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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孤儿大病险走向制度化

2021-05-06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儿童保险知识 保险八大规划

5月30日,北京前门炭儿胡同小学里笑语不断。大栅栏街道的孩子和家长们正在享受一个不寻常的周末。他们和大学生社区服务志愿者一起,每个家庭一组,玩起了过河拆桥、画五官、协力夹球等趣味游戏。

这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促进司、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国儿童福利周”系列活动之一。在新的社会形势下,我国的儿童福利事业正面临众多新挑战,儿童的生存、生活、教育、发展等各方面的需求,都需要更深入地倾听、更细致地满足。

从家庭到社会:儿童发展需各方努力,炭儿胡同小学游戏的人群里,一位满头银发的家长显得有点特别。她叫刘纯玉,今年65岁,带着12岁的外孙女欣悦来“又蹦又跳”。她告诉记者,欣悦的父母都忙着家里的餐饮店,没时间陪孩子,平常孩子都跟着姥姥。一旁的小欣悦话不多,看起来有些落寞。

随着家庭小型化、核心化的发展趋势,家长与孩子的互动日益成为儿童社会化过程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环节之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艾滋病处项目官员许文青认为:“长期以来,不少父母习惯管着孩子,压着孩子,只注意呵护孩子的衣食,对孩子其他方面的需求关注不够。”她认为,实际上,家长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也经历了与孩子共同成长的过程,家长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记者在前门大栅栏街道走访了数户家庭,不少家长坦陈,因为工作、生计等原因,和孩子的交流互动较少,希望学校、社区能提供更多的机会,增进和孩子的了解。家住延寿街的苏玉兰告诉记者:“平常不敢由着孩子自己出去玩,多半就是我在家寸步不离,守着孩子写作业。”苏玉兰认为,家长的教育意识存在偏差,社区周边缺乏良好的儿童活动场所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大栅栏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振海对记者表示,儿童活动空间缺乏,已经成为不少城市和地区暴露出的普遍现象。“家庭和社会需要有机融合。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孩子健康成长,有利于家庭稳定,也有利于社会和谐”。

他认为,现在学校之外,孩子的活动范围主要是家庭,社会实践活动远远不够,不利于儿童的成长。可以考虑在社区中设立儿童活动中心,和志愿服务机构合作,建立与高校的长期联系,提供文体活动、学习辅导等便利,满足孩子身心发展的需求。从补缺到普惠:儿童福利应惠及每个儿童。

“再苦不能苦孩子”,我们常常听到这样朴素的话语。社会的发展进步首先需要把成果给予儿童。在中国人均GDP将要达到4000美元的历史阶段,需要将给予儿童更多福利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家庭支持和社区投入只是亟待加强的一个方面。在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看来,当前最急迫的,是要建立与儿童实际需求及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儿童福利制度。“从某种程度上讲,儿童福利水平更应该超前于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他强调。

王振耀表示,我国的儿童福利事业目前仍处于由补缺型福利向制度型、普惠型福利转变的阶段,面临着儿童福利服务理念转变、质量提升、范围扩大、周期延伸等多方面的挑战。儿童关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如果对未来的投入不足,势必影响到社会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比如需要尽快制定有中国特色的儿童大病医疗救助的福利制度,尽早建立对于残障儿童的福利津贴制度,逐步推广对于单亲家庭乃至所有儿童的福利津贴制度等”,王振耀说,“其实,儿童大病,花钱不多,效果极好。

目前正在推行的孤儿大病保险,每年只需要50元,即能为12种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10万元,今后完全有条件建立全国儿童大病救助的福利制度。我国有几百万残障儿童,如何使他们生活得更好,需要一定的社会支持。另外,在发达地区,完全有条件也应该向所有儿童发放生活津贴,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如巴西推行的小学免费午餐制度,可以借鉴。”

许文青从事了十多年的儿童福利工作,她告诉记者,这几年走访的过程中,明显感受到政府对儿童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投入很大,许多工作卓有成效。儿童福利是每个儿童应享有的权利,不仅仅针对特殊群体和特定年龄段。下一步应扩展政策的覆盖面,比如儿童的教育保障,义务教育之前的学前教育和母婴阶段,很多工作还可以做得更细。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魏英瑛告诉记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正在着手编制《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将于近期发布。同时倡导将每年六月的第一个星期定为中国儿童福利周,呼吁更多地倾听儿童的声音,关注每个儿童的需求。

从管理到服务:儿童的事不能等,“许多需要的东西我们可以等待,但是儿童不能等。她的骨骼正在形成,血液正在生成,心智正在发育。对儿童我们不能说明天,她的名字是今天!”智利诗人加里埃尔拉·米斯特拉尔如是阐释儿童需求的紧要和迫切。

儿童不同于其他群体,他们需要被关注的是现在和将来,是成长与发展,因此必须遵循及早入手、预防为主的上游干预原则。王振耀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但是在具体财政投入与资金保障、管理体制与机制、服务项目细节制定等问题方面还没有形成具体方案。

应该将儿童福利专项规划纳入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真正从项目和资金上予以保障,切实促进我国儿童福利事业长期稳步发展。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社会政策中心教授、高级研究员尚晓援向记者介绍,目前我国尚未成立专门的统管儿童福利的机构,儿童福利管理分散在民政部、教育部、妇联以及司法等众多部门或人民群体中,“九龙治水”的管理格局客观上使儿童福利行政管理处于“虚化”状态。

而美国早在1909年就在联邦政府设立美国儿童局,挪威有专门的儿童与平等事务部,日本有儿童和家庭局、中央儿童福利理事会,印度在1985 年人均GDP 仅仅1000 美元时,就成立了妇女与儿童发展司。从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水平来看,缺乏统一儿童福利管理机构的局面有待改善,需要设立专门的国家儿童福利局,对全国儿童福利事业进行统一管理,一方面避免多头管理实际上无人管理的弊端,另一方面能够真正为儿童群体的福利进行具体规划、管理,落实各项具体政策。

与国际水平比较,我国儿童福利工作整体上专业化程度较低,缺乏专业人员,职业体系建设滞后,儿童福利还停留在一般行政意义的、大众化的生活救助。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张秀兰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儿童养育、服务水平和标准将不断提高,大量儿童福利工作岗位也将不断被创造出来。

借鉴国际经验,应该在乡村和城市社区设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儿童福利工作岗位,尤其应该大力培养儿童养护人员、儿童社会工作者和青少年社会工作者。从实际需求看,我国儿童福利工作者队伍客观上需要10万名以上甚至更大的规模,应该采取积极态度,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儿童福利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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