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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美国人的养老愿望

2020-11-11
养老保险的基本知识 养老保险知识 中国人寿保险知识

以前在美国老人中,60%以上希望住养老院;而现在,越来越多的美国老人喜欢在社区养老。

美国的社区养老分两种模式,一是“全托制”,即老人全天候在养老机构生活。其中,又分为“退休之家”和“家园共享”。前者除了租赁房屋(老年公寓)外,还提供就餐、清扫房间、交通、社会活动等便利服务。典型的设施和服务还有:医务室、图书室、计算机室、健身房、洗衣房、紧急呼叫系统、外出购物、组织参加社会活动等,其服务标准不低于四星级宾馆。后者就是社区将60岁及以上,年龄段相仿又有兴趣共享一个家的个人,以合得来为前提进行甄选和配对,给他们寻找伙伴,互相“结伴养老”,以解决生活中的孤独和不便,让他们在晚年能充分享受友情。二是“半托制”,即老人白天在养老机构生活,晚上回到自己的家。

位于洛杉矶郊外的一个私立养老中心,占地约1000平方米,上下两层楼,中心负责人是位和蔼可亲的中年妇女,她介绍说,每天白天有40余名老年人在这里活动,到了傍晚大多数老年人由他们的家人接回家里。中心一楼是主要功能活动区域,分别分为起居室、阅览室、技能室、活动室、器械室、保健室、厨房、老年花坛等。起居室是老人临时休息的地方,每间房间里面有一张单人床,干净整洁,还有常用的生活物品,墙上挂着壁画,桌上有盛开的鲜花,显得十分温馨。阅览室专门为老人订了许多书报杂志,老人们闲暇之余可以在这里看书看报消磨时间。

这里还有专供老人们上网的电脑,除了看书看报,老人们还可以在这里上网检索自己感兴趣的内容。中心的工作人员每天组织老人们在这里画画、编制手工制品、剪贴艺术品、做小手工艺品。

保健室是为老人们做理疗的地方,医生是一家医院的退休人员。这里摆满了老年人常用的药物和医用器械,医生每天的工作就是为每位老人测量血压,安排老人们定期服用药品并记录他们每天的生理健康变化情况。器械室摆放着各种健身轻器械,供老人们进行日常体能训练。

中心负责人说,这里的经费是主办者向联邦政府相关机构申请,相关机构审查合格后,联邦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同时,中心可以接受社会的捐赠,这种捐赠经联邦税务局按程序核定无误后,可以在税前列支。至于收费,没有具体的标准,完全是按每个托保人的经济状况而定。

中心负责人说,在这里半托的老人们缴费有高有低,总之很便宜。这中间的差额通常就是用社会捐赠部分和联邦政府提供的经费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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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


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教授克鲁格曼曾这样写道:“美国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中,只有2%的资金用于管理,剩下的98%都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与之相比,私人保险公司只将保费的80%左右用于医疗赔付,剩下的20%用于拒绝那些需要赔付的人。如果我们采取更广泛的联邦医疗保险制度,即每个人都参加联邦医疗保险,那么我们在医疗保险上的整体开支就比现在少。”

我猜,私人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多数用于理赔。

然而,实行全民医疗保险的问题是,需要有足够的税收为全民医疗提供资金。实际上,美国现存的联邦医疗保险制度所需要的税金已经超出了实际税收,而且将来的预期支出与税收收入之间的差距,将达到数万亿美元。医疗保险是财政的“泰坦尼克号”,而克鲁格曼还说是时候增加乘客了。

征税会产生无谓损失(deadlineloss,美国经济学家曼昆把税收造成的总福利的减少,称为税收的“无谓损失”),税率越高,无谓损失越大。很多研究对普通税收引起的无谓损失做出了估计,大部分估计数字在20%以上。如果事实如此,那么通过联邦医疗保险进行医疗费用支付,比通过私人保险公司成本更高。

同时,美国马约医学中心(MayoClinic)的医师弗莱明在其论文中写道:“政策制定者应当超脱个别诉求,而密切关注(医疗保险)制度本身的运行情况。历史经验通常表明,该制度最终可能产生种种问题,包括沦为政府配给、医疗服务质量下降、长期资金缺乏、采用更先进医疗技术的步伐放慢、工作人员缺乏、医疗保险资格产生新的不平等、官僚势力蔓延以及个人医疗选择自由度的丧失。”

保险知识,协调保险愿望与现实


随着我国公民和企业对防范风险的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进入千家万户。然而,商业保险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还是一种比较陌生的新鲜事物,由于公众对商业保险相关的法律规范不甚了解,或对保险条款的理解不正确,或保险人操作不规范等诸多原因而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近年有增加的趋势。一般人不曾想到,买了保险未必就万事大吉,高枕无忧。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争议的发生,除了风险意识之外,投保人和保险人还必须掌握相关的法律常识。

人们通常所说的“风险”即保险法所称的“保险事故”,也就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和情况,必须在合同中具体列明,必要时还需对某些保险事故的概念和含义作出明确界定,包括保险人的免责条款等,这都是投保人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面对的问题。比如有些财产保险合同就在条款中清晰地规定了“暴雨”的标准,避免了理解上的分歧。当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有义务向投保人说明包括“保险事故”条款在内的合同内容。若保险人未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人的免责条款,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因此,保险人在与投保人订立合同时的操作程序也要规范、合法。这是“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和商业道德的双重要求。其实,保险公司用诚实的服务态度赢得客户的同时,又是以信用擦亮了自己的品牌。

及时收集并提供保险事故的相关证据,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成功索赔的关键。我国现行的保险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诉诸法院,主张索赔的一方就应当承担证明保险事故发生及其受损情况的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适用于保险索赔纠纷。因此,每一个索赔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必须要有证据的意识,注意收集、保留、调查相关的证据,为日后的索赔甚至对簿公堂做好充分准备。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举证责任不是绝对的,上述法律的条款强调了索赔方是在其能力范围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出现超出索赔方的能力范围而不能提供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证据的情形,索赔方还有一个救济办法,那就是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诸多保险案例提醒我们,怀着“花钱买平安”,“一份保险十分保障”心态的老百姓,如果多些了解保险的法律常识,良好的愿望更容易实现。

保险知识汇总,专家的养老之道


老家在江西的张先生提前给在老家的父母打了一通电话,没想到通话之后陷入深深的焦虑和惆怅之中。原来,家中老父亲高血压又犯了,已经住院治疗,善良的母亲怕耽误他工作,也没敢打电话通知他。听到这些后,他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自己是家中独子,却不能在家伺候左右,反而让年迈的母亲辛苦往返于医院和家之间,老太太也60多岁了,且患有胃病,不知身体是否吃得消。父母虽然都是小城的一家国企退休人员,但每月退休工资有限,除去日常开支,所剩无余,这一回父亲住院,估计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想到这里,他赶紧打开电脑,通过网银给父母的银行卡里转入5000元,算是缓解一下自己内心的愧疚之情。

随后,他又陷入另一种沉思。父母亲辛苦了一辈子,虽有一定积蓄,但在常年病痛和治疗中,几乎耗费殆尽,而眼前,虽然自己在北京的一家外企上班,太太也有固定工作,但大城市生活压力大、成本也高,自己将来的养老问题真是不敢想象。于是,他希望能找一些保险专家为自己的养老提前做一下规划。

经过挑选,保险专家建议张先生选择“阳光人寿财富双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以解决养老后顾之忧,并且可以这样安排自己的保险权益:年交保费0.6万元,交费20年,如此一来,张先生在拥有至少12万元生命保障的同时,也兼顾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养老账户。假设结算利率处于中等水平情况,张先生自61岁起可以每年领取补充养老金1.2万元至100岁,累计领取48万元后,养老账户中还有22万元。他除了能够领取国家社会保险金以满足基本生活消费外,账户中还有一定数额的存款,这些存款可以用于国家的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消费,既减轻了儿女的负担,也使张先生的晚年生活有了经济保障。

当张先生拿到这个方案反馈后,他非常高兴,心情变得格外轻松,情不自禁地感叹到:看来要想让自己在晚年享受一种有品质、有尊严的养老生活,就得提前做好规划。他为自己拥有这个“远见”而感到高兴。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的相关知识说明


用人单位和个人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和记录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的意义

养老保险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有利于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缴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

此外,由于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其运作中能够筹集到大量的养老保险金,能为资本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实行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以数十年计算,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更大,为市场提供更多的资金,通过对规模资金的运营和利用,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保险知识汇总,高性价比的养老方式


养老,其实不一定完全依靠储蓄或财富积累。如何用更少的钱过上更好的退休生活,一些“超前”或“另类”的养老方式也或许值得参考。

1.延迟退休时间。这是最直接减少养老开支的办法。如果你浑浑噩噩很晚才开始做退休理财规划,到了退休年龄发现资金根本不能满足退休后的生活,那么也许你只能选择“推迟退休”了。首先,你可以多挣几年时间的钱,并减少“养老”时间的开支。有的时候,很多人的养老金只准备到了80岁,但却活到90岁或者更长。如果有精力的话,也可以在退休后“再就业”,找个清闲的职务,一来打发时间,二来取得一定生活收入,岂不“两全齐美”。

2.提前消费。这是西方非常流行的消费观念,但在中国可能不一定能让大多数人接受。在西方很多人不留下任何遗产,用自己的资产来养老。比如很多人采取反向抵押的方式,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每年支付给他一笔费用,在他去世后,房子归银行所有。或者将资产逐步变现一直到你85岁的时候,同时购买一份人寿保险,这样你活到85岁以上也可获得保障。但这个观念在中国未必行得通,因为中国人总是希望给子孙留下一定遗产,更何况目前还出现了很多“啃老”一族。

3.去二三线城市养老。这个观念在现在越来越多的白领中开始盛行。那些从二三线城市出来在一线城市打拼的白领们,在老的时候也想“落叶归根”。趁着现在二三线城市房价还不是那么高,先置办一套房产,平时可以收租,老了可以回去居住,一举两得。二三线城市生活消费成本远远低于一线城市,这更直接地减少了养老成本。而且找个清幽、舒适的城市,肯定好过繁华都市的喧嚣,可以直接提高养老生活品质。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养老和商业养老的区别


我们现在的养老保险有两种,一种是商业性的,而另一种则是国家性的,那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区别有甚么?养老政策基本改革思路有那些?

1、我国解决养老问题的思路:

据统计1996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总数已达1.1亿,占全国总人口总数9.5%。按国际标准,中国已经进入老年华社会,而且人口还会迅速老化。据世界银行调查,到2030年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会从9.5%上升到22%。到2020年,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人口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人口将进入退休年龄。

老年人口比重急剧上升,年轻人口迅速下降,中国将出现人口结构严重的老龄化。据世行专家估计若中国到2033年仍未能改变目前“现收现付”的社会保障制度,交税的税率要高达39%才能支撑这种制度。

国务院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保险,鼓励劳动者进行有储蓄性的商业保险,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2、养老政策基本改革思路:

1)强制性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

2)个人自愿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3、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区别:

1)保险的目的和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政策。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推行。无论企业或个人愿不愿意,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或税的征收、给付待遇的规定都是强制性的。

而商业保险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签约的基础之上,保人可根据自身面临的风险自愿选择投保险种,协议保险金额,决定保障的标准和档次,保险公司无权强制人们投保。

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

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目的在于保障他们的老弱病残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也就是能满足最低生活保障。商业保险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为目的。它可以使人们在退休时,能够获得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品质。

3)权利与义务的对待关系不同

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的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才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遇和权利,强调国家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商业保险体现的是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商业保险的保险金额以投保额决定偿还额。

4)待遇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个人负担多少费用跟其享受的待遇没有直接的关系。社会保险的实施有利于低收入者,有明显的社会扶助性质。

而商业保险则不同。被保险人缴得保费越多,所享受的保险金额也就越多,享有的保障程度也就越高。

5)自主性、灵活性不同

社会保险因工作发生变动,在交费、给付上受到影响及限制,商业保险不因工作或其它变动在缴费或给付上受到影响。

实例演示:以30岁男性为例,60岁退休

社会养老保险

财富双账户(阳光保险公司)

年交保费:每年递增(目前是每年14%的比例递增)6000元(每月500元)交费30年

固定不变(根据年龄和性别的不同,费率也不同)6000元(每月500元)交费30年

领取保险金(全省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总额/月数)=1000元

财富双账户每月领取1500元而且账户价值里始终有370000元,可以随时领取

60岁之前死亡,返回已经缴纳的保费(无息返还)。50岁返120000元,55岁返150000元

返还缴纳的保费,并返还利息以及公司收益的一部分。50岁返190000元,55岁返270000元

缴费期,必须满足15年以上,而且持续缴费

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定缴费期限60岁后身故,保证最低领取13个月工资

领取账户现金价值的全部

更换城市,保险不能转移

不受地域限制

74岁前领取的工资都是自己交的钱,没活到74岁,剩下的钱进入社会统筹

有账户价值的保证,领取的钱永远都要远远高出自己所交的保费

养老金账户中的钱不能支取

账户中的钱可以随时支取

固定发放,不能累积生息

可以不领取,累积生息60岁390000元70岁640000元80岁1060000元

保险知识汇总,中国新的养老观念


“老有所养”靠自己老吴今年50岁,女儿正计划结婚,小俩口买房首付已让老吴的积蓄消耗不少。今后,随着女儿买车、还贷及将来孙辈出生后的抚养和教育费用越来越大,到时老吴必定还会时常补贴给女儿,但这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晚年的生活质量。由此,老吴决定尽快开始自己的养老规划。

保险专家表示,老吴可根据目前的财务状况及将来对退休后生活质量的期望来安排保单计划。老吴现在是科研单位的高级工程师,估计单位在他年满60岁后再续聘至65岁左右不成问题,于是老吴选择了一款分红型年金险,保额12万元,交费10年,并搭配保额为2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作为附加险。这类逐年返还的分红型保险,集生存现金、现金红利、满期金及身故保障于一体,还可附加包含全残和豁免保险费等保障的附加险。按照此计划,老吴每个月支出2000多元,在10年后不包括分红的情况下可获48.6万元,可谓是一种低风险、收益稳定的理财方案。

专家指出,中年人士应在身体和经济能力较好的时期,为未来将要面对的健康、养老问题做好准备,同时为保证有质量的退休生活而及早规划,建议选择具有长期回报的养老储备保障、附加疾病及意外保障。

年轻也要未雨绸缪独生子女到了而立之年后,要想实现“真正的独立”,不再增加父母的负担,就要学会理财。其中,运用保险构筑最基本的保障是不可或缺的一项。

今年32岁的小袁在一家外资公司担任人力资源工作。对于单身的她来说,为自己退休后的安逸人生未雨绸缪,已经是其人生规划中重要的一部分。根据小袁的现状,南通平安保险专家建议其选择某保险公司一款投资连结保险,再搭配“六合一”的全方位保险计划并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准的同时,帮助小袁获得未来承担家庭责任的有力保障。

以40万元保额的某投资连结险、12万元保额的“六合一”

产品及10万元保额的附加险来计算,小袁从购买之日起每月支出约800多元,即可保障未来的生活品质,同时可获得全方位的终身健康保障,该“六合一”产品不仅涵盖重疾、身故、意外身故、残疾及烧伤、老年长期护理、全残、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障,并可为小袁在意外医药补偿、住院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伤害上提供完善的保险利益。

此外,专家建议上班族购买健康险宜趁早,因为投保年龄越轻价格越低,负担也相对较轻,而且年轻时身体健康,容易承保,等到上了一定年龄,可能由于身体状况不良等因素而被要求加费,甚至可能被拒保。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的选择之道


随着国家发布新的养老金政策,将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缴费比例由个人工资的11%调整为8%,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单纯依靠社会养老保险无法满足退休后的生活保障需求。人们开始把目光转移到了商业养老险上来。商业养老险具有很大灵活性,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选择购买。那么该如何选购合适的养老保险呢?

选择合适的养老险种

养老险是投保人按期缴付保险费,到特定年限时按照约定的领取方式、领取年限开始领取养老金。如果养老年金受领者在领取年龄前死亡,保险公司或者退还所缴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中较高者,或者按照规定的保额给付保险金。此外,有的养老险具有分红功能。养老险适合理财风格保守的人群。

此外,市场上销售的个人保险产品中,万能险和投资连结险通过设置个人账户金额的领取方式,也能达到定期领取养老金的目的。

万能险是一种专门设计的满足客户长期投资理财需求的险种。万能寿险偏重账户资金积累,而且部分提取账户资金的手续便捷、灵活、费用较低,因此可以用作个人养老金的积累和使用。但是万能险资金投入较大,且不易提前支取,因此比较适合收入缺乏稳定性的中高收入人群。投资连结险是也是一种长期理财的险种,与万能险不同的是一般设置3个左右可选的个人投资账户,客户可以自由分配和调整账户金额。但是其投资收益不确定,风险全部由客户个人承担,适合有很强风险承受能力、拥有长期不使用的充足的闲置资金的人群。

确定养老保险金额

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养老规划来确定养老险的保险金额。

首先,确定实际需求的养老金额,这取决于三个因素:寿命长短、现在的生活水平、通货膨胀的预测。假如您预计60岁退休,预期寿命为80岁,每月的支出为1000元,您将来需要的养老金额为:1000×12×20=24万元。如果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话,就还会多一些。

其次,确定老年资金需求缺口。老年的资金需求可以从社保养老金、企业年金、养老金、固定投资收益、股息分红等渠道获得。消费者可以根据商业养老金在实际所需要的养老金额中所占比例来确定老年资金缺口。

最后,确定实际的养老险保额。收入水平和资金状况决定了消费者所能承担的养老保险水平。

确定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

养老险的缴费方式有趸缴和期缴两种方式。趸缴方式的养老险相对较少,而期缴的养老险相对来说具有约束消费者储蓄的功能,所以一般消费者选择期缴方式。

由于在相同的保额水平下,缴费年限越短,总的支付金额越少。所以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尽量选择较短的缴费年限。

确定领取时间、方式及年限

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时间提供了领取时间的多种选择,并且在没有开始领取之前可以更改。年金领取的起始时间通常集中在被保险人50、55、60、65周岁这四个年龄段,也有更早或更晚的。消费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养老险领取时间。

养老险的领取方式有趸领、期领、定额领取三种方式。趸领是在约定领取时间,把所有的养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期领是在一段时间内每年或者每个月定期领取养老金。大多数消费者还是喜欢选择期领的方式,比较符合人们的习惯。定额领取的方式和社保养老金相同,即在单位时间确定领取额度,直至将保险金全部领取完毕。

养老险的领取年限有终身领取和保证领取两种方式。终身领取养老金虽然说是终身,但一般终止年龄为88岁或者100岁。保证领取年金一般承诺10年或者20年的保证领取期。若被保险人如果没有领满10或20年的保证领取期,其受益人可以继续将保证年期内的余额领取完毕。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

1.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2.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universal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

1)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目前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还在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该制度的优点在于运作简单易行,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消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该制度也有明显的缺陷,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的负担过重。由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相当一部分都用于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维持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2)国家统筹型的另一种类型是前苏联所在地创设的,其理论基础为列宁的国家保险理论,后为东欧各国、蒙古、朝鲜以及我国改革开放以前所在地采用。

该类型与福利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样,都是由国家来包揽养老保险活动和筹集资金,实行统一的保险待遇水平,劳动者个人无需缴费,退休后可享受退休金。但与前一种所在地不同的是,适用的对象并非全体社会成员,而是在职劳动者,养老金也只有一个层次,未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一般也不定期调整养老金水平。

随着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解体以及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也越来越少。

3.强制储蓄型

强制储蓄型主要有新加坡模式和智利模式两种。

1)新加坡模式是一种公积金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强调自我保障,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由劳动者于在职期间与其雇主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劳动者在退休后完全从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国家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基金在劳动者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连本带息领取,也可以分期分批领取。国家对个人账户的基金通过中央公积金局统一进行管理和运营投资,是一种完全积细小的筹资模式。除新加坡外,东南亚、非洲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采取了该模式。

2)智利模式作为另一种强制储蓄类型,也强调自我保障,采取了个人账户的模式,但与新加坡模式不同的是,个人账户的管理完全实行私有化,即将个人账户交由自负盈亏的私营养老保险公司规定了最大化回报率,同时实行养老金最低保险制度。该模式于20世纪80年代在智利推出后,也被拉美一些国家所效仿。强制储蓄型的养老保险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强调效率,但忽视公平,难以体现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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