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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没有了婚离了但保单不能离

2021-02-01
保险规划保单 二婚保险规划 没有保险规划的人生是

近几年,我国离婚率不断提高,不少夫妻面临着婚后财产分割问题的同时,还纠结着共同保险问题该如何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婚姻法》作出新解释,离婚后的财产如何分配成为争论焦点。特别是离婚后包括保险在内的金融财产怎么处理?保险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醒:保险资产不应盲目退保,特别是很多针对夫妻或家庭共享的保险产品往往有着物美价廉的特点,离婚后盲目退保不仅可能造成保障空白,甚至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数据显示,目前在拥有良好保险意识、注重用保险进行资产配置的家庭,保费占比可能达到家庭总收入的5%至10%,对应的保额可能配置在5年以上的家庭收入总和。

一般情况下,婚后购买的保险,夫妻双方往往互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那么婚姻关系解除后,所购保险是否也会随保险利益的丧失而失效呢?保险公司有关人士表示,绝大多数人在离婚后不愿保留原保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特别是受益人等等关系,为了减少“麻烦”而干脆选择退保了事。但这往往不是明智的选择。依据保险合同,大部分长期保险计划在缴费期内退保,消费者只能退回账户的现金价值而非所交保费,提前退保会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我国的《保险法》规定,只要是投保时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处于婚姻状态,即存在保险利益,可以投保,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会影响这份保单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即便不对保单做任何变更,离婚对婚前所购买的保险效力是没有影响的。

“如果能够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继续以分摊保费的形式延续现有保障是最理想的选择。”专家进一步分析到,消费者也可充分使用保险公司的保单变更服务,根据家庭和保险的具体情况,通过进行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的变更来延续保障,不可轻易让保单失效。

保险专家建议,在婚姻发生变故时,可以尝试一下‘离婚不离保’。如今保险已在很多家庭的资产配置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为了减少双方的损失,离婚后双方可以就保险的事宜进行协商,了解清楚提前退保的利与弊,再根据自身的情况提出合理的保险资产分配安排。如果能够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继续以分摊保费的形式延续现有保障是最理想的选择。假设离婚后,双方因保单的受益人的问题协商不下的,可以通过及时变更保单受益人的方式进行解决。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异可从互为受益人变更为将子女作为受益人,特别针对一方提供长期抚养费的情况下,有必要其完善人身保险,并由此为子女成长建立保险保障。

每个家庭的保险组合不尽相同:除了夫妻各自为自身投保的情况外,一些针对夫妻或家庭共享的保险产品在市场上也广受欢迎,如被冠以“爱情保险”美名的夫妻联合人寿产品,以及即用一张保单绑定全家保障的“全家保”等类型产品。

以“超级随心+(家)计划”为例,这是个典型的“全家保”型产品,一人投保主险,全家都可以任选附加险保障。假设安先生之前曾购买了这样一份全家保产品,自己作为第一投保人,拥有20万元的人身保障,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每次最高6000元、全年最高3万元的住院补偿,以及每天100元的住院补贴,此外70岁时安先生还将有一笔近23万(按照中等红利水平)的满期金。

与此同时,安太太和安宝宝都选择了实用的附加险:安太太拥有了10万元女性健康保障,包括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障、原位癌保障以及女性特定手术津贴等等;宝宝也有了每次最高5000元、全年最高1.5万元的意外医疗保障。安先生全家这样一份丰富的保障计划仅需每年5350.7元,其中,安太太和宝宝的保障仅需859.8元。如果离婚后中断这份保险,安女士和宝宝很难以如此实惠的保费获得上述保障。

资深业内人士指出,依据保险合同,大部分长期保险计划在缴费期内退保,消费者只能退回账户的现金价值而非所交保费,提前退保会因此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扩展阅读

中产阶层,中产阶级,不能没有保险


中产阶层不能没有保险,如同足球场上不能没有“守门员”

“我有足够的钱养老,没必要买保险,与其把钱放在保险公司还不如去投资!”、“我有能力应付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财务困难,不需要保险。”直到今天,中国中产阶层的数量正在日益壮大,股票、基金等投资风险与回报率较高的理财方式受到越来越多中产阶层欢迎,他们热衷购买新兴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却对保险产品不以为然。

中产阶层更需要保险

中国的中产阶层的群体正在日益壮大,他们有股票、有基金、有房产,可是许多人对保险的认知存在误区。对于收入相对丰厚的中产阶层来说,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风险保障(如重疾与意外保障)、财富积累与规划(如养老规划),乃至投资理财上。举例而言,在众多的理财产品中,外汇、股票是“前锋”,冲锋在前,最有可能得分,同时受伤(亏损)的可能性也最高;地产、债券、银行存款是“后卫”,作用在于降低风险;而养老险是“守门员”,能够真正做到专款专用,“球门不失”。球场上不能只有前锋,没有后卫,更不能没有守门员。

买保险是家庭责任体现的方式之一

保险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财富保障,透过保险来实现自己的责任,对父母“谈情“, 对配偶与孩子“说爱”,并切实保证给自己与家人一个有尊严的人生。对很多人来说,当灾难发生在别人身上,也许只是一则新闻;而当灾难真的发生在自己或家人身上,却会给自己与亲人带来重大的直接影响。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各种意外与疾病风险无处不在。作为一个对自己、对家庭负责任的社会人,未雨绸缪,,除了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掌握一定的自救常识,在灾难与疾病发生之前,购买足额的人寿与健康保险,健全个人与家庭保障计划,在保障自身的同时,理应尽一份爱心与孝心。

保险内容根据人生的不同阶段而不同

人生不同的阶段、就会有不一样的责任,就需要准备不一样的保单,如踏上社会开始工作时就要准备一份意外险,30岁左右除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外,还需要开始购买养老保险,筹备自己的养老钱,结婚生孩子要给孩子购买教育金与意外保障等,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需求,具体内容因人生不同阶段而异。

保险知识,保单体检不能忘


到年底了,你的寿险保单“体检”了吗?

昨日,市民王女士接到了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称她的寿险保单要到期了,让她及时续保。王女士称,要不是这通电话,她根本想不起来续保的事。

相信有不少市民也和王女士一样,买了保险后就搁置一旁,若不是别人提醒,已经忘记了买保险的事。对此,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大家,年终岁尾,又到了各类保险续保的高峰期,买保险的市民应该在新的一年到来之前,给自己的保险单做一次全面的“体检”。

某保险公司相关保险专家介绍,市民在检查保单的时候,首先要检查自己的联系方式,看清投保时所填写的地址和电话等联系方式是否出现了变化,如果投保人因为搬家等原因变更了地址或更换了电话号码,应该及时拨打保险营销员或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对自己的联系方式进行变更。在拨打电话的同时,还要看看为自己服务的保险营销员是否仍在职,如果发现其已离职,可以通过客服重新指定一个保险营销员为自己提供服务。

其次,要注意看清保单的到期时间,并在到期前及时续保。有的市民可能购买了多份保险,这就特别要留意每种险种的规定缴费时间,为了不混淆,可以将相关的缴费日期记录在新一年的日历上来给自己提醒。在检查的时候如果发现保单已经过期想要续保,要立即与保险公司说明情况,一般保单上都有宽限期,大概60天左右,在宽限期内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已经超过了宽限期,保单就会失效,消费者的保险权益则无法得到维护。

被保险人,“闪离”族保单怎么办 律师:可变更保单受益人


以前投保时,受益人写的是丈夫,现在离婚了,希望由自己享受这份保单带来的利益,应该怎么办呢?

王女士与丈夫结婚一年后离婚,王女士发现自己当初投保的一份分红险保单的受益人是丈夫,而被保险人是王女士自己。“我们已经离婚了,我当然希望由自己享受这份保单带来的利益,应该怎么办呢?”

据记者了解,夫妻在投保时,通常将配偶指定为受益人。但是只要继续按时缴费,离婚后的保单并不会自动失效,如果受益人没有变更,仍是王女士的前夫,那么王女士一旦出险,前夫仍然可以得到保险赔偿金。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李欣律师表示,在这种情况下,王女士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及时变更受益人,并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变更后的受益人可以改为王女士的家人,如父母或子女。由于王女士本身就是被保险人,因此她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要求变更受益人,无需经过其他程序。

正如上文中所提到,投保人有权提出变更申请,但有能力决定保单受益人的是被保险人。

李欣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如上述案例中的王女士,因此王女士本人即可变更受益人,无需通知前夫。但如果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并非同一人,则变更受益人需要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方能进行。专家对记者表示,这种安排主要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以免受益人为了获取赔偿伤害被保险人。

如果王女士在保险合同中只是作为被保险人,而投保人和受益人均为前夫,王女士虽然也可以将受益人改为自己,但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这种改变并不稳妥。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李欣律师告诉记者,投保人可以停止继续缴纳保费或直接退保而不必通知被保险人,如果想确保自己可以继续享受原有保单的保障,王女士可以将投保人也变更为自己,相当于自己单独承担这份保险合同,不过这种更改需要前夫的同意。专家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由一方向另外一方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然后由前者继续享受保单效力。

保险知识,家庭保单隔代不能投保


近年来,家庭保单开始受到百姓关注。不仅仅是因为家庭保单能够在一张保单内,实现一家三代人同时投保,各取所需,共同受益,而且保障内容涵盖寿险、意外、重疾、医疗、养老保障等各个方面。新华保险工作人员说,家庭保单如果使用得当,可以实现以更少的钱购买更多保障的目的,但消费者购买家庭保单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隔代不能投保。家庭保单一般都要确立一个主投保人,主投保人可以给自己的上一代和下一代投保,但不能给自己的上两代或者下两代及以上投保,即主投保人可以给自己的父母和孩子投保。此外,主投保人必须年满18周岁,而且家庭保单至少需要2人投保。

其二,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对于家庭保单,作为主投保人的应该是家庭支柱,保障应充足,可以投保终身寿险、定期寿险、重大疾病险、养老险、意外险和住院医疗险等;对于孩子,应以投保少儿教育金、重疾险为主;对于女性家庭成员,应重视女性疾病险和生育健康险;对于老年人,应重点投保意外险和医疗保险。

其三,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对于家庭保单,保费支出应在家庭收入的10%左右,如果不能达到这一标准,可以适当调整投保产品。此外,购买家庭保单后,全家人的保障情况最好能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及时调整保障项目,充分利用附加险的保障功能。

其四,重视保费豁免条款。购买家庭保单应重视保费豁免条款,因为豁免条款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主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以豁免未缴的保费,而且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依然有效。

怀孕了想买保险被拒绝了!怀孕了不能买保险吗?


怀孕还能买保险吗?其实是可以的,只不过各类的保险险种对孕妈投保的限制比较多,具体要看孕妈投保的是哪种险种了。

生殖繁衍是最自然的生理现象之一,但我们也应该知道,准妈妈面对的风险自然也比一般的女性要高出很多,主要体现在:

1、妊娠期并发症的发生,如:妊娠期甲减、妊娠期糖尿病等

2、生育过程的风险发生,如产后大出血、非常凶险的羊水栓塞,子宫破裂等;

3、产后抑郁风险的发生,产后抑郁导致自杀的悲剧,相信大家也都听闻。

家有宝妈,让全家人“史无前例”地关注健康这个话题。而作为宝妈本人,更是对细微的生理变化非常敏感,很多宝妈、宝爸在这个阶段都不由得想起了“保险”。

不过保险公司,比你更清楚这些风险,所以怀孕女性在买保险方面也会遇到不少限制,许多保险公司对于孕期超过28周的孕妇不接受投保 (少部分可35周)。

下面来说说不同类型的保险会有什么限制以及理赔的问题:

1、定期寿险

孕期不超过28周,大部分定期寿险都是可以正常投保的;如果超过28周,可能要等宝宝出生后再投保了。另外,不少寿险规定妊娠期后2个月内也是不能投保的。

在理赔方面,经奶爸快速查阅资料,得到的结果是:如果过了等待期,因怀孕导致的身故,大部分都会正常赔付。

2、重疾险

和寿险一样,怀孕不超过28周,大部分都能买,少部分只要怀孕则一概不能买。不过有特例,比如国华人寿紫霞保、同方全球康健一生多倍保这两款重疾险,他们的健康告知里面,都没有问及怀孕方面的问题。因此,孕期超过28周的女性可以考虑这两款重疾险。理赔方面,重疾险免责条款很少有涉及生育方面的。因此,奶爸认为只要过了等待期,一般也是可以正常赔付。

3、医疗险

部分医疗险怀孕是可以正常投保的。比如:众安尊享e生的健康告知不问及怀孕,但目前大部分的百万医疗险会将此写入免责条款。 所以,医疗险是可以买,但大部分都是除外责任。

能够提供妊娠相关保障的医疗险也是有的,比如上面提及的尊享e生。但总体来说,主要是一些非常高端的医疗险。顾名思义,就是很贵的医疗险。

这类高端医疗险不管是去私立医院,还是去公立医院都可以报销,而保费基本是2-3万起步,即便是这样的高端医疗险,对生育也仍然有要求:12个月的等待期。也就是说,投保1年后的怀孕相关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加上怀孕的时间,至少要投保2年。2年的保费会在5万元左右,而它每次怀孕又有一个最高的保额限制……说到这里奶爸觉得有点无言以对。这些保险不仅仅只提供生育保障,但如果你单纯的为了生育保障而去购买它,真的并不划算。

4、意外险

意外险一般对健康状况没什么特殊要求,因此怀孕投保意外险是没有问题。但是,妊娠、流产、分娩导致的事故,市面上绝大部分的意外险也不会赔。

孕妇应该如何买保险?

如果说,宝妈在怀孕前已经把医疗险、重疾险、寿险等该买的保险都先买了,那当然最好!如果没有一开始就购买保险,那么越早买保险越好。建议在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通常在孕第十二周)之前,一定要给自己准备一份保险!因为怀孕的确会产生很多一些并发症或身体异常,最常见的就是诸如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蛋白尿等,这些疾病对后续买保险会有较大的影响;比如说妊娠期糖尿病,虽然说分娩后血糖恢复正常,买保险人工核保一般都能通过,但是想买没有人工核保的网销产品呢?一下子就被健康告知中的糖尿病史询问给卡住了。再或者,分娩后血糖没有恢复正常呢?那再想买到医疗险、重疾险、寿险,那就变得非常困难。甚至可以说,怀孕过程中产生的不良症状,往往会成为以后购买保险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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