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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掌控意外伤害险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1-01-18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自身的保险规划 财险保险规划

很多人会问,有必要意外伤害险吗?答案是肯定的。意外风险无处不在,天灾人祸最是无法避免,一份意外险显得格外重要。本文介绍了意外伤害险中比较细致但是很重要的知识,帮助人们擦亮眼睛,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人每年遇到的危险中,最容易发生的是受伤。发生概率是1/3,其中,在家受伤的概率是1/80。 意外险很便宜,年费率最低为0.2%左右,也就是说200元可以买到一年期10万元保额的意外险。不过, 有一个现实可能会让投保人不爽,那就是,一旦真发生了什么意料之外的事,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况不在少数。当然,这并不是说,保险公司是有意推卸赔偿责任。意外险有它的保障范围,它承保的“意外”可能与我们日常所理解的“意外”存在不小的差距。在买的时候,最好把意外险的“意外”搞明白。

意外伤害险中的“意外”含义

有个条件叫做“突然的”,因为中暑是“可预见的”,就没法称为“意外”。一般来讲,花的钱越多,能买到的东西也就越多越好,在保险中,保费和它的保险责任也是呈正比的关系。意外伤害险的保费以低廉著称,这就决定了它所能提供的保障会比较少,有多项条款限制了意外伤害险中“意外”的外延。

它首先要满足4个必要条件―“突然的、外来的、非本意的、非疾病引起的”,此外,保险合同中还会有多项免责条款,来规定哪些情况不属于意外,如醉酒,自杀,户外活动等等。这个定义看起来比较容易理解,难就难在如何判断现实情况是否属于意外,就像美剧《1000种死法》一样,真实个案总是复杂而独特的。

我们举一个比较经典的案例―中暑死亡,够离奇了吧?但对于意外险来说,中暑死亡就不算是意外。第一,它不是突发的状况,因为从中暑到导致死亡需要一段时间;第二,天气炎热导致中暑是可以被预见的事情,人们大可以减少外出或者在阴凉的地方活动,便能规避掉中暑死亡的风险。所以,在保险条例中,中暑是可以避免的,不是个突然的事,所以不属于意外。

即便是划分到保障范围内的“意外”状况,保险公司也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食物中毒属于意外,但如果是因个体体质关系诱发的疾病,那就又不是意外事故了,因为,这是您自身的原因。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哲学里的诡辩?很多时候, 普通人还真辩不过经验丰富的保险公司。因此,在办理保险时一定要多问,保险销售都知道多说多错的道理,一般不愿多解释,只有投保人自己多发问,才能准确了解保险条款的含义。

意外伤害险获赔条件——伤残到一定程度

能获得理赔的伤残程度,最低要达到七级,才能获得10%的保险金。

当意外险发挥作用时,意味着你已经遭遇重大不幸,因为它只对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者残疾负责。保险公司可以说是“不死不伤”不赔,伤势最轻也得要断根手指。在保障期间内,如果意外身故,投保人获得全额保险金,且合同终止。如果意外残疾或意外烧伤,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投保人可获得不同比例的保险金。

比如至少一根拇指与食指缺失,才能获得10%的保险金,而烧伤面积至少要达到头部体表面积的5%或躯干及四肢体表面积的10%,才能获得赔偿,赔偿比例最低为50%。赔偿金额=保额×给付比例,如保额是200万,给付比例为10%,那么赔偿金额为20万。

理解意外伤害险免责条款的奥秘

每个人在保险合同上签字时,就承认已了解合同的所有条款,包括免责条款。而免责条款,往往是保险公司为避免事后争议精心设计出来的。在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案例中,保险公司常常重新解释免责条款,以此来证明,它们可以对意外不负担责任。比如有的免责条款说,“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在这些环境中出现意外,都不在理赔范围。

有些事后的补充解释往往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如果没有证据表明,保险公司曾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出过特殊说明,那么免责条款便是无效的。

保险公司对此也有自己的应对策略,它们会让投保者事先在保单上签字,承认自己已经了解合同里的所有内容。因此,投保人在签字前一定要慎重地问清楚免责内容,并且还要将解释的内容写在书面合同里,以避免保险公司事后根据模糊的条款大作文章。 如果在并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便签字,那么便可能失去了事后能打赢官司的唯一筹码。

制定意外伤害险组合有利于权益的保障

既然我们知道意外险特挑剔,不妨做个保险搭配,比如再买个意外医疗险、意外后停工误工险。

遇到了意外伤害,通常都需要进行医疗诊治,但意外险却无法报销医疗费用,仅赔付一笔赔偿金便再无其他。所以说,在购买意外险时,一般还应同时购买意外医疗险,15元能购买一年期保额5000元的意外医疗险,这样便能获得住院补贴或者医疗报销费用。尽管前提都是意外,但比起意外险,意外医疗险要更温暖一些,不要求达到伤残的结果,也就是说只要受伤入院治疗,便可能得到赔偿。

当然,意外医疗险同样也有自身的限制条件, 比如必须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能报销的药品也有所限制等等。比较容易让人忽视的情况是,疫苗类药物是不在可报销的范围内。如果被狗咬伤,抗菌消炎、包扎等诊疗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但后期打狂犬疫苗的费用则需要自己负担,这其中的原委是,打狂犬疫苗主要是为了预防以后发生狂犬病,与此次咬伤意外无关。

另外,在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之外,还可以再搭配意外后的停工误工险,补偿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3种险的共同特点都是保费低廉,加起来不过数百元,但由此便能获得比较全面的意外保障。当然,购买怎样的保险组合,还取决于投保人对自己可能面临的意外风险的预期。

可以看出,意外伤害险的选择非常有技巧,只有对症下药,合理选购,才能在风险到来时得到更加完善的保障。全面掌控意外伤害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切尽在知识小讲堂。

相关知识

掌控员工意外险,维护员工自身利益


员工意外险是公司给员工的一种福利,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稳定。员工意外险对于员工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员工对这方面的知识应该更加的关注。正对一些公司的偷换及不合理的理赔现象等,员工应当及时发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主要介绍了员工意外险对员工的重要性及办理过程,在理赔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帮助员工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过程中占据有利的地位。

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员工意外险的不可替代性

在最近一次执法检查中,市人社部门发现,很多企业偷换概念,把本应给员工上的工伤保险换成了人身意外险,给员工以后的工伤赔偿和治疗带来很大隐患。执法部门发现,用人身意外险代替工伤保险,成为不少企业彼此心照不宣的做法。原因在于,在保险市场上买一份人身意外险只要百把元,而工伤保险要贵得多。该市人社部门介绍说,目前社保缴费基数为1900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1-2%,办一份工伤保险一年至少要200多元。正是这两个险种相差一倍的保费,让很多企业“恋”上了人身意外险。

用人身意外险代替工伤保险,这种行为不但不合法,还会给日后的赔偿和医疗带来很多问题。劳动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险是完全不同性质的险种,前者是社会保险,强制缴纳;后者是商业保险,属于自愿缴纳,两者之间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两者性质不同,在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差别也很大。如果员工上的是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只要符合相关条款,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上都可以报销,企业和个人没什么负担。相反,人身意外险有一定的免赔额和赔付上限,赔付率低。当地就有现实案例,一家企业因为买的是人身意外险而不是工伤保险,员工出现事故后,尽管扣除了商业险赔款,企业还是赔了约60万元。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小企业,要么根本赔不起,要么会让企业赔得一蹶不振。“人身意外险只能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而不能替代工伤保险”,人社部门表示提醒广大企业主切莫贪小便宜,“一旦出了事,工伤认定后,该赔付的钱还得由企业自己掏,得不偿失”。

员工意外险的办理

首先要根据员工的职业类别来评定,如果是一到三类职业,每人100元,如果是4类职业,每人150元,5类职业200元。

具体保障如下:

意外身故10万

意外残疾最高10万

意外医疗1万

意外住院现金补贴30元/天

1、办理团体人身意外险应该先了解一下,保险公司的团体意外险都保障哪些范围,有哪些免再责,看是否适合自己的需求。

2、然后要求保险代理人提供方案说明,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案。

3、准备相关投保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人员清单,包括职业和身份证号码。

4、提供现金保费或者网银转账或者支票支付保费,保险公司预先收取保费并核保。

5、核保通过后,保险公司缮制保单,并将保单和发票交给客户。

员工意外险的赔偿问题——案例分析

现在很多公司都会给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或者是员工意外险给员工的一种福利,那么真的当员工发生工伤时,团体意外险应该给谁呢?

案例:珠海外来工周先生是珠海一家货运公司的司机,2011年5月31日,他开车在深圳时遭遇交通事故,致其右小腿受伤,并做了右小腿截肢手术,交警认定其负主要责任、对方承担次要责任,由于其是在工作时受伤,劳动部门也已于去年7月认定其是工伤,但令他困惑的是,其原本上班时每月工资有4000元左右,工伤后工资降至1500元,上个月又变成1300多元。

周先生还反映,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每人20万保额,但公司拒绝把赔偿款给他,说意外保险的受益人是公司,所以保险补偿也理应归公司所有。

针对周先生的求助,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叔权表示,根据法律,周先生被确定为工伤后,在治疗期间、未作伤残等级认定之前,公司应按照其受伤前的标准发放薪水,不能降低,当伤残等级作出后,根据法律,单位可适当调整其工作岗位,并按该岗位发放薪水,不调整岗位的,应按照伤残等级酌情发放,假如周先生被工伤认定标准为伤残五级,那么工资就应当按受伤前工资额度的70%发放,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

林叔权同时指出,员工工伤致残,单位还应当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工伤赔偿,单位给员工购买了团体意外保险,实际上是为单位减轻了风险,如果工伤赔付额低于保险金额,那么多余的钱,公司可以自己使用,如果工伤赔付额超过了保险金额,单位还要另外多掏钱支付赔偿。

住房公积金,连云港催促企业补缴公积金达360多万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月30日讯:单位给职工少缴、不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面对这种情况,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通过开展专项稽核审计工作,切实为广大职工维权。昨日,笔者从该中心获悉,今年以来,中心对全市36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稽核审计,发现并催促补缴公积金共计360多万元,有效地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

一直以来,有个别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社保必须缴,公积金可缴可不缴,对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抱有不情愿的心理,存在漏报、瞒报、低报缴存人数和缴存基数等现象。加之,有些职工为保住工作,不敢过于声张,即使单位不给缴存公积金也无可奈何。这些因素都导致公积金制度在执行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面对这样那样的矛盾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对日常工作中职工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以及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进行稽核,做到日常稽核与重点稽核兼顾。通过调查分析,今年以来,中心对职工反映和发现的36家单位公积金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了全面稽核审计。

该中心归集科负责人介绍,通过审核这些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按时缴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基数、比例等情况,工作人员发现这些单位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总体上较好,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没有覆盖到所有缴存职工,缴费基数与实际发放工资不符等问题较为普遍,直接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政策规定,中心向这些单位下发了催建催缴通知书,一共增加归集资金360多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说,单位给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够增强职工对单位的认同感,拥有对工作的获得感,激发职工干事创新热情,有效促进单位各项事业迈上更高台阶,对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据透露,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稽核工作程序,实现稽核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并积极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扩面专项行动,不断丰富扩面手段,不断提高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清镇市社保局大力推动工伤保险


日前,从清镇市社保局获悉,今年前3月清镇市参加工伤保险单位1068家,参保职工42162人,占贵阳市下达全年目标任务42000人的100.39%;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5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400万元的25.14%,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抓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是重点。今年来,清镇市社保局加大宣传力度,在确保原有企业职工应保尽保、单位正常续费无拖欠的同时,努力拓展征收渠道,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基本实现了工伤保险无缝覆盖。及时督促断保、未全员参保以及未参保企业参保;对已经参保的企业敦促其全员足额缴费。加强稽核,一方面核实参保人数,另一方面核实缴费工资,防止出现少缴、漏缴现象。同时,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农民工在清镇务工期间工伤问题出发,推行农民工工伤保险政策,积极与住建、安监等部门进行协调,通过设置行业“门槛”,督促其参加工伤保险,抓好特殊行业职工参保,密织农民工“工伤网”;主动与财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做好衔接,及时完成全额单位保费以及老工伤资金纳入财政统筹拨付等办法积极探索新途径、开辟新领域,全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了解汽车划痕险理赔流程,维护自身权益


前天下午,沙女士把车停在京华大酒店门口的收费停车场。结果下午2点停过去,6点左右取车时,就看到了划痕。两道划痕从驾驶座的后视镜下,一直延伸到后车门。她找工作人员询问,想调监控。可对方说是监控死角,看不到,并且停车场只供车辆停放,不管车辆安全,因此处理划痕的修理费只有沙女士自行承担了,好在买车时,沙女士就为自己的车投保了划痕险,但是,沙女士不了解汽车划痕险理赔流程,理赔起来比较费时间。

其实,像沙女士这样的车主还有很多,虽然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了汽车划痕险,去不晓得汽车划痕险理赔流程。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汽车划痕险理赔流程。

由于汽车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要想使爱车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车主应该考虑各大基本险种和附加险的合理搭配,根据自己的行车环境和习惯来选择车险,以达到花最少的钱得到最全面保障的作用。

1、确保车辆划痕是否属于车辆划痕险的范围,车主只有在投保了车损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划痕险这种附加险。划痕险与车损 险最大的区别在于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而不是碰撞痕迹明显或者是 划了个口子或者是有个大凹坑。我们要根据划痕险那“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理赔范围来进行判断它是否属于其中的范围。

2、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车辆划痕情况,如果车子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导致的汽车漆面划痕,就不属于划痕险理赔范围,而是出现由划痕险来赔的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所以我们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另外,划痕险是一种附加险,车主只有在投保了车损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划痕险。划痕险的保险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如果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就属于免责范围了。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若碰撞痕迹明显,划了个口子,还有个大凹坑,这个就不属于划痕,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

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保险公司其他的免责条款,客户应该了解以下几种情况,汽车划痕也是得不到赔偿的;一种是车主或司机的故意行为造成车子的损坏的情况下,另一种是车主和其他人纠纷导致车子受损,还有一种就是车子的自然老化和损坏。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汽车划痕险每次赔偿均有15%的绝对免赔率,即最高只赔损失的85%;汽车划痕险在保险期内有赔偿限额,若车主在保险期内多次索赔,赔偿金额累计达到赔偿限额时,划痕险便终止失效了。由此可见,即使大家投保了划痕险,还是要对爱车倍加呵护,以免爱车遭受保险责任范围之外的损害。

由于划痕险的赔付率普遍在200%到300%间,基本上处于亏损运营,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只针对新购买的车或者两三年内新车承保。划痕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5000元。要注意的是,划痕险是累计赔付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的划痕险保额是2000元的,出险不限次数,但赔偿累计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超过两千元保险合同就自动终止。

以往很多车主都习惯把平日开车过程的一些“小刮小蹭”的刮痕攒起来,数日或者数月后再到维修店一起维修,并由车行代为索赔和维修。但以后,这种情况将难再实现。车主如果想获得理赔,在车子出现刮花后必须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勘查现场备案,并根据理赔手续自己向保险公司索赔。

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政府下发工伤保险意见文件


为切实保障建设项目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日前,本市根据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天津工作实际,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建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四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对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方式,缴费基数和费率,企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在本期及下期的“工伤预防专栏”中,记者将对市人力社保局工伤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进行专访,并对该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怎样参保

按照国家人社部等四部门103号文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针对建筑行业特点

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本市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

缴费基数、费率如何计算

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

可按照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0.66%。,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本市辖区内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含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概算中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拨付给施工总承包企业或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由总承包单位到市或各区县建筑安全质量监管部门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窗口,一次性申报缴纳建设项目使用的全部农民工(包括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

经办窗口按照规定核定建设项目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开具《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

总承包单位根据缴费通知单缴费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费专户,缴费专用收据即为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总承包单位办理缴费手续时,应填写《建设项目登记、缴费申报表》,并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已经开工在建的项目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如何办理

已经开工在建的项目,尚未参加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应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剩余工程量合理确定剩余投资额和剩余工期,按《通知》要求核算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并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到经办窗口及时补办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手续。防止出现后续不能理赔的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切实保障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威海印发《社保认证办法》


为切实保障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发放,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威海市制定《社会保险长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并对领取社会保险基金定期支付社会保险长期待遇人员,做出详细规定:

(一)领取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

(二)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三)领取伤残津贴、护理费的工伤职工;

(四)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

(五)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

(六)其他长期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

《办法》对资格认证工作做出详细规定:

(一)社区认证。社区服务站根据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所的安排,负责对本社区领取待遇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并对认证结果进行公示。领取待遇人员应按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到现场认证。因高龄、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经认证机构审查符合入户认证条件的,由认证机构入户认证;也可以委托亲属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后代理认证。

(二)协同认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公安、民政、卫计等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协同认证。

(三)异地协助认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居住的领取待遇人员可持身份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证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证,由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部级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信息系统(简称异地认证系统,下同)上传认证结果;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没有开通异地认证系统的,应将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协助认证表》邮寄回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

在我市居住的异地领取待遇人员,由居住地认证机构按照参保地认证要求办理认证。

(四)境外认证。出境定居的领取待遇人员应提供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健在证明,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由我驻该国有关机构或有关代管馆办理;居住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提供由当地工会联合会提供的《内地退休、退职人员生存证明书》;居住在台湾地区的,提供由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健在证明。健在证明等认证材料应及时寄回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效期为半年。出境定居的领取待遇人员回国期间,凭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有效证件可到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五)自助认证。领取待遇人员可以选择认证机构提供的指纹、指静脉、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手段进行自助认证。自助认证应满足认证机构要求的认证频率。(六)其他认证。上述认证方法不能满足认证需要的,认证机构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认证。

了解车身划痕怎样理赔方便您维护自身权益


老张三天前刚买了辆12万多的新车,新车到手那可是相当的兴奋,一天就把几个亲戚家转了个透,晚上叫上十几年的兄弟开着新车去吃饭,第二天晚上安排了个聚会,买了新车请大家吃饭聚聚,深夜回家的时候和别的车擦了下没太注意,第二天一看车子有条大约20厘米长很深的划痕,结果到4S店花了1000多才修好。老张后悔不已,早知如此,当初就给车子上一份划痕险了。

那么,什么是划痕险呢?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要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方可投保,不可单独投保。

当车辆被划后,如果车主为汽车投保了划痕险,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那么,对于车辆划痕险如何理赔呢?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

1 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2 定损修理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3 提交索赔单证,领取保险赔款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 、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

当车主申请理赔后,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能及时做出反映。服务不好的保险公司,查勘员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长,而且查勘完成后,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的周期也长;服务好的保险公司,查勘员会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定损, 并及时支付相应的理赔款。

什么是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是指人的身体收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主观状态意愿的。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仅有意外而无伤害的客观事实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反之,仅有伤害的客观事实而无意外,也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只有在意外的条件下发生伤害才构成意外伤害。因此,什么是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在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市场上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3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意外险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1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最后一种是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

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它所承保的危险有:(1)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2)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3)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4)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这是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

意外险雨后热销

私家车的意外保障一直是一块有待加强的洼地,但是近来市场上寻找以驾驶员事故为保障标的的人越来越多。有车一族必须要引起重视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俗称司机意外险),这个险种可赔偿司机溺水,在大雨中行车溺亡概率很小,发生此类小概率事件,即便溺水司机未投保人身险,如果购买了此项保险,亦可获得赔付。普通的车损险或者三者险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赔偿。

住院险知彼知己,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住院险在过去的几年里的发挥的巨大作用,对于一些生病住院的人来说犹如救星,保障了他们生命的安全和生活的稳定性。但是同时对于其他人来说也许并不是很了解。本文主要介绍了住院险的保险责任问题,主要包括哪些费用,在选购过程中应当如何选择住院险。并举例说明了住院险在理赔过程中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希望通过本文使得大家针对自身情况对住院险有较好的了解,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犯。

住院险常常作为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在各种保险产品中,由于住院所发生的费用是相当可观的,故将住院的费用作为一项单独的保险。

住院险的费用项目:主要是每天住院房间的费用、住院期间医生治疗费用、利用医院设备的费用、手术费用、医药费等。住院时间长短将直接影响其费用的高低,因此,这种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病人平均住院费用情况而定。为了控制不必要的长时间住院,这种保单一般规定保险人只负责所有费用的一定百分比(例如90%)。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患疾病(续保不受90日疾病观察期的限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诊断必须且已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住院之日起90日内所支出的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按如下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一、药品费。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药品费用按75%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45%。

二、住院费。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住院费用按85%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6%。

三、治疗费。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治疗费用按80%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30%。

四、检查费。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检查费用按75%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14%。

五、材料费。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材料费用按75%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5%。

六、在每一保险年度内本公司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当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跨二个保险年度时,本公司以被保险人开始住院日当年度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医疗保险金。

七、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他人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怎么选择住院险?

如今物质丰富,我们选择的范围也广了,产品也多了,有时真是雾里看花越挑越花,所以如果有需要购买个人住院医疗保险的朋友,建议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购买,上面的这些信息给大家一个参考,希望你们在选择产品时也有个比较。

在网站了解到了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投保年龄在3周岁至59周岁,每年续保,最高可续保至64周岁,其保障范围分为基本和可选两个组成部分,老百姓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可以只选择基本部分,也可在基本部分的基础上再选择可选部分,非常方便,这款保费也比较低,比如他3周岁的女儿要获得至64岁为止每年29.44万元的保障,平均每年只需交保险费920.13元,对于我们过日子的老百姓还是非常实惠,而且购买这种产品非常方便,可以直接在网上购买。

通过几家同类保险产品的比较,这款保险算是比较方便实惠,它是国内第一个保证续保的医疗险主险,不仅可单独购买,还可以保证续保,保险额最高可有33.725万元的个人医疗险短险,一般因重大疾病住院,既给付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也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保障高、而且更加全面。完全定额赔付,不需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可减少理赔纠纷。还能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及医疗消费情况的需要,此保险且涵盖至少1056种手术。

住院险理赔案例

男童楠楠(化名)的父亲在幼儿园为儿子买了一张住院保险卡,可楠楠生病住院后,保险公司却以楠楠没有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为由拒赔。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认定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成立,判决其赔付楠楠住院费4800余元。

楠楠在起诉状中称,去年12月,保险公司到幼儿园推销保险产品,楠楠的父亲委托幼儿园老师为楠楠买了一张保险卡。如果楠楠因意外伤害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赔偿住院费用。今年5月,楠楠因患腺样体肥大住院5天,进行了切除手术。事后,父亲代表楠楠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医院的出院介绍分析,在保险单生效前,楠楠已经患有慢性分泌性中耳炎、腺样体肥大等相关疾病。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退还保险费,不赔偿保险金。保险业务员在楠楠购买保险卡时,曾口头询问楠楠的健康状况,但其父亲和幼儿园老师都没有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楠楠的疾病,因此,保险公司不应当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也就是说,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保险人提出询问为前提。而保险公司虽然表示口头进行过健康状况询问,但目前无法查实。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楠楠不予认可,因此法院对保险公司的说法不予采信。

而且,没有诊断结论确认楠楠两年前已经患有腺样体肥大病症,保险公司的拒保理由也不能成立。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的约定,向楠楠支付住院费4800余元。判决后,保险公司已经及时支付了赔款。

意外伤害险中的意外伤害包括哪些


生活充满意外,风险无处不在。意外事故都有可能不期而至。很多时候,意外事故不但会给您带来身体伤害,也会给您造成财务和医疗费用等损失。意外险能够让保险公司来承担这部分损失,使自己的损失减到最小程度。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中的一个重要类别,对于被保险人伤亡究否为“意外伤害”的认定,是保险人应否给付保险金的关键。然而迄今为止,“意外伤害”依然是众说纷纭、欲说还休,亦是屡引合同纠纷的焦点,这除实践的丰富性超越理论外,相当程度上与意外伤害构成研究尚有不足有关。

意外伤害险包括哪些呢?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有旅游意外保险、交通意外保险和综合意外保险三大类,保险时间既有规定时间,也有自由选择的时间。综合意外保险投保时间相对来说比较的灵活,一般保险公司都提供了不同时间段的选择,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投保,保险的价格等也不相同。了解到了这些,接下来,小编再带您了解一下意外伤害包括哪些。

一般来说个人意外伤害险的意外伤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4、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最后,个人人身意外险还有一类意外伤害就是非疾病的,因为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所以不属于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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