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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为您介绍中国人寿两全分红保险

2021-03-30
中国人寿保险知识 中国人寿保险战略规划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的规划

中国人寿两全分红保险是一种为少儿提供的分红型人寿保险,为您的孩子提供成人保险金、创业保险金以及婚嫁保险金,解决您在资金紧张时大额资金要求。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中国人寿两全分红保险险种特色:宝宝也分红,全家乐融融;伴随成长,关爱无限;专家理财,增值无忧;享有保单借款,组合方便。

中国人寿两全分红保险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中国人寿两全分红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中国人寿两全分红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1.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人保险金;2.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创业保险金;3.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婚嫁保险金,本合同终止;4.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自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中国人寿两全分红保险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年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1. 现金领取;2. 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择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中国人寿两全分红保险借款Www.BX010.Com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保险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本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的,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按期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缴的保险费、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中国人寿两全分红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中国人寿两全分红保险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1.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3.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4.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5.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6. 被保险人感染爱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爱滋病(AIDS)期间;7.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8.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9.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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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少儿两全保险为孩子提供保障


中国人寿少儿两全保险怎么样?相信很多人对这款保险产品还不是很了解,小编为您详细的介绍。

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了位于河东区一名叫做牛牛的小朋友家中,为他送上了一份满载着关心和爱护的保障计划。牛牛今年一岁半,在他出生2个月的时候,父母因病相继去世,现由爷爷奶奶抚养,一家3口相依为命,生活拮据。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的高层领导在得知此事的次日,就做出了为牛牛捐赠保险的决定,并且为他量身设计了“关爱成长”保险保障计划,这是一个险种组合,包括“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和“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种为少儿提供的分红型人寿保险,为您的孩子提供成人保险金、创业保险金以及婚嫁保险金,解决您在资金紧张时大额资金要求。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产品简介: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和教育是每个父母的责任,使孩子有一个美好灿烂的未来是每个父母的心声。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拥有良好投资回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是您的首选。

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人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创业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婚嫁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自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被保险人感染爱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爱滋病(AIDS)期间;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三招教你如何投保少儿险

少儿保险是指以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又称儿童保险。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少儿保险产品大致分成三类,医疗险,包括重大疾病险和住院医疗险等险种;意外险,主要针对孩子爱玩闹、易受到意外伤害的特点,对子女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教育险,为若干年后孩子受教育提供不同年龄阶段的教育金、创业金甚至婚嫁金。这些产品的共同特征就是在孩子成长阶段,就开始给他们提供健康及教育储蓄保障。

“家长在投保少儿保险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是,要确保本金的安全性,如投保人可选择以银行转账形式缴费。二是要选择有成长性的产品,如可投保一份具有分红功能的保险,帮助家长规划子女成长过程中的资金投入,培养孩子的“财商”,在孩子走向社会、创业、成家、育子、退休等不同成长阶段给予关爱。三是,要具有非流动性和强制性。如投保一份教育险,通过保险为家长提供强制储蓄的通道。

此外,少儿险最好挑选有豁免条款的少儿保险产品。因为少儿保险中的豁免条款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以豁免未缴的保费,而保障依然有效。

中国人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


为人父母总希望给自己的孩子最周全的保护,而当今社会的各种意外防不胜防,少儿重疾发病率不断上升,教育费用更是年复一年的上涨,所以很多父母都给自己的孩子选择了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这款保险为孩子提供三次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及身故保障金的保障,自身还可享受公司分红、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的功能。

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十六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六十周岁以下,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除非合同特别指明,合同所称被保险人均不包括投保人。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交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的,交付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分期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半年交、月交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在孩子成长至18、22、25周岁可分别领取基本保险金额80%的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当孩子成长到30周岁,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60%的满期保险金

●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

一旦投保人遭遇不幸或高残,可以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50%的成长保险金至18周岁,延续关爱。

●享受分红

专家投资,稳健理财,享受公司分红。

●保单借款

如急需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产品特色

五金相伴,悉心呵护;保单借款,资金多用;保费豁免,人性关怀;享受分红,稳健理财;三倍返还,多重关爱。

特色解读

教育无忧: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可按保额的80%领取教育金;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可按保额的80%领取深造金。

创业无忧: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可按保额的80%领取创业金。

婚嫁无忧:被保险人年满30周岁,可按保额的60%领取保险金及红利。

成长无忧:如投保人于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将在投保人身故或高残之日后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

年年分红:自保单生效日起,年年分红,累积生息。

一单多用:保单现价高,可一单多用、一财多理。豁免责任:如投保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或高残,则可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原合同继续有效。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保障计划”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保障计划”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产品特色:

1、满期祝寿保全资产三年一返稳定收益

2、专家投资坐享分红既保健康又可养老

3、交费灵活三倍身价重疾保障彰显关爱

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8,000元。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30万,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保险责任

关爱年金—保单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则给付关爱年金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8%满期给付—被保险人八十周岁时,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00%。身故险金—保单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00%。

作为我国最大商业寿险公司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地震之后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出了国寿瑞鑫两全分红保险新产品,迅速受到民众的青睐和热捧。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6月1日在省内部分地市试点销售瑞鑫保险新产品的一个月里,收取的新单保费就超过3000万元。7月1日在泉州的首卖日中,瑞鑫保险新单保费就超过100万元,成为泉州寿险市场的新热点。

国寿瑞鑫两全分红保险适合出生30天—50周岁的健康人士参保,交费期为10年,保险期间长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保险利益多种多样,可满足参保人储蓄投资、健康医疗、人身保障、养老保障、急需借款等多元化的保险需求。该保险具有以下保险功能:

1.定期领取关爱金:被保险人每三周年按基本保额的8%%领取生存保险金,可作为子女的教育费用补充,或作为家庭日常的生活费用。

2.彰显价值保障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受益人按投保人所交保费无息领取本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受益人按基本保额的三倍领取保险金,合同终止。

3.重疾无忧医疗金:保单生效1年后,被保险人患保单列明的12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一经确诊,可按保额的三倍提前领取重疾保险金,保障治疗及时,维护生命尊严。

4.高额储备养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按基本保额的三倍领取满期保险金,既可作为养老费用,也可福泽子孙。

两款中国人寿儿童分红保险介绍


产品名称: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范围:凡出生满30日以上、14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保险费: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产品特色: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和教育是每个父母的责任,使孩子有一个美好灿烂的未来是每个父母的心声。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拥有良好投资回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只要您的孩子出生满30日以上、14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为您提供:

1、成人保险金:您的孩子18岁成人时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成人保险金。

2、创业保险金:22岁走向社会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创业保险金。

3婚嫁保险金:25岁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婚嫁保险金。

4、保单红利,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轻松享受专业理财。您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现金领取、累积生息。

5、保单借款:如果您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借保单来中国人寿获取借款,解您燃眉之急。

投保示例:1岁女孩作为被保险人投保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10万元

每年交费:9170元

交费期:交至年满十五周岁

保险期:合同生效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五周岁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成人保险金50000元;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创业保险金50000元;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婚嫁保险金50000元,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十八周岁后身故保障金10万元;投保人每年可以享受本公司经营成果即红利分配,可复利累积生息。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简介: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孩子提供三次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及身故保障金的保障,您还可享受公司分红、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的功能

保险期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产品特色:五金相伴,悉心呵护;保单借款,资金多用;保费豁免,人性关怀;享受分红,稳健理财;三倍返还,多重关爱

投保示例: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交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14,54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6万,合同终止。

成长保险金: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5万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因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情形导致身故或高残的除外。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费: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中国人寿分红险—国寿鸿盈两全保险


作为首家在市场上推出分红险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10年来累计实现分红险保费收入已达1万亿元。分红险保费规模稳步增长,也稳固了中国人寿在国内寿险市场上难以撼动的龙头地位。据统计,自中国人寿首家推出分红险以来,从2000年到2009年,中国人寿十年来分红险保费收入的年均增幅达到126.57%,10年间,累计实现分红险保费收入达到10591.38亿元。而作为国内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中国人寿也为广大客户带来了不菲的收益。据统计,从2004年到2009年,中国人寿已经为客户分配红利 620.7 亿元。

虽然中国人寿已建立了比较丰富的分红险产品线,但是近年来却没有因此固步自封,他们以市场为导向,时刻保持对市场的敏锐视角和灵动反应,把握变化,不断提升产品的创新能力。以该公司2010年度推出的新款银行保险分红产品--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为例,正是凭借着其与市场传统型分红产品相比所具备的独特优势,面市后迅速受到了市民的追捧,更是创下了单日销售额近千万的记录,再次掀起银保产品热卖的风潮。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高额疾病、意外身故保障,特别是特定交通身故保障高达3倍。获得满期保险金的同时还可分享公司的分红收益,让您投资投保一投两得。

产品特色

一是因特定交通工具导致的意外身故,将获三倍高额赔付。在疾病身故及意外身故的保险责任基础上,国寿“鸿盈”还加入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航班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可获三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条款。这对于广大消费者尤其是经常出差的商务人士具有极为现实的意义。

二是交费灵活,能满足多样化的客户需求。在交费方式及保险期间的选择上,较以往产品有了更大的空间。鸿盈产品为客户提供了一次交清以及三年、五年、十年分期交付的交费方式,以及六年、十年、十五年三种保险期间,供消费者灵活选择,能够充分满足消费者在子女教育、养老储备等方面的需求。

三是投保年龄有所扩展,增大了客户的选择范围。鸿盈产品的投保范围设计为“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较以往分红险只保到六十周岁的投保范围有了较大的扩展,为中老年消费者投资理财和建立保障提供了更多机会。

四是满期即获返还,理财收益稳定。保险期间届满时,即可获得总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的满期保险金,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创造投资收益。此外,该产品还可通过红利分派,让客户分享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以此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并可以选择现金和复利累积生息两种方式,实现对保单红利的自由支配。

中国人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


中国人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相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中国人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第十、第十五个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分别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40%、6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05%。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00%

四、被保险人因本合同所列明的六种重大自然灾害(见释义)而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除按本条第三款规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还按下列规定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00

中国人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内容如下:

1、保险期间:保障到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

2、缴费方式:年交,缴五年

3、保险利益:

(1)生存返还。第10年,返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40%。第15年,返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60%。等于到15年,保费全部退回,保障部分不变。

(2)身故保障。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05%。因意外伤害身故,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00%。因合同所列明的六种重大自然灾害(见释义)而遭受意外伤害身故,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00%。

投保示例

30岁的钱先生家庭和满、事业有成,今年刚刚获得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宝宝,是一位人人羡慕的好丈夫、好爸爸。钱先生认为家人的幸福安康才是人生最大的财富,如何保全家人在风险来临时仍然从容淡定?经过认真比较,他选择为自己购买了“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每年投入2万元,共交5年,累计投入10万元。

钱先生将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生存返还: 生存至4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返还4万元 生存至4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返还6万元;高额保障: 疾病身故保障105000元 意外身故保障200000元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障300000元。

中国人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除对疾病和意外身故提供保障外,更涵盖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6种重大自然灾害,其中巨灾意外身故保障高达身故所交保费的三倍,凸显了保险的核心保障功能。目前,该产品是国内首款涵盖巨灾风险、意外风险和疾病风险的长期性险种,同时也是国内首款保费返还后还能继续享受保险保障与红利的长期性险种。

众所周知,前段时间在我国发生的南方雪灾、汶川地震、暴雨肆虐,使我们共同感叹灾难的来临无法阻止的同时,拥有保险保障的人至少可以将可能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该产品适用范围广,凡出生30日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老少皆宜。同时,该产品还将在约定期限内分两次返还所交保费,被保险人生存满10年返还所交保费的40%,生存满15年返还60%。在保费全部返还后,客户还可一直享有各项保障及公司分红直到70周岁,使各位客户可以及时享受到公司各项投资和经营成果,获得丰厚回报。除此之外,该产品还为客户提供保单借款功能,借款额最高可达保单现金价值的70%。这样的一款产品不但可以满足客户一般的疾病和意外保障需要,更满足了客户应对巨灾的需要,同时还可获取分红回报,是一款集保障和理财于一身的新型分红产品。

中国人寿养老分红保险介绍


在西方发达国家,老百姓保险意识都比较强,普通民众每人至少拥有一张养老保险保单,但在国内养老观念仍然比较传统。由于养老险是长期的储蓄险种,因此,在目前的低利率时代,投保人还是应该选择有分红功能的产品比较合适。因为它能将固定利率转变为浮动利率,而其实际分红和结算利率也将视寿险公司的经营水平而定,不受保监会规定的年预定利率不超过2.5%的限制。给大家推荐中国人寿的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

年金开始领取日及领取方式: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十五、六十、六十五和七十周岁五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年金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年金领取方式,年金领取方式自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不得变更。

交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

交费期间: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

保险期间: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年金:自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于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年金。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合同的现金价值。

另外,目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的经济周期,市场的升息预期非常强烈。分红型养老险的一个明显优势,就是随着利率的上升,客户有可能通过投保来抵御通货膨胀,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因为商业养老保险需要时间的积累,所以要提前30年或更长的时间进行养老规划,也就是说,商业养老保险具有内在的紧迫性。

相关新闻:中国人寿推顶级养老分红保险 险种集双高特点

中国人寿 将推出一款全新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福禄满堂”。据悉,该险种集养老金领取和分红收益双高特点,兼具疾病和双倍意外保障于一体,填补了商业养老保险的空白,堪称一款顶级养老保险产品。

“福禄满堂”投保范围较广,从出生30天到64周岁皆可投 保。该产品领取灵活,缴费期间可靠选择10年或20年,开始领取年金可选择50岁、55岁、60岁或65岁,领取方式可选择按年领或按月领,养老年金可以选择平准固定金额领取,或确定一个标准金额逐年5%增额领取。不论何时领取,保证最少领取20年或至85岁。

该险种还具有投资理财的功能,每年享有中国人寿经营红利。此外,客户购买该保险后身患疾病或意外身故均有保障。

目前,我国居民的养老方式主要由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理财养老组成。由于社会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均寿命延长,中国人的养老成本在不断攀升。专家表示,完善的养老保障应该由30%的社会养老保险、30%的企业年金和40%的个人理财养老组成。

名词解释

一、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养老保险三层含义

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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