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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医保缴费标准

2021-04-05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少儿保险规划

合肥市区范围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其他非从业居民、市辖区内农村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一)在校学生(含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

(二)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其他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20元。

(三)市辖区农村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20元。

(四)享受一类低保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员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一)在校学生(含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8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0元、市财政补助40元、区财政补助10元。

(二)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其他居民每人每年8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0元、市财政补助40元、区财政补助10元。

(三)市辖区农村居民每人每年80元,其中:市财政补助55元、区财政补助25元。

(四)享受一类低保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员每人每年17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0元,市财政补助85元,区财政补助55元。

缴费标准如何调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提高,可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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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社保如何缴费和办理流程


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获悉,7月起,合肥社保(查询 办理)缴费基数调整至2862元,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由原来的每月111.12元提高到128.28元,月增加17.16元。

合肥社保登记

(一)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须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单位纳税所在地税分局)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1.缴费单位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并填写《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缴费单位、地税机关、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各一份)。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 银行帐号证明; 缴费单位的成立批准文件;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2.缴费单位携带地税机关审核的《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式两份和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个人不能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时,所录用的人员未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过登记备案的,可携带《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录用人员登记表》(纸质和电子表格)和《劳动合同》在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同时办理录用人员登记备案手续。电子表格可携带U盘拷贝或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缴费单位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须提供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制《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变更登记。

(三)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缴费单位关、停、并、转、破产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制《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先后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和主管地税机关结算清缴社会保险费后,办理注销登记。

合肥市社保办理流程

一、资料准备

1、一寸蓝色背景照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录用人员登记表1张

4、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一式2份

5、劳动合同一式2份

6、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2份。

二、到合肥市劳动局办理备案

1、地址金寨路与庐江路交叉口

2、提供资料劳动合同、录用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录用人员登记表备案花名册。

三、到合肥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登记及制卡

地址: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环路88号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车到“市政务办公区”下。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业务咨询电话123333536141。

1、 缴费单位人员增加

(1)首次参保:公司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并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批量参保(5人以上)还需提供电子文本(携带U盘拷贝程序或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

(2)续保:公司提供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并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批量续保,10人以上,还需提供续保人员职工编码电子表格(即Excel表由公司自行制作)。个体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本人凭用人单位出具的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到其原参保代理点办理缴费核减手续。然后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续保。

2、 缴费单位人员减少

单位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并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减少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

杭州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


杭州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08〕4号)规定,现将调整2013年杭州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有关事项如下:

一、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自2013年10月1日起月缴存额在132元(2012年杭州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310元×5%的2倍)及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具体可贷额度依据职工月缴存额、房价、首付款比例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根据杭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6417元),可贷额度限额的相应月缴存额标准为:

1.职工月缴存额低于470元(2012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6417元/12×5%的2倍)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5万元;

2.职工月缴存额高于470元(含)、低于1128元(2012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6417元/12×12%的2倍)的,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

3.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128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4.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可贷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三、上述杭州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14年9月30日止。

杭州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相关链接

一、办理时间

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凡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高新(滨江)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办理调整手续,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二、缴存基数

(一)基数口径。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确定,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同级财政、人事部门核定口径计算。

(二)基数上下限。根据“控高保低”政策规定,职工2009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100元(2009年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缴存基数按1100元确定;高于10987元(2009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947元/12×3倍)的,缴存基数按10987元确定。调整前缴存基数达到10987元,不超过18311元的,可暂不下调。

三、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单位因经营困难,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需向中心备案。

四、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五、办理流程

(一)已开通网上业务功能的单位可登陆中心网站,凭用户名和密码在“单位业务”处下载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表。尚未开通网上业务功能的单位代理人请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缴存窗口,拷贝(请自备优盘)或领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表。

(二)各单位需认真填写调整内容,并于9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调整表(A4纸)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登记确认;其中,采用下载和拷贝方式的单位按设定格式一并报送调整后的调整表电子文本。

(三)单位在7月20日后办妥年度调整的,另需填报《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少缴补缴申报表》,办理自7月起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四)单位在填报调整内容时发现职工身份信息有误的,须先办理年度调整手续,再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表》申报变更登记。

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是什么?缴费标准呢?


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是什么?其实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

社保个人缴费基数相关规定

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社保个人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月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是指职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取得劳动收入时由单位和个人共同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各种保险都规定了一定的缴费比例,例如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为0.5%,其缴费的基数就是保险缴费基数,由于保险是按月交纳的,也就了解了月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了。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交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但是,如果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过高或过低,即超过社会保险规定的上限或下限,限外部分就不可以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了。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只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计算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须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基数。

在养老保险中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是什么标准?

深圳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总缴费比例从原来的19%提高至22%,其中单位缴纳14%(含1%地方补充养老),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深圳户籍人员缴费基数“下线”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深圳户籍人员缴费基数具体为: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非深圳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参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总缴费比例从原来的18%提高至21%,其中单位缴纳13%,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缴费基数与原办法相同,即: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是什么标准?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办法正在修订或制定中。目前具体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是什么标准?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标准为:综合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5%,其中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住院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0.8%,其中单位缴纳0.6%,个人缴纳0.2%,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劳务工医疗保险月缴费12元,其中单位缴费8元,个人缴费4元;随迁入户的无医疗保障人员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标准为:12%×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18年。

综合医疗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0.5%,全部由单位缴纳,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住院医疗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0.2%,全部由单位缴纳,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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