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如何补缴社会保险

2020-12-07
社会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十三规划 关于社会保险知识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如何补缴社会保险

1、申报流程

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3、带上公章,前往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应表格。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本月是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一)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二)外地调入人员的超龄补缴:

户口已迁入本市且通过本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将其行政关系调入本市的人员,调入时没有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免于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后,其调入前所在地未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年份中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若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还应当由接收单位为其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其调入本市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扩展阅读

如何补缴社会保险 补缴流程是什么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如何补缴社会保险 补缴流程是什么

1、申报流程

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3、带上公章,前往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应表格。

新闻链接

单位欠缴社保将被强制扣费 逾期不缴罚款3倍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的,社保机构可强制扣费。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人社部出台《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称,如果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新规将从11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如果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其职工在延缴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如何补缴?


社保是很重要的,一旦中断缴费便需要及时补缴。为保障自身权益,补交社保要及时。对于北京市职工来说,社会保险如何补缴?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如何查询1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查询。2在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区的自助终端依提示自助查询。3登录当地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4拨打“12333”热线服务电话进行查询。5每年统一邮寄社保缴费对账单。北京:社会保险如何补缴?

9月2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由于2012年该市职工平均工资6月正式公布,直接影响到各项社保缴费基数,补缴和补发待遇具体方案已公布,即日可办理。

1、在职职工:

需补缴范围:在正常缴费单位参保,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高于2012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即14016元)的缴费人员。补缴标准: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下限2089元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下限3134元的,应按3134元标准补差;个人上年月均工资高于15669元的参保缴费人员,应按15669元标准对各项社会保险补差。

2、灵活就业人员:

需补缴范围:在职介、人才机构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社平工资、社平工资70%、社平工资60%、社平工资40%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养老、失业原按1869元缴费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2803元缴费的,应按3134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4672元缴费的,应按5223元标准补差;基本医疗原按3270元缴费的,应按3656元标准补差。

3、其他人员:

需补缴范围:在街道社保所按照社平工资40%、社平工资70%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市级社会保险补助政策人员。补缴标准:养老、失业原按1869元缴费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基本医疗原按3270元缴费的,应按3656元标准补差。

社会保险可以补缴吗?需要哪些手续?


社会保险可以补缴吗?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社保是很重要的,一旦中断缴费便需要及时补缴,为保障自身权益,社会保险补缴一定要及时。那么社会保险该如何补缴?需要哪些资料呢?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如何补缴?

1.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3.带上公章,前往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应表格。

社会保险可以补缴吗——相关案例

网友:保险断了近两年,关系在甘井子人才,不想办理失业能补缴保险吗?我户口是集体户口,可以办成市内户口,自己有房子就是还没落户去。我不是异地缴费,一直在大连工作,只是保险断交2年,需要去补缴,但是不办失业证咋补啊?去哪补?

保险可以续缴的,如果你现在不是快到六十急于缴够20年的话,不用补缴。只要继续缴到退休时缴够20年就可以了,中间最好不要断开,因为断开期间是不享受公费医疗的。具体的可以到当地社会保险大厅咨询。

社会保险个人补缴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社保是对公民最基本的全面保障,因中断缴费而失业保障权益未免太可惜了。而社保补交弥补了这一缺憾,可将费用补交社保局,从而获取相应的社保时间段。那么,社保补交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将为您分析以供参考。

办理流程

一、所要补交的信息

1 身份证号码

2 姓名

3 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

4 需要补交的时间段

5 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

二、办理社保卡

1 办理社保卡用的相片回执单,在打清单时,交付我工作人员

2 由办理本人取卡,社保局受理费用20元

3 由我处带取卡,本处将收取费用50元

4 时间为一个月

三、收费流程

1 扣款成功后,由本处人员,与你一起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

2 双方共同对致社保清单产生的费用

3 个人+公司+滞纳金+手续费

网友提问:

问题:我是一个合伙企业,2010年度合伙人和单位职工均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定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段时间经过保险部门检查,要求我们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基数补缴社会保险,目前合伙人和员工应补缴的保险均已在2011年10月补缴完毕(包括单位负担的部分和个人负担的部分)。我想知道: 1、合伙人补缴的社会保险(包括单位负担和个人负担),可以在计算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吗?如可以,应在何时扣除? 2、员工补缴的社会保险(包括个人负担和单位负担),个人负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吗?如可以扣除,应在何时扣除?单位负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时扣除吗?如可以扣除,应在哪个年度扣除?

答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第十八条 个体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财产保险、运输保险以及从业人员的养老、医疗及其他保险费用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人及合伙企业合伙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负担部分和单位负担部分),可以在计算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您企业按照社保要求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员工补缴的社会保险,个人负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应在实际缴纳给社保机构时,凭《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扣除,也可以还原到其应缴纳社保月份进行扣除;单位负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时扣除,应在实际缴纳给社保机构时,凭《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扣除。

合伙人补缴的社会保险(包括单位负担和个人负担),可以在计算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应当在实际缴纳给社保机构时,凭《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扣除,其在计算合伙人个人所得税时,应当先按照各合伙人合伙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由各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中分别扣除各合伙人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单位负担和个人负担)。

问题:1.现在在莱山就业,打算辞职自己缴纳社保,需要到什么部门办理,携带哪些证件?2.如果自己缴纳社保一年需要交多少钱?生育时能不能报销?3.能不能找单位挂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失业手续,将职工档案送交当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办公室(人才中心)办理挂档,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可以自己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失业人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再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后,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与失业前及失业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合并计算。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劳动就业办公室(人才中心)。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如何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那么,具体而言,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社会保险如何计算呢?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的五大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社会保险保费如何计算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因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交了23年的社保 如何计算能拿多少养老金

交了23年养老保险金。2014年开始报停,到2022年退休可以拿到多少养老金?

烟台社保服务中心回复:企业职工办理退休,目前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企业职工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四部分组成。⑴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省在岗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N);⑵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⑶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账户前缴费年限(烟台市1996年1月建账)*1.3%。(备注:1.N为缴费年限;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3.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历年的缴费指数(当年的缴费基数除以上年省在岗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如还有疑问,请咨询我中心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电话6632172、6632173。

社会保险补缴应向用人单位申请


济南市民赵女士在办理社保补缴并开具社保证明时遭遇了“黑中介”,被骗走2万元“中介费”。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称,我市社保参保、补缴手续很简单,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只需用人单位提交和职工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即可申办。如果您想提出社会保险补缴申请,直接向用人单位申请即可。

近日,市民赵女士前往市社保局反映称,一非法中介以帮她办理社保补缴并开具社保证明为借口,收了她2万元费用。但收了钱后,该中介公司仅为赵女士办理了社保增员手续,之后就携款潜逃了。这样一来,赵女士的2万元钱打了水漂,不仅没能办理补缴、开具证明,还因中介公司违规操作影响了以后正常的参保缴费。

针对赵女士的这一遭遇,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有不少外地来济务工人员在济购房时需要开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我市有个别单位便借机制造虚假财务凭证,违规代理外地户籍人员办理社保补缴业务,并收取高额的手续费。而这些单位中,有的甚至连基本的人力资源代理资质都不具备。该工作人员介绍,缴纳社保是在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为职工及时缴纳社会保险。据了解,如果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保或不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保,职工都可以维权的方式要求单位为其补缴。而且,我市社保补缴手续很简单,务工人员只要在济就业,其用人单位就可通过出具职工的劳动合同等材料申请办理补缴。

社会保险补缴申请——相关链接

广州:社保补缴部分不予积分

广州2013年积分制入户已进入向申请人本人公开审核分数阶段。昨日,南方日报报道了不少省属企业申请人发现自评分数中的“省社保项”分数存“缩水”之嫌。对此,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工处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积分入户受理申请机构是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核查结果进行计分的,不会随意计分。对于省社保计分有异议的申请者,应尽快到省社保机构查询是否存在补缴情况。

上海:社会保险补缴申请难度加大 一次性不低于15年

近日养老改革闭门会议引发各界对“老有所依”的热议,尤其是两类特殊人群,更是被“重点关照”。昨天,市人社局在答复市政协委员叶温金燕、胡苏云和廖瑛等时透露,本市对未参保人员补缴城保将设“门槛”,具体来说,规定以后除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外,凡要求补缴城保的,均需一次性补缴不低于15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基数按不低于补缴时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补缴比例按养老30%、医疗14%确定。避免了少数人利用较低基数、较短年限补缴社保,领取养老金的问题。此外,本市已从2012年7月起,停止受理本市超龄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补缴申请遭拒 男子状告人社局

一名入职16年的外来工,近日因故要求公司补缴其1997年至2000年的社会保险,公司称须按照政策办理,于是其向市人力资源与社保局提出申请补缴,又遭拒绝,一气之下将社保局告上法院。昨日下午,该案在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梁仑超1997年2月入职小榄镇皆利士公司,从事操作员至今。因为种种原因遭到公司通报批评的他,近日突然“发觉”在1997年2月至2000年11 月期间,公司没有为自己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手续。“考虑到一旦不在皆利士上班后,这些漏缴45个月的社会保险可能会对我的养老带来不利,我便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补缴。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称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不允许。”梁仑超告诉记者。皆利士公司的代表在法庭上也坦言,拒绝为员工梁先生补缴1997年至2000年的社会保险,是“因为社保局政策不允许,补不了”。今年3月22日,梁先生转而向市社保局提出补缴申请。不料,社保部门认为他的要求已经超过法定的投诉时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3条,对其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意见做出不予受理的告知。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知多少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1、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情况下,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劳动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由国家立法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种种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在失业的情况下,获得基本生活需要的消费和服务,即享有基本生活水平。基本生活水平以当地当时的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确定。

3、社会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1)基本养老保险;(2)基本医疗保险;(3)工伤保险;(4)生育保险;(5)失业保险。上述五项内容即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险种。

4、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答: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按国家规定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社会给予的一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离休、退休、退职制度都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范畴。

5、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参保手续?

答: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为:

1、企业单位首次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基本帐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四份)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等手续。同时填报参保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参保月份)报到社保中心征缴科,经社保中心审核后,在次月10日前到企业所在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办理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自由职业者带户口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及一寸照片三张,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外来人口首次参保须带当地社保部门未参保证明)

3、企业失业人员办理参保,须携带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签发的“续缴养老保险费、衔接缴费年限计算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包括什么?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医疗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病有所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3、工伤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从而造成死亡、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职工及其相关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4、工伤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从而造成死亡、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职工及其相关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5、生育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其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转移如何办理?如何跨省转移?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保险也需要转移。社会保险转移如何申请,有哪些流程需要注意?

社会保险转移 社保卡异地转移如何申请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人在提出社保异地转移申请后,再进行下一步办理即可。

社会保险转移 跨省办理流程

1、45个工作日办完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有关负责人表示,转移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2、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卡跨省转移的颁布实施为人们提供了方便,相关人士有需要可以进行办理。

社保办理人离开了原办理地,退保会造成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社保卡可通过转移社保来处理。

社保卡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