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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有公费医疗人士还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吗?

2020-11-12
商业保险知识 关于商业保险的知识 商业保险规划

我们的公费医疗保险在遇到重大疾病的时候,都是先交大笔的现金到医院然后再报销的,而且好的公费医疗,在误工费,特殊护理费,营养费等方面应该都是不报销的,如果是社保的话,更有部分自费药品费都是不保销的,而真正的特效药一般都是自费药。还有社保也好,公费医疗也好,在遇到身故方面的理赔时基本都没有理赔金可拿。而商业保险则可以兼顾到,这样作为家庭如果失去经济来源的支柱也会能熬过难关。

保险是保障和责任,所以要防范于未然就要及早做好准备。

是否有了公费医疗之后就不再需要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呢?在有公费医疗的基础上补充商业保险来补其不足,让损失降到最低才最明智。

我有几个客户是老师,他们都是享受公费医疗,所以除了重疾啥都不肯买。我的先生也是公务员,在每次见他身边的朋友同事,向他们介绍商业保险时,都推说说有公费医疗,门诊能报销80%,住院能报销90%,觉得福利很好,就不需要购买医疗保险了。

我也一直都认为公费医疗是比较完善的,需要报销型住院保险的可能性不会太大了,所以每次只是介绍住院津贴和给付型的险种给他们。那到底有公费医疗的人士是否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公费固然好也有不够全面的地方。

今年年初我儿子因病住院二十几天,在出院结账那天,我才对公费医疗的报销有了透彻和深入的了解。

比起自费的人士,持公费医疗证住院时不用交太多押金,因为医院的收费处看到公费医疗证就知道住院费用是由公医办报销的。结账那天我们仔细算了一下,住院费用一共是七万多,除去自费的药和材料费及超出的床位费后,按照住院报销九成来算,自付应该不超过一万五。

但实际我们却要支付二万八千多元,算了一下自付比例达到40%。仔细询问原来以下几个费用需要自付的:一是住院药费每日200,超出200的自付,二是自费药和进口材料费不在报销范围之内,三是每日住院床位费为37元,超出自付。计算了一下药费两万多,公费报销五千多,剩下的自然就要自付了。原来这样的,好在我们也买了商业保险,剩下的拿去保险公司报销了。

我先生的一位工作了二十几年的同事,上个月因高血压住院了,一个月下来花了三万多,也是因为公费用药每日200来算,加上自费药比例较高,所以自己要掏两万多,这两万多拿回单位报销,单位也只给报销了部分药费,自己还是要付一万八。所以常常在我先生面前念叨自己后悔没有购买商业保险。

先生另一位同事意外受伤,胳膊骨折,住院手术治疗,花了两万呢。公费了一万多,剩下的也是自己掏,原因是手术材料费--进口钢板不在公费范围之内,这就要差不多五千大元,除此之外就是每日超出的药费了,还有超出的床位费等加在一起就要八千多自付了。

他们这些享有公费医疗的人士如何购买商业保险呢?

具体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寿险,购买的保额计算按照个人年收入的五倍加上负债。

二、重疾险,考虑到目前的重疾费用越来越高昂,至少考虑20万以上,可以是长期险加定期险节省费用。

三、住院险和住院津贴相结合,适合购买能报销进口药和进口材料费的住院险,住院津贴至少100元一日。

这几天刚好我先生的一个新来的同事想买保险,经过面谈后,我就做了一份计划,其中20万重疾(储蓄+消费),康乐人生两份(能报销自费药和进口材料费的住院险),住院津贴100一天,定期寿险30万。

所以有公费医疗的人士还是不能小看健康险的作用,在有公费医疗的基础上补充商业保险来补其不足之处,让我们的损失减到最低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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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有了社保,还需要商业保险吗?


众所周知,社保的特点是“覆盖广,保障低”,它所能满足的只是人们最基本的一些医疗保障需求。例如在北京,社保主要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其中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在定点医院的门诊和买药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费用,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则用于报销超过2000元的门诊费用和统筹基金报销范围以上的费用。

对老百姓来说,社保能提供的医疗保障只是最基本的。一方面,社保对能报销的医疗项目和药品有严格的规定,很多项目不能报销。例如最常见的消炎药,社保药品目录中只包含了青霉素,而像先锋这样疗效更好的药品就不在报销之列,那些高价高效的进口药就更不会涵盖了。另一方面,社保的报销金额有限,起付点2000元以下的需要自付,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等费用只报70%。而目前像癌症、重大器官移植这样的手术费用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最后,社保的报销都是事后的,而且对误工、营养品之类的费用都不覆盖。因此,一场大病仍然会给老百姓带来很重的负担。

既然社保只能提供最基本的保障,那么选择合适的商业保险作为社保的补充就显得尤其重要了,保险专家建议消费者在社保之外应该购买一份补贴型商业医疗保险。目前市场上的商业医疗保险按赔付方式可以分为费用型和补贴型两种。

费用型保险是保险公司按照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单据进行赔付,以补偿为原则,只能赔付社保报销之后的余额。而补贴型保险的赔付金额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关,投保人不需要提供发票,只要保险公司认定符合保险合同就会对投保人进行赔付,不会和社保报销的部分发生重叠。例如,李先生不久前因癌症住院治疗,一个月的时间里一共花费了10万元。如果他参加了社保保障,那么在出院后只能报销医疗费用的70%,即7万元,剩下的3万元需要自己支付。如果他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费用型商业医疗保险,那么在社保报销之外,他只能获得保险公司赔付剩下的3万元。而如果他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补贴型商业医疗保险,那么李先生将可以获得保险公司10万元的全额赔付,加上社保一共可以得到17万元。很明显,社保和补贴型商业保险的搭配可以给投保人带来更全面的保障。

保险知识汇总,有了社保,还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吗?


时下很多人会说“我现在有社保,单位又给买了补充医疗险,我还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吗?”实际上,社保是国家对社会人群最基础的保障方式,提供的也是最基本的保障标准。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具体市场环境会推出特色化的险种,满足不同人群的保险保障和理财需求,因此商业保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保形成补充。

我国城镇居民社保的基本保障范围包括医疗保险(针对不同年龄病人有不同的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养老保险(需要交够一定年限和退休年龄才能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生育保险(单位女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单位辞退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工伤保险(工作时间工伤或工亡,可以报销或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等)。目前社保五个方面还不能涵盖人生中有可能遇到的其他风险,比如:社保对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伤残、烧烫伤等没有赔付和医疗报销保障,所以意外险应为民众购买商业保险的首选。意外险花费少、保障实在,是所有保险中最具保障意义的一类险种,还可根据保障时间的长短灵活选择险种。意外风险无处不在,我们应树立风险管控意识,将意外险作为转嫁风险的“安全阀”。对于家庭而言,意外险保障能够避免因家庭一方(尤其是家庭经济来源一方)意外身故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局面。意外险包括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险,前者是指当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或身故时,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金;意外医疗险则是因意外事故需要救护的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金额的医疗费用的险种。在投保意外险应注意要求保险人对意外事故概念、定义及其免责条款等进行详细讲解;如不幸发生意外事故,投保人需注意保留由公安机关、医院等合法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并保留存根,为可能发生的诉讼纠纷提供证据,增加胜诉砝码。

值得购买的商业保险还有重疾险,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人一生患重疾的概率在70%以上,所以不得不防。对于疾病,社保只承担社保范围内用药,并有报销比例限制,而对于花费巨大的重大疾病,社保的报销毕竟有限,且由于重疾影响,患病期间不但大额支出增加,收入也可能中断,日后的康复费用也是一个不低的数额。同时,也因为重疾险的保费费率较高,所以,重疾险是规划的重点。目前,不少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可以附加1-2款附加险,如意外住院医疗和住院津贴等,对主险形成补充,这样在主险达到保障的同时补偿住院期间的误工等损失。

另外,社保没有身故责任,只会将社保账户中的钱退给其家人。如果承担的家庭责任较重,寿险的补充就很有必要,寿险的保险期间可参考责任期的长短来设定,责任期之后,家庭责任将大大减弱,寿险也就可以免去了。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保互有一定的替代作用。有社保后,商业医疗补充的必要性已经不大,可不再添加,或者作为次要项目考虑;如果收入不错,可以考虑添加一份住院津贴险,以弥补因住院造成的收入中断损失。此外,目前银行系的分红险产品集投资分红、养老金领取和意外保障等功能为一身,能够满足理财、保障和子女教育等客户需求,因此可以说是一种综合类保险,适合大部分人群购买。

有了社保还需要商业保险吗?


现在有很多保险从业人员在展业过程中常常会碰到客户这样说:“单位已给我们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不需要再投保商业保险了。”真的是这样吗?有了社保还需要商业保险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说社保是意见毛衣,那商业保险就是冬天里的意见棉袄,其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所谓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有了社保还需要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具有普遍性、强制性、互济性、自我保障性等功能,具有缴费低、保障面广的优点,但被保险人只能得到一种最基本的保障,并受到一些条条框框的限制。同社会保险相比,商业保险并非强制性,也不具非赢利性的特征,但也是一种风险共担和社会共济的行为。虽然缴费相对社会保险要高,但险种比较齐全,保险范围较广,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和经济情况选择合适的险种。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生命价值也提高了,参加商业保险是对社会保险有益的补充,一份充足的保险保障,能让我们真正得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赔”的保障,为我们的未来作好方方面面的准备,为自己的家庭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

有了社保还需要商业保险吗——相关链接22岁年轻人有了社保还需哪些商业保险?

问:我今年22岁,刚刚毕业工作,单位为我购买了社保,我还需要买哪些商业保险?请保险理财师推荐一些适合我这个年龄段年轻人购买的保险产品。

保险专家:开始工作后便能获得社保,如果没从事什么危险工作,遇到意外的几率比较小,只需购买交通意外险或短期意外险。如果年幼时未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可选择在此阶段用自己挣来的钱购买大病保险,有了社保,大病保险的保额设置在二三十万左右就够了,不用买太高的保额。随着收入的增加,在配置意外险和重疾险后,如果仍有余钱,那么可以开始增加寿险产品,作为对父母的回报,体现出自己对家庭的责任,总体保费仍不要超过年收入的10%。作为消费型保险,定期寿险是寿险中最便宜的, 以10万元保额、保险期限20年为例,定期寿险每年保费仅为数百元,有的甚至才200元左右,但如果是终身寿险、两全险或万能险,每年的保费支出则需要数千元,费用相差甚至能超过10倍。尽管定期寿险的时效有限,比如只保20年或30 年,但大多数定期寿险单具有可变换功能—把定期寿险单变更为终身寿险单或两全保险单,这样保险单便能够保障终身了,不过这一变更只能在一定年龄段内发生,比如60岁以前。

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优势

医保是困扰各地政府的大难题,作为富裕地区的江苏省太仓市也不例外。在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们见到了主管副市长周文彬。这位文质彬彬的官员,谈起太仓模式,深有感触地说:只有政企联合管控不合理的医疗费用,运用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优势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技术优势,才能更好地实现挤出不合理医疗费用的目的,返之于民。

来自太仓市社保中心的数据显示,太仓每年有200—300人住院医疗费用在15万元以上,占医保参保人数约万分之五,实际结报率约50%。近年来,虽然筹资标准不断提高,但群众大病医疗负担仍然较大,尤其是城乡居民大病患者更显得难以承受。因此,如何更有效地推进大病补充医保,考验着每一位推动者和参与者。

“通过一年多来的探索实践,对开展大病补充医保的认识逐步提高,我们体会到,要坚持实行政府主导。无论是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都是在现行医保制度基础上的补充,只有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才能促进大病补充医保的健康发展”,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陆俊告诉记者。

保险知识,有了少儿医保 还需要商业保险吗?


随着社保政策的不断完善,目前很多城市已经针对少年儿童设立了少儿医保制度。到相关医院就诊时,孩子们的普通门诊费用都可以部分报销。因此,有家长开始怀疑此前自己给孩子购买的商业保险的价值。

读者张奇日前来信咨询的就是这个问题。来自上海的张女士前年给自己的孩子购买了一份少儿重疾险,但是现在她发现,上海实行的少儿医保政策,已经将其孩子的医疗支出费用做了较好的覆盖:“我仔细咨询过相关部门,凡是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或者婴幼儿,住院可以保险50%的费用,门急诊可以报销50%,而且政府为了鼓励""小病进社区"",如果去一级医院就诊可以报销60%。此外,由上海市红十字会、教育委员会和卫生局联合建立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则只需每年缴纳50或60元,就可以享受住院可免交50%预付金、出院后结算免交50%的医疗总费用的政策。那么,我之前给孩子买的保险岂不是没有用武之地了?”

针对张女士的疑问,记者走访了保险公司的相关专家,“少儿医疗保险同其他社保一样,有覆盖广但是水平低的特征,因此它所能提供的保障其实是比较有限的。”该人士进一步指出,少儿医保能够报销的费用,在用药药品、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此外对于重大疾病,少儿医保规定的保障范围也比较窄。而商业保险则是用来弥补医保的不足的。例如有些保险公司就推出了无社保用药范围限制的商业保险,有些儿童商业保险已经没有起付线限定,只要到指定的医院就诊都可以赔付。可以说,相关的少儿医疗商业保险,主要在费用和内容上提供更高的医疗保障,经济收入较高的家庭不妨也可以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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