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开放“二胎”生育保险政策如何调整?

2020-11-12
二婚保险规划 如何规划保险 如何规划家庭保险

经过4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民生改善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实践证明,实行计划生育是完全正确的,符合基本国情,符合国家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对于合法生育二胎,在生育保险方面能享受哪些待遇?

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

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生育前的10个月正常缴纳生育险的可以报销,产假期间仍需缴纳生育保险,不缴纳生育保险的不再发放生育津贴。

结语: “二胎”政策开放,不仅仅是协调人口比例,缓解老龄化社会压力,更多的也是根据国家基本情况来把控。相应的生育保险政策也在调整,顺应国家政策的脚步,了解相关政策,申请生育保险时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