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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如何补缴?

2021-01-11
社会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十三规划 关于社会保险知识

社保是很重要的,一旦中断缴费便需要及时补缴。为保障自身权益,补交社保要及时。对于北京市职工来说,社会保险如何补缴?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如何查询1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查询。2在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区的自助终端依提示自助查询。3登录当地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4拨打“12333”热线服务电话进行查询。5每年统一邮寄社保缴费对账单。北京:社会保险如何补缴?

9月2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由于2012年该市职工平均工资6月正式公布,直接影响到各项社保缴费基数,补缴和补发待遇具体方案已公布,即日可办理。

1、在职职工:

需补缴范围:在正常缴费单位参保,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高于2012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即14016元)的缴费人员。补缴标准: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下限2089元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下限3134元的,应按3134元标准补差;个人上年月均工资高于15669元的参保缴费人员,应按15669元标准对各项社会保险补差。

2、灵活就业人员:

需补缴范围:在职介、人才机构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社平工资、社平工资70%、社平工资60%、社平工资40%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养老、失业原按1869元缴费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2803元缴费的,应按3134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4672元缴费的,应按5223元标准补差;基本医疗原按3270元缴费的,应按3656元标准补差。

3、其他人员:

需补缴范围:在街道社保所按照社平工资40%、社平工资70%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市级社会保险补助政策人员。补缴标准:养老、失业原按1869元缴费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基本医疗原按3270元缴费的,应按3656元标准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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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北京市:《社会保险法》的配套措施已经出台


单位不缴社保费将强制划拨或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缴费不足15年可延期缴费;工会依法对职工社保权益事项进行监督……本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昨天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主题宣传,其中表示本市各项具体实施办法正在制定上报,例如公务员将纳入工伤保险体系,在职职工丧葬费拟统一基金支付等。

《社会保险法》是通过立法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是我国首次就社保制度进行立法。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目前根据该法律及配套规定,树立本市现行社会保险地方法规等文件,并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又授权地方确定的事项,制定出台具体的规定和细则。

正在上报审批的北京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其中明确,本市将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目前,工伤保险涵盖企业职工,但本市公务员并未纳入该体系。其按照部分工资项目、职务补贴等,来确定工伤待遇标准,比工伤保险待遇低了不少。为此,本市计划将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统一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待遇和标准,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

社保转移

社会保险关系

可异地转移接续

以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由于无法转移接续,跨地区就业劳动者的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计算,致使很多劳动者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为解决这一问题,《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涉及累计缴费年限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险关系均可随本人转移的接续制度,使社会保险关系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群之间实现有效转移接续,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自本月起,参加社会保险异地转移到本市的外埠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并按规定享受养老和医保待遇。

日前本市公布了《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外埠人员将社保关系转入北京后,如果要享受本市的退休待遇,需要继续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当达到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累计至少要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累计年限,男性要满25年,女性要满20年,外埠人员可以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并且享受本市社会保险待遇。

丧葬费

在职职工丧葬费用

拟统一基金支付

相关负责人透露,本市将调整企业职工抚恤金政策,统一企事业单位标准,同时调整丧葬费的支付渠道。

目前,本市只有退休人员丧葬费直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死者家属可直接从养老保险基金取得补助;但在职职工的丧葬费仍由死者单位支付。因此,由于各企业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不同等因素,职工的丧葬费待遇存在差异。而今后,在职职工的丧葬费也有望统一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具体待遇标准也将根据国家规定等情况而定。

根据原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这个“门槛”使大量未达到参保年限的劳动者因缴费不足15年而无法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为此,《社会保险法》给出了两个解决办法,一是“可以缴费至满15年”,职工可以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然后按月领养老金;二是可以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有关养老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

职工未就业配偶也享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提出,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如果丈夫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没有工作的妻子也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今年年底,北京将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参保范围将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将覆盖到参保单位中的所有在职职工,其中包括外埠户籍人员,年底前将实现生育保险的全覆盖。

特别提醒

单位不缴纳社保费将受处罚

由于社会保险的长久性和持续性,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履行社会保险的缴费义务,日后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会受到影响。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增强了征缴的强制性。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中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市人力社保局特别提醒广大职工,社会保险是在劳动者年老、生病、工伤、失业、生育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其享受待遇的权益与本人参保缴费情况直接相关。所以,劳动者要积极主动参加社会保险,尽到自己的缴费义务。

同时,劳动者应对本单位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时,应向有关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相关新闻

北京市启动《社会保险法》宣传周

昨天,在丰台花园内,十几位《社会保险法》宣讲团成员,在骄阳下向晨练的社区居民发放《社会保险法》单行本,当日,丰台区正式成立了《社会保险法》宣讲团,今后,宣讲团成员将深入到社区、乡村、高校和医院等辖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本周起,市人力社保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共建和谐幸福家园”为主题的《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

相关负责人介绍,宣传周期间,朝阳、海淀、西城、房山、通州、大兴、延庆、密云等区县在公共场所组织社保政策咨询活动,接受现场群众咨询,向群众免费发放《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宣传特刊等宣传材料百万余份;丰台、昌平、门头沟、开发区等区县组织政策宣讲团、专题培训、知识竞赛活动等,为群众深入讲解社保知识;东城、大兴、顺义、石景山、平谷深入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信息”活动,将宣传触角延伸到基层,引导群众和企业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北京市职工社保卡丢了该如何办理


社会保障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ocial security card)”。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障卡从持卡人类型来看,可以分为两类,即: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我国劳动保障部有关卡规划和规范的重点为社会保障(个人)卡,各地区实际发放的也多集中于个人卡,所以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障卡,就是指社会保障(个人)卡。

社保卡主要的八项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甚至参加职业培训等。

8.将具有一卡多用功能,例如缴纳水电费、公交车乘车刷卡和电子钱包功能。

社保卡功能很强大,如有遗失,参保人应及时补办。

社保卡丢失怎么办

您的社保卡丢了之后,首先应该保持冷静,分三步走。

第一步,拨打社会保障卡24小时服务热线96102进行电话“预挂失”。这是最直接方便的方法,帮助您第一时间挂失,减少损失。但是,预挂失的有效时间只有10天,在这10天内任何人都不能使用您的社保卡。如果10天之后您不办理补卡手续也不办理正式挂失,挂失将会自动解除,社保卡恢复正常使用。

第二步,确认卡片是否丢失。您在挂失之后应该及时确认社保卡是不是真的丢失。如果找到卡片,不用担心,预挂失服务将在10天后自动解除。但是如果您着急使用医保卡,可以持社保卡,本人前往就近的社保所办理“撤销挂失”。如果本人无法办理,代理人需带齐当事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办理。如果确认丢失应该及时办理“正式挂失”或者“补卡手续”。

第三步,正式挂失与补卡手续。

办理该服务需要带齐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元补卡费用前往就近社保所办理。同样的,如果本人不能办理,代理人需要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代办。您在15个工作日之后将能够取回您补办的社保卡,如需急用您可以补办一张临时卡。

温馨提示:

电话预挂失时只需拨打挂失电话,工作人员核对挂失人身份后挂失生效,冻结该卡账户(因持卡人原因未及时挂失的,挂失生效前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然后持卡人在两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人社局窗口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如需代办,代办人同时提供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书面正式挂失后重新制卡,原卡内信息及资金全部转至新卡。需要强调的是,持卡人在电话预挂失后两个工作日内未办理书面正式挂失手续的,电话预挂失将自动失效,因此发生的损失将由本人承担。

如何补缴社保之社会保险补缴需知


赵本山曾说过“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人活着,钱没了!”,为了活的安心、放心,不闹心、不悲哀,保险成了我们的首选。为自己买份保险,既是投资,更是保障。但是人有旦夕祸福,今天好好工作,不能保证明天工作好好的。一旦失业,我们就必须面临断保,社保既断,那我们就要面临如何补缴社保的问题。社会保险补缴不止是一门技术,更是学问。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社会保险补缴的问题。

社保是很重要的,一旦中断缴费便需要及时补缴,不然社保断保超过三个月,就会严重医疗保险。那么,究竟如何补缴社保呢?下面将详细为您分析说明社会保险补缴需知。

社会保险补缴申报流程

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社会保险补缴相关的原始资料

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如果要求补缴1998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人社部门建议,断保人员应先到人社局档案中心查询一下原单位是否已将档案移交给档案中心,如果没有,就再到原单位的主管部门查找档案;档案确定遗失的人员要到有关部门查询当时进单位的录用手续。社保处工作人员将帮查找养老保险的增加减少手续和历年缴费记录,重新建档并办理续保手续。

针对部分参保职工想补缴单位破产或解散前未申报的养老保险的,社保处将用个案补缴的形式解决补缴难题,并在补缴完成后,并入信息总库。这些举措切实解决了断保人员的后顾之忧,完善了断保人员的原始业务资料和缴费档案,并在重新建档后为其办理续保手续,保证了参保人员原有的养老保险权益不受损失。

如何补缴社保 社会保险补缴——相关资讯打印社保证明 新增社保补缴明细

从10月起,北京市1000多万名参保者和35万户单位将可通过多种途径查询五险信息,包括个人社保补缴明细等信息都一目了然。自助终端机打印出来的纸介记录印有专用章,可直接作为社保证明。

昨天,市社保中心发布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管理办法》,首次明确社保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的法律依据、权益内容、适用范围、查询渠道、法律责任等内容,各种非标准制式的社保权益证明将停用。

自10月份起,本市参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登记和缴费的信息。其中涉及缴费的信息,无论参保的用人单位,还是参保的个人,市社保中心将提供制式统一的“五险”缴费证明。原分别打印“四险”与“医疗”两个缴费证明的业务将成为历史。

相比过去邮寄的“社保对账单”只能简单提供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的数据,系统升级后,包括参保者社保补缴明细信息等,市民都可查询到。不过,目前只可查询基础信息、缴费信息,涉及个人享受养老金、失业金、生育津贴等待遇信息,将在2014年后陆续提供。

如何补缴社会保险 补缴流程是什么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如何补缴社会保险 补缴流程是什么

1、申报流程

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3、带上公章,前往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应表格。

新闻链接

单位欠缴社保将被强制扣费 逾期不缴罚款3倍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的,社保机构可强制扣费。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人社部出台《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称,如果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新规将从11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如果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其职工在延缴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职责介绍及社保查询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都有哪些职责?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制度及相关规定; 2、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 3、对在授权范围内的代办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负责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工作。具体业务内容:(1)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2)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和管理工作;(3)建立和管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确保其安全完整;(4)核定工伤保险待遇;(5)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6)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7)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的转移工作;(8)为参保单位和被保险人提供有关社会保险信息的咨询、查询服务;(9)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及业务操作培训工作;(10)管理参保人员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工作;(11)管理参保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工作;(12)社会保险基金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13)退休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单位职责: (1)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及社会保险登记的变更、注销。 (2)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单位参加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的有关事务。 (3)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收缴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费。 (4)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为职工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5)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维护参保单位和职工的数据库,管理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6)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北京社保查询-社保机构一览

东城区社保中心 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27号 84038437 东城社保84038437,东城医保 84038472、84039261

西城区社保中心 西直门南小街20号 66206069

崇文区社保中心 北京市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16号(大都市街南七楼) 67074643、67074649

宣武区社保中心 宣武区南菜园街51号 83975643

朝阳区社保中心 朝阳区十里堡北区一号楼 85820091、85823090

海淀区社保中心 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号 82071188

丰台区社保中心 北京西站南路168号 (丽泽雅园小区北面) 63258051

石景山区社保中心 石景山区杨庄路66号 已更改为68872666

门头沟区社保中心 新桥南大街13号 69836447

房山区社保中心 良乡西路5号 89367034

通州区社保中心 通州区运河东大街85号 81537046

平谷区社保中心 平谷镇府前西街9号 69964901

昌平区社保中心 东环路南段退休职工活动站院内 69723166

怀柔区社保中心 怀柔区开放路86号 总机89686060转2002

顺义区社保中心 顺义区府前东街6号社保局院内 89446599

延庆县社保中心 高塔路60号新城服务楼东一楼 69172590

密云县社保中心 密云新西路32号甲 69044210

大兴区社保中心 大兴区兴丰南大街54号 69224507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中心 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万源商务中心302室 6788145

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

(一)普通床位费

普通床位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未经整体改造病房为每床日16元;经过整体改造病房为每床日24元;实际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支付。

(二)急诊观察室、抢救病房、血液病房的床位费纳入支付范围,执行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三)骨髓移植、血液病化疗因病情需要住入层流病房费用,可纳入支付范围。

(四)加强病房,按市卫生局《加强病房(ICU)收治标准》(京卫公[1996]8号)文件执行。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的治疗型家庭病床的建床费、查床费纳入支付范围。

(六)住院期间的取暖费;由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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