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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控员工意外险,维护员工自身利益

2021-04-04
自身的保险规划 财险保险规划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员工意外险是公司给员工的一种福利,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稳定。员工意外险对于员工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员工对这方面的知识应该更加的关注。正对一些公司的偷换及不合理的理赔现象等,员工应当及时发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主要介绍了员工意外险对员工的重要性及办理过程,在理赔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帮助员工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过程中占据有利的地位。

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员工意外险的不可替代性

在最近一次执法检查中,市人社部门发现,很多企业偷换概念,把本应给员工上的工伤保险换成了人身意外险,给员工以后的工伤赔偿和治疗带来很大隐患。执法部门发现,用人身意外险代替工伤保险,成为不少企业彼此心照不宣的做法。原因在于,在保险市场上买一份人身意外险只要百把元,而工伤保险要贵得多。该市人社部门介绍说,目前社保缴费基数为1900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1-2%,办一份工伤保险一年至少要200多元。正是这两个险种相差一倍的保费,让很多企业“恋”上了人身意外险。

用人身意外险代替工伤保险,这种行为不但不合法,还会给日后的赔偿和医疗带来很多问题。劳动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险是完全不同性质的险种,前者是社会保险,强制缴纳;后者是商业保险,属于自愿缴纳,两者之间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两者性质不同,在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差别也很大。如果员工上的是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只要符合相关条款,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上都可以报销,企业和个人没什么负担。相反,人身意外险有一定的免赔额和赔付上限,赔付率低。当地就有现实案例,一家企业因为买的是人身意外险而不是工伤保险,员工出现事故后,尽管扣除了商业险赔款,企业还是赔了约60万元。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小企业,要么根本赔不起,要么会让企业赔得一蹶不振。“人身意外险只能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而不能替代工伤保险”,人社部门表示提醒广大企业主切莫贪小便宜,“一旦出了事,工伤认定后,该赔付的钱还得由企业自己掏,得不偿失”。

员工意外险的办理

首先要根据员工的职业类别来评定,如果是一到三类职业,每人100元,如果是4类职业,每人150元,5类职业200元。

具体保障如下:

意外身故10万

意外残疾最高10万

意外医疗1万

意外住院现金补贴30元/天

1、办理团体人身意外险应该先了解一下,保险公司的团体意外险都保障哪些范围,有哪些免再责,看是否适合自己的需求。

2、然后要求保险代理人提供方案说明,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案。

3、准备相关投保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人员清单,包括职业和身份证号码。

4、提供现金保费或者网银转账或者支票支付保费,保险公司预先收取保费并核保。

5、核保通过后,保险公司缮制保单,并将保单和发票交给客户。

员工意外险的赔偿问题——案例分析

现在很多公司都会给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或者是员工意外险给员工的一种福利,那么真的当员工发生工伤时,团体意外险应该给谁呢?

案例:珠海外来工周先生是珠海一家货运公司的司机,2011年5月31日,他开车在深圳时遭遇交通事故,致其右小腿受伤,并做了右小腿截肢手术,交警认定其负主要责任、对方承担次要责任,由于其是在工作时受伤,劳动部门也已于去年7月认定其是工伤,但令他困惑的是,其原本上班时每月工资有4000元左右,工伤后工资降至1500元,上个月又变成1300多元。

周先生还反映,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每人20万保额,但公司拒绝把赔偿款给他,说意外保险的受益人是公司,所以保险补偿也理应归公司所有。

针对周先生的求助,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叔权表示,根据法律,周先生被确定为工伤后,在治疗期间、未作伤残等级认定之前,公司应按照其受伤前的标准发放薪水,不能降低,当伤残等级作出后,根据法律,单位可适当调整其工作岗位,并按该岗位发放薪水,不调整岗位的,应按照伤残等级酌情发放,假如周先生被工伤认定标准为伤残五级,那么工资就应当按受伤前工资额度的70%发放,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

林叔权同时指出,员工工伤致残,单位还应当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工伤赔偿,单位给员工购买了团体意外保险,实际上是为单位减轻了风险,如果工伤赔付额低于保险金额,那么多余的钱,公司可以自己使用,如果工伤赔付额超过了保险金额,单位还要另外多掏钱支付赔偿。

延伸阅读

了解新车险法利于车主维护自身的利益


上月中旬,王小姐从同事张先生处购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款物两清。张先生在年初时为该车投保了机动车车辆保险,并且告诉王小姐保单还有半年才到期,王小姐也就没再与保险公司打过交道。这个月,王小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该桑塔纳轿车被撞坏了。因为该车尚在保险期内,王小姐便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却拒绝了王小姐的索赔请求。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在本案中,虽然之前张先生已经为该车辆投保了车险,但当初张先生是以自己的名义为该车投保的保险,在车子转让给王小姐后,车辆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由于保单上的投保人并非王小姐本人,即使该车出了险,王小姐依然无法得到相应赔偿。同时,由于这辆桑塔纳轿车经不属于张先生,此时张先生也失去了对保险公司的索赔权。

同时,《保险法》还规定:如果被保险的车辆发生买卖,必须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同意后,还必须有书面形式的记载,比如在保单上注明或者另行签订协议。张先生将被保险车辆转让给王小姐时,王小姐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对保险合同进行变更,将保单转入自己名下。

通过上述案件不难发现,车险法了解车险法规对于车主来说还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新的车险法出台受到了车主的广泛关注。随着车险改革的到来,新的机动车保险条款在2003年元旦开始实行,从此保险公司有了自己制定保险种类和规定保险价格的权利,汽车保险行业的变得更加完善,服务变得更加好。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发布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从改革到现在,汽车保险种类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只是固定的几个险种,现在已经发展到几十个险种,以前是固定的费率标准,现在发展到可以选择投保档次。保险种类和投保档次越来越符合市场需要,越来越务实,越来越能满足广大车主朋友。

从《示范条款》看,简化了产品体系,优化条款条例,便于车主阅读理解。例如,原先是按照不同车进行ABC三类,现在新的合并为一类。即除对特种车,摩托车、拖拉机,单程提车单独设置条款外,其余机动车均采用统一的条款。

同时,针对商业车险市场中广受关注的热点问题,《示范条款》明确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示范条款》扩大保险责任,减少免赔事项,提高车险保障能力。

谨防非法员工社保代理 保障自身权益


10月31日,长沙市人社局发布通告,对已违规登记在代理机构名下的参保职工,其社保关系应在2014年1月1日前立即清理回用人单位。明年1月至6月,长沙将开展社保事务违规代理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拒不办理社保登记的被代理单位、社保事务违规代理行为。作为公司员工,您最好经常上网查询您的社保情况,谨防非法员工社保代理,以免个人权益受损。

员工社保代理相关案件

“我明明参加了工伤保险,为什么出了工伤却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日前,长沙市城南路上一家酒楼员工张某来到人社部门“讨说法”。原来,张某虽然在这家酒楼当服务员,但社保关系却是在一家社保代理机构名下。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支付待遇的参保单位不一致,则不能享受工伤待遇。“这种情况并不鲜见,很多劳动者本人甚至还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关系被用人单位外包给了社保代理机构代理。”

员工社保代理存在的隐患

劳动者在工作中一旦发生工伤,如果工伤认定书中认定的用人单位与支付待遇的参保单位不一致,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将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此外,劳动者的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均面临同样的问题。“此次全面整顿社保代理机构,缘于今年8月份公安部通报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公司高管携巨资外逃事件。”该工作人员说,有些社保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到百万,却经营代理上千人员的社保参保业务。用人单位大量的社保参保资金每月打入代理机构账户,存在巨大风险。而且,由于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不一致,相关社保待遇得不到及时赔付。

人社局要求停止社保代理

这些社保代理机构都有一定的隐匿性。相关人士介绍,没有哪家社保代理机构的名称中有“社保代理”字样,因此从日常的审查中很难辨别哪些机构在做社保代理,这也给整顿增添不少难度。

长沙市人社局通告要求,即日起,从事社会保险事务代理代办业务的代理机构必须持工商行政部门等发放的有效经营许可证照原件到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查验并登记备案;市本级和各区、县(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征收)机构只受理许可经营证照中明示具有社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的社会保险事务代理代办业务;代理机构不得将被代理单位的职工以代理单位职工的名义登记参保。

违规登记的社保关系将清理回用人单位

对已违规登记在代理单位名下的参保职工,其社会保险关系应立即清理回归被代理的用人单位,并在2014年1月1日前全部回归到位。人社部门将充分发挥服务功能,确保被代理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顺利转接,人账相符、账账相符。

全市社会保险事务违规代理专项整治行动将于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组织实施,届时对拒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被代理单位、社会保险事务违规代理行为组织集中查处。劳动者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社保关系是否“被代理”?对此,长沙市人社局表示,劳动者个人可以登录长沙市人社局网站在首页的个人查询一栏,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己的工作单位与显示的参保单位是否一致。一旦发现不一致,可向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反映。

员工社保代理——相关链接员工社保代理是否可行?

问:我们公司一直是直接在社保局为员工购买社保, 养老金企业负责部分是20%.最近听我们的行政说可以通过服务公司代买社保,虽然要给手续费, 但养老金企业部分的比例会低于原来20%的标准. 由于购买基数不变,这样对于员工本身的利益并无影响.想问一下,这样是否可行呢? 并且这种制度的存在是否有合理性?

答:代办要交一定的服务费的。这样的公司可不可靠一是要看它的资质。也就是看看它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般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公司都会做这项业务(注意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公司还应有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的不要。二是看这个公司的规模,规模大些的公司相对可靠一些,但服务费会高一些。规模小的公司有将来经营不下去之嫌,因为这个行业竞争的比较厉害。你最好是多了解几家。到公司实地看一看。另外代办肯定要签合同的,对这个合同你要认真斟酌,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给员工买意外险该如何选择


现在有很多企业都为自己的员工购买了团体意外保险,让员工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可以说给员工买份合适的保险就是给他们最大的福利。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哪些不错的团体意外保险。

中国平安 小微企业团体意外险

产品特色:承保公司企业员工的一般意外伤害和交通意外伤害,还提供意外伤害医疗与垫付,另有意外住院误工补偿,24小时医疗救援服务,意外险保额最高30万元,是企事业单位给员工的首选福利!

中国人寿 国寿绿洲员工福利系列产品

国寿绿洲员工福利系列包括13款产品,满足多种组合需要,为员工提供意外伤害,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住院定额给付,补充医疗,重大疾病,重症监护等全面保障,让员工的凝聚力成为企业成长的动力。

中国人寿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时,或在施工现场及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保险人依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阳光保险 阳光金盾企业员工综合保障计划

此保险产品分为基础款、豪华款和至尊款。保障面积广,全年提供因工伤、职业病、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三重保障。特有工伤医疗保险,轻松化解您的意外风险。

这款产品不仅为员工提供了全面保障,更是企业维护正常经营的保护伞。相比发展缓慢、赔付偏高的雇主责任险,该产品的特点为:承保责任、赔偿标准明确,事前事后无争议;保障全面,不同组合满足各类企业需求;目标客户明确,收费合理匹配,快捷投保,赔偿手续简化,人性化速赔;能广泛运用于直销、经代、银保、综拓、网销、电销等各类销售渠道。

员工商业保险首选意外险


目前,不仅跨国大公司,国内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增大员工福利保险方面的投入。企业意识到,高薪固然是留住人才的最有效手段,但长期持续的福利机制才能维持人才的稳定性,给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一项福利政策,无疑能让他们感受到更多的关怀,一般来说,很多老板都会选择给员工上一些社会保险意外的员工商业保险来给员工提供一个温暖的氛围。那么员工商业保险应该怎样购买呢?应该买什么类型的员工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首选意外险

随着人们出行半径的扩大,交通便利程度的不断提高,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也在不断提高。人们出行时可能会遭遇车祸、高空坠落等意外,工作中也面临过劳、工伤残疾等员工意外隐患。面对风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保险进行防范,一些企业也主动为员工购买意外险,一方面,体现了对员工的关怀,另一方面,也使企业的永续经营得以保障,化解不必要的劳资纠纷。

现在,意外险正逐渐升温。但由于这种福利机制尚处探索阶段,具体执行中,企业仍面临该如何选购商业保险等难题。对此,保险专家指出,在选购保险时,找一家服务专业、理赔快捷的保险公司投保很关键。

员工商业保险购买注意事项

企业为员工投保商业保险尤其是意外险时,往往仅注重最高保障,轻视意外医疗保障,专家提醒,大部分的意外事故,都需要医疗保障赔偿,这方面的保障很关键。如,经常出差的人士,为减轻遭遇突发事故到医院救治的医疗费用压力,可选择新华保险的“旅途无忧”卡式保单产品。此外,在购买保险前,对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量体订制保单可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员工商业保险推介

案例:郑先生,45岁,自己经营一家广告创意公司,他的企业一共有员工80名,为了体现公司福利,他准备自掏腰包给自己的每位员工都购买一份商业意外伤害保障。

推介产品:e顺综合意外保障计划

保障计划:每位员工意外伤害的身故保障、残疾保障以及烧伤保险金10万,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额为100元/天,测算的保费为100元/年。

选择理由:郑先生作为一私营企业主,如果其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其作为雇主将承担雇主责任,会被要求赔偿员工的医疗费用,现在郑先生通过购买价格低廉的意外伤害保障,将这份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保证了员工福利,同时也增加了公司凝聚力,真是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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