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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可以补缴吗?需要哪些手续?

2020-12-21
社会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十三规划 关于社会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可以补缴吗?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社保是很重要的,一旦中断缴费便需要及时补缴,为保障自身权益,社会保险补缴一定要及时。那么社会保险该如何补缴?需要哪些资料呢?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如何补缴?

1.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3.带上公章,前往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应表格。

社会保险可以补缴吗——相关案例

网友:保险断了近两年,关系在甘井子人才,不想办理失业能补缴保险吗?我户口是集体户口,可以办成市内户口,自己有房子就是还没落户去。我不是异地缴费,一直在大连工作,只是保险断交2年,需要去补缴,但是不办失业证咋补啊?去哪补?

保险可以续缴的,如果你现在不是快到六十急于缴够20年的话,不用补缴。只要继续缴到退休时缴够20年就可以了,中间最好不要断开,因为断开期间是不享受公费医疗的。具体的可以到当地社会保险大厅咨询。

相关知识

如何补缴社会保险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如何补缴社会保险

1、申报流程

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3、带上公章,前往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应表格。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本月是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一)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二)外地调入人员的超龄补缴:

户口已迁入本市且通过本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将其行政关系调入本市的人员,调入时没有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免于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后,其调入前所在地未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年份中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若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还应当由接收单位为其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其调入本市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社会保险个人补缴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社保是对公民最基本的全面保障,因中断缴费而失业保障权益未免太可惜了。而社保补交弥补了这一缺憾,可将费用补交社保局,从而获取相应的社保时间段。那么,社保补交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将为您分析以供参考。

办理流程

一、所要补交的信息

1 身份证号码

2 姓名

3 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

4 需要补交的时间段

5 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

二、办理社保卡

1 办理社保卡用的相片回执单,在打清单时,交付我工作人员

2 由办理本人取卡,社保局受理费用20元

3 由我处带取卡,本处将收取费用50元

4 时间为一个月

三、收费流程

1 扣款成功后,由本处人员,与你一起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

2 双方共同对致社保清单产生的费用

3 个人+公司+滞纳金+手续费

网友提问:

问题:我是一个合伙企业,2010年度合伙人和单位职工均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定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段时间经过保险部门检查,要求我们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基数补缴社会保险,目前合伙人和员工应补缴的保险均已在2011年10月补缴完毕(包括单位负担的部分和个人负担的部分)。我想知道: 1、合伙人补缴的社会保险(包括单位负担和个人负担),可以在计算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吗?如可以,应在何时扣除? 2、员工补缴的社会保险(包括个人负担和单位负担),个人负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吗?如可以扣除,应在何时扣除?单位负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时扣除吗?如可以扣除,应在哪个年度扣除?

答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第十八条 个体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财产保险、运输保险以及从业人员的养老、医疗及其他保险费用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人及合伙企业合伙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负担部分和单位负担部分),可以在计算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您企业按照社保要求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员工补缴的社会保险,个人负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应在实际缴纳给社保机构时,凭《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扣除,也可以还原到其应缴纳社保月份进行扣除;单位负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时扣除,应在实际缴纳给社保机构时,凭《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扣除。

合伙人补缴的社会保险(包括单位负担和个人负担),可以在计算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应当在实际缴纳给社保机构时,凭《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扣除,其在计算合伙人个人所得税时,应当先按照各合伙人合伙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由各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中分别扣除各合伙人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单位负担和个人负担)。

问题:1.现在在莱山就业,打算辞职自己缴纳社保,需要到什么部门办理,携带哪些证件?2.如果自己缴纳社保一年需要交多少钱?生育时能不能报销?3.能不能找单位挂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失业手续,将职工档案送交当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办公室(人才中心)办理挂档,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可以自己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失业人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再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后,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与失业前及失业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合并计算。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劳动就业办公室(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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