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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投保中途转换缘何这么难

2020-12-14
投保险财产规划 保险理念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

市民李女士今年40岁,四年前购买了终身重疾保障,中间在业务员的劝说下,她又追加了保额至15万元,该保险品种一旦重疾发生,可赔付两倍保额,身故可赔付三倍保额,年缴保费8000多元.今年李女士感到每年交8000多元只保重疾,似乎不理想,她想能否将保单调整一下,重疾保额低一点,再增加一些分红型的养老保险,总保费不变更.但保险公司的回应很坚决,无论如何调整,均需先退保,再购买新保单.李女士很不解,一张缴费期限长达20年的保单,怎么就不允许中途变换一个保障内容呢?保单中途转换怎么就这么难?买保单时由于保险业务员不专业,投保人购买保单未必就是理性的,应当给投保人一个修正的机会.

昨日,深圳大学风险与保险管理系教师陈静称,中途转换保单,等于是投保人将转嫁给保险公司风险进行的调换,比如重疾降低,增加分红型养老,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就是两种风险完全不同的产品,精算框架和费率完全不同.因此,很难随意变更.

深圳某保险公司客户服务部业务处负责人称,目前中国保险业,先退保再更换品种,各家公司均可做到.但如果说更换品种后,其保单生效期还是与老保单一致,没有一家公司做得到.有些设定了保单的转换期,但是,实质上也是退保后再买新保单,不过免去了核保,体检等环节,新保单的生效期也是更换调整的日期.

这位负责人分析称,客户认为缴费四年了,没出过险,但是,大数法则已经生效,保险公司已经付出了成本,因此,首先需要扣除成本才能变更险种.所谓扣除成本,对客户而言就是退保,即只能退现金价值.

精算原理不支持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认为,金融产品的特性均具有不可变更性,不仅是保单,银行的一个五年期定期存款,如果不到期客户要提现,也只能获得活期利息,这是一个道理.

他表示,保险产品费率厘定很复杂,与投保人的身体状况,年龄,职业及经济周期情况等诸多变量相关.其中,任何一个变量发生了变化,都会影响费率.如果投保人希望保单未到期就变更保障内容,从精算上讲有太多变量无法预先设定,也就无法进行准确精算."不仅中国保险业做不到,据我了解,西方国家也没有这种服务,根本上讲就是精算技术不支持."

国外指数型保险专门对抗通胀

陈静老师认为,对于保险业来讲,最大限度地满足投保人的需求是永恒的话题,这方面中国保险业还大有空间可努力.中国保险产品品种仍待丰富.

比如投保前如何全面衡量投保人的各类风险,给投保人一个完整的,分阶段实施投保方案,更好满足投保人的需求.

另外,在产品丰富性上还大有可为.比如,能够对抗通胀的保险险种.国外就有指数化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运营,确保投保人到期获得的保障不受CPI影响,也就是说保单保额不是一个死的数字.比如保额是10万元,指数型保险产品是保证保单到期时,该保单仍具有10万元的真实购买力,而不是10万元保额.

保单贴现给投保人一选择权

郝演苏教授介绍说,国外有保单贴现业务.相比退保能更大限度地保护投保人的利益.比如,某位长者的终身型保单,到期后身故加现金价值及投资收益的保单总收益为100万元,当这位长者活到七八十岁时,如果选择退保,就会损失身故利益.此时可将保单的受益权进行转换,比如以90万元贴现.对于长者来讲,这一贴现额好过退保所得,对保单贴现权的投资者来讲,其风险就是长者预期寿命究竟还有多少,活得太久,投资有损失,相反,投资获益可能很大.

中国为什么没有类似产品?郝演苏认为,根本原本是中国还没有大批投资超过20年,30年的保单,客户需求群并未成熟.

国外保单保障中途升级常见

另外,郝演苏介绍,国外同行还有产品升级服务值得我们学习.比如,一个投保人年交保费3000元,可能只保4种重疾,随着年龄增长,经济能力增加,可以追加部分保费将重疾范围扩大到10种,或者增加总保额."有点类似软件升级,这个在国外很常见,但中国目前也做不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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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退保 如何将损失减到最小_保险知识


我们购买保险是为了给自己一份保障以及达到投资的目的,但当我们无力支付保险费用或者处于某种情况要退保时,怎样保障自己不亏本呢?

近日,市民邹先生告诉记者,前一年通过做保险代理的朋友买了款两全保险,每年缴纳近6000元保费,因为经济原因,他决定解除保险合同。结果咨询了保险公司才发现,交了2年共计1万多元的保费,若要提前退保仅能拿到保单现金价值上显示的不到两千元。对于邹先生的不解,记者咨询了保险行业的专业人士孙先生,他指出,由于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越高。如果邹先生暂时感觉经济上有困难可以采取保单合同效力终止等多种方法解决燃眉之急,急于退保损失更大。

如果想中途退保,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呢?

近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几位保险业内人士。据了解,退保早,所得的退保金必然会少于已缴的保费,而且越早退保,退保金越少。原因在于,保险公司需支付招揽新契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新契约维持费用及保险代理人的佣金等,这些从已交保费中扣除的钱不可能再退回去。

如果急需现金,或者在无力负担保费的情况下,通常有几种选择可以尽可能地减少损失:一是办理减额缴清,将保险金额缩小,既不用再缴纳保险费,还可以继续享有保险保障。二是将保险的期限缩短,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仍然享有原来的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同时,投保人在买保险初期通常会有10天左右的犹豫期,犹豫期内退保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应充分利用保险的犹豫期,以免日后退保带来损失。

是否退保细看保单条款

多家媒体曾报道,据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介绍,2011年前9个月寿险业退保率为3.14%,较去年同期上升了0.96个百分点。退保金额增长较快,特别是在银行渠道销售的与储蓄和理财产品直接对比的三年期、五年期趸交产品退保较多。客户退保的主要原因是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未能达到期望值。

记者了解到,市民在购买寿险产品有的碍于亲戚朋友的面子帮忙购买,有的则无法忍受保险推销人员的反复推销,而对于保险最重要的现金价值、退保等概念知之甚少。

据介绍,一般意义上的现金价值是指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独有的。一般来说,两全保险、终身寿险、一年以上的定期寿险、养老保险、万能保险以及分红保险等,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保单相应就开始具有现金价值,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越高。像短期意外险、定期寿险、健康险和家财险一般不具有现金价值,或者现金价值很低。由于长期寿险产品前期扣除的各项费用较多,一般情况下,保单生效最少两年以后才具有现金价值,缴费不满两年的,保单的现金价值一般情况下几乎为零。

保单生效第一年退保最不划算。大部分长期寿险产品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首年退保手续费基本相当于所缴保险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缴保险费的20%左右。因此,即便是退保也最好在两年以上才能尽可能多返还现金价值。

暂时无法支付保费怎么办?

保单现金价值可以多于或少于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关键取决于保险费、预定利率、投资收益率、保险险种、生产率、死亡率等因素。除此之外,还包括分红保险的分红率、意外事故发生率、残疾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以及公司的营业费用率等因素。

保险人士介绍,如果投保人经济陷入窘境无法在保单宽限期之内缴纳保费,可利用寿险产品具有自动垫缴保费、缴清保费、展期保险解决燃眉之急。自动垫付就是根据事先约定,自动利用保单中已有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已有的现金价值用完。这样原保单的保额不变,但保障期间受现金价值制约,如现有价值越多,保障期间越长,反之亦然。

如果投保人只是一时资金紧缺,两年内无法缴纳保险费,还可单方面采取保单效力终止。它是指保险合同暂时处于终止状态,发生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不同于保单失效,保单效力终止的好处在于只要两年内,投保人将欠缴的保费及时补上,即可申请保单复效,继续维持这份保单。这种做法唯一的缺陷是,申请复效时还要经过保险公司重新审核,如投保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则保单也会受到一些约束。

投保人还可以利用寿险保单向保险公司或者具有办理保单质押贷款的银行申请贷款。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后,保单持有人可以利用人寿保单向投保公司或者签约银行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申请保单质押贷款后,保单责任依然有效。

保险知识汇总,离婚避免保障“中途而废”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婚姻法》中婚前购买房产在离婚后的分配作了详细解释,引起社会热议,很多人开始关注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不过在分配离婚后财产时,保险这一部分金融财产往往容易被忽视,更有不少人嫌麻烦,选择直接退保了事。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离婚后盲目退保可能造成保障空白,往往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保险资产不可忽视

保险已经在很多家庭的资产配置中占据了一席之地。有的保险可能是在婚前购买,一方独自完成缴费,婚后已经享受保险收益;有的保险可能在婚后购买保险,夫妻共同缴费,离婚时可能缴费还未完成。每个家庭的保险组合也不尽相同:除了夫妻各自为自身投保的情况外,一些针对夫妻或家庭共享的保险产品在市场上也广受欢迎,如被冠以“爱情保险”美名的夫妻联合人寿产品,以及即用一张保单绑定全家保障的“全家保”等类型产品。

目前,在拥有良好保险意识、注重用保险进行资产配置的家庭,保费占比可能达到家庭总收入的5%-10%,对应的保额可能配置在5年以上的家庭收入总和。中德安联保险专家建议消费者,在婚姻发生变故时应妥善处置保险资产,尚在缴费期的保单不要盲目中断。

延续保障最为划算

婚后购买的保险,夫妻双方往往互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那么婚姻关系解除后,所购保险是否也会随保险利益的丧失而失效呢?其实不然,根据我国的保险法规定,只要是投保时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处于婚姻状态,即存在保险利益,可以投保,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会影响这份保单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即便不对保单做任何变更,离婚对婚前所购买的保险效力是没有影响的。

绝大多数人在离婚后不愿保留原保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特别是受益人等关系,为了减少“麻烦”而干脆选择退保了事。这往往不是明智的选择。保险专家提醒说,依据保险合同,大部分长期保险计划在缴费期内退保,消费者只能退回账户的现金价值而非所交保费,提前退保会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针对家庭设计的“爱情保单”和“全家保”等类型的保险产品,本身在投保理念上就有着组合投保的高保障、低保费的优惠特点。如果退保后再各自投保,要想获得相同的保障额度可能要付出高10%-20%甚至更高的保费。

投保信息免费变更

保险专家建议消费者,如果能够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继续以分摊保费的形式延续现有保障是最理想的选择。除此以外,消费者也可充分使用保险公司的保单变更服务,通过进行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的变更来延续保障。

身故受益人或投保人信息可能是离婚涉及的保险信息变更中最常见的两块,流程并不复杂,且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赵莹

保险知识,“可转换权益”条款


5年前,重庆市民王先生购买了某保险公司一款缴费20年、保额20万元的定期寿险。初买保险时,王先生刚刚结婚,家庭收入有限,选择的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额低。现在,随着家庭收入增加,王先生意识到保障型保险的重要,想要提高保额。经过咨询后,他利用自己保单的“可转换权益”条款将20年期的定期寿险转换成缴费20年、保额40万元的终身型定期寿险。

“‘保单转换’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或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可将现有的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保险合同,转换后,新保险合同计算保险费的年龄与原保险合同相同。”保险专家说,“保单转换”的最大好处是,投保人不用重新投保,就可以随自身要求的变化来相应地调整自己的保险计划。比如,由于收入下降,投保人为了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障功能,此时,投保人可以通过“保单转换”,将以前购买的比较昂贵的储蓄型保险转换为保障型保险。

保险专家说,与退保后再购买保险相比,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有两个优点:其一,投保人选择退保不仅会承担较大的退保损失,而且退保后再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将以购买时的年龄作为新的投保年龄;而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新保单的投保年龄与原保单相同。其二,退保后再购买保险,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保,投保人面临被拒保和增加保费的风险。而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进行二次核保,并完全按照投保人初次投保时的核保等级来进行费率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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