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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何查询计算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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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问题很重要,对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是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了解的,缴费年限的计算问题直接关系到缴费者所以缴纳的额度同时也关系到缴纳者能否正常享受合法权益。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何查询计算?

医疗保险缴纳年限等如何查询

国家政策规定,正规公司需要为自己的员工购买社会医疗保险。为了相应国家的这种号召,如今社会很多公司都为自己的员工购买了医疗保险,但很多人由于缺乏具体的保险知识而不知如何去查询它。事实上,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社会医疗保险如何查询余额,如何查询个人消费记录以及个人及单位缴费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下面来具体介绍下究竟如何查询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都是在自己所属的地购买,正因为个人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所属地不同,我们在查询的时候就必须要去参保地社保网查询。各地不同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除此之外,因为有时登陆当地社保局,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而有的人也会认为在网上查询的方法不够直接,那么我们还可以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两种方法查询。而需要注意的是,查询是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的,在查询之前我们需要将这些准备好,以免在需要的时候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而有些人对社保号不是很清楚,或是不小心遗忘了,那么就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在那里大多问题都能得到详细的回答。BX010.COM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个人缴纳医疗保险人员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

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缴费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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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有哪些


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仅仅关系到职工要缴纳的数额问题,同时也关系到职工能不能正常享有相关保障的问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多少?如何规定?

首次参加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满十五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的,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未满十五年的,继续参保缴费满十五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后,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该条例实施前已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职工,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满十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何规定最低缴费年限?

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设置最低缴费年限,即规定每一个参保人及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足够年份的医疗保险费,才能在退休后免缴保险费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将有利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及时参保和连续缴费,有利于参保人之间的公平,也有利于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同时,还有利于社会医疗保险各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采用终身缴费制,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退休后不再缴费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也是导致职工与城乡居民(农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之间的医疗保障待遇差距过大的一个因素。从长远发展趋势看,社会医疗保险目前的三个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将走向统一,因此,必须朝着这个方向在医疗保险待遇和缴费等方面逐步推进。确定一个合理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适当增加职工的缴费,符合社会医疗保险发展趋势。

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12年11月1日前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费。

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中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断交后再交可以吗?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社会保险断交对这两项养老金都会造成影响。那么,一旦社会保险断交,还可以再交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呢?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的五大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社会保险断交几年再缴纳,可以吗?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中断缴费对这两项养老金都会造成影响。根据长缴多得的原则,本人缴费年限的长短与缴费基数的高低,将直接影响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多少。同时,中断缴纳社保,医保待遇不能享受。

如果参保人员离职了,在还未找到下一个单位工作并参保时,社保缴纳就中断了。如果参保人员连续中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后重新参保的,医疗保险就会有6个月的等待期,须连续缴费满半年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对于离职人员要特别注意自己的社保缴纳问题。

在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退役军人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在军队服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二是被判服刑、被劳动教养或受开除处分等之前的实际缴费年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为缴费年限;三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四是从其他统筹地区转入我市就业的参保职工已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其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五是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以年为单位,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断交——相关资讯个人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享受财政社保补贴

从人社部门了解到,为鼓励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市区中断缴费人员补缴2012年12月底之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享受一次性财政社保补贴。

据悉,本次社保补贴的对象为市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各类已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2年12月底前因各种原因(判刑除外)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个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一律按不低于省相关部门出台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201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910元。

医疗待遇,医疗保险缴费计算方式要明白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者一定要分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计算方式,前者可累计计算,后者是连续计算,参保人员只有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并达到缴费年限的规定,个人才能终止缴费,享受医疗待遇,否则就必须在办理养老退休手续时,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用,方能享受退休后的医疗待遇。

【疑难咨询】

请问一下,我下个月就要退休了,医疗保险费是不是只要缴满10年就可以不用再缴了?”即将退休的王大姐前来市社保征稽处咨询。

【案例解析】

有关文件对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是,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必须累计满15年,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对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是,2000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养老保险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缴纳医疗保险费连续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不计算单位缴费时间,如计算则不少于15年),2000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养老保险的男性不得少于30年,女性不得少于25年。王大姐正是混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差点影响了自己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我们身体都难免遇到大病小病的困扰,面对疾病的困扰,同时还要兼顾经济负担的压力。因此,医疗保险显得很重要,它是我们的保障,让我们在疾病的面前有一个依靠。那医疗保险如何缴费呢?

对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规定有很多人都是不清楚不了解的,所以对于这种规定是因为缴纳社保的职工们对于相关政策的不了解,所以也使得自身的医疗保险相关缴纳有了盲点。

关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国家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用人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人员的相关缴费年限是有不同的。

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1.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11.5%的比例共同缴纳。

2.参保单位及职工必须按规定,按季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季、年缴费的时限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及每年一月份的10日前,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及时予以缴纳。

3.用人单位和个人拒缴、拖欠或少缴等迟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和个人发出缴费通知书,用人单位和个人在通知书送达之日15日内必须缴清医疗保险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暂停其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同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予以行政处罚。对无故逾期6个月仍未缴纳的,视为中断参保。用人单位和个人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的,按首次参保对待,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用人单位职工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12年11月1日前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费。

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中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缴纳医疗保险人员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

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缴费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及时了解国家的新政策,因为这些政策的实施是对人民切身利益的相关规定,学习了政策之后就能有的放矢。对相关方面和人生目标都有一个合理的规划与安排。

生活中要树立风险意识,多做好相关的保障,就能使得生活过的充满幸福感。

缴费年限,省内医保转移互认缴费年限


从7月1日开始,流动就业人员在广东省内医保转移,将互认缴费年限。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广东省内医保转移,缴费年限予以累计计算。

《通知》明确,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应当互认,予以累计计算。但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医保待遇不重复享受。同时,参保人跨统筹区域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时,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不转移。《通知》适用人群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广东省参加职工医保,因流动就业在省内跨统筹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

对医保关系实现转移,退休后的医保待遇应如何计算,《通知》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需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年限要求,同时必须在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在最后参保地享受医保待遇;不符合条件但在曾经参保的地方满足该条件的,可在曾经参保地享受医保待遇。

医疗保险缴费计算与养老保险不同


你知道吗?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缴费计算方式是不同的,保险专家提醒广大参保者一定要分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计算方式,前者可累计计算,后者是连续计算,参保人员只有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并达到缴费年限的规定,个人才能终止缴费,享受医疗待遇,否则就必须在办理养老退休手续时,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用,方能享受退休后的医疗待遇。

有关文件对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是,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必须累计满15年,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对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是,2000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养老保险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缴纳医疗保险费连续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不计算单位缴费时间,如计算则不少于15年),2000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养老保险的男性不得少于30年,女性不得少于25年。

对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是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了解的,缴费年限的计算问题直接关系到缴费者所以缴纳的额度同时也关系到缴纳者能否正常享受合法权益。

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查询方法,第一,您可以到医保所属地的社保局营业大厅进行查询,这种查询方法可以使您当面询问相关问题;第二,您还可以通过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进行查询;第三,登录参保当地的劳动保障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职工医疗保险如何查询?


近来,到了年底很多人咨询如何查询自己的职工医疗保险?对此,小编咨询了保险专家,希望可以帮到需要了解的朋友。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可简称为城镇医保,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 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还有多少余

参保人员只需登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通过首页的“社会保险查询 ”系统,即可轻松查询包括城镇职工养老和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以及医保药品和检查治疗项目等在内的社保信息。

目前,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柳州市市本级(不含六县)参保人员,均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进入上面的社保查询系统,查询个人的社保信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以及六县的参保人员,由于其数据还未录入新系统,因此目前这部分人员暂时还不能通过新系统查询个人社保信息,但随着数据的完善,这部分功能将会在明年陆续开发出来。

退休人员可查当年退休金每月发放数额

与过去劳动局和医保中心的查询系统相比,人社局的社保查询系统新加入了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查询功能。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规定年限,并已退休的参保人,可以查询当年每个月的养老金发放金额。

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各地缴费年限将累计合并


据悉,国务院日前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社保基金会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并下发通知要求贯彻执行。纲要指出,要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

纲要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制度整合和城乡衔接,促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经办管理。探索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纲要指出,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

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扩大基金调剂和使用范围,增强基金共济能力。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新农保实现省级管理。全面实现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地(市)级统筹,逐步建立省级基金调剂制度,积极推进省级统筹。

纲要强调,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以农民工为重点,妥善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实现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探索建立参保地委托就医地进行管理的协作机制。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管理标准,实现相关信息指标体系和编码体系全国统一,方便全国范围信息交换,适应人员流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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