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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如何购买健康医疗保险?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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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险种选择上来看。首先要考虑你是否有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障不要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冲突。

在全面考虑所有需要投保的项目时,还需要进行综合安排,避免重复投保,使用于投保的自己得到最有效地运用。比如医疗费用保险,由于普遍要求提供发票才能向保险公司“报销”,因此,不是买得越多赔得越多。千万记住,保险不是越多越好,也不存在贵贱之分,关键要看清楚产品的条款的实际保障范围和具体赔付条件。

其次,投保重疾险等长期健康险时,尽量选择缴费期长的形式。

一是缴费期长,虽然看上去所付总额比一次性缴清略多些,但考虑到金钱的时间价值,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趸交。同时,分期缴时每次缴费较少,可以减轻家庭的负担。而且不少保险公司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赔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进行有效。比如,如果被保险人缴费第二年身染重疾,若选择的是10年期缴,实际保费只付了五分之一;若是20年期缴,才支付了十分之一的保费,分期缴费更能体现保障性。

再次,相比与其他普通寿险产品,健康医疗险更为专业和复杂,所以一定要特别留心投保过程中的细节问题。

一是要注意医疗险中的免赔额。

因为保险公司一般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所以有些较小的医疗费用损失,消费者如果可以自己承担,就不必再花钱购买保险。而优秀产品有类似车险条款中的“无理赔优待条款”,即第一年没有发生赔付,第二年保费可降低,为此,对于小额损失,消费者可考虑不申请理赔。

二是住院险种的责任范围。

要分清哪些疾病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那些不是责任范围内的,能请医生朋友看一下疾病保障范围最“保险”。

三是注意健康和医疗保险的观察期。

观察期指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行给付责任。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四是住院投保年龄的限制。

根据险种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最高投保年龄在60至70岁之间。不看清年龄限制而急匆匆投保,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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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医疗保险的需求在增加。但是,医疗保险的险种和产品较多,消费者该如何选择?“投保医疗保险最好选择定额给付型。”保险专家说。

专家指出,费用型医疗保险的保险金赔付主要依据发票,赔付金额一般要低于实际花费;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实际支出,消费者可以把高出部分用于支付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和护理费,而且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的理赔一般不需要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易产生理赔纠纷。

“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因此消费者应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保险专家说,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但是,目前市场上多数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即投保人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没有问题,一旦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甚至拒保。因此,在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时,消费者最好选择具有保证续保功能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使自己在续保时处于主动地位。

保险知识汇总,医疗保险购买中的注意事项


王先生3年前购买了一份分红型寿险,同时购买了附加个人住院医疗保险。过去两年,他因病两次住院治疗,有关费用保险公司都按合同进行了赔付。今年,王先生准备继续投保这一附加险时,保险公司却拒绝续保。

保险公司的解释是,由于王先生购买的附加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属于一年期短期健康险。根据合同约定,每一保单年度,投保人根据意愿投保,保险公司也要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重新核保,再决定是否续保。每次续保,其实都是一次重新签定合同的过程,客户和保险公司都有权选择是否续签合同。

由于今年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发现王先生患有一些需长期治疗的疾病,每年都有很大的理赔几率,保险公司风险加大,因此拒绝续保王先生的附加险。

保险专家解释,从保险条款看,保险公司的做法并无任何不合法之处,消费者如果要避免这种尴尬,可在最初投保时,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保险产品。

从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看,主要有两种产品可以避免日后被保险公司拒绝续保。

首先是终身医疗保险。消费者只要投保了终身医疗保险,每年按时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续保,保障期限可延续终身。不过,保险公司一般会设置一个累计的赔偿上限,一旦理赔金额达到这一上限,保险合同即告中止。终身医疗保险有返还型和非返还型两种。

其次是可以选择保证续保产品。目前市场上亦有少量医疗保险产品具有保证续保的功能,如人保健康险公司推出的个人医疗保险。亦有保险公司推出3年以后可保证续保的产品,如果客户连续投保3年,即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保证续保。保险公司审核同意以后,就不得因客户的健康状况终止续保。

保险知识汇总,医疗保险形式


改良式合作医疗模式坚持了传统合作医疗“医社合一”的做法,不仅在医疗费用的补偿方面实行合作制,而且在预防保健、医院经营与患者费用补偿上实行“三位一体”的一体化管理,但与传统比较,合作的层次提高了(由村到乡镇),补偿范围和内容按照保险经营要求进一步细化了。

在这种医疗体制下,乡村卫生站的收入主要靠诊断、注射、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收费。该方式有利于促进医务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也避免了以药养医现象,有利于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从卫生需求方来看,相较于“合医”模式,这种方式更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费用意识,减少了不必要的医疗需求。更重要的是,从卫生供方来看,对乡村医生实行工资制,其报酬不直接来源于药品加成收入,而实行联绩(医疗服务)计酬,通过考核发放,这既可以激励供方通过多提供服务来增加收入,又可杜绝或减少靠卖药来增加其收入的现象,因而有利于控制合作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

这种改良式农村合作医疗模式,除了“合药不合医”方式外,还有“合防不合医”(仅仅预防保健免费)、“合医合防不合药”(农民看病时药费自理,免收服务费、预防保健费)、“合医合防合药”(免收部分药费和免收各种服务费、预防保健费)等方式。这些方式虽有区别,但都坚持了传统合作医疗“医社合一”的组织管理特色。

大病住院合作医疗保险模式亦可称大病统筹模式,该模式认为传统合作医疗存在目标定位低、统筹能力弱、管理层次低、抗风险能力差、“保小不保大”的缺陷,故引进保险机制,以整个乡镇(甚至县)为单位实行较大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风险(实际上就是住院风险)互助共济的经济补偿制度,主要开办目的就是避免因病致贫。

该模式主要强调对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补偿,将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体现了保险“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风险共摊原则。但是,由于患大病的毕竟是少数,该制度的受益面小,影响了相当部分农民的投保积极性,再加上农民投保的自愿性而承办者承保的非选择性,必然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即高风险的易患病农民投保愿望强烈,而身体健康的农民投保消极。这种模式往往是第一年在宣传鼓动后投保人数较多,以后续保年份投保人数不断减少,最终导致投保率过低,不能有效分散风险,使合作医疗保险的经营经常出现收不抵支的状况。

个人账户与乡镇统筹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模式鉴于大病统筹模式的受益面小影响农民的投保积极性,有些地区便借鉴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做法,在合作医疗保险中采用个人账户与(乡镇)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模式,规定一般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余额可逐年累计。住院费用由社会统筹账户按比例支付,上有封顶。

该模式的优点是,扩大了投保农民的受益面,提高了投保率;其缺陷是,设立个人账户分流了部分风险分摊基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共济性能。特别是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当农民个人的缴费水平不可能很高时,再设置一个个人账户分流至少一半以上的资金,则大病社会统筹基金总额显著减少,补偿水平必然过低(通常只能报销30%左右),这时就起不到合作保险应有的大病风险分散作用。

家庭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模式相较于其它合作医疗模式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了家庭内部不同成员的选择性投保。以家庭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统一投保,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避免合作医疗在自愿投保情况下,过多集中了老弱病残的高风险人群;二是使家庭内部不同成员之间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调剂使用,增强了单个人的医疗支付能力,提高了家庭的投保积极性。但是,该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逆选择现象,因为它虽能避免家庭内部成员的选择性投保,却不能避免不同家庭的选择性投保;同样,该模式也不能有效抵御大病风险导致的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因为家庭账户与个人账户一样要分流有限的大病统筹基金,必然降低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偿水平。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建:多层次、多模式的制度选择。农村应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第一层次是基本医疗保障。通过为每一地区安排一种正式的医疗保险制度,保证广大农民能享有基本医疗权益;第二层次是补充医疗保障。通过家庭扶助、社区互助、商业医疗保险等非正式制度的倡导和发挥,为农民看病提供基本保障外的补充;第三层次是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农民大病医疗的最后一道保护防线。

突破当前合作医疗保险主导模式的束缚,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和人文特点选择不同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模式。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具体的组织模式上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模式,即由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经营城市与农村的社会医疗保险。

方案二:卫生部门主管模式,即通过政府中主管卫生医疗的部门组织实施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计划和政策,卫生部门既负责组织向农村提供卫生服务,又主管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资金筹集和管理。

方案三: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即社会保险实行商业化运作,在政府调控下由商业保险公司与卫生部门分工合作的模式。

上述三种改革方案各有利弊,但从近期来看,第二、三种方案较为可行,社保部门统一经营的第一种方案,是远期的理想目标。

在中等发达地区,通过政策扶持、商业化运作方式,建立政策性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具体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1)政府引导、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模式。(2)政府组织、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代办模式。

在贫困地区以政府为主导采取公办民助形式建立“三位一体”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首先,以县为单位制定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合作医疗发展章程,坚持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建设的统筹考虑。其次,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社区合作医疗组织,负责合作医疗基金的日常管理。

由乡(镇)政府统一制定各卫生院(站)工作规范,统一调配乡村医生,统一代购药品,统一目标考核和财务管理。重视家庭、杜区扶助、商业保险等非正式制度安排,充分发挥非正式制度的补充作用,全面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为农民看病织起一道最后保护屏障。

老人医疗保险如何购买?


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逐渐加剧,对于社会保险的购买上国家是起到了强制性的手段,老人医疗保险常常是为了改善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最基本的医疗利益。对于购买老人医疗保险的选择也是非常多的,有国家规定的统筹医疗保险,也有商业性质的医疗保险。

如何购买老人医疗保险?

尽管社会医保对老年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适合的保险,但是社会医保对于一些重大疾病等是没有保障的,且医疗费用报销的比例不高,也就是说,老年人一旦患上疾病,治疗费用大部分都是自己垫付的,所以购买一份商业医保很重要。

对于老年人来说,由于面临着退休之后的劳动力的下降,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对于养老,医疗的要求也是在不断的升高。很多子女在购买老人医疗保险的时候。都会考虑商业性质的保险。像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上制定的一些关于老年人的养老计划来说,医疗保险在规定和种类上是有很大的细分的,例如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残事故医疗保险等等,这些由于涉及到的疾病种类以及看病的方式不同,在报销上也是有差异的。

如何购买老人医疗保险最划算?

如果对于一个即将退休的中老年人来说,倘若在职期间已经购买了医疗保险,或者对于农村人口已经购买了农村医疗保险的话,想要达到更完善的养老保障,也可以考虑购买商业性质的医疗保险,例如重大疾病保险是非常常见的,它包括的疾病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帕金森等等,这些都是老年人常见的疾病,如果不幸患上此病的话,在看病报销的比例上是非常高的。

老人医疗保险投保注意事项

商业医疗保险一般都有投保年龄限制,重大疾病、住院医疗类险种投保年龄上限为55周岁。其他如豁免类险种上限为60周岁,意外类险种上限为64周岁。商业医疗保险属于早投保、早安心、早受益的产品,年龄越大保费越贵,年龄越小保费越低,因此建议大家提早规划,及时购买。

目前市场上的老年人保险,主要分为三类,一类老年人商业医疗保险;另一类是意外伤害保险;第三类是寿险。老年人在选择保险产品以前,首先应该确定更侧重于解决哪方面的问题,是意外风险,生病医药费,还是安度晚年的养老保险。

老年医疗保险——相关链接老人医疗保险产品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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