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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程序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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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以及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那么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申请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携带所需资料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书》。

(一)借款人、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仅限于父母、子女)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3、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异的,另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的承诺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根据下列不同的贷款种类,提供购买住房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首付款收据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首付款收据或售房人已收房款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等原件及各二份复印件。

3、买卖双方直接交易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转让合同,首付款凭证,过户后新的三证(买卖双方在过户前,持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三证先到银行申请登记,再办理三证过户手续)。

4、二手房交易资金实施托管的,贷款审批时,提供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售房人预收首付房款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等原件及各二份复印件。

5、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税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6、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拆迁房屋评估单》、《安置房屋评估单》和《差价结算单》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7、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商业个贷《借款合同》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各二份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二、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审批

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中心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10个工作日内未办完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由承办银行告知借款人。

三、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合同签订

贷款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及其配偶和产权共有人与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购买商品房的,开发商同时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四、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抵押

购买商品房的,借款合同签订后,房屋所在地已开始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的,借款人应当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购买二手房的,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当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五、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发放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生效后,承办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下列方式划转:

(一)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的,在办妥借款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借款合同贷款支付条款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开发商在承办银行设立的账户。

(二)购买二手房、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在办妥借款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收押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贷款支付协议条款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买卖双方或借款人在承办银行设立的账户。

(三)商转公贷款分为先结清后发放贷款和贷款直接归还借款人原商业个贷余额两种方式。

1、商转公贷款采用先结清后发放贷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下列程序办理:

(1)借款人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2)公积金中心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向承办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贷款的审核意见书。审核意见书有效期为一个月。

(3)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承办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借款人接到承办银行通知后,在约定日期前办妥贷款手续,结清商业个贷余额,撤销原商业个贷房屋抵押登记。

(5)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授权承办银行代领并保管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6)承办银行收执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3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在承办银行设立的指定账户。

2、商转公贷款采用贷款直接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借款人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2)公积金中心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向承办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贷款审核意见书。审核意见书有效期为一个月。

(3)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承办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借款人接到承办银行通知后,在约定日期前办妥贷款手续。并与承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手续,授权承办银行代领并保管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5)承办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书的要求,在收执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原商业个贷银行的还款账户,用于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

商转公贷款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归还商业个贷余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当直接划入原商业个贷银行的账户,不得划入借款人的个人账户。

六、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偿还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由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选择。具体还款方式:

贷款金额×月利率

1、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金额×月利率+—------------——----————

(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贷款本金

2、等额本金月还款额=—-——-—+(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贷款月数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还款帐户中存入足额还款本息金额,由承办银行按月扣还。

(三)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应提前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提前还贷前应先归还当期的本金和利息,组合贷款提前部分还贷的,由借款人自主选择还贷品种。借款人提前部分还贷的,还款额应在万元以上,提前还贷后原贷款利率档次不变,剩余还款期限和月还款额重新计算确定,并签订借款补充合同。

七、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结清

借款人全部结清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贷款银行归还《房屋他项权证》,出具结清凭证,借款人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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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有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按计划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连续缴存。那么,福州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流程及提交资料都是怎样的呢?

福州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开发商所销售楼盘经管理中心备案同意;(4)购买期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二手房的,须是钢混结构,具有房产证和土地证;(5)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购买二手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的首期付款;(6)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7)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福州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程序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流程:1)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咨询窗口领取或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福州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携带申请材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收件,转入初审(1个工作日);3)公积金中心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准后转入审批(1个工作日);4)公积金中心对审核材料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5)银行复核(3个工作日);6)签订贷款合同(3个工作日);7)办理登记抵押(5个工作日);8)发放贷款(1个工作日);9)按期归还贷款;10)清户。

(2)购买二手房贷款流程:1)申请人将所要购买的二手房进行评估;2)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咨询窗口领取或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福州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买卖双方到承办银行公积金贷款窗口办理购房首付款资金托管手续;4)携带申请资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收件,转入初审(1个工作日);5)公积金中心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准后转入审批(1个工作日);6)公积金中心对审核材料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7)银行复核(3个工作日);8)签订贷款合同(3个工作日);9)办理登记抵押(5个工作日);10)房产过户(10个工作日);11)发放贷款(1个工作日);12)按期归还贷款;13)清户。

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2)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二份;(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4)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住:如申请人或配偶为集体户,请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注:未婚者提供一寸彩照二张到公积金中心“综合业务”窗口面签未婚声明。离婚的需另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6)经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买卖契约原件一份、房产评估报告原件一份);(7)预交30%以上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二手房的提供首付款资金托管凭证);(8)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卖方产权人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房屋性质为拆迁房的须提供土地证,其他性质的二手房无须提供)(9)借款人配偶一方或共同买受人在省直、福州铁路系统、省煤炭中心参加公积金的,需提供所在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公积金未贷款证明;(10)如遇特殊情况请按“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

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相关链接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还款方式

贷款的偿还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内每月以相同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每月偿还本息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贷款本金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总期数+(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关于提前还款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应还利息按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及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须贷款人同意后,提前10天通知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还款方式1、委托扣款方式,即借款人委托贷款银行在每月结息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帐户中直接扣划还款。

2、柜面还款方式,即借款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贷款银行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平凉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填写《平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如实向所在地管理部(办事处)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夫妇非同户籍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二)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有符合规定比例的首付款缴款凭证、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资料。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协议(或买卖契约)和完税发票。

(四)担保资料。以住房公积金质押的,提供公积金质押核保书;公职人员以工资保证的,提供2-3名财政供给人员和中省驻平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证明及承诺书;以有价证券质押的,提供有价证券;以房产抵押的,提供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担保书。

(五)市中心规定的其他资料。

各管理部(办事处)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评估,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答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查批准制度。对授权内的贷款,各管理部(办事处)进行审查,超过授权的贷款由各管理部(办事处)调查审核后报市中心审批。

按揭贷款由各管理部(办事处)申请报市中心进行贷前调查和审批。

贷款申请审批后,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和担保审查等手续,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抵押贷款,滁州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经研究,在全市开展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操作细则如下:

第一条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均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无连续2个月以上违约记录;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四)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偿清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本息;

(五)所抵押房屋的房产证已办理;

(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它相关规定。

第二条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滁州市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二份;

(二)借款人夫妇(或共同申请人)职业及收入证明原件二份;

(三)借款人夫妇(或共同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四)借款人的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或丧偶证明原件二份。

(五)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的《他项权利证明》复印件一份;

(七)个人信用报告资料原件一份;

(八)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余额证明等借款情况查询函原件一份;

(九)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它资料。

商品房需原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二手房需购房合同、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第三条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取千位整数);

2、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

3、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

(二)贷款期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他项权证》的债务履行期限;

2、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贷款年限的规定。

(三)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第四条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个人申请;(原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因)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审批;

(三)申请人与相关银行签订《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书》、《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四)银行按中心委托贷款通知书金额和期限发放贷款;

(五)申请人必须于贷款发放日还清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差额及当期利息。

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公积金贷款已经成为人们购房的重要资金来源,只要合理有效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能帮助购房者早圆购房梦,而且还能帮购房者省钱,使购房更为轻松。那么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你了解多少?下面小编来给大家进行详细说明。

如何用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二)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三)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四)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用于住房的首付款的证明;

(五)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并将贷款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在这里要特别提醒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公积金账户中有余额,所以如果您将来要买房,最好现在不要动用公积金,否则余额为零是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区别

一、贷款对象有所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而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额度有所不同。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80%。

三、贷款手续不同。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初审合格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方可办理。商业贷款在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直接到相关银行经办机构或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提供有关材料即可办理。

四、贷款利率不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按照国家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基础上加规定利差。

以上是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六安住房公积金专题进行了解。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审批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审批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购买住房所在地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不一致的(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应向缴存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借款人应如实填写贷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和符合条件参与计算贷款额度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二)有关借款人的经济收入(含连带还款人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三)购房合同,首付30%以上的购房款收据;

(四)购买二手房或购房取得房产证一年内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税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评估报告和县级及以上规划、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建造、翻建住房的证明;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评估报告以及所在地房管或城建部门的证明;

(五)保证人出具的贷款承诺保证书【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社保查询】;

(六)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贷款的审批。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就贷款的有关事宜实行面谈制度,并形成面谈笔录。对借款人的申请,管理中心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特殊情况经管理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由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

贷款合同的签订。借款人、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三方应当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管理中心委托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是在职员工长期的住房储备金,公积金贷款时他们购买住房的优先选择,那么你知道公积金贷款条件么,下面小编以宁波为例,为大家介绍一下宁波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三)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四)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宁波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优先保障。

二、借款人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从严控制,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三、暂停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家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四、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标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有关规定执行。借款人的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首次申请利用贷款(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下同)购买自住住房,如其家庭已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下同)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三)受委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谈等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

五、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购房所在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并在面谈面签笔录中增加有关借款人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的内容。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宁波住房公积金专题进行咨询。

宁波公积金如何贷款


常常听说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人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那宁波公积金如何贷款?具体过程是怎么样的呢?大多数人并不了解。

宁波公积金如何贷款?一般来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如下:首先是到您交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向贷款经办人员如实介绍您所购房屋情况,本人及配偶的工作和收入情况,希望申请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可以提供什么样的担保。领取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和“收入证明”。

宁波公积金如何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有共同申请人的,要求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填写好的借款申请表;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有共同申请人的,共同申请人单位也须出具收入证明并盖章确认;购房合同或意向书、认购书;采用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须提供担保单位的担保函或担保意向书;采用质押担保的,须附用于质押的存单或债券。根据以上文字材料,管理中心进行初审,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初审完毕,由管理中心签发《调查通知单》,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贷款担保方式。

宁波公积金如何贷款?拿到《调查通知单》后,贷款人要到《调查通知单》上注明的银行经办机构,由银行经办机构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指导填写有关的贷款合同。银行对贷款调查完毕后将有关材料送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根据银行经办机构提出的调查意见,对所有贷款材料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银行将通知您到银行办理放贷手续。银行按借款合同将贷款直接拨付至售房单位账户。办理组合贷款的,银行贷款部分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一同拨付。

宁波公积金如何贷款?在最高贷款额度及可贷额度以内,公积金中心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

1、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户。

2、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12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1)贷款额度测算时,借款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30年的,可适当放宽贷款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须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

(2)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应分别按各自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最后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3)共同借款人(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贷款额度测算时,贷款期限超过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主借款人贷款期限;低于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共同借款人实际贷款期限;

(4)共同借款人本市行政区域以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贷款额度测算时,可合并计算。

(5)借款人以共有产权房屋申请贷款时,共有产权人是未满18周岁子女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所拥有的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的份额按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内容为准;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记载的内容为准。共有产权份额没有明确的,按共同共有。

3、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数,首套房商品房不高于总房款的70%,二手房不高于总房款的60%,第二套房统一不高于总房款的40%。

4、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共同还款人可以合并计算还款金额。共同还款人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按工资收入的50%测算还款金额。

5、借款人办理商业个贷时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与现行最高限额不一致的,按照就低原则。

6、商业个贷余额确定。以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原商业个贷余额扣除一期应还商业个贷本金后,取万元整数,不足部分及归还商业个贷所需利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由借款人自筹资金同时予以结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的,贷款资金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时商业个贷实际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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