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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

2020-11-25
住房保险规划 如何规划保险 如何规划家庭保险

目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有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按计划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连续缴存。那么,福州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流程及提交资料都是怎样的呢?

福州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开发商所销售楼盘经管理中心备案同意;(4)购买期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二手房的,须是钢混结构,具有房产证和土地证;(5)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购买二手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的首期付款;(6)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7)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福州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程序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流程:1)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咨询窗口领取或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福州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携带申请材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收件,转入初审(1个工作日);3)公积金中心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准后转入审批(1个工作日);4)公积金中心对审核材料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5)银行复核(3个工作日);6)签订贷款合同(3个工作日);7)办理登记抵押(5个工作日);8)发放贷款(1个工作日);9)按期归还贷款;10)清户。

(2)购买二手房贷款流程:1)申请人将所要购买的二手房进行评估;2)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咨询窗口领取或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福州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买卖双方到承办银行公积金贷款窗口办理购房首付款资金托管手续;4)携带申请资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收件,转入初审(1个工作日);5)公积金中心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准后转入审批(1个工作日);6)公积金中心对审核材料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7)银行复核(3个工作日);8)签订贷款合同(3个工作日);9)办理登记抵押(5个工作日);10)房产过户(10个工作日);11)发放贷款(1个工作日);12)按期归还贷款;13)清户。

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2)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二份;(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4)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住:如申请人或配偶为集体户,请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注:未婚者提供一寸彩照二张到公积金中心“综合业务”窗口面签未婚声明。离婚的需另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6)经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买卖契约原件一份、房产评估报告原件一份);(7)预交30%以上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二手房的提供首付款资金托管凭证);(8)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卖方产权人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房屋性质为拆迁房的须提供土地证,其他性质的二手房无须提供)(9)借款人配偶一方或共同买受人在省直、福州铁路系统、省煤炭中心参加公积金的,需提供所在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公积金未贷款证明;(10)如遇特殊情况请按“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

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相关链接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还款方式

贷款的偿还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内每月以相同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每月偿还本息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贷款本金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总期数+(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关于提前还款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应还利息按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及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须贷款人同意后,提前10天通知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还款方式1、委托扣款方式,即借款人委托贷款银行在每月结息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帐户中直接扣划还款。

2、柜面还款方式,即借款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贷款银行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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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经研究,在全市开展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操作细则如下:

第一条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均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无连续2个月以上违约记录;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四)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偿清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本息;

(五)所抵押房屋的房产证已办理;

(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它相关规定。

第二条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滁州市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二份;

(二)借款人夫妇(或共同申请人)职业及收入证明原件二份;

(三)借款人夫妇(或共同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四)借款人的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或丧偶证明原件二份。

(五)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的《他项权利证明》复印件一份;

(七)个人信用报告资料原件一份;

(八)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余额证明等借款情况查询函原件一份;

(九)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它资料。

商品房需原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二手房需购房合同、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第三条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取千位整数);

2、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

3、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

(二)贷款期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他项权证》的债务履行期限;

2、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贷款年限的规定。

(三)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第四条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个人申请;(原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因)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审批;

(三)申请人与相关银行签订《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书》、《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四)银行按中心委托贷款通知书金额和期限发放贷款;

(五)申请人必须于贷款发放日还清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差额及当期利息。

公积金贷款,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首套住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20%,90平米以上的30%;购买第2套住房首付50%)

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借款人凭“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我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市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贷款种类

1、纯公积金贷款:向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可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二手房等普通商品房。

2、组合贷款:纯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同时申请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来补充购房资金。

贷款额度、期限

1、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2、贷款期限为1-30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分两档: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是4.00%(月利率为3.33‰),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年利率是4.50%(月利率为3.75‰),二套房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程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以及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那么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申请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携带所需资料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书》。

(一)借款人、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仅限于父母、子女)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3、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异的,另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的承诺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根据下列不同的贷款种类,提供购买住房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首付款收据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首付款收据或售房人已收房款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等原件及各二份复印件。

3、买卖双方直接交易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转让合同,首付款凭证,过户后新的三证(买卖双方在过户前,持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三证先到银行申请登记,再办理三证过户手续)。

4、二手房交易资金实施托管的,贷款审批时,提供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售房人预收首付房款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等原件及各二份复印件。

5、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税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6、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拆迁房屋评估单》、《安置房屋评估单》和《差价结算单》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7、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商业个贷《借款合同》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各二份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二、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审批

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中心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10个工作日内未办完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由承办银行告知借款人。

三、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合同签订

贷款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及其配偶和产权共有人与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购买商品房的,开发商同时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四、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抵押

购买商品房的,借款合同签订后,房屋所在地已开始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的,借款人应当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购买二手房的,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当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五、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发放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生效后,承办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下列方式划转:

(一)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的,在办妥借款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借款合同贷款支付条款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开发商在承办银行设立的账户。

(二)购买二手房、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在办妥借款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收押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贷款支付协议条款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买卖双方或借款人在承办银行设立的账户。

(三)商转公贷款分为先结清后发放贷款和贷款直接归还借款人原商业个贷余额两种方式。

1、商转公贷款采用先结清后发放贷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下列程序办理:

(1)借款人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2)公积金中心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向承办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贷款的审核意见书。审核意见书有效期为一个月。

(3)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承办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借款人接到承办银行通知后,在约定日期前办妥贷款手续,结清商业个贷余额,撤销原商业个贷房屋抵押登记。

(5)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授权承办银行代领并保管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6)承办银行收执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3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在承办银行设立的指定账户。

2、商转公贷款采用贷款直接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借款人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2)公积金中心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向承办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贷款审核意见书。审核意见书有效期为一个月。

(3)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承办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借款人接到承办银行通知后,在约定日期前办妥贷款手续。并与承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手续,授权承办银行代领并保管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5)承办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书的要求,在收执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原商业个贷银行的还款账户,用于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

商转公贷款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归还商业个贷余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当直接划入原商业个贷银行的账户,不得划入借款人的个人账户。

六、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偿还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由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选择。具体还款方式:

贷款金额×月利率

1、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金额×月利率+—------------——----————

(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贷款本金

2、等额本金月还款额=—-——-—+(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贷款月数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还款帐户中存入足额还款本息金额,由承办银行按月扣还。

(三)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应提前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提前还贷前应先归还当期的本金和利息,组合贷款提前部分还贷的,由借款人自主选择还贷品种。借款人提前部分还贷的,还款额应在万元以上,提前还贷后原贷款利率档次不变,剩余还款期限和月还款额重新计算确定,并签订借款补充合同。

七、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结清

借款人全部结清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贷款银行归还《房屋他项权证》,出具结清凭证,借款人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如今,房价高升影响到了很多人的购房计划,很多人想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究竟这是一种什么形式的贷款呢?该如何办理呢?下面以北京为例,为大家讲解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去年10月15日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部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流程。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流程实行全程代理制,实现了一站式办公,即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康正评估、代办机构在城区各管理部设点现场办公,个人不需到其他地点办理担保、评估等有关贷款手续,节约了中间环节的时间。新流程规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各阶段的材料清单,统一了个人贷款审批环节中需要的贷款材料,将借款合同由原来手工填写的方式,改变为可以通过计算机直接打印的方式。新流程明确规定各步骤工作时间和传递时间等环节,确保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办理工作。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什么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如下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货款额度、期限、利率

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为12万元,贷款额度随着住房公积金存量的增长而调整。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能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为4.14%,5年以上的为4.59%,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的方式。

偿还方式

公积金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方式,借款人须按借款合同规定,每月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也可委托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转交贷款承办银行。待还清贷款本息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如果办理贷款的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个人需要缴纳两部分费用:1.担保中心收取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费用,担保中心收取担保费的多少与贷款年限和贷款金额有关,年限长,每万元缴纳的担保费用相对多。由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收取的所购房屋的房屋评估费。

如果办理贷款的住房为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或者是集资建房,所需的费用只有担保中心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收费标准同上。

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能提前还款吗?

一般来讲,提前还款实际上是一种单方违约行为,所以违约方应根据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但目前在公积金贷款合同中并没有这种规定,而是同意提前还款,具体规定为:在您还清当月的本息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本金在偿还后不再计收利息。如果您不是提前全部还清贷款的话,那么提前偿还的部分贷款额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最少是1万元。剩下的贷款额您可以选择在贷款期限不变的条件下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或在每月还款额不变的前提下适当缩短贷款期限。

链接: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公积金,咸宁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咸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贷款条件】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2、二年内购建自住住房(不含商铺)并签订合同、支付首付款;3、具备正常的还款能力和相应的抵押担保条件;4、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

【贷款金额和年限】

1、贷款额度为首套房按成交价的70%,二套房按成交价的50%,20万元封顶;

2、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但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3、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还本付息,利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1、用期房(新房)抵押的,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先到公积金中心签订《抵押合同》,后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预抵押手续,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交公积金中心抵押;

2、用现房抵押的,持《房产证》、《土地证》先到公积金中心签订《抵押合同》,后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公积金中心抵押;

3、如不选择房屋抵押的,可采取公积金担保方式,担保金额须达到贷款额的50%(担保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与借款人一起到公积金中心当面签字确认)。

【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资料】

①购买期房(新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购买二手房提供《转让协议》、《完契税凭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购买单位集资房提供《认购协议书》(或《合同》)复印件

--自建房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②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④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

⑤夫妻双方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咸宁公积金网可以下载)

⑦夫妻双方《经济收入证明表》(咸宁公积金网可以下载)

⑧用于偿还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最好用工资代发账户)

上海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仅低于商业贷款利率,而且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所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直是颇受人们欢迎的一种购房贷款方式。那么,对于上海市民及职工来说,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呢?

上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城镇户口。2.自申请之日起前六个月必须正常汇缴公积金,补缴不算正常汇缴. 余额在7500元以上余额的40倍。3.购房首付金额不得低于规定比例,现一手房为20%、二手房为30%,1—5年内竣工的二 房视为一手房。4.申请人有一定的偿还能力。5.没有其他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并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到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上海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纯公积金贷款

①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婚姻证明;②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购房合同;④首付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⑤一手房房产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二手房上/下家的收款帐号(注:指定银行的活期存折);⑥一手房预售证/大产证复印件;二手房上家产证复印件;⑦房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手房的评估报告;⑧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代理商委托书原件(注:没中介的话就不需要提供)。

2.纯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1商贷+公积金;2商贷+装修贷款;3公金积+装修贷款。)

①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婚姻证明;②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购房合同;④首付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⑤一手房房产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二手房上/下家的收款帐号(注:指定银行的活期存折);⑥一手房预售证/大产证复印件;二手房上家产证原件;⑦房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资质证书、二手房的评估报告 注:二手房评估报告:都是由指定的评估公司操作的,贷款额超过房价50%、90年以前的房屋超过房价30%需要评估,另组合贷款、环线内、五年以内竣工、贷款成数<5成和优质客户的二手房都不需作评估;⑧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代理商委托书原件(注:没中介的话就不需要提供);⑨上家产证上权力所有人包括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⑩提供收入证明。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适于提前还款)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链接保定市购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可见住房公积金的目的就是解决个人的住房问题,专门的用途之一即“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本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二)具有本市的常住城镇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三)收入稳定、个人信用良好、有还款能力;(四)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五)从签订购房合同及预付购房款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贷款申请;(六)不存在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尚未解除的情形。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夫妻双方及保证人或抵押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二)夫妻双方及保证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三)结婚证;(四)购房的资料或证明;(五)抵押或担保的资料或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如果准予贷款,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与受托办理贷款的银行及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并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青岛房地产商不和公积金签合同,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开发单位对其所销售的住房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主要是为了保证开发商所售住房产权清晰 (即不存在权属瑕疵),其销售行为合法。同时,对购房人的贷款行为,在借款人所购住房办妥产权登记前,开发单位应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因此,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开发单位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是必备的条件之一。因此,如市民所购房屋的开发单位未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购房者则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铁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如何办理


铁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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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具有铁岭市各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截止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申请人和公积金缴交人必须一致。

4、申请人必须在铁岭市辖区以内购建自住住房,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申请人须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5、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被冻结或封存。

6、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7、购买首套自住二手房的申请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其中: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8、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提高到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9、申请人和配偶须授权管理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二)贷款额度

申请贷款额度可参照以下因素计算确定,取最小值:

1.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

2.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70%。其中: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的,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80%。

3.合同价与评估价值、契税完税计税金额不一致时,按最低的一项计算。

4.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的20倍。

5.月还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的50%。

6.贷款额度确定后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三)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还款方式必须一致,担保方式必须一致。

2.贷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在评估还款能力的基础上,对还款能力强的职工,可贷款年限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可以再延长5年。

(四)申报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借款人及配偶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二份;

5.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卖房人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7.卖房人的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预付购房款收据、交易费及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9.所购住房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原件二份;

10.借款人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下列情况另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外地来铁岭工作(户口不在本市的)的职工,另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达到法定婚龄以上的单身职工另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有效期一个月)。

(五)贷款的偿还

1.一年期的借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借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从贷款发生的次月起,由受委托银行按月从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中扣划。

2.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借款人应在每月19日前,或按受委托银行规定的还款日之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本息的存款。

3.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借款人可在每月还款日以外,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一年期的借款不得提前还款。

4.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日期归还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于次日起转入逾期,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及复利,同时将当月逾期信息记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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