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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社保转移难题(一)

2020-11-23
农民保险规划 制定一份保险规划 设计一份家庭保险规划

目前社保分割情况仍很严重,由于各地实际参保水平不同,一些发达地区往往为社保统筹基金的异地转移,设置障碍,进而促进建立统一的社保制度。

原计划于今年年内出台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将缓行。

12月16日,本报记者从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知情人士处获悉,上述两办法最终出台时点尚未明确。个中原因在于,是否单独出台一个针对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否尽快建立一个打破城乡分割的大一统的社保体系等议题,仍存在争议。

知情人士介绍,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将被糅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中,共同出台。

碎片化之忧

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出台呼吁多年,由人社部牵头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酝酿已久。

今年2月,该部拿出两办法摘要稿,公开征求意见。8月,该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乐观估计,这两个办法在今年下半年一定会出台实施。

但多位社保专家也直言反对单独设立农民工社保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劳动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直言,为这个群体单建制度不太妥当,原则上应当把他们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并考虑到其就业不稳定、收入较低的事实,在具体缴费环节设计上有所调整。

持这一观点的社保专家郑秉文则告诉记者,农民工单独建立一个社保制度将带来多种退休制度并存的局面,长期将导致社保制度一系列弊端。

郑秉文认为,为农民工单独设立社保制度不太现实,在基层操作中存在“身份识别”的难题。

原因在于目前沿海发达地区,许多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用工,已经很难做户籍区分,在数量上城乡户籍比例已经达到1:1,相当一部分人已经融入城市生活和城镇制度体系中;并且这个群体的数量在不断增长,数据显示,到目前我国已有农民工2.3亿人。

另外,多种退休制度并存,还将加剧社保制度的碎片化,导致全国劳动力市场的扭曲,和全国大市场形成的障碍。

郑介绍,由于美国和欧洲制度设计不同:前者实行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和医保制度,后者的基本养老保险至今仍多是碎片化状态,导致的结果便是劳动力流动程度的不同。

他介绍了几个数据:美国各州之间的劳动力流动人口数量占总人口的2.8%,而同期在欧盟,国内流动人口数量在德国仅占1.1%,英国为1.1%,意大利仅为0.5%。

郑刚刚完成了一项得到人社部委托与支持的课题——“中国养老保障发展战略研究课题”。该课题给出的具体建议是,在全国建立大一统的社保制度,即改革现存的城镇基本养老制度,使之能够适合农民工、农民等不同社会群体,远期还将调整国家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障制度,让这个群体也开始承担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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