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需要哪些材料?

2020-12-01
社会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十三规划 关于社会保险知识

为了保障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参保单位以及参保职工能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参保单位每年都需要接受社保管理部门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那么,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呢?

一般而言,年审工作与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工作同步进行,参保单位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淮北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证年审表》(纸质和电子版)、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单位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一份(行政、事业单位)、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等材料至市人社局大厅窗口审核。bx010.Com

社会保险登记证——相关资讯广州:社保登记证严重“缺货”

8月份,有企业报料指申领社保登记证几个月都没有拿到证,直接影响了生意和员工社保申领,甚至因此错过了几个投标项目。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承认从今年初开始已无证可发,并指已多次与上级协调,目前只能出具《未能及时发放〈社会保险(放心保)登记证〉的说明》作为临时措施。

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承认,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已经出现缺证状况,而到了今年初已经无证发放。据预计,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年,缺证约11万本,而各区也收到了20多宗因为没有社保登记证而受影响的企业投诉。但他表示,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没有权力印制社保登记证,按照国家社保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社保登记证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我们已经多次向省局(省社保基金管理局)反映协调。”该负责人表示,作为临时措施,目前已经统一出具《未能及时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说明》,临时替代《社会保险登记证》。

据了解,社会保险登记证是缴费单位在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的一种有效证件,也是缴费单位向职工证明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凭据。同时作为参保单位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各项社保业务时出示的凭证,年检是否合格也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的主要内容之一。

湖南: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须知

《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的程序

(一)参保单位先按规定填报《湖南省社会保险年度验证登记表》(以下简称《验证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表内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完整地填报。凡在省里参加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单位须先将《验证表》报送省级相关经办机构签署“是否通过本险种验证”的意见;凡在市(州)、县(区)参加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单位,须由市(州)、县(区)级有关经办机构签署相应意见,然后报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审核。

(二)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对参保单位《验证表》和其它验证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各参保单位的《登记证》上注明已验证合格的险种并盖章或贴花,再将《登记证》返还给各参保单位保管。

(三)当年办理《登记证》的新参保单位,所属当年的年度验证审核自动通过,自下一年度起参加年度验证。

《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需报送的资料

(一)《登记证》正本和报经各险种签署意见后的《验证表》;(二)已通过上年度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核准执业证书(副本)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三)参保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四)参保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社保专管员的身份证原件,并附复印件;(五)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根据工作情况,要求参保单位提交的补充资料、相关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等。

精选阅读

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1、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开户行和银行帐号;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单位基本情况资料(劳动合同花名册、工资表、财务报表等);

(6)成建制转入的,还须提供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印章。

2、填写表式

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建立(恢复)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3、办理流程:

(1)单位依法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应及时受理,对资料齐全、表式填报正确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的,为其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向参保人员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资料不全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应明确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充的资料,待补全资料后可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继续办理。经审核证件、资料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应当场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资料退还。

承办科室:社保局参保登记科

社会保险可以补缴吗?需要哪些手续?


社会保险可以补缴吗?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社保是很重要的,一旦中断缴费便需要及时补缴,为保障自身权益,社会保险补缴一定要及时。那么社会保险该如何补缴?需要哪些资料呢?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如何补缴?

1.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3.带上公章,前往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应表格。

社会保险可以补缴吗——相关案例

网友:保险断了近两年,关系在甘井子人才,不想办理失业能补缴保险吗?我户口是集体户口,可以办成市内户口,自己有房子就是还没落户去。我不是异地缴费,一直在大连工作,只是保险断交2年,需要去补缴,但是不办失业证咋补啊?去哪补?

保险可以续缴的,如果你现在不是快到六十急于缴够20年的话,不用补缴。只要继续缴到退休时缴够20年就可以了,中间最好不要断开,因为断开期间是不享受公费医疗的。具体的可以到当地社会保险大厅咨询。

身份证,办理生育保险所需要的材料


办理生育保险所需要的材料

受理时间:每月10-20日

一、生育女职工: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一起的复印件两份,一份A4大小的,并写上联系电话;另一份裁剪成身份证原大小。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3、《初(再)育登记》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4、《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6、生育职工诊断书、出院收据、住院治疗明细、出院小结、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的原件。

二、生育男职工: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一起的复印件两份,一份A4大小的;另一份裁剪成身份证原大小。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3、《初(再)育登记》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4、《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原件大小。

社会保险包含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提到社会保险,人们都听说过,但具体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大家并不很清楚。

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

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社会保险中失业保险基金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3)财政补贴;

(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社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申报条件和所需资料


失业保险申报登记

一、申报范围:

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二、申报地点:

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国有企业、市属事业单位、县以上集体企业在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报登记;区属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登记;县级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在县(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登记。

三、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的具体受理部门:

失业保险管理处征缴科、审计科。

四、政策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258号令)第二条、《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五、须携带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职业证件;

(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六、办理程序:

(一)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的申请予以受理,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三)符合规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登记,发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

七、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发生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规定的其他事项变更,要履行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二)、用人单位发生解散、撤销、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应及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三)、社会保险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保管,在办理招聘和辞退职工手续时应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

注释:

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城镇其他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公民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这类单位类似于事业单位的形式却又不在事业单位序列中登记。如民办医院、学校、律师事务所、科研单位等。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组织。该组织必须具备承担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参加失业保险的社会团体主要是指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不包括参加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如:共青团、工会、妇联和民主党派。

办理公积金贷款材料需要哪些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按在职职工个人的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由职工个人缴存一部分,所在单位给职工个人相应缴存一部分,即个人交多少单位补多少,两者均为个人所有并专款专用于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储金。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在职职工享有单位为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个人有依照《条例》规定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即个人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个人购、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挪作他用。

现如今,房价居高不下,因此,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应成为大家常用的一种购房方式,那么办理公积金贷款材料都需要哪些呢?

A:购买商品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借款人正楷人名章。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商品房资料: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及四份复印件。

B: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借款人正楷人名章。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资料: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及四份复印件。

C: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借款人正楷人名章。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资料: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支行代正孚经纪中心出具的《代收凭证》及四份复印件;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交易住房的评估报告三份;提供买卖双方与正孚经纪中心签订的《代收代付协议》及三份复印件。

D:购买集资建造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借款人正楷人名章。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集资建造住房资料:购买集资建造住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售房人出具的《天津市企业单位往来收据》或《天津市财政局统一收据》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市建委下达或备案的《项目投资计划》复印件三份;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使用国有土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三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三份;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三份。《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应约定:买卖双方、所购房屋具体地址、房屋价格、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建筑结构、产权归属、付款方式等内容。

E:购买公有现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借款人正楷人名章。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公有现住房资料:购买公有现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出售直管公有住房交款单》及四份复印件或《天津市出售单位产住房交款单》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区、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公有住房出售许可证》复印件三份。

小知识:公积金贷款要多长时间才能办下来?

公积金贷款相比普通商业贷款在程序上要相对繁琐,首先申请人要满足申请贷款的条件,所在单位出具相关的资料等,贷款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相关的查询以及申请等,程序相对烦琐,而具体这个过程的时间主要取决于贷款人本身的把握。办理新房的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在房地局以及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的对应贷款楼盘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未备案的楼盘是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间,贷款审批需要15个工作日,抵押需要10个工作日。

身份证,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具有第四条所列提取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工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社保,五险一金查询】根据不同情形,职工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

1、购买商品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交网上联机备案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及购房收据;《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未纳入联机备案系统的提供《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或《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经济适用住房选号单》、《定金交款收据》。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职工同时提供《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

3、购买二手房(含房改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承租权住房的,提交《购房协议》、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转让的收费票据、《公有住房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

5、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职工应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二)建造自住住房

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翻建自住住房

职工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大修自住住房

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街道(镇)及其以上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

(五)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偿还个人购买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和近期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离休、退休的,提交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出境定居的,提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签发的出境定居手续(移民纸、定居卡、永久居住签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调离本市辖区的,提交调入单位开具的调转证明或调入单位职工个人公积金新账户证明。

(十二)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25%)的,应提供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金交纳证明、《公有住房承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属于承租非公有住房的,还应当提交经房屋租赁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据。

(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应当提交职工的死亡证明和合法继承有效证明。

(十四)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领取低保金存折。

(十五)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的,应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哈尔滨市就(失)业登记证》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再就业证明。

(十六)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证》或者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十七)【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单位证明、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

(十八)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单位、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十九)单位解体、破产的

1、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应按规定提供材料;

2、职工找到新工作单位,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办理账户转移业务;

3、对于未能办理提取或账户转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可由所在单位在解体、破产前统一向所在辖区办事处、分中心提出集体提取申请,经办事处、分中心核实批准后,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解体、破产有关证明文件;

(2)《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公积金提取明细表》;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险费,不缴社会保险有哪些影响?


你在过去的7年多里沒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情,是你对造成的不利影响估计太不足了。如果把话说得重点,这是对自己的未来不负责任。《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市的地方性法规对此也都有明确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法定的义务。这里所指的用人单位含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私营企业、雇佣帮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非正规劳动组织等所有单位。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建议你主动找企业有关负责人,向他们讲明,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種违法行为,并可要求企业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补缴你欠缴了7年多的社会保险费。作为企业职工,个人是不能替代企业独立缴费的。《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實施办法》中明确规定,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缴。如果企业对你的合理要求不予理会,你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机构举报这一违法行为,或向本市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争取尽早纠正过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上,让企业对你的侵权继续下去的话,那么,你一旦失业将不能享受本市的失业保险待遇,如果发生工伤将不能享受由社会保险承担的本市工伤保险待遇,患病就医也不能享受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养老就你目前所累计的缴费年限,还不到办理退休养老的最低缴费年限。因此,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你个人生活影响非常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