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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理赔窍门 走出车险理赔的误区

2021-05-01
保险的理赔知识 规划保险理赔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本次十一黄金周长假7座以下的轿车免高速费,高速堵车是一现象,车辆理赔激增也成一现象,但是不少车主在理赔时却遇到了很多问题:异地出险,维修、理赔怎么办?出了险为什么不能全额理赔?为什么不让我去4S店修?

广大车主颇为关注,遭遇交通事故时如何才能使理赔难题迎刃而解?为此,记者就车险理赔进行实地深入跟踪采访,体验车险理赔全流程,并采访业内人士揭秘车险理赔纠纷众生相。

报案 屡报未到引不满

平安车险查勘员小李解释,路况较好时会大大减少出险车主的等待时间,有时道路拥堵也会引起车主的不满意。“事故方出险后由于慌乱可能无从下手,急于等待查勘员到场进行指导是可理解的。”

不过,有一些车主在出险后急于赶路却选择双方私了,这很可能为车险理赔埋下隐患。因此,平安车险专家提醒,无论如何,还是要在案发第一时间报案,双方事故车主在等待查勘人员期间,应该正确操作的是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相互记下车牌号和联系方式、检查事故具体情况并互相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

实地探访:10分钟赶到事故现场

探访当日9:30,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附近中国平安(601318,股吧)与4S店合作的定损中心。小李介绍,公司与北京超过200家4S店有合作,定点查勘员守候各定损中心,随时待命。

该定损中心人员介绍,目前属出险淡季,往往在节假日前一周或雨雪天时是他们最忙的时候。不过,就在当天10:15,查勘员小李接到报案电话,位于永安里东街东西向一丁字路口处发生事故。于是,小李与同事驾驶查勘车辆出动,记者随行探访事故现场查勘情况,在车上看到备有理赔资料专用袋等为后续理赔提供方便的必要工具。“出险车主首先拨打公司报案电话……然后报案中心话务人员根据事故位置,利用电子地图锁定定损中心,立即拨打当期值班查勘员电话进行话务员、事故车主、查勘员"三方通话"。”10分钟后,查勘车辆顺利达到事故现场。

查勘 诸多情形查勘无法解决

通常而言,查勘过程是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的过程,证明出险的真实性及责任认定。然而有时查勘员赶赴现场也不能满足事故车主挪车走人的要求。因此,事故车主对保险公司的查勘有时存在不满。

据介绍,有时事故车主双方对事故原因说法不一致,使查勘员迟迟做不出查勘结果;有时事故车主对查勘员的要求不满,如交强险标志应该贴在车辆挡风玻璃上;有的情形是查勘员无法单独查勘的,需要交警协助才能完成,如车辆无法移动、人员受伤、车辆无号牌、驾驶员无驾照甚至酒后驾车等。

实地探访:一方外地投保须交警出具判决

一到事故现场,查勘员小李从查勘车辆后备厢取出两瓶矿泉水给事故双方车主,随后开始现场查勘。

在事故现场,北京牌照车辆(投保平安车险)与黑龙江牌照车辆(投保阳光车险)追尾,事故车主双方及查勘员一致认定北京牌照车辆负全责。

像这样责任明确的双方事故,完全可以启动快速处理协议,即不通过交警认定,双方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共同到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索赔。不过,在小李指导事故车主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等过程中,了解到黑龙江牌照车辆为异地投保交强险,并不符合快速处理条件,因此,只能通过报警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判决书》。

在交警出具相关判决书后,无责方车主同意到中国平安指定维修厂进行修车,并将修车发票等交有责方车主到中国平安指点办公点报销。一场双方事故查勘工作顺利完成。

事实上,查勘分为现场查勘和非现场查勘。小李提醒,非现场查勘是人性化服务的体现,但车主一定要先报案,查勘员事先进行如实记录。

定损 多事故合并定损有分歧

当两辆车轻度刮蹭,无责方觉得损失不大,不要求赔偿而离开现场,全责方如果没有拍照取证,无法鉴定事故是否是投保人的全责,保险公司就无法进行责任认定并定损。

投保人在报案后迟迟不去定损,例如一辆车的某一部位在一次事故中刮蹭,在接下来的行驶期间,因再次造成车辆损伤,车主要求两次定损一起赔付,而保险公司为避免客户从中获利,必须单次事故及时定损。

就是在单次事故定损时,也容易产生纠纷。例如保险公司合作维修车的维修价往往较低,但一旦车主不同意定点维修而执意到自己熟悉的维修厂修车时,就会产生定损纠纷。

实地探访:定点维修化解估损难题

交警出具《交通事故判决书》后,上述无责车主同意到平安车险合作的维修点维修换件,费用将由有责方车辆“三者险”的责任限额内支付。小李表示,这将很大程度上避免定损不准的难题。

据介绍,查勘员在查勘时看到的是事故车的外壳受损情况,无法看到车辆碰撞过程中是否受了内伤,如果车辆在公司合作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定损员可与维修人员协调深入了解受损情况。一旦车主不同意定点维修时,定损员必须进行较为准确而让车主满意的估损。

此次无责车辆为奔驰350,小李估损为1万元左右,小李的同事称可能需要1.3万元,而无责车主则称换件维修不会低于1.5万元。小李告诉记者,自己也曾经参与车辆定损,每当定损后心里总忐忑不安,维修理赔完才能踏实,并称他就曾因定损出现偏差自掏腰包500元补贴事故车主。可见,在估损定损方面产生分歧也成为理赔纠纷的诱因之一。

后记

在车险理赔流程上,维修和索赔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小李介绍,“如果车主选择与平安车险合作的4S店进行维修,还可以享受直赔和优先修车的服务”。记者赶赴平安车险合作的维修厂时,有定损员正与维修人员进一步对车辆的受损情况进行检查,有的正在忙于维修。

而事故车主与保险公司在维修方面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据了解,有时保险公司认为车辆完全可以通过维修解决问题,而车主却执意要求更换新部件。事实上,是否需要换件,维修厂都有相关的换件标准。

关于索赔,目前各保险公司都在积极推出便民服务,平安车险推出“一袋式”上门代收理赔资料服务告知书。根据车险事故性质告知客户应该准备的资料,被保险人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放入专用信封,并预约快递人员上门代收理赔材料,办理完后将理赔款打入被保险人银行卡。

汽车理赔常见的误区

误区一:异地出险一定要拉回家修

翟先生长假去江西玩,发生事故以后在当地4S店维修。回到杭州以后,发现爱车仍有很多问题,可再回江西去修实在太麻烦。为此他感叹:当时真不应该省这点拖车费,应该坚持拉回杭州来修!

万一遭遇异地事故,专家建议分几种情况来对待:

1、 损失不大,维修时间不长的前提下,建议就地维修,毕竟拉回家所发生的二次拖车费,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仅承担一次施救费用)。

2、 损失一般,经简单维修后能上路的,建议自行开回家,对未维修部分再次维修,这样可以减少车主的损失(异地等待的时间、食宿成本);如果事故仅造成外观油漆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的,也可以开回家维修。

3、损失较大,建议就地维修。当然,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综合评估哪个方案更合算:在外地维修需长时间等待,要额外支出住宿、伙食费;而远距离拉回杭州,可能要付出上千元的拖车费。

保险公司一般会建议车主就地维修。无论是哪种情况,车主出险后都必须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确定损失范围和损失金额,不得私自处理或维修,因为保险公司对未经核定的损失是不予赔偿的。

至于理赔,现在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做到了全国通赔,可以回家以后递交理赔材料。

误区二:我有全险,就能全赔

梁女士买车时在4S店买的保险,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买了“全险”。她以为这下爱车有保障了。没想到,最近爱车停在小区外道路被砸了玻璃,她报案后保险公司却说,她没买玻璃险,所以不能理赔。

专家解释,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说,不存在全险的概念,因为车险的险种是相当多的,险种不同,保险责任就不同,一般车主是不可能全买的。一般车主购买的险种主要为: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就认为是买了“全险”。

事实上,险种不同,保险责任就不同:像梁女士这样,没买玻璃单独破碎险,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事故,保险公司就不赔了。另外,如果没买盗抢险,被盗被抢后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没买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也称涉水险),发生发动机进水造成损失的事故,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即使买了对应的险种和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仅按照各险种项下的保险责任范围来承担事故损失,针对发生除外责任的几种情况也是不赔的(如酒驾、逃逸、未年检等等)。同时,理赔额度还受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限制,也不是所有损失都能赔付。比如投保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限额为1万元/座,如果车上乘员受伤,一次损失超过1万元,保险公司最多也只能赔1万元。还要提醒的是,保险公司是参照医保用药规定赔偿的,丙类药、不合理用药、以及与事故无关的用药,也是不赔的。

另外,如果车辆存在不足额投保险的情况,发生损失时也是按比例赔付的。

误区三:为了保证质量,一定要在4S店维修

陈先生是一位豪华车主,日前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定损2.8万元,4S店报价却超过5万元。保险公司不同意陈先生在4S店修车,要他到指定维修厂修理。

其实,要不要去4S店修,往往有两种情况:一是豪华车,4S店报价甚至会比维修厂高出一倍以上,保险公司要车主去维修厂修。二是没保不计免赔的车主,反而自己不愿意去4S店维修。

一般情况下,对尚在保修期内的车辆,保险公司会建议车主到4S店维修。而已过保修期的,车主也可选择资质较好的综合性修理厂。其实修车不一定到4S店,有些关键部位,如变速箱的损坏,专业维修变速箱的厂家可以维修,有些4S店却不一定有维修能力。如果仅发生油漆等外观损伤,更可以找修理厂做,毕竟4S店时间长,不是很方便。

对于陈先生这样的情况,专家建议他投保时选择一个“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当然,车损险保费会相应上浮:国产车上浮10%~30%,进口车上浮15%~60%。选择了该条款后,发生事故时车主就可自行选择4S店,保险公司不再限制。

误区四:受损的零件一定要全部更换

李先生新买的爱车,被人追尾后,后侧围受损。保险公司定损对后侧围进行修复,李先生不能接受:为什么不给我整个换新的?敲敲打打修复,我的新车不是变成破车了?

李先生这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受损的零件经维修后不影响使用质量的,不建议车主进行更换,毕竟有些受损部位的更换会影响到相邻部位的质量。比如李先生的情况,如果更换后侧围,需将旧件切割后重新焊接。而焊接过火造成焊接部位易生锈,质量也没有原厂焊接好,更关键的是切割好比人体动手术一样,将直接影响车辆整体的构造和强度。所以,能通过钣金修复,就尽量不要更换。

另外,保险理赔也是有原则的。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提到,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如果每个事故,不管受损程度怎么样,所有的零件都换新的,将导致保险费率不合理提高,那其实是损害了更多人的利益。

误区五:撞伤人,为免麻烦认全责

杭州女孩百合开车在马路上掉头时,一位老太太倒在车前。受围观者“反正你有保险,认了全责保险也会赔的”观点的影响,她稀里糊涂认下全责。结果老太太成了植物人,百合为此付出了100多万元的代价。

如果撞伤人为免麻烦就认全责,这将埋下重大隐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保险公司也不是对事故的所有损失都全赔的,还存在受赔偿限额、保额不足、不属赔偿项目及免除条款等因素的影响。像上面这起事故中,百合商业险只投了50万元,另外的50多万元,就要她自己承担。

2、 一旦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对方可能就翻脸不认人,还会提出很多无理要求,谁让你是全责呢?这样会给事故的后续处理增加难度,而那些无理要求,保险公司也是无法赔偿的。

误区六:哪天出险报案,就算在哪一年

林先生8月14日出险报案,保险8月27日到期续保。9月初修好去理赔,被告知要计入下一年度。“为什么我明明是上一个保险年度出的险,要算在下一年度?这意味着我今年开车要格外小心,可有时候意外是很难避免的呀!”

专家认为,要解决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出险后尽快去维修并理赔。因为保险公司是根据保险行业协会的平台来查询车辆出险次数,而平台数据是以结案数据来统计的,所以出险后尽量在当期保险期限内理赔,以免影响下一年度保费。

而据记者经验,遇到这样的情况,首先自己心里要有谱,尽量催促维修厂、保险公司在当期保险期限内维修理赔完毕。如果实在差几天,可以拖几天,等理赔结案以后再续保当然,这样做车主也要仔细考虑好:在没有保险的这几天内,千万不要开车上路,哪怕停在停车场,也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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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有技巧 走出车险定损误区


选择车险难,出险理赔更难,这是很多司机的共同心声。许女士最近就遇到了车险理赔的郁闷事。许女士在倒车时,不慎剐蹭到侧后方停放的一辆卡车,一个后车灯破损。许女士向保险公司报险,但保险公司最终的定损结果却是不予理赔。车险理赔到底怎样界定?车主如何摆脱理赔误区?

关于许女士车损不予理赔的原因,理赔工作人员的解释是:车灯与车辆后视镜属于单独一个险种,不购买此保险,单独的车灯或后视镜事故,不予理赔,但该险种不对第一年新车开放。由于该车是许女士去年10月份购买,所以许女士无法购买该险种。

但这样的解释未能得到许女士的认可。许女士认为,车灯、后视镜都属于车辆正常配件范围,单列一个险种并不为过,但不允许新车购买该险种就难以理解。“第一年开车的往往都是新手,刮刮擦擦很正常,这种规定将最容易受损的部件排除在保单之外,简直是‘霸王条款’。”许女士说。

对于许女士的质疑,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以保单范围完全是公司规定,个人无法做主为由拒绝给予许女士回复。“单独碰坏车灯就是不赔的,只要是车灯破损的同时,车辆其他位置有破损,都可以一起赔付,单独赔不行。”

类似于许女士的遭遇,其实还有很多很多。

去年3月,济南车主张先生倒车时不慎将右前轮与花台前的砖块“亲密接触”了一下,汽车轮毂刮花了,可当他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同样是不赔。

因为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中明确规定,车轮单独损坏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能给予赔偿。车轮单独损坏指未发生被保险机动车其他部位的损坏,仅发生轮胎、轮毂、轮毂罩的分别单独损坏,或上述三者之中任意二者的共同损坏,或三者的共同损坏。

类似这样的“霸王条款”还很多:如夏天爆胎;挡风玻璃受损,将得不到理赔……其实,车险理赔也有一定的技巧性。

加强监管需处罚

记者以上所述是汽车保险行业在条款制定方面的一些“特殊规定”,仅仅是车险这一“社会难题”的冰山一角。由于行业标准缺失,部分保险合同中容易出现问题条款。车辆“全险”≠全赔、“不计免赔”≠全赔,面对保险推销员的巧舌如簧,面对车险投保单的专业规范,绝大多数消费者普遍反映“招架不住”。甚至有不少投保车主感叹:“就算是法律专业毕业的高材生,要完全弄懂车险条款,恐怕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一位业内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车险是一个非常容易让大家误解的概念,可能在消费者看来,就是‘出了险,都能赔’。但实际的情况是,车险都是列明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会有除外责任,因此,并没有所谓的全险概念。”据其介绍,现在各家公司包括主险、附加险等,大大小小有三四十种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只是基本选择了符合他现在风险需要的产品,或者说基本涵盖了可能遇到的风险。但如果将所有的风险都转嫁给保险公司,价格对于消费者就是一个新的问题,因为风险与价格是对等的。“大家对全险的概念一定要抛弃,在选择产品时,要先考虑自身的保险需求,其次看保险公司的品牌和服务,最后便是比较价格,这样才能获得理想的保障。”

尽管不少专家认为车险市场的所谓“霸王条款”是在一定程度上被误读,但不可否认现行保险条款中存在一些瑕疵,同时也折射出我国保险市场长期存在的“投保易理赔难”“重业绩轻服务”等问题。有专家认为,完善商业车险制度,首先应完善保单,规范保单条款设计。车损险中,应优先考虑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责任险中应优先考虑受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应尊重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说明义务,如实说明其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对“霸王条款”的制定者制定出罚则,使之心有忌惮从而进行自我约束。

车险理赔技巧

哪些情况下可以去索赔

1、车撞墙(树木、水泥墩、栏杆、电线杆等物体) 

2、别人的车相撞了 

3、车撞人

4、车风档玻璃碎裂。

5、事故中司机或乘客受伤

6、车自燃

7、车丢失(或被抢)。

理赔流程

1、被保险人需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5、领取理赔款。

撞墙事故索赔程序 撞车事故索赔程序

档风玻璃损坏的索赔程序 司机和乘客出险索赔程序

丢车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撞人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汽车自燃的索赔程序

哪些情况不赔

地震导致的损失不赔 精神损失不赔   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操作不当致损的不赔 单独爆胎损失不赔 随车物品致损的不赔

未经定损送修的不赔 私下放弃追偿的不赔 部分配件被盗的不赔

车险理赔技巧小问答

问:如果夏天汽车遭遇单独爆胎,保险公司将不作理赔。但如果汽车由于爆胎导致车体失控,撞到路边护栏或其他车辆,保险公司将如何理赔?

答:对于由于轮胎爆胎而引起的交通事故,无论汽车撞上路边或其他车辆,保险公司都会依据三者险或车损险的理赔条款,给予理赔。通常汽车爆胎而撞到其他车辆,属于肇事车主的事故全责,保险公司会扣除20%免赔率,但车主购买不计免赔险,就能得到全额理赔。如果汽车由于爆胎而撞到路边护栏,他务必在报案后耐心等待定损员查勘现场,毕竟保险公司对于单车事故的定损查勘非常严格,车主擅自驾车驶离现场,有些保险公司难以客观查勘事故发生过程,就会按照找不到第三方事故的理赔条款计算理赔额,通常有30%免赔率,且不计免赔险难以将这类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

问:玻璃单独破碎险的理赔责任有哪些?夏天购买这险种有必要吗?

答:玻璃单独破损险的理赔范围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车灯玻璃与天窗玻璃却不属于它的理赔责任。通常夏天台风天气较多,风力也很强,容易将小石头等物品从高层建筑物刮落,造成汽车的挡风玻璃受碰撞而单独破损。其次汽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如果风力较强,也可能被扬起的小石块砸破车身玻璃。当然如果台风来临,导致一些空调外挂机或阳台花盆跌落,砸破车身与挡风玻璃,车主就应以车损险向保险公司索赔。最后汽车挡风玻璃因自然老化而破裂,同样属于单独破碎险的理赔范围。

问:假如汽车自燃时,车主立刻去买了一箱矿泉水灭火,可火苗没有完全扑灭,最终汽车自燃烧毁,保险公司是否也承担这箱矿泉水的费用呢?

答:自燃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在发生汽车自燃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投保“自燃损失险”中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进行赔付。

只要当汽车自燃时,被保险人进行合理必要的施救措施,其施救费用保险公司都会相应承担。绝不会由于施救失败而拒赔。即使车主借来一瓶灭火器,只要定损员证实这灭火器是用于扑灭火苗,保险公司会给予更换灭火器的所需费用,当然这箱矿泉水是用于灭火的,保险公司会将这笔费用列入理赔清单。

车险理赔难,一部分是由于车主对于车险理解的误区,一方面,车险种类繁多,车主在购买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其中的理赔范围,掌握一定的理赔技巧,弄清哪些情况可保,哪些情况不保,才能在意外发生时得到保障。最后还有提醒广大车主,小心驾驶,避免意外才是保障安全的最佳做法。

车险定损理赔难 如何走出理赔误区?


长假之后是车险定损理赔的高峰期。很多车友利用长假出行,无形之中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如果是在异地出险,理赔就更加的麻烦,那么,车险理赔中都有哪些事情需要注意?如何能够避免免赔或者拒赔现象呢?

误区一:异地出险一定要拉回家修

翟先生长假去江西玩,发生事故以后在当地4S店维修。回到杭州以后,发现爱车仍有很多问题,可再回江西去修实在太麻烦。为此他感叹:当时真不应该省这点拖车费,应该坚持拉回杭州来修!

万一遭遇异地事故,专家建议分几种情况来对待:

1、 损失不大,维修时间不长的前提下,建议就地维修,毕竟拉回家所发生的二次拖车费,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仅承担一次施救费用)。

2、 损失一般,经简单维修后能上路的,建议自行开回家,对未维修部分再次维修,这样可以减少车主的损失(异地等待的时间、食宿成本);如果事故仅造成外观油漆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的,也可以开回家维修。

3、损失较大,建议就地维修。当然,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综合评估哪个方案更合算:在外地维修需长时间等待,要额外支出住宿、伙食费;而远距离拉回杭州,可能要付出上千元的拖车费。

保险公司一般会建议车主就地维修。无论是哪种情况,车主出险后都必须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确定损失范围和损失金额,不得私自处理或维修,因为保险公司对未经核定的损失是不予赔偿的。

至于理赔,现在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做到了全国通赔,可以回家以后递交理赔材料。

误区二:我有全险,就能全赔

梁女士买车时在4S店买的保险,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买了“全险”。她以为这下爱车有保障了。没想到,最近爱车停在小区外道路被砸了玻璃,她报案后保险公司却说,她没买玻璃险,所以不能理赔。

专家解释,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说,不存在全险的概念,因为车险的险种是相当多的,险种不同,保险责任就不同,一般车主是不可能全买的。一般车主购买的险种主要为: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就认为是买了“全险”。

事实上,险种不同,保险责任就不同:像梁女士这样,没买玻璃单独破碎险,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事故,保险公司就不赔了。另外,如果没买盗抢险,被盗被抢后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没买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也称涉水险),发生发动机进水造成损失的事故,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即使买了对应的险种和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仅按照各险种项下的保险责任范围来承担事故损失,针对发生除外责任的几种情况也是不赔的(如酒驾、逃逸、未年检等等)。同时,理赔额度还受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限制,也不是所有损失都能赔付。比如投保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限额为1万元/座,如果车上乘员受伤,一次损失超过1万元,保险公司最多也只能赔1万元。还要提醒的是,保险公司是参照医保用药规定赔偿的,丙类药、不合理用药、以及与事故无关的用药,也是不赔的。

另外,如果车辆存在不足额投保险的情况,发生损失时也是按比例赔付的。

误区三:为了保证质量,一定要在4S店维修

陈先生是一位豪华车主,日前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定损2.8万元,4S店报价却超过5万元。保险公司不同意陈先生在4S店修车,要他到指定维修厂修理。

其实,要不要去4S店修,往往有两种情况:一是豪华车,4S店报价甚至会比维修厂高出一倍以上,保险公司要车主去维修厂修。二是没保不计免赔的车主,反而自己不愿意去4S店维修。

一般情况下,对尚在保修期内的车辆,保险公司会建议车主到4S店维修。而已过保修期的,车主也可选择资质较好的综合性修理厂。其实修车不一定到4S店,有些关键部位,如变速箱的损坏,专业维修变速箱的厂家可以维修,有些4S店却不一定有维修能力。如果仅发生油漆等外观损伤,更可以找修理厂做,毕竟4S店时间长,不是很方便。

对于陈先生这样的情况,专家建议他投保时选择一个“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当然,车损险保费会相应上浮:国产车上浮10%~30%,进口车上浮15%~60%。选择了该条款后,发生事故时车主就可自行选择4S店,保险公司不再限制。

误区四:受损的零件一定要全部更换

李先生新买的爱车,被人追尾后,后侧围受损。保险公司定损对后侧围进行修复,李先生不能接受:为什么不给我整个换新的?敲敲打打修复,我的新车不是变成破车了?

李先生这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受损的零件经维修后不影响使用质量的,不建议车主进行更换,毕竟有些受损部位的更换会影响到相邻部位的质量。比如李先生的情况,如果更换后侧围,需将旧件切割后重新焊接。而焊接过火造成焊接部位易生锈,质量也没有原厂焊接好,更关键的是切割好比人体动手术一样,将直接影响车辆整体的构造和强度。所以,能通过钣金修复,就尽量不要更换。

另外,保险理赔也是有原则的。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提到,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如果每个事故,不管受损程度怎么样,所有的零件都换新的,将导致保险费率不合理提高,那其实是损害了更多人的利益。

误区五:撞伤人,为免麻烦认全责

杭州女孩百合开车在马路上掉头时,一位老太太倒在车前。受围观者“反正你有保险,认了全责保险也会赔的”观点的影响,她稀里糊涂认下全责。结果老太太成了植物人,百合为此付出了100多万元的代价。

如果撞伤人为免麻烦就认全责,这将埋下重大隐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保险公司也不是对事故的所有损失都全赔的,还存在受赔偿限额、保额不足、不属赔偿项目及免除条款等因素的影响。像上面这起事故中,百合商业险只投了50万元,另外的50多万元,就要她自己承担。

2、 一旦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对方可能就翻脸不认人,还会提出很多无理要求,谁让你是全责呢?这样会给事故的后续处理增加难度,而那些无理要求,保险公司也是无法赔偿的。

误区六:哪天出险报案,就算在哪一年

林先生8月14日出险报案,保险8月27日到期续保。9月初修好去理赔,被告知要计入下一年度。“为什么我明明是上一个保险年度出的险,要算在下一年度?这意味着我今年开车要格外小心,可有时候意外是很难避免的呀!”

专家认为,要解决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出险后尽快去维修并理赔。因为保险公司是根据保险行业协会的平台来查询车辆出险次数,而平台数据是以结案数据来统计的,所以出险后尽量在当期保险期限内理赔,以免影响下一年度保费。

能否异地通赔最关键

“现在主流的保险公司基本都开通了"异地通赔"服务,只要出险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经过现场勘查、资料齐全,赔款就会划拨到投保人的账户,不用再回投保地办理其他手续了。”平安财险陕西分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记者了解到,目前人保、平安、太保等均已开通了这项服务,部分4S店甚至还推出了“通赔通修”服务,投保人异地出险后,只需拨打各保险公司统一的全国客服电话,当地的查勘人员就会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与在投保地出险并无太大差异。

“如果不能"异地通赔",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损失清单以及有关的费用单据等就要妥善保存,返回后及时提供给保险公司”,人保财险陕西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手续齐备是办理理赔能否顺利的一大前提,根据以往的经验,很多人在异地出险后往往措手不及,难免顾此失彼,忘了办理相关证明和凭据,这就给自己的理赔造成了很多麻烦。

而据记者经验,遇到这样的情况,首先自己心里要有谱,尽量催促维修厂、保险公司在当期保险期限内维修理赔完毕。如果实在差几天,可以拖几天,等理赔结案以后再续保当然,这样做车主也要仔细考虑好:在没有保险的这几天内,千万不要开车上路,哪怕停在停车场,也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如果车辆发生小剐小蹭,但不影响正常行驶,且在假期中车主不愿耽误出游行程的,可以在假期结束后,对车辆进行拆验定损维修。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是延期定损,但是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保留相应的证据,否则会出现免赔或者拒赔的情况。

长假结束,关于出行的各项事宜也到了收尾阶段。如果发生了车险定损问题,一定不要怕麻烦,多于保险公司沟通,保存好照片证据,促进定损理赔顺利完成。而异地出险的车主,也要及时保险,不要因为怕麻烦耽误了定损最佳时机。

保险知识,走出买保险“理赔难”的误区


办保险前:保户信息务必真实

目前,不少保险纠纷的症结就落在客户办保险时对所填的一纸信息上,因细小的保户信息误差而导致最终理赔被拒,不少人抱着侥幸的心里带病投保,又无如实告知,很可能成为日后被拒赔的导火线。

出自良莠不齐的人情保单

选择不同的保险代理人,客户所得到的相关利益各不相同,而且其差异将会很大!从某种意义上说,保险代理人既是客户的保险方面的法律顾问。也是客户的理财顾问!在保险公司所有的问题保单中(即可能出现理赔难的保单)占95%是人情单,为了不使自己的保单成为“问题单”,为了不陷入这一“自造的陷阱”,一定要深入研读相关条款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找一个相对素质高点的业务员不失为最佳选择!

选择好公司

2005年5月1日保监会发布《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如果保险公司破产,保单持有人最高损失20%以内,面对市场众多的保险公司,托付谁家承保是人生大事呀!保险最重要的还是求个安稳,选择服务质量好,发展时间长,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是非常明智选择。

保险知识,怎么样走出保险理赔的误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忧患意识的增加,人们越来越认同保险的重要性。但一提到买保险,很多人就会犹豫不决,甚至很反感。“买保险容易,理赔难”成为人们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产生这样的误区关键原因是不了解保险的条款内容、理赔流程以及《保险法》相关知识。

这些误区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一、买了一份保险就可以解决自己的全部保障。产品不同,保障不同。首先,要明确需要什么类型的保险,这样有的放矢地购买保险才会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和制订合理的财务规划,才会在真正发生事故时得到相应的保障。其次,同一类型的产品也会由于条款内容不同而存在差异。比如重疾险所含疾病种类,有的仅含6种(保监会规定的必保疾病),有的含三四十种。一旦客户患了某种特殊疾病,却不在所列疾病范围内,得不到赔偿就会认为理赔难。对某种重疾,条款会约定达到一定标准才能赔付,客户则会认为“保险保死不保活”,这都是因为不了解保险造成的误解。保险条款不可能罗列所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仅能选出发生概率相对高的几种或几十种疾病,再根据这些疾病的发展规律和发生概率确定保险费率。保监会针对25种(包括6种必保)疾病明确了赔付标准,减少了因重疾标准理解不同造成的纠纷。

二、买了保险,可以到保险公司全额报销。每份保险都会有个赔付的最高限额,另外多数医疗险都会约定“扣除单位、其他保险公司、社保等第三方赔付后的余额为该公司的责任范围”,并要求医疗项目符合当地医保政策,不属于医保范围内的自费项目不承担保险责任,这些都会造成理赔结果不是全额赔付。这种补偿原则禁止了客户通过保险事故谋利,规避了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道德风险。

三、只要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要赔。任何保险合同都包含“免责条款”,这些条款约定了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承担保险责任。比如酒后驾驶、自伤自残、战争、暴乱等,这些约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社会公平,另一方面也是保险公司控制重大风险保证正常运营最终保护客户权益的手段。保险拒赔因素中最常见的是“不实告之”,首先明确一下,是告知内容不真实,而不是不诚信的告知。客户因不了解保险规则,未仔细阅读投保书,或自认为以前患过的疾病现在已经治愈,对保险没有影响而疏忽了告知义务,从而导致保单效力受到影响。不同的身体状况投保费率是不同的,甚至有的是不适合投保的,保险公司会通过客户的告知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估结果,这种通用的评估制度对每个客户都是公平的。

四、买保险容易理赔难。很多客户认为购买时简单,理赔时却程序繁琐。这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简化理赔流程,另一方面也要求客户理解保险公司,不是有意刁难。因为保险公司需要核实保险事故和实际损失状况,这些核实需要相关证明材料的配合,而其中很多的材料是存在客户手里的,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院小结等。客户有义务提供这些材料,同时缩短了理赔调查时间,更及时地完成审核工作。对于保险利益的主张权利,《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有些情况下,由于存在多个受益人,如果受益人之间自己不能首先达成权利分配上的一致,保险公司自己无法对此来确定。对于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确认,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而目前实际上保险公司没有能力直接利用公共社会资源实现这些方面的自主辨认,只能要求客户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误区都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随着《保险法》及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保险公司应多为客户着想,制作简单易懂的条款,做好销售监督,提高售后服务。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深入、保险知识的不断普及,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一定会加强互信沟通、逐渐消除误解,共创和谐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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