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保障计划”介绍

2021-04-19
中国人寿保险知识 中国人寿保险战略规划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的规划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保障计划”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产品特色:

1、满期祝寿保全资产三年一返稳定收益

2、专家投资坐享分红既保健康又可养老

3、交费灵活三倍身价重疾保障彰显关爱

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8,000元。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30万,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保险责任

关爱年金—保单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则给付关爱年金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8%满期给付—被保险人八十周岁时,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00%。身故险金—保单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00%。

作为我国最大商业寿险公司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地震之后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出了国寿瑞鑫两全分红保险新产品,迅速受到民众的青睐和热捧。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6月1日在省内部分地市试点销售瑞鑫保险新产品的一个月里,收取的新单保费就超过3000万元。7月1日在泉州的首卖日中,瑞鑫保险新单保费就超过100万元,成为泉州寿险市场的新热点。

国寿瑞鑫两全分红保险适合出生30天—50周岁的健康人士参保,交费期为10年,保险期间长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保险利益多种多样,可满足参保人储蓄投资、健康医疗、人身保障、养老保障、急需借款等多元化的保险需求。该保险具有以下保险功能:

1.定期领取关爱金:被保险人每三周年按基本保额的8%%领取生存保险金,可作为子女的教育费用补充,或作为家庭日常的生活费用。

2.彰显价值保障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受益人按投保人所交保费无息领取本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受益人按基本保额的三倍领取保险金,合同终止。

3.重疾无忧医疗金:保单生效1年后,被保险人患保单列明的12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一经确诊,可按保额的三倍提前领取重疾保险金,保障治疗及时,维护生命尊严。

4.高额储备养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按基本保额的三倍领取满期保险金,既可作为养老费用,也可福泽子孙。

延伸阅读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保险怎么样?


2013年年初,又到了人们投资理财的时候,如何做好一年的保险规划呢?目前,市场上保险产品众多,该如何选择成为消费者的一大难题。

近年来,由于社会风险及自然风险不断闯入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多的市民意识到商业保险对于家庭财富的保障作用。那么能否找到一款满足市民人身保障、健康医疗和投资理财等多方面需求的保险产品呢?据悉,目前中国人寿推出的“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产品受到广泛关注。

据中国人寿理财顾问介绍,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产品能够为用户提供完整的健康保障,包括生活方式的健康和财务的健康。

产品特色

满期祝寿保全资产 三年一返稳定收益

专家投资坐享分红 既保健康又可养老

交费灵活三倍身价 重疾保障彰显关爱

投保方案

参加国寿瑞鑫保障计划(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选择十年期交费,每年交纳保费24,880元,基本保额10万。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8,000元。

该保险具有六大显著的保险功能:

1.定期领取关爱金:被保险人每三周年按基本保额的8%%领取生存保险金,可作为子女的教育费用补充,或作为家庭日常的生活费用。

2.彰显价值保障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受益人按投保人所交保费无息领取本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受益人按基本保额的三倍领取保险金,合同终止。

3.重疾无忧医疗金:保单生效1年后,被保险人患保单列明的12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一经确诊,可按保额的三倍提前领取重疾保险金,保障治疗及时,维护生命尊严。

4.高额储备养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按基本保额的三倍领取满期保险金,既可作为养老费用,也可福泽子孙。

5.年年分红增值金:参保人每年可根据中国人寿的经营状况享受红利分配,分红可现金领取或累积复利生息,有效抵御通货膨胀,更可灵活运用。

6.生活急需借款金:投保人如遇资金急需问题,可以通过保单借款的方式,向中国人寿申请保单现金价值70%以内的借款。

此外,该产品在设计中更好地考虑了人生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特别安排了每三年一次的生存金返还,返还高达保额的8%。例如,消费者购买保额10万元的国寿瑞鑫,将每三年获得8000元的返还金,能让客户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回报。生存金返还一直持续到客户80岁,若放弃每次领取而选择累计生息方式,则到消费者80岁时这笔受益高达125万元。

当下,理财方式有多种多样,“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无疑可以成为一个家庭贴身的财务保险箱。为了让晚年生活更加有尊严有保障,“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提供的一站式的服务值得拥有。

中国人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保险本身是一种长期投资,注重的是长期收益,短期内可能收益不多,这也需要咱们年轻人把眼光放远,不要因为一两年内看不见好处就不再坚持了。

中国人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满期祝寿保全资产,三年一返稳定收益;专家投资坐享分红,既保健康又可养老;交费灵活三倍身价,重疾保障彰显关爱。

主险: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介绍:

一.投保范围:出生三十日以上至五十五周岁以下

二.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三.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附加功能:

(1)、红利金根据上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公司分配方案,可对所分配红利选择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

(2)、保单借款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均可申请保单贷款;保单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

四.交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有投保时选择。

附加险: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一.投保范围:出生三十日以上至五十五周岁以下(与主险相同)

二.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与主险相同)

三.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2.十二种重大疾病为: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急生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瘫痪、严重帕金森病、严重三度烧伤、主动脉手术。

四.交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有投保时选择。(与主险相同)

投保示例:

金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有社保,考虑增加自己的健康保障和未来养老费用的储备,拓宽低风险投资渠道。

投保方案:参加国寿瑞鑫保障计划(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选择十年期交费,每年交纳保费24,880元,基本保额10万。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8,000元,至八十周岁领取16次,共计领取128,000元。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3.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30万,合同终止。

4.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5.红利金:根据上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公司分配方案,可对所分配红利选择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详细介绍


中国人民 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寿险 ),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人保)为主发起成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

目前,公司在34个省市自治区、275个地市、1642县市区、近6万家银行网点都设有面向客户的销售和服务机构,可以满足广大客户全方位的保险需求。公司通过个人保险、银邮代理、团体保险、互动业务、电子商务、4008895518客户专线、短信平台、门户网站、电子商务、客户服务门店、保单服务人员等多渠道服务网络体系,向广大客户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服务。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各种保险产品,根据保障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养老保险,少儿保险,理财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意外保险等等。不同的保险保障范围和保险责任是不一样的,下面就对不同的保险做下简单介绍。

商业养老保险:现代人的寿命越来越长,而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怎样才能在退休之后保持原有的生活品质?社会养老保险加上商业养老保险是当前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佳组合。中国人寿灵活多样的养老保险产品为您提供全面的养老保障。保障一辈子相伴,天伦之乐常在身边,尽情享受精致晚年。

定期寿险:定期寿险的最大特点是低投入、高保障,特别适合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或者收入较少的人群。定期寿险可以让大家在家庭责任最重大时期,以较低的保费获得最大的保障。中国人寿愿与您携手分担肩头的责任,幸福的路,让国寿陪您走得更远。

少儿保险:少儿保险是指以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中国人寿少儿保险,大多也是分红保险,在为孩子提供意外、医疗等健康保障同时,还有教育金、婚嫁金等生存给付,选择国寿少儿险,让您的爱陪孩子一同成长。

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或高残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相比定期寿险费率要高,但每张有效保单必然发生给付,且具有储蓄性,适宜家庭责任较重的被保险人。

意外保险:意外保险是指以意外事件而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住院医疗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中国人寿为您提供了交通意外、综合意外及旅游保险等各类品。

理财保险:理财保险最大的特点是既具有保障功能又有理财功能。中国人寿于2000年在业内率先推出的分红保险产品,已成为业界理财保险的主流,客户在得到保险保障的同时,还可分享中国人寿的经营成果。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人民人寿保险险种有哪些:

个人保险

人保寿险福进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人保寿险福满人间两全保险(分红型)人保寿险和谐人生终生寿险(A款)(万能型)人保寿险金色朝阳少儿保险组合计划

团体保险

人保寿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管理型)(C款)人保寿险团体年金保险 (万能型)人保寿险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

机构代理保险

人保寿险金鼎富贵 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人保寿险优选金两全保险(万能型)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款中国人寿保险

一、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 (2012版)

投保年龄:出生30天-6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间:终身交费期间:10、20年两种保险利益:40种重大疾病保险金、10种轻症疾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四十种重大疾病名称: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 2、深度昏迷 13、特定年龄双耳失聪 14、特定年龄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心肌病 27、严重重症肌无力 28、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29、严重脊髓灰质炎 30、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1、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32、终末期肺病33、严重克隆病34、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5、持续植物人状态 36、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37、严重冠心病38、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术39、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40、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十种特定疾病名称:1、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3、冠状动脉介入手术4、特定脑中风后遗症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6、特定面积Ⅲ度烧伤7、主动脉介入手术8、严重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脑血管瘤9、特定年龄视力受损10、严重头部外伤。

中国人寿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案例:

被保险人,张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50000元,10年交费,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年金领取金额为26840元,可获得如下收益:

交费有期限,领取至终身。按照合同约定,张先生每年交费5万元,只要交满10年,生存即可享受从60周岁开始每年领取年金直至终身。

年年养老金,红利终身领。若张先生生存,从60周岁开始,每年的年生效对应日领取26840元直至终身;另外每年享有红利分配权,可以现金领取也可以累积生息,有效抵御通货膨胀。

保单可借款,身故有保障。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方便资金周转,以解燃眉之急;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畅享退休后,颐养天年时。张先生60周岁退休后可以定期领取高额年金和红利,保证退休后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畅享退休后的悠闲和惬意。

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案例:

罗先生为他刚出生的宝宝投保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缴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9,250元,保额10万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教育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和2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教育保险金1万元。

婚嫁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婚嫁保险金6万元。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满期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按照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3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其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案例:

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交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14,54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6万,合同终止。

成长保险金: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5万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因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情形导致身故或高残的除外。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费;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中国人寿瑞鑫保险内容详细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是我国重要的保险公司,那么该公司保险质量如何呢?投保中国人寿瑞鑫保险有什么收益呢?

投保示例

金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有社保,考虑增加自己的健康保障和未来养老费用的储备,拓宽低风险投资渠道。

投保方案

参加国寿瑞鑫保障计划(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选择十年期交费,每年交纳保费24,880元,基本保额10万。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8000元。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30万,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立即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款分红型主险产品,2008年上市后在市场上一度热销。该产品侧重于人身保障功能,在固定返还生存金的同时,还有固定保额的身故或全残保障,红利将按照公司每年的经营投资状况分配,作为一款保障型分红险,其附加的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障12种重大疾病。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生、老、病、故、财”全方位保障的产品,是现在市场上受到极大欢迎的产品。保障范围广,包括十二种近几年来发病率较高的重大疾病。该产品有明确灵活的保障金领取规定,从不同层面为用户提供紧急援助和分红养老保障,是一款综合性极强的保险产品!

产品优势

1、‘生’存金:每3年领取一次,按保额的8%领取。该产品通过年度分红的形式抵御通货膨胀,实现3年一领取的方式,让用户的资金保值,每次领取按保额的8%领取,领取额度与保额相结合,具有灵活性和增值效用。

2、养‘老’金:健健康康80岁可一次性领取保额3倍的养老金。该产品如同银行的活期存折,还本付息结合红利累积,为用户储备一笔不菲的养老金,当用户在保险期内急需要用钱时可凭保单借款,以解燃眉之急,将原本的不动产变为活期款项,具有人性化的特点。

3、大‘病’保障金:如确诊患合同约定大病,按保额3倍进行赔付;且交费期内患病,后期费用免交。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的提前给付重大疾病,在用户确诊首次患重大疾病后,将按照保额的300%进行赔付,如果用户在交费期间患病,则可以不再续交费用,同样获得合同约定的给付额度。给遭遇风险的用户大大地降低了经济损失。

4、身‘故’保险金:80岁前身故,保额3倍赔付。该产品的保障期限较长,身故保障持续到80周岁,如果被保险人在80周岁前身故,按被保险人的保额300%赔付,高额度的赔付为身故人的家庭起到了很重要的经济保障。

5、理‘财’:每年享受中国人寿分红,可复利计息。可凭保单借款,以解燃眉之急,保障及分红不受影响。该产品是中国人寿的热销产品,在投资分红层面,按复利方式累计分红,其收益相比其它公司的同类产品有明显的优势。同时该产品制定的保单借款功能,可以在保障和分红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为用户灵活借款解决紧急经济需求。

结合经济层面和个人需求层面可将适用人群分为三个层次。一、低端客户(个人年收入2-6万)。中等偏下收入人群: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个人年收入2-6万。二、中端客户(中等收入人群,个人年收入6-50万)。中等收入人群:收入在6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职业以白领打工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主。三、高端客户(高收入人群)。高收入人群(个人年收入>50万):如:行业高管、私营企业主等。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投保须知

1.购买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家族疾病史。

2.本产品的犹豫期为10天,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返还所交保费,犹豫期后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

3.若发生事故,请第一时间联系您的代理人,或拨打中国人寿客服专线95519报案。

中国人寿瑞鑫保险 健康理财两兼顾


中国人寿瑞鑫保险上市以来,新老客户纷纷咨询国寿理财顾问并预约购买,可以说中国人寿瑞鑫保险深受消费者的喜爱。面对中国人寿瑞鑫保险产品的热销,中国人寿有关人士认为,关键是该产品“投资收益稳、健康保障高、养老规划好”的特点,能够满足广大客户投资理财、健康养老的核心需求。

客户:理财功能强重疾保障高

购买了中国人寿瑞鑫保险产品的某企业部门经理郑先生对自己的选择颇为满意。30岁的郑先生每年交费24880元,共交10年,基本保额10万元。如此一来,从购买之日起到80周岁,郑先生将享有以下几项收益:每3年领取8000元的关爱金作健康或其他消费补充,累计领取128000元。

保险期间不幸罹患重疾,还可享受到30万元的医疗金;80岁时,一次性领取30万元的满期保险金作为祝寿金;在急用现金时,享有最高达现金价值70%的保单借款权益;在整个保险期间还享有30万元身价保障金,为家人提供一份坚实的保障。

除了上述收益,郑先生每年还可获得中国人寿派发的红利收益。作为“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目前可运用资金已超9000亿,近年来投资收益稳步增长,客户拿到的分红金也持续快速增长。

通过采访了解到,郑先生很庆幸当初的明智选择。一份瑞鑫保险,解决了他人生所有可能面临的风险,同时使他的资产保值增值。如今他享受着中国人寿的专业服务,生活倍感轻松。

公司:适合人群广客户需求强

据悉,中国人寿瑞鑫保险产品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响应国家“关注民生”的号召而专门推出的。其最大的优势在于保险理财功能和健康保障相结合,满足广大客户的核心需求,适合人群广。

工作压力大的年轻白领阶层,面对未来的“不确定性”,特别担心自己及家人的养老,中国人寿瑞鑫保险险种丰厚的满期金可以保证其晚年衣食无忧;事业有成且事务繁忙的成功人士对于财富保值增值和健康的需求都很急迫,通过中国人寿瑞鑫保险可以一举两得;老年人通过中国人寿瑞鑫保险险种来保证积累一生的资产不会缩水,可以给下一代留下一笔稳健可靠的财富;

而父母为小孩购买中国人寿瑞鑫保险,除了可作为投资理财的工具外,还可作为小孩的教育金、保障金、养老金,为孩子提早安排好各个阶段的开支;对于尚未办理社保、医保的人士,中国人寿瑞鑫保险险种提供的重疾医疗保障、每年的分红金、到期的满期金,可以较好地满足这部分人群的需求。

预期:保险意识提升销售前景看好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中国人寿有关人士对于该产品的表现充满了信心,中国人寿瑞鑫保险保障全面、交费适中、特别是3倍保额的重疾保障功能,稳健无风险的理财方式,能够满足广大客户理财、健康、养老的综合需求,拥有大量的适合人群,同时该产品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客户需求,相信能够得到客户的认可。

某金融企业资深人士认为,在当前众多股民、基民被深度套牢,居民资产大幅缩水的情况下,国寿瑞鑫(分红型)产品的出现为追求长期稳健收益,同时又能享有高额健康保障的客户提供了更好的选择,在竞争激烈的金融产品市场上,必将受到客户的青睐。

中国人寿瑞鑫保险两全分红保险是兼具养老、重疾与投资的产品,是精心呵护人生风险规划的途径,是尽享金色之阳的新型理财险种。

中国人寿瑞鑫保险两全分红保险

中国人寿瑞鑫保险保险范围:出生30天-50周岁

交费方式:10年,15年,20年交费三种

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至被保险人80岁

中国人寿瑞鑫保险保险责任:

1.自合同生效,被保险人每三年领取保额的8%,作为生存金。

2.合同生效后一年内,被保险人病故,保险公司不计息退还所交的保费。

3.合同生效后一年后被保险人身故,或者一年内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给付保额的3倍。合同终止。

4.合同生效后,每年分红。分红可以现金领走,也可以累计复利生息,且不扣利息税。

5.被保险人生存至80岁,保险公司给付保额的3倍。

6.可以凭保单借款,借款比例为保单现金价值的70%。

7.被保险人在合同期内,确诊条款中12种重大疾病的任一种或几种,保险公司给付保额的3倍,合同终止。

中国人寿保险意外险举例介绍


意外保险是指以意外事件而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住院医疗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中国人寿为您提供了交通意外、综合意外及旅游保险等各类在线直销产品,网上购买操作简便、价格低廉。

如E综合交通工具意外保险计划

产品简介: 如E综合交通工具意外保险计划提供因搭乘飞机、机动车、轨道交通工具、水上交通工具等指定交通工具时的意外伤害身故、残疾、Ⅲ度烧伤以及医疗保障。

保险金额: 搭乘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最高可达80万元,搭乘机动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搭乘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搭乘水上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

保险期间: 7天、15天、1个月、2个月、6个月,最长为一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自行选择。

如E中小学生意外保险计划

产品简介: 如E中小学生意外保险计划提供意外伤害残疾和Ⅲ度烧伤、意外骨折,以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为您的宝贝提供全方位的呵护。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自行选择,意外伤害残疾和Ⅲ度烧伤保险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

保险期间: 1个月、2个月、6个月,最长为1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自行选择。

国寿安鑫保险组合计划

产品简介: 国寿安鑫保险组合计划,在保险期间内提供意外残疾、意外Ⅲ度烧伤和身故等多重保障。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烧伤保险金赔付之外,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受益人仍可获得所交保费(不计利息)返还。

《国寿附加安鑫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免除条款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驾乘滑翔机、赛车等高风险活动期间。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同时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残疾或烧伤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本附加合同已给付残疾保险金或烧伤保险金,本公司因责任免除情形退还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现金价值时,须扣减已给付的各项保险金。

中国人寿保险介绍,保险电话是多少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国有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品牌500强,国家副部级单位。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6年分设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批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改制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业务范围全面涵盖寿险、财产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另类投资、海外业务、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并通过资本运作参股了多家银行、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机构。

中国人寿全国统一服务专线:95519。客服热线:400-877-7777。

中国人寿95519呼叫中心自2001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专业、真诚、感动、超越”的服务理念,坚持创新和发展,95519的使命是员工满意、客户满意,成为公司的“联络中心、服务中心、资讯中心、品管工具、营销工具”。

截至2013年,中国人寿95519呼叫中心已连续十一次获得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客户关系管理专业委员会评选的“中国最佳呼叫中心”称号,两次获得国际客户管理学院(中国)评选的 “全球最佳呼叫中心”殊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