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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 职工待遇有以下变化

2020-11-02
再保险规划和安排 风险管理和保险规划 风险管理和家庭保险规划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去年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今年4月20日,人社部称将合并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这是中央部委首次明确具体的合并项目。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后,职工待遇主要有以下变化。

变化一、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之后,女性员工在生产期间该享受的待遇仍然不会减少,不过医疗报销手段可能会有所改变。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走一个系统,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变化二、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之后生育保险覆盖面扩大后,基金支付能力也会增强,将有助于提高生育保险报销待遇,让更多的女职工从中受益。按照目前医疗报销的标准,门诊医疗费用超过18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如果生育险也参照同样标准实际上会增加可报销金额。

比如在北京市公立医院的产检费用至少要5000-6000元,但只能报销1400元,个人起码承担4000元以上,但如果按照1800元的报销起点,个人只需承担1800元就可以了。

变化三、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将提升生育保险的管理效率,增强基金的支付能力,从而实现鼓励生育二胎、女职工权益保护以及减轻单位负担这三者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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