续有效,但停效期已满两年的保单是不能办理复效的。如果办理保单复效手续时,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可能无法办理保单复效。经保险公司核保同意,缴清失效期间的保费及利息,可恢复保险合同效力,但保单失效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列入索赔范围。

保险知识,出险日期若在续缴保费之前续期保费可退回


为什么在支付理赔金的同时,保险公司还退还了陈某最近缴纳的保险费呢?据某人寿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分析,在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有一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内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责任范围内,本公司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公司对本合同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宣告终止。”因陈某在确诊后近半年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公司此前已根据自动转账协议扣缴了该客户下一期保险费。而按照合同约定,陈某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在重大疾病确诊的当日即已终止,陈某无需继续缴纳保费。因此,某人寿保险公司依据规定主动退还了已扣缴的3320元续期保费。

专家指出,保险合同的责任履行以被保险人的出险日期为准,与客户申请理赔或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日期无关。若被保险人的出险日期在该保单的缴费日前,且保险合同因客户此次出险情况而终止,则客户无需继续缴纳保费,对于客户已缴纳的下一年度保险费,保险公司应予以退还。此外,专家还提醒,若保险事故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则客户在2年或5年内都可申请理赔。

保险知识汇总,体重超标需多缴保费 减肥后保费因何依然多缴


半年前得知自己体重严重超标要多缴保费,曾女士痛下决心减肥。现在减肥成功的她又因为体重过轻还是要多缴保费,而且因为长期不规律饮食导致了胃病,保险公司还要将胃部疾病列入不赔的范围内。

32岁的曾女士体重一直都居高不下。身高156cm的她体重高达83kg。半年前她准备投保某公司二十年期的重疾险,保额10万元。体检后保险公司说她的体重严重超标要多缴保费,年缴费4500元。保险代理人告诉她,假如她体重正常,购买同等保额的产品和年期,年缴费只需要2659元。曾女士每多了一斤体重,20年要多缴费七百多元。

“一年多缴1841元,二十年就要多缴36820元,可不是个小数目。”曾女士认为,不管是为了爱美还是为了健康或是省钱,都应该减肥。经过半年的节食、运动、针灸、按摩之后,她终于成功变成了骨感美女,体重只有37.5kg。

她兴冲冲又去了保险公司,没想到结果让她傻了眼。因为减肥过度,曾女士的体重从过重变成了过轻,保险公司还是要求她多交费。10万保额年缴费4400元,比起正常体重每年还是要多缴1741元。保险公司告诉她,假如她体重低于36kg的话还有可能被拒保。而且由于长期节食导致的胃病使得保险公司在合同里将胃部疾病列入不赔偿的范围内。

过重过轻都要多加保费

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的理赔主管高伟介绍,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衡量标准是体重指数BMI。体重指数BMI=体重(公斤)/身高的平方(平方米)。BMI一旦超出合理范围,不论是过胖还是过瘦,保险公司都会视情况多加保费。

但是这个标准只针对18~65周岁的普通人,不包含儿童、老人和孕产妇等。另外只有人身给付责任的保险,如重疾险、医疗险、普通寿险有这种规定,其他的保险比如分红险、教育险等不会多加保费。

生命人寿湖北分公司周微微提醒,多加保费其实体现了公平性。体重过重或过轻的人得病几率大于普通人,获得补偿的机会也高于体重正常的人。例如过胖者患糖尿病的几率是一般人的2.3倍,患脑中风的几率是一般人的1.5倍。

关于具体的BMI正常范围标准每个保险公司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讲,男性BMI的理想范围是20.1~25.0,超过30则定义为肥胖。女性BMI的理想范围是18.7 ~23.8,超过28.6则定义为肥胖。通常情况下,体重超出正常范围底限的5~10%时,称为超重或者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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