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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索赔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2021-05-04
保险的规划 保险的知识 合理的保险规划的作用

保险索赔是我们每个人必须拿起的武器。我们要通过合法的手段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所以学会保险索赔需要我们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保险索赔是我们在加入保险后必须拥有的常识,在我们发生意外不能得到及时赔偿的时候我们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来保障自己的生活权益。我们要学会运用这个简单而有力的武器去保障我们的利益。

当被保险人的货物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要求。在国际贸易中,如由卖方办理投保,卖方在交货后即将保险单背书转让给买方或其收货代理人,当货物抵达目的港(地),发现残损时,买方或其收货代理人作为保险单的合法受让人,应就地向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要求赔偿。

丢车是最倒霉的事了.不过,有的人丢了车,损失也不是很大。首先记得先肴肴自己的保险单里有没有上车辆盗抢险。如果没有?那你认倒霉吧。如果你上了盗抢险,就好办了。不过这里也是有技巧的哟!首先要保针好各种文件资料,盗抢险中规定,你丢失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一项,公司少赔0.5%。丢失车钥匙少贻5%。如果是在你被开跑了的车里有一把钥匙,请你记住一定不要讲这件事.否则5%的损失你自己扛定了!

如果你的车在收费停车场或背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答案是—不赔!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锌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贵赔偿。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贻,所以,梅次停车时要记得收好停车费收据啊,虽然上而印若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囚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贵任,你尽管放心大胆地告他好了。

某君丢车,爱心人替他出了一个馊主意:如果停车场是你的朋友开的,或者你从侧面打听到这个停车场根本无力赔付你的爱车,你是否可以考虑改变一下丢车的地点呢……

如果你是一位老板,因为一些账物上的问题和朋友闹翻,而你的朋友又是一位小人,他偷偷把你的车偷走了,你猜到会是他干的,你会找保险公司赔偿吗?告诉你,保险公司可不负责贻偿。因为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被盗的,不赔!怎么办?爱心人替你出了一个鬼主意。你可以暂时忘记你的经济纠纷,直接到公安局报案。记住,千万别说出你的怀疑对象;否则就会把经济问题扯进来了,那就麻烦了。

如果你刚买了一辆新车,上了全险,但没有来得及领牌照就丢了,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回答是:不。因为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但一般经特别约定,对有关部门规定需先保险后检验核发号牌的新人户车辆可负责车损险和只贵险。所以负责丢车贻偿的盗抢险并没有生效,自然,您也得不到赔偿。

如果你的车失而复得,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赔款?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后,如果保险公司尚未赔款的,应将该车辆归还给你,但是全车被盗抢期间,车辆受到的权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贵贻偿。如果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应将车辆归还你,同时收回相应赔款。若你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公司。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需要对保险索赔流程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对于消费者来说,在发生事故之后,保险能够减轻我们的经济损失,将风险降到最低。而保险索赔恰恰是不可忽视的一环,需要得到我们足够的重视。

延伸阅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切实保障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威海印发《社保认证办法》


为切实保障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发放,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威海市制定《社会保险长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并对领取社会保险基金定期支付社会保险长期待遇人员,做出详细规定:

(一)领取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

(二)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三)领取伤残津贴、护理费的工伤职工;

(四)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

(五)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

(六)其他长期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

《办法》对资格认证工作做出详细规定:

(一)社区认证。社区服务站根据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所的安排,负责对本社区领取待遇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并对认证结果进行公示。领取待遇人员应按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到现场认证。因高龄、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经认证机构审查符合入户认证条件的,由认证机构入户认证;也可以委托亲属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后代理认证。

(二)协同认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公安、民政、卫计等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协同认证。

(三)异地协助认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居住的领取待遇人员可持身份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证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证,由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部级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信息系统(简称异地认证系统,下同)上传认证结果;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没有开通异地认证系统的,应将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协助认证表》邮寄回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

在我市居住的异地领取待遇人员,由居住地认证机构按照参保地认证要求办理认证。

(四)境外认证。出境定居的领取待遇人员应提供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健在证明,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由我驻该国有关机构或有关代管馆办理;居住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提供由当地工会联合会提供的《内地退休、退职人员生存证明书》;居住在台湾地区的,提供由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健在证明。健在证明等认证材料应及时寄回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效期为半年。出境定居的领取待遇人员回国期间,凭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有效证件可到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五)自助认证。领取待遇人员可以选择认证机构提供的指纹、指静脉、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手段进行自助认证。自助认证应满足认证机构要求的认证频率。(六)其他认证。上述认证方法不能满足认证需要的,认证机构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认证。

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政府下发工伤保险意见文件


为切实保障建设项目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日前,本市根据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天津工作实际,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建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四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对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方式,缴费基数和费率,企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在本期及下期的“工伤预防专栏”中,记者将对市人力社保局工伤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进行专访,并对该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怎样参保

按照国家人社部等四部门103号文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针对建筑行业特点

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本市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

缴费基数、费率如何计算

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

可按照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0.66%。,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本市辖区内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含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概算中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拨付给施工总承包企业或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由总承包单位到市或各区县建筑安全质量监管部门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窗口,一次性申报缴纳建设项目使用的全部农民工(包括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

经办窗口按照规定核定建设项目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开具《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

总承包单位根据缴费通知单缴费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费专户,缴费专用收据即为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总承包单位办理缴费手续时,应填写《建设项目登记、缴费申报表》,并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已经开工在建的项目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如何办理

已经开工在建的项目,尚未参加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应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剩余工程量合理确定剩余投资额和剩余工期,按《通知》要求核算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并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到经办窗口及时补办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手续。防止出现后续不能理赔的情况。

住房公积金,连云港催促企业补缴公积金达360多万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月30日讯:单位给职工少缴、不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面对这种情况,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通过开展专项稽核审计工作,切实为广大职工维权。昨日,笔者从该中心获悉,今年以来,中心对全市36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稽核审计,发现并催促补缴公积金共计360多万元,有效地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

一直以来,有个别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社保必须缴,公积金可缴可不缴,对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抱有不情愿的心理,存在漏报、瞒报、低报缴存人数和缴存基数等现象。加之,有些职工为保住工作,不敢过于声张,即使单位不给缴存公积金也无可奈何。这些因素都导致公积金制度在执行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面对这样那样的矛盾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对日常工作中职工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以及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进行稽核,做到日常稽核与重点稽核兼顾。通过调查分析,今年以来,中心对职工反映和发现的36家单位公积金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了全面稽核审计。

该中心归集科负责人介绍,通过审核这些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按时缴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基数、比例等情况,工作人员发现这些单位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总体上较好,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没有覆盖到所有缴存职工,缴费基数与实际发放工资不符等问题较为普遍,直接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政策规定,中心向这些单位下发了催建催缴通知书,一共增加归集资金360多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说,单位给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够增强职工对单位的认同感,拥有对工作的获得感,激发职工干事创新热情,有效促进单位各项事业迈上更高台阶,对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据透露,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稽核工作程序,实现稽核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并积极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扩面专项行动,不断丰富扩面手段,不断提高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清镇市社保局大力推动工伤保险


日前,从清镇市社保局获悉,今年前3月清镇市参加工伤保险单位1068家,参保职工42162人,占贵阳市下达全年目标任务42000人的100.39%;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5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400万元的25.14%,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抓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是重点。今年来,清镇市社保局加大宣传力度,在确保原有企业职工应保尽保、单位正常续费无拖欠的同时,努力拓展征收渠道,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基本实现了工伤保险无缝覆盖。及时督促断保、未全员参保以及未参保企业参保;对已经参保的企业敦促其全员足额缴费。加强稽核,一方面核实参保人数,另一方面核实缴费工资,防止出现少缴、漏缴现象。同时,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农民工在清镇务工期间工伤问题出发,推行农民工工伤保险政策,积极与住建、安监等部门进行协调,通过设置行业“门槛”,督促其参加工伤保险,抓好特殊行业职工参保,密织农民工“工伤网”;主动与财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做好衔接,及时完成全额单位保费以及老工伤资金纳入财政统筹拨付等办法积极探索新途径、开辟新领域,全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保险知识,要知道的保险权益


作为一种独具保障功能的理财工具,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其实,消费者在得到保障的同时,还享有很多权益,但是这些权益往往被消费者所忽略,而没有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保险专家,和大家聊聊这些实用的权益,帮助消费者用好它们。

宽限期:是指在每期保险费到期日之后,如果投保人因为各种原因尚未缴纳保险费,只要在此后的“宽限”时间内(一般是60天)补交保险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犹豫期:这个权益一般只适用于长期险,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仍然可以“无理由退货”,要求撤销,一般为签收保险单后10天之内。如果保险合同被撤销,保险公司将退还所有保险费。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时效: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不用担心时间久远就不能再申请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之内,都可以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人寿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时效更是延长至事故发生之后的五年之内。

指定保险金受益人:根据统计,大多数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没有特别指定,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保险金分配的纠纷。因此建议投保人行使好这项权益,明确指定受益人以及保险金分配的比例,确保数额不小的保险金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

保单贷款:如果暂时无法按时交费,可以申请借用保险合同本身的现金价值申请一笔保单贷款来交纳应交的保费,贷款期间保障内容不受影响;待经济好转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归还自动保费垫交所产生的贷款和利息就可以了。这一点对于短时间内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投保人特别有用。

保单复效:如果保险公司逾期没有收到应交的保险费,可能会造成保险合同中止,有些客户担心自己万一“健忘”而造成保单失效。其实,此“中止”非彼“终止”,只要在保险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交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应当注意的是,保单复效服务仅适用于长期险,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需要体检。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如果两年之内没有复效,保单将彻底“死亡”,就真的无法补救了。

减额缴清:保险合同的保单价值可以折算成为保险费“自给自足”,保单持有人可以申请将保单现金价值折算成一次性交清保费,保险公司将原有保险金额下调至与之对应的金额。保单持有人不需再支付保费,只是保障额度相应减少。

保险专家同时提醒大家,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是消费者维权的必需文件,切记与保险费收据等重要凭证一起妥善保管。如果不慎遗失,应当及时联络保险公司申请挂失和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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