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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诚家财险不足额投保的赔偿规则

2021-05-01
信诚分红保险知识 投保险财产规划 财险保险规划

随着现在生活风险的加剧,很多人投保永诚家财险,如何确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以及保险公司有关家财险赔偿规则还是不被大家知道。今天就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永诚家财险的理赔吧!

问题:

我没有足额投保家财险,那么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怎么赔偿我的损失呢?

回答一:

近日,梁先生打算投保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可是保险金额一直无法确定。凭着多年车险投保的经验,梁先生认为:“如果保险金额太高,那有可能就是保费的浪费;如果保险金额太低,又可能是不足额投保,从而会影响理赔。 ”

梁先生所说的其实是财产险业务中的两个概念:超额投保和不足额投保。前者是指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实际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以标的实际价值作为赔付上限;后者是指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实际赔付以保险金额为上限。

就车险而言,梁先生的经验是正确的。如果车险不足额投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金额除以车辆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那么客户获得的赔偿可能会低于事故损失。假设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车辆,只投保了10万元的车损险,车辆损失赔偿折算率为50%。在一次单车事故中,如果该车辆实际发生车辆损失5000元,那么保险公司的实际赔付金额只有2500元。

相关人士表示,虽然同属财产保险范围,但家庭财产保险却是一个例外。市民投保家财险完全可以自主决定保险金额,并且保险公司实行的是“损失多少,理赔多少”的原则,不会出现不足额投保中按比例赔付的问题。

那么不同价值的房屋应该如何确定家财险的保险金额呢?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是按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确定的,如何确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呢?

首先,家庭财产保险是分项承保、分项理赔的,所以在投保时,各类财产都有自己的保额,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各类财产的损失赔偿要以其自身的保额为限。

其次,由于家庭财产一般无账可查,并且财产的品种、质量、新旧程度等各不相同,因此,投保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保险金额。同时,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也有相应的执行规定和标准。

第三,保险金额最好按照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将按照损失当天受损财产的实际价值来计算赔款,所以估算过高或过低都不好,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财产得到可靠保障。

一般来说,房屋的附属设备比主体结构更容易受损,其价值占房屋购置价的20%左右,投保家财险可以此为参考确定保额。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附属设施包括固定装置的门窗、管线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以某公司的一款家庭财产保险为例,年保费200元,保险金额包括20万元的房屋损失、4万元的室内装潢和3万元的室内财产。

如果你在市区有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市场价大概在3.5万元每平方米;你为装修花了20万元;添置家具、电器又花了15万元,那么要为这个价值385万元的房子买家财险,得花掉多少才能算是足额投保了?答案是200元/年。

记者从市场上主要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200元左右的保费大概能买到60万元的保障(即保额),主要的保险责任可以覆盖火灾、水灾等常见自然灾害。或许也有人会产生疑问称,60万元的保额来保障385万元的家当,是否真的那么可行?

首先,家电家具要占用15万元的保障(保额),如果分配给家电家具的保额低于15万元的话,保险公司会认为你没有保足,没有保足的后果就是无法赔足。假如家电家具只保了10万元的保障(保额),那发生保险事故的时候,比如说损失一台价值1万元的平板电视,那你只能按“十五分之十”的比例获得赔偿;同样的道理,房屋装修部分需要20万元的保额才能获得充足的保障。

于是就又会有人问,60万元的保障(保额)用去了35万元,用剩下的25万元保障(保额)来对付价值350万元的房屋,那不就又是严重的不足吗?朱晓俊认为,不一定如此。通俗点说,这套房子的价值350万元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地皮价值+钢筋水泥价值”,而地皮(7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则远远大于钢筋水泥(建筑成本)的价值。那么,仅从保险的角度来看,无论是火灾还是水灾,即使房屋没了,土地都不会消失的,自然而然,土地的使用权当然也还在。

回答二:

您好,保险人的赔偿方式有两种:其一是比例赔偿方式,即按保险金额与财产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其二是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不考虑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这两种赔偿方式,根据保险合同种类的不同,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家财保险合同一般适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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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财险不同于车险 可以不足额投保_保险知识


明明白白买保险

近日,梁先生打算投保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可是保险金额一直无法确定。凭着多年车险投保的经验,梁先生认为:“如果保险金额太高,那有可能就是保费的浪费;如果保险金额太低,又可能是不足额投保,从而会影响理赔。”

梁先生所说的其实是财产险业务中的两个概念:超额投保和不足额投保。前者是指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实际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以标的实际价值作为赔付上限;后者是指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实际赔付以保险金额为上限。

就车险而言,梁先生的经验是正确的。如果车险不足额投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金额除以车辆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那么客户获得的赔偿可能会低于事故损失。假设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车辆,只投保了10万元的车损险,车辆损失赔偿折算率为50%。在一次单车事故中,如果该车辆实际发生车辆损失5000元,那么保险公司的实际赔付金额只有2500元。

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虽然同属财产保险范围,但家庭财产保险却是一个例外。市民投保家财险完全可以自主决定保险金额,并且保险公司实行的是“损失多少,理赔多少”的原则,不会出现不足额投保中按比例赔付的问题。

不同价值的房屋应该如何确定家财险的保险金额?

一般来说,房屋的附属设备比主体结构更容易受损,其价值占房屋购置价的20%左右,投保家财险可以此为参考确定保额。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附属设施包括固定装置的门窗、管线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以某公司的一款家庭财产保险为例,年保费200元,保险金额包括20万元的房屋损失、4万元的室内装潢和3万元的室内财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和天平保险等公司都已经开通家财险网销渠道,市民不必再亲自前往保险公司网点办理投保。不过,网络销售的家财险产品通常都是固定保额,有特殊保障需求的市民,还是应该向保险公司咨询家财险保额。

车辆不足额投保如何赔偿


2008年9月,李先生买了一辆沃尔沃轿车,并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了机动车保险。后来,这辆车出了交通事故,当时共用去修理费9550元。保险公司派了理赔人员查勘并当即认可了修理费,但只赔偿了4775元。李先生对此感到颇为不解,因此找到保险公司理论,原来他这辆车当时是通过一位朋友投保的,投保时让朋友按照最低价格核算,于是按市场询价的新车购置价为80万元,但实际却只保了40万元,可以说是省下了一笔保险费。不过,保险公司却认为这属不足额投保,只按比例赔付。

不足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实际赔付以保险金额为上限。

如果车险不足额投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金额除以车辆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那么客户获得的赔偿可能会低于事故损失。

举例来说:一辆价值为12万元左右的普通桑塔纳新车,你只买8万元的保险,这就属于不足额投保。那么,不足额投保怎么赔付呢?根据保险条款规定:“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及施救费用。”因此,根据保险条例,李先生只能获得一部分修理赔偿金,其保险赔偿公式为9550×(40/80)=4775元。由此看来,不足额投保常常的后果是: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只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比例赔付。

另外,车主还应当知道,车损险的赔偿是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合同即告终止。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保险的基本原则是经济补偿,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不能通过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对于不足额保险,可看成是投保人只是部分转移了风险,也可看成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共保。因此发生了保险事故后,损失应当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

在此,车险专家提醒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应当尽量保全保足。投保主险的同时,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附加险,并且按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相应的保险金额。

永诚家财险防止拒赔应留心三点


永诚家财险非常丰富涵盖了大部分的家庭财产,但是在投保永诚家财险时有些原则是必须要知道的,否则一但发生纠纷,可能会遭遇拒赔。

原则一、投保人与财产标的有利益关系

一般情况下包括三种情况:即投保人对标的物拥有所有权、占有权或者按合同规定产生的利益。

所有权一般是指标的物的所有人,不管财产是个人所有,还是与人共有,均具有可保利益。而占有权则包括对财产的安全负有责任的人,如仓库保管员对客户的物品,对财产享有留置权(因债务而将他人之物留置自己处)的人。按合同规定产生的利益主要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具有一定的可保利益。

原则二、投保获得额外利益

家财险的保险赔偿主要由全面赔偿原则和实际赔偿原则构成。全面赔偿是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风险事故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通过保险金补偿的方式得到赔偿。

而实际赔偿原则是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被保险人不能由于保险人的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实际赔偿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如下几点:

1)保险人的赔偿只是恢复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这是实际赔偿原则的核心。被保险人的财产要得到赔偿必须符合三个条件:被保险人对损失的保险标的具有实际的保险利益;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原因必须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遭受的损失必须可以用货币进行衡量。

2)保险人有权选择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方式。保险人只要能够满足损失赔偿的目的,就可以有权选择赔偿的具体方式,如支付货币、修复和换置等。

3)保险人对于赔偿金额限度的控制。

4)被保险人不能通过赔偿而额外获利。

原则三、保险公司有代位求偿的权利

代位求偿主要是指当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情况下,保险人在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有权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要求赔偿。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有三个前提:第三方对于保险标的所造成的损失必须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责任的形成必须是由第三方所造成的;保险人必须首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保险人在行使代位求偿权利的过程中所获得的超出其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的金额必须返还给被保险人,即保险人不能运用代位求偿权利而获得超出其所承担的实际赔偿责任的利益。

专家提醒,购买永诚财产险一定要注意这几个原则,发生纠纷就得不偿失了。

车险不足额投保约定按比例赔偿


不足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实际赔付以保险金额为上限。

如果车险不足额投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金额除以车辆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那么客户获得的赔偿可能会低于事故损失。

廖先生为其新购置的轿车投保机动车车损险,共交保费10164元,事后便很笃定,觉得一旦出险,定能全额获赔。岂料,今年7月廖先生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修理费用为9440元。保险公司查勘后,最终只赔付其5394元。廖先生向保险公司求解,方知后者对材料进行复核时,发现该车新购置价为70万元,但廖先生投保车损险时,实际投保金额是40万元,属于不足额投保。因此,保险公司理赔时只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即9440元×(40÷70)=5394元。

除了不足额投保外,以下几种情况也是车主们最爱走入的保险误区。

一、不足额投保:所谓不足额投保,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情况。举例来说:一辆价值为12万元左右的普通桑塔纳轿车,如果按照8万元确定保险金额,则此项投保属于不足额投保。有的车主为了省钱,采用不足额投保方式,一旦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将得不到足额赔付。

二、超额投保:与不足额投保相反,有的人手中明明是一辆市场价值低于10万元的车,却自作主张超额投保,非把保额定在20万元,错误地认为多花点钱就可以在车辆出事时“高额索赔”,实际上却只能按照实际价值赔付。因此,超额投保并不可取。

三、重复投保:首先保险是以补偿为原则,而不是赢利。有车主因不了解车险,曾发生过向几家保险公司投保的现象,而车险作为财产保险,原则上是不需要重复投保的,车主多买几份保险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四、投保险种不全:汽车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主险,还有划痕险、车上责任险、车辆停驶险、不计免赔险、无过失责任险、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一批附加险种,各险种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可替代。

财产险不足额投保该如何赔偿


近日,王先生打算投保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可是保险金额一直无法确定。凭着多年车险投保的经验,王先生认为:“如果保险金额太高,那有可能就是保费的浪费;如果保险金额太低,又可能是不足额投保,从而会影响理赔。 ”

王先生所说的其实是财产险业务中的两个概念:超额投保和财产险不足额投保。前者是指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实际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以标的实际价值作为赔付上限;后者是指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实际赔付以保险金额为上限。

就车险而言,王先生的经验是正确的。如果车险不足额投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金额除以车辆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那么客户获得的赔偿可能会低于事故损失。假设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车辆,只投保了10万元的车损险,车辆损失赔偿折算率为50%。在一次单车事故中,如果该车辆实际发生车辆损失5000元,那么保险公司的实际赔付金额只有2500元。

太平洋(601099)产险上海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虽然财产险不足额投保,但家庭财产保险却是一个例外。市民投保家财险完全可以自主决定保险金额,并且保险公司实行的是“损失多少,理赔多少”的原则,不会财产险不足额投保保中按比例赔付的问题。

那么不同价值的房屋应该如何确定家财险的保险金额呢?

一般来说,房屋的附属设备比主体结构更容易受损,其价值占房屋购置价的20%左右,投保家财险可以此为参考确定保额。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附属设施包括固定装置的门窗、管线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以某公司的一款家庭财产保险为例,年保费200元,保险金额包括20万元的房屋损失、4万元的室内装潢和3万元的室内财产。

在此,财产险不足额投保提醒广大市民,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和天平保险等公司都已经开通家财险网销渠道,市民不必再亲自前往保险公司网点办理投保。不过,网络销售的家财险产品通常都是固定保额,有特殊保障需求的市民,还是应该向保险公司咨询家财险保额。

某产险上海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虽然同属财产保险范围,但家庭财产保险却是一个例外。市民投保家财险完全可以自主决定保险金额,并且保险公司实行的是“损失多少,理赔多少”的原则,不会出现不足额投保中按比例赔付的问题。

目前不少保险公司都已经开通家财险网销渠道,市民不必再亲自前往保险公司网点办理投保。不过,网络销售的家财险产品通常都是固定保额,有特殊保障需求的市民,还是应该向保险公司咨询家财险保额。

那么,什么是财产险不足额投保合同呢?这和一般所谓足额保险合同又有什么关系呢?在具体的保险业务中有时怎样来处理财产险不足额投保合同呢?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又能得到什么样的启示呢?

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对比关系,保险合同分为足额保险合同与财产险不足额投保合同。

足额保险合同又称全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大体相当于财产实际价值的保险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即可获得充分的保障,如果发生保险标的全部损失,保险人按实际损失数额如数赔偿。

财产险不足额投保合同又称低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小于财产实际价值的保险合同。在不足额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赔偿方式有两种:其一是比例赔偿方式,即按保险金额与财产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其二是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不考虑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这两种赔偿方式,根据保险合同种类的不同,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家财保险合同一般适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在投保财产险时,保户应当尽量保全保足。保全,指投保主险的同时,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附加险;保足,指按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相当的保险金额。

再者,倘若保险人在条款或合同特约中对赔偿方式依然未作明确的规定,那么,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最好主动提出,与对方作出相关的约定,以免不必要的纠纷。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这种家庭财产的不足额保险一般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比例进行赔偿。而作为一般的投保人来讲,进行不足额投保时,最好与保险公司约定出险时的赔偿方式,这样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车损险足额投保与不足额投保


车损险是商业险中的一种基本险种,是指被保险人或者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受到损害的,保险公司应该在合理范围内给予赔偿的一种车险。当被保险车辆出现意外事故时,都会获得相应的车险赔偿,这些意外事故包括碰撞、爆炸、暴风等常见的自然灾害。由此可见,投保车损险对车主们来说是很有必要的。

车损险的投保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足额投保,另一种是不足额投保,那么,这两者有何区别呢?通常情况下应如何选择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

车损险的足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按新车购置价进行投保,这是一般的车损险保险金额确定的方式,但保险金额不应超过新车购置价,因为《保险法》中和上述条款的描述中都规定了“超过部分无效”。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如果保险金额高过新车购置价,发生车辆全部损失时,被保险人就可以额外获利,这显然是不符合汽车保险的基本的“损失补偿原则”的。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不足额投保,像按实际价值投保其实也是不足额投保的一种,不足额投保其后果子是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是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也就是比例赔付。但另一方面,不足额投保因为保险金额降低了,所以也节省了一部分保费。

那么,到位如何选择是足额投保还是不足额投保好呢?车险专家认为投保足额车损险是有必要的,虽然国家的新政策规定车主可以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车损险投保,但是投保足额车损险能够获得更全面的保障。

另外,对于那些特别是超过10年以上的旧车(或者是本身低价购买的二手车),可以以实际价值进行投保,因为对于这些老旧车,一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实际一般只能按车辆的实际价值理赔的。

小贴士:盗抢险尽量足额

车主在投保前,一定要向业务人员问清楚自己车辆的盗抢险保额,尽量能够做到足额投保车损险。因为车辆被盗抢,损失肯定不小,得不到保险公司全额保障的话,车主就要承担一笔不小的经济损失。投保时如果觉得车损险保额太低,可以和业务员商量要求提高保额,也可以再选择其他保险公司,总之车主应争取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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