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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衡水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

2020-11-13
农民保险规划 保险保障规划基本流程 保险家庭保障规划缺口

在城镇规划区内,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被征地人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被征地后人均农业用地在0.3亩以下,且年龄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农民必须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中,16周岁以下的人员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给征地安置补助费,达到就业年龄或学习毕业后,作为城镇新生劳动力,参加相关的社会保障。被征地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一次性缴足相应养老保险费用后直接进入养老保险,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时已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尚未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或逐年缴足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比例按政府承担部分不低于筹资额的30%,集体补助部分不低于筹资额外负担的40%,个人缴纳部分不超过筹资额负担的30%分担。参保分摊年限为18年。

参保人员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与缴费水平挂钩,分档次确定领取标准,根据该市不同地域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被征地人员月领取养老金标准为6个档次,分别是190元、160元、130元、100元、80元、60元,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的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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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失地面积达不到50%的农民也纳入参保范围


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海南团代表吉明江建议,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将被征地农民失地面积达不到50%的农民也纳入参保范围。

吉明江指出,现行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政策不尽合理,政策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失地面积达50%以上的,给予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分别按50%、20%、30%承担,对被征地农民失地达不到50%的,不予参保。部分达不到要求的被征地农民对此有意见,不愿积极配合政府征地,还有一些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因为“短视”,不愿自己负担30%的费用。

吉明江建议,将被征地农民失地面积达不到50%的农民也纳入参保范围,根据征地比例给予适当的参保费,让所有被征地农民都能按被征地面积大小享受不同等次的养老待遇。重新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标准,将缴费比例调整为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分别按70%、10%、20%缴费,加大政府投入,予以失地农民更多的优惠。

吉明江还建议,尽快制定出台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相关政策和规定,鼓励和支持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积极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

保险知识汇总,如何补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看着邻居们一个个高高兴兴地领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补助,楼大妈这才想起自己去年竟忘了办理保险。

楼大妈是义乌市苏溪镇蒋宅人,今年65岁,去年年初村里派人挨家挨户通知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可那时楼大妈刚好在外地,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所以对这事浑然不知。等到楼大妈回家,听周围人说,申报过的人都已经交了4000元钱,由村里统一办理完毕了,这可让楼大妈犯了愁。蒋小姐说,今年她家曾到村里问过,但是一直都没办下来,她想替妈妈问问,如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漏办了,还可以补办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手续?

从义乌市社会保险管理处得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目前不能补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科金科长告诉记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是以村为单位的,只要是全市范围内因征用土地人均耕地少于0.2亩的所有被征地农村居民都可以办理,按照义乌市政府下发的现行文件,暂不允许补办。“其实不止楼大妈,也有其他村民曾向我们反映过补办的事,这已经引起了市政府的重视。”金科长说,前段时间他们已经向上级汇报,相信不久就会批复解决类似问题,请楼大妈再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保险知识,蚌埠市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金


日前,《蚌埠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该办法在原政策基础上,修改了部分条款,重新界定了被征地农民范围,调高了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标准。

办法规定,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地后,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或已转为非农业人口的被征地农民,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年满16周岁的农民(含已转为非农业人口的人员),均被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被征地前已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被录用选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不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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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建立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在相应的档次范围内,个人缴纳越多,政府补贴越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由统筹资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组成,统筹资金来源于从被征土地中收取的资金、土地补偿费的25%、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其个人账户资金由个人自缴资金和补贴资金两部分组成,在达到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或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时,从被征地农民统筹养老保险基金中,一次性划入个人账户,并按10年期限分月作为个人账户补贴养老金。

办法规定,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按个人缴纳数额标准分四个档次发放养老金,平均每档每人每月比过去增加70元以上。四档分别为:未缴纳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费的,每人每月养老金180元;缴纳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费3600元的,每人每月养老金220元;缴纳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费7200元的,每人每月养老金260元;缴纳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费10800元的,每人每月养老金30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相应调整。

保险知识汇总,广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由个人缴纳


昨日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被征地农民最低个人缴费50元,国企改制“对管理层实施奖励股权或股份(股票)期权”。

农民个人最低缴50元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张广宁要求,今年要加快推进全口径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力争年内实现所有户籍人口“老有所养”目标。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基本生活,市有关部门制定了《试行办法》。《试行办法》确定养老保险费主要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缴纳,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适当缴费,政府给于适当资助,其中最低的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50元,并以20元为间隔,向上设立5档的缴费标准。

管理层可奖股票期权

《广州市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国有企业改制可以采取重组、联合、兼并、合资、转让国有产权等多种形式进行,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结合省市改革发展实际,规定可以“对管理层实施奖励股权或股份(股票)期权”。张广宁强调,要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办法》的必要性,加强领导,积极沟通,以保证《实施办法》的顺利实施。要根据《实施办法》指导国有企业依法依规进行转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改制各方合法权益。

在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惠民66条”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后,张广宁表示,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如期推进各项惠民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大家再接再厉,继续巩固成效,以扎实的工作实绩造福于民。

保险知识汇总,成都将失地无业农民纳入失业保险范围


成都将对失地无业农民进行失业登记并纳入失业保险范围,这是记者从成都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获悉的。据悉,相比国家有关规定,成都市此次出台的政策扩大了《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同时对《再就业优惠证》持有者享受优惠作出详细规定。

根据《通知》,《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将对象扩大到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此外,新政策扩大扶持政策范围: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中增加了一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贷款额从2万元左右提高到不超过5万元,细化了小额担保贷款收缴贷款率和奖励比例;对符合条件的现有和新办社区就业实体继续免费、免税;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所有人员和持《失业证》的就业困难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后给予社保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和用人单位吸纳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在界定“就业困难对象”时,增加了夫妻双下岗或双失业以及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对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对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青年职业见习和职业见习基地给予补贴;对失地无业农民进行失业登记并纳入失业保险范围。

保险知识汇总,外籍员工也被纳入社保范围内


据新华社电《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近日正式实施。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去年末,仅持《外国人就业证》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就超过了23万人。暂行办法的实施,引起外籍员工广泛关注,他们迫切希望了解为何出台这一暂行办法,参保后能否享受国民待遇,如何避免重复参保等。为此,记者昨日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

问:出台暂行办法出于何种考虑?为何要求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

答:首先,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国人参加就业国的社会保险是履行国际公约和遵守国际惯例的要求。国际社会从保护人权的公理考虑,规定人们有自由迁徙并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以及一些区域组织均有相关的条约规定。

其次,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国人参加就业国的社会保险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目前,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护在本国就业的外籍人员社会保险权益,普遍将其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通过立法强制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籍人员必须参加本国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给予其国民待遇。

再次,要求在我国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可以更好地满足在华就业外国人的社会保险需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外国人在我国就业逐渐增多,其中许多人在中国长期工作并居留。此前,部分企业以及国外驻华机构聘用的外籍员工曾主动要求参加我国社会保险,一些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缺乏法律规定而无法受理,直接影响了外籍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的落实。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了法律依据,将更加有力地保障和维护他们的社会保险权益。

外籍员工参保

能享多少待遇?

问: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后,能够享受所有的社会保险待遇吗?

答: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此,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外国人与中国参保人员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在今后实践中,我们将针对外国人的特点和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以更好地保障他们的社会保险权益。

退休前离开中国

外籍员工怎么拿退休金?

问:有外籍员工担心,由于对退休年龄的规定不一样,以及他们绝大多数人会在退休前就离开中国,以致发生缴了费但难以拿到退休金的情况。

答: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参保外国人达到我国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法定条件的,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外国人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国人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在其本国已参保

会否导致重复参保?

问:有些机构和外国人反映,在中国就业的很多外籍员工已经在其本国按照法定要求或自愿缴费参加了社会保险,如果这些员工被要求同时在中国缴费参加社会保险,那么就造成了重复参保,导致费用增加。

答:为给予在本国就业的非本国国籍人员国民待遇、切实保障他们在就业国的社会保险权益,同时避免出现两国企业及其员工重复参保缴费等情况,国际上通行做法是开展双边或多边谈判,通过签署政府间包括双方互免条款的社会保险协议加以解决。早在2001年和2003年,中国政府就已分别同德国、韩国签署了社会保险双边协定,对双方驻在国人员互相免缴特定的社会保险费用作出了相关规定,协议签订以来执行情况良好。

暂行办法颁布之后,一些国家如日本、比利时、法国等已向我国提出通过商签双边社保协定解决本国公民双重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的要求,我们对此持积极态度,正在准备并推进与有关国家政府启动社会保险互免谈判,以妥善解决双重缴费问题。

暂行办法会否

增加相关企业费用?

问:有人提出,暂行办法的实施将导致聘用外国人的企业、机构和团体增加费用,可能会增加这些单位的财务压力,同时也可能会对中国吸引外资和外籍人才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请问实际情况是这样吗?

答:首先,我们已经反复说明,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籍人员参保缴费是国际惯例,是为了维护外籍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中国企业在向海外派驻员工时,在已经参加了国内各项社会保险的前提下,同样被要求按规定参加派驻国的社会保险并缴纳相应的费用,但这些并未影响中国企业投资海外的步伐。

其次,就企业公平竞争而言,按规定为聘雇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企业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此前,因为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并未普遍开展,用人单位招用的外国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成本更低,造成不同用人单位之间用工的不平等竞争。今后,所有企业均应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并未增加额外的负担。

再次,把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是对外籍员工特别是人才的福利保障,更有利于维护他们的社会保险权益。因此,不存在影响人才引进工作的问题。

保险知识汇总,甘肃557万农民被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截至目前,甘肃已累计发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38411.54万元,557万农业人口被纳入试点范围,占该省农村户籍人口的27.6%,甘南、嘉峪关、金昌三市州实现了全覆盖。

甘肃《社会保险法》宣传月活动于27日在兰州启动,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庞波在会上做如上介绍。他说,目前甘肃已有5.78万名农民工参加了医疗保险,31.77万名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

在谈到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时,庞波说,“这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障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会场设立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在内的12个政策咨询服务台前聚集了不少市民,现场工作人员忙得不可开交,一边发宣传资料,一边为他们答疑解惑。

当日,除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设立启动仪式主会场外,甘肃各市州也设了分会场。据初步统计,该省当日宣传现场共发放《社会保险法》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待咨询人员3.2万余人次。

从现场还了解到,至今年一季度末,甘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44.7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64.5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9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98.7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31.7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82.8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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