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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保险如何投保可以获得完善保障?

2020-12-14
投保险财产规划 保险保障规划基本流程 保险家庭保障规划缺口

当前很多人都拥有社会医疗保险,同时人们为了完善保障也会额外投保商业健康险。在实际理赔时,两份保险如何发挥作用呢?如何理赔能使自己的损失得到最大的补偿呢?

情形一:额外补充费用报销型保险的人群

根据社会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原则,一般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保险公司再对剩余部分医疗费进行理赔。

保险专家称,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再扣除社保已经赔付的额度,得到实际赔付数。

示例:假设商业险保额5000元,发生医疗总费用10000元,都在可保范围内的。商业保险的赔付率是90%,免赔额100元。那么,商保可赔付数为(10000-100)×90%=8910元。社保报销80%后,还余2000元,在8910的赔付范围内,且不超过保额,所以2000元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以上案例,如果商业险保额低于2000元,则保险公司的理赔以保额为限。

保险专家提示,不论社保机构还是保险公司,都是凭发票报销,尤其是社保要求出示原件。所以,在申请报销社保时,要提醒工作人员开分隔发票,供之后商业险报销申请使用。

对于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的,个人投保时视同为社会保险。

情形二:额外补充重大疾病保险和津贴型保险的人群

这两种类型的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在理赔时并不冲突。优保网专家称,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给付的。即使申请时还没有开始治疗,被保险人可凭借医院开具的确诊证明,一次性获得保险金额,保证了在第一时间能够有充足的治疗经费,使后续治疗可以顺利进行。

同样,津贴型的保险也不是凭发票进行报销的。只要提供发生手术或是住院证明(具体产品规定),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作为误工费或营养费的补偿。bX010.cOM

保险专家提醒,被保险人在得到重疾保险金或津贴后,仍可凭借医疗费用的发票向社保机构申请治疗费用的报销。

所以,并非有了社会医疗保险就不需要买商业健康险,商业健康险可对社会医疗保险进行适当的补充,以提高保障额度,增强保险的及时性,增加保障项目。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保单质押贷款可以获得紧急资金


无论是中小企业主还是个人,想从银行贷款难度比较大。有时急需短期流动资金却感到束手无策。保险专家指出,购买了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分红险以及养老险、年金险等保单的企业和个人,可以根据自己所购保险的现金价值以保单质押的方式进行相应额度贷款。

保单质押贷款是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保单依然有效。

虽然保单质押的贷款方式相较银行贷款程序简单,无需保证人和收入证明且款项到账速度快,但是其较高的借贷利率和质押后对保险保障功能的影响都应该引起借贷者的注意。

据了解,通常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最大贷款金额为客户保单现金价值的70%-80%。保险借贷利率总的来说也不低。比如一些保险公司的质押贷款利率是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与保单预定保证利率两者之中较大者的基础上上浮20%。具体利率因保险公司不同而有所差异。目前来看,不同险种贷款利率也会不一样,一般在5.85%-7.5%之间。

日前保监会出台文件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贷款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如果客户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偿清贷款本息,当贷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公司将会中止保险合同。”业内人士介绍,当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会先扣除客户所贷本息,之后再进行剩余赔付。进行保单质押贷款的客户如果不及时还贷,其风险保障将受到影响。

由此看来,整个借贷风险几乎可以说是由保单持有者独自承担。对此,上述保险专家表示,保单质押贷款只适合用于短期资金周转,并且不适合用于股票等高风险投资。值得注意的是,保单贷款必须由投保人或被保人申请,不允许委托办理;已经发生保费豁免的保单不能办理质押贷款,此类情况在少儿险中比较常见。

保险知识,宽限期可以获得理赔吗?


2008年1月2日,赵先生购买了定期人寿险和附加住院补偿医疗险,缴费至2009年1月1日。当第2期缴费日临近时,由于赵先生业务繁忙,收到缴费通知书后,未去办理缴费。

今年1月18日,赵先生骑摩托车不慎导致手臂粉碎性骨折,经过近1个月住院治疗,赵先生想起去年曾买过保险,但第2年保险费至今未交。赵先生担心起这次事故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赵先生主要的担忧,是未缴下一年度的保费,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理赔。这首先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宽限期”内,它指投保人首次支付保费后,如未按时缴纳以后保费,按合同约定会给予一定“宽限期”,以缴付逾期保费。宽限期一般为自应缴纳续期保费之日起计算的30天或60天。目的是对保单所有人非故意的拖欠保费提供一些保护,也给经济有困难的保单所有人,提供较为宽裕的筹款时间。

根据规定:在宽限期内合同仍然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以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回所欠保费。在列入宽限期条款的寿险合同中,如果停缴保费,保险合同并不是自应缴未缴之日起失效,而是自宽限期满的当日24时起失效。

赵先生与保险公司签的合同中,宽限期为60天。可知虽然他忘记缴纳了第2年保费,但因保险事故的发生仍在第二年应缴保费日(1月2日)起的60天内,也就是说保险事故发生在宽限期内,所以保险公司在扣回赵先生欠缴的保险费的前提下,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刷医保卡可以获得患者满意度回馈


患者满意度调查是帮助医疗机构改进医疗服务质量、缓解医患矛盾、达到患者满意目标的有效途径。

今后本市将进一步畅通患者反馈机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在门诊开展诊桌满意度调查和医务人员评价,患者通过刷医保卡或就诊卡等形式即可对经治医务人员做出满意度评价。同时,各医院在保护患者个人隐私的同时,将在门诊大厅公示门诊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结果提供患者查询,作为患者选择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参考。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还将尝试在急诊和病房创新患者反馈形式,加强出院患者回访跟踪开展满意度调查。

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对满意度调查的反馈数据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患者主动联系,了解本单位在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整改提供依据。各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关注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将其作为医院管理的指标之一,为改善医疗服务提供依据。同时,要做好对满意度调查的结果运用,作为医务人员考核的参考之一,促进建立满意度调查工作对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的反馈机制。

相关资讯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讯放心保)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库》经更新后公布,医保可报销药品新增438个。

和更新前的药品目录库相比,新目录库包含西药31345条,中成药11445条,中药饮片2741条,医院制剂4980条,增加了438个新药。这意味着今后使用这些新药也可刷卡报销了。

新增的438个药品主要集中在日常使用较多的西药和中成药。新增的甲类药品中,患者常用的阿莫西林(口服常释剂型,硬胶囊,规格0.25g,铝塑泡罩,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感冒清热颗粒(规格6g,复合膜,江西本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等中成药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参保人员登录省人社厅官方网站,点击“社会保险服务网”即可查询。

目前,我市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对补充医疗保险的定位、保障方式、保险内容、收支办法、管理体制等还在积极探索之中。我们希望有关方面锐意进取,大胆改革,不断创新,在现有基础上取得更大成绩,确保补充医疗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让更多患者受益。

医疗制度改革是一项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有关部门一定要下大力气,办实办好。如果你对医疗保险的资讯感兴趣的话,请关注网医疗保险专题。

保险知识汇总,购买双保险发生意外后是否可以获得双重赔付呢?


如果同时购买了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否意味着可同时获得双重的赔偿呢?持肯定想法的中山市民唐女士在被摩托车撞伤后,却遭到保险公司拒赔医疗费用,双方因此走上法庭。日前,中山市中级法院对这起保险纠纷作出了二审判决,以唐女士败诉、保险公司获胜而告终。

车祸致伤保险公司拒赔

2003年10月,唐女士供职的公司以团体投保的方式,为包括唐女士在内的300多名员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综合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津贴保险。

2004年3月某日,唐女士在下班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伤,被送至属于某保险公司认可的某医院抢救。唐女士总共支付了医疗费6419元。出院后,她向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补偿,并很快得到了与医疗费相当的补偿金。后来,她另向某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仅同意支付给唐女士意外伤害生活津贴224元,不同意对医疗费进行赔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唐女士遂于今年1月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由于工伤保险属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属商业保险,两者属不同性质,并不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保险公司应该按约理赔。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没有医疗费用损失的事实发生

市中院在作出上述与一审相同的事实认定后,接下来却给出了相反的判定:唐女士支出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属补偿性,她在向某保险公司理赔医疗费用前,申请了工伤保险并已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了补偿,因已获补偿而个人实际最终未支出医疗费,没有医疗费用损失的事实发生,唐女士因此失去了再要求某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的事实依据。另外,双方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某保险公司是在意外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付保险金。唐女士申请理赔时实际上没有医疗费用损失发生。因此,保险公司拒赔,符合双方约定。

最后,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驳回了唐女士的一审诉求。

保险业人士建议:已参加了社会医保的个人,在购买商业医保时应选择住院津贴型医疗保险。因为该保险是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定额给付保险金的,与社会医疗保险不相干,各赔各的,理赔时也不需要发票。

家庭支柱如何完善保障缺口_保险知识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们也很不愿意看到亚运冠军家庭因病故导致的悲惨的一幕。

家庭购买保险产品,首选保障型

一个家庭购买保险产品,首先应该选择购买保障类型的产品,比如: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等。保险最大的本质,是让一个家庭获得相应的保障,这是任何其他金融产品都无法替代的一个功能,所以,如果脱离保障去追求收益,显然是不符合情理的。

家庭支柱应配置适合并充足的保障型保险

在选择保障类保险的前提下,要优先考虑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也就是说,家庭经济支柱应该优先获得最好,最充足的保障。防止家庭经济支柱因遭受不幸,给家带来巨大财务损失。家庭经济支柱作为家庭经济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上要赡养父母,下要抚养孩子,中间要照顾妻子,家庭和事业的双重压力有时候会给他们带来致命的打击,所以,给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源者购买适合并充足的保障是一份家庭保障计划首要考虑的因素。

给家庭支柱购买保险,要制定适合的保险金额

给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源者购买保险,首先要制定适合的保险金额。一般这个金额主要考虑2方面的因素:一是要保证一个风险事故的发生不会影响到家庭未来5~10年的生活水平下降,这就要按照其年收入的5~10倍来计算;二是保证风险事故的发生不会导致未来房屋贷款无法偿还,所以,保险金额的确定还要把家庭的负债也考虑进去,比如有无房贷、车贷等,以上两者相加作为保障额度,基本上会获得比较适合的保险金额。

有了适合的保险金额,还要选用适合的保险产品

一般而言,体现身价责任的产品主要是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产品,当然,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里面的寿险责任也能部分实现此功能。定期寿险产品一般有身故,全残的保障责任,有的产品还可以附加重大疾病保障责任。定期寿险产品作为缴费低,保障高的保险产品是最适合作为家庭经济支柱选择的保险产品,如果案例中的主人公购买了适合的此类定期寿险产品,当不幸发生时,虽然情感上的伤害无法避免,但至少在经济上能给妻女适当的安慰,不至于承受双重的打击。

重疾险可以重复买吗?可不可以获得多次赔偿?


很多朋友想知道重疾险到底可不可以重复购买,能不能再不同的保险公司重复购买。大家想如果能重复购买,等一旦患病可以获得双份赔付,是很划算的事情。

下面就是这个问题的主要观点:

1、重疾险是可以重复购买的。

2、重复购买要多缴保费。

3、在累计保额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具体要跟保险公司确认。

首先,重疾险是可以重复购买的。当投保人购买多份重疾险时,一旦患重大疾病,只要投保人的情况符合保险赔偿条约规定,那么理赔是可以叠加的。这个问题大家不用有什么顾虑了。只要你符合对应保险条款的规定,如果你买了两份重疾险,那么保险公司就会按照你购买的保额进行赔付。

其次,既然我们购买了双份或者多份重疾险,无论缴费期限是多长,我们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的总保费也就更高。如果大家做出购买双份或者多份的选择,就要做好多缴保费的心理准备。不要在买之前想的很好,等买后觉得后悔,想退保,这是很不理智的。

再有,保险公司考虑到逆选择的风险,在累计保额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具体要跟保险公司确认,并不能无限度的叠加保额。逆选择是指被保险人在已经出现风险的时候,再向保险公司投保,以获取赔偿。如果我们购买双份或者多份重疾险,保险公司有可能会询问我们是否在其他保险公司购买了重疾险,有可能在再次购买重疾险时受到一定限制,这具体还是要看对应保险公司的要求。

无论大家是否选择重复购买重疾险,都要对于风险和收益有一个预估,理性的根据个人的收入、风险偏好等因素购买适合自己的重疾险产品。

分组就是把重疾险中所涵盖的几十个甚至上百个重疾分成了不同组,同一组的疾病只能赔付一次。

分组:重疾险按照种类等划分出2~6组

赔付:每组重疾险只能赔付一次,总赔付次数一般在2次~6次间隔:每次赔付之间有间隔期,通常为180天或一年。

比较常见的分组是3-4组:将恶性肿瘤与重要器官相关的疾病放在一组,心脏疾病一组,神经系统疾病一组,其他疾病一组。

举个例子,保险产品甲,105种重症,最多可赔付5次,重症分为5组(ABCDE)。如果被保险人罹患了组A里面的重症,虽然该保险还有4次赔付机会,但是组A的其他疾病就不会再赔付了。BCDE这四组的疾病赔付继续有效。

不分组就是指重疾疾病在该产品中没有分组,不分组还可多次赔付。

首先,不分组的产品较少,而且赔付次数最多2次;

其次,赔付间隔期一般较长,有的高发重疾甚至要满5年二次赔付;

第三,不分组产品的费率普遍比分组产品高。

若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咨询在线客服。

保险知识汇总,北仑社会保障体开始完善


北家住白峰镇白峰村的顾孝定老人日前对记者说:“不能工作后,原本还有点担心,后来村里及时帮我们办理了低保,平时的基本生活就有保障了。”幸福满足的神情溢于言表。

顾孝定今年已经81岁了,家里没有子女,和77岁的老伴乐英娣相依为命。年轻的时候,顾孝定给别人理发,乐英娣做裁缝,以此维持生活。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越来越差,腿有时会抽筋,脚站立不稳,还患了白内障,无法正常工作,便失去了生活费的来源。“幸亏现在政府的政策好。”顾孝定告诉记者,“我和老伴属于城镇居民,五六年前,村里帮我和老伴办了低保,现在,两个人每季度能从民政部门领取到1320元的低保金,生活也就有了基本保障。”

低标准养老保险,简称“低保”,被称为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我区已有10811人参加了低保,比年初增长74%。

记者从劳动局了解到,近几年来,随着国家、省、市、区相应社会保障政策的出台,我区城乡居民已经可以享受到门类齐全的社会保障: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来讲,目前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低标准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等;对农民来说,有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等。

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我区已经参加土保(即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有87275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6%;已经享受土保的有39010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的80%。家住梅山乡梅东村的李杏梅,今年73岁了,她告诉记者:“现在每个月能领到300元土保金,以前是子女给我生活费,现在过年时我还可以给子女一些家用。不仅自己生活好了,也为儿女减轻了负担。”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昂贵的医药费往往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近几年来,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转平稳,扩面工作稳步推进。数据显示,至今年8月,我区已有131647人参加了城镇医保,比年初增加24190人,基金征缴完成19383万元,分别完成上级扩面任务的219.9%和78.47%。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政策覆盖了我区8万城镇居民。此外,我区已经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万左右。

据区劳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外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政策将陆续出台实施,这将使我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得以基本建立,从而在制度上实现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

保险知识,自杀能否获得保险赔偿?


前段时间,著名歌手陈琳自杀的消息一经公布,让我们回想起近些年来自杀的一些明星。那么,像自杀这种情况保险能赔偿吗?有没有专门的“自杀保险”呢?对此,我们采访了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士。

自杀可得到保险赔偿

记者:大家都知道著名歌手陈琳自杀的消息,这让我们也想起了张国荣的自杀。据了解,张国荣之死,保险公司赔了超过3000万港元的赔偿,受益人也缴纳了450万港元的遗产税。对于自杀这种情况,保险是如何定义的?

高孜:保险公司有关规定,长期保险合同保障两年以上的,对于自杀这种情况,可以理赔。如今社会上自杀现象增多,有些人因为感情困扰自杀,有些人因为企业面临困境而自杀,还有一些人因为炒股的损失而自杀。但自杀的背后,会有多少的家庭面临生活的困境,孩子未来的生活失去着落,亲人朋友为之痛心,选择用自杀的方式逃避压力,结束生命,留给活着的人除了悲痛惋惜以外,还有更多的伤害。比如财务上的窘境、生活品质的下降,甚至在这期间一些债务问题也会接踵而来。如果是一个很高收入的人离开,包括以自杀的形式离开,对家庭的危害和损失我们真的难以估量和想象。

理赔时限以两年为“门槛”

记者:自杀获得保险赔偿在投保时限上有没有要求?

高孜:自杀获赔偿是有时限要求的,一般是从保单生效两年后或最后复效的两年后。上面提到的张国荣自杀得到理赔就是一个例子。

在保险单上,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公司注明了保单生效的时间,从生效开始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超过两年的时间就要赔付了;另外一种情况,有时候一张保单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停效,比如客户出国,没有及时往账户存钱,在停效期内若发生保单责任是不能理赔的。需要提醒的是,保单复效两年后,保险公司对自杀行为就承担责任了。

一般我们都认为,一个人若有自杀的念头,如果超过两年就会打消这个念头。所以说,保险合同规定两年后可以对自杀进行理赔也是有道理的。

长期寿险合同皆可保自杀

记者:目前,国内有没有专门的“自杀保险”?哪些产品能赔付自杀?

高孜: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的“自杀保险”,但是长期保险合同对于自杀行为都是有保障的。比如终身寿险等长期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里都规定了对于自杀承担理赔。

保险合同对于自杀的定义仅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是“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起两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两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免责。

一个有社会价值的人,他的离开带走的是创造财富的能力,他的离开对社会的损失也是巨大的。像张国荣的自杀,保险公司赔付了3000万元的港币,正是对受益人的一个补偿。

从明星自杀可以引发我们对保险的一系列思考,家庭、责任、生活,我们对此有太多的无奈与无助。

我们应及时配置好我们的资产,尽可能避免风险发生后造成的财务损失,让保险在我们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保险可以重复投保吗_保险知识


案例情况

刘先生今年35岁,已投保过保额10万元的重疾险、10万元的定期寿险、2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随着家庭责任的增加,现在想加大保障,计划从另一家保险公司购买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50万元定期寿险和10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如果购买上述保险,算不算重复投保?日后一旦发生理赔,只有一份理赔资料原件,该如何处理?

专家解析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根据《保险法》第56条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例如,投保人将其总价值100万元的房子分别向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80万元、120万元。之后王先生的房子被大火全部烧毁,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A公司应该赔偿40万元,B公司应该赔偿60万元,不会出现A公司赔偿80万元、B公司同时赔偿120万元的情况。因为财产险的赔付须坚持损失补偿原则,否则投保人就会获取额外利益100万元,同时容易诱发道德风险。

除财产险外,医疗费用型的保险也可能存在重复投保情况,一旦发生理赔,也要参照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因此各家保险公司的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中,均明确要求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作为获取医疗费赔偿的必要条件,复印件或其他收费凭证均不被受理。

但是,重疾险、定期寿险、意外伤害险则不存在重复投保情况,因为人的生命价值很难与金钱数额划上等号。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根据保险法规定,其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哪些保险可以重复投保?_保险知识


有些保险不宜重复买,因为买再多,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也就只能跟你的损失等价。

不过,也有一些保险,是可以重复买并且得到叠加赔付的。

都有哪些呢?

小编给你一一介绍。

可以重复理赔的险种——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寿险。

1、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险就是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这种就是可以重复理赔的。不管你在多少家公司,买了多少保额,只要发生风险,保险公司判定不是恶意骗保,就是可以重复理赔。

2、重大疾病保险

大家都知道在很多公司都有个免体检的保额,很多人不喜欢体检,所以就会在多家保险公司都购买了免体检额度的保障来提高自己身上的保额。原则上,只要投保时如实告知,遵守投保规则,这样为自己增加保额的方式是可以的。唯一不足的是,管理保单和理赔时比

较麻烦。

3、寿险

寿险是保身故的险种,不管是意外导致的身故,还是疾病导致的身故,都在理赔范围内。它和重大疾病保险的方式很像,同样都是有免体检的限额。寿险也是可以重复理赔的,要分散投保的人可以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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