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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漫游已成真

2020-10-30
养老保险知识 养老保险知识普及 养老保险相关知识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进一步强化强农惠农政策,统筹城乡发展的同时,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拟安排9884.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4.8亿元。这些投入将为亿万农民带来哪些实惠?

报告提出,今年将加大“三农”投入,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襄樊市林业局局长周建元认为,农民积极性不高是农业生产的一大难题,健全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标准等政策,针对性非常强,有效提升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近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粮食损失已超过500亿公斤,其中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达77%以上。

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作为今年“三农”工作的亮点之一,引起代表委员的热议。“对防灾减灾的重视怎样都不为过。”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林而达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总裁吴焰告诉记者,保险对解决“三农”问题大有作为。通过保险机制,可确保农民在受灾后得到充分救助和足够的再生产启动资金。

“要从农民最急需保障的领域入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吴焰委员说。Bx010.cOm

据新华社讯

3月5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现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新增1亿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城镇60岁以上非就业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过去,虽然部分省份在省份内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但省份之间却无法对接,这是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各地在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标准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别。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告诉记者,从全世界的经验看,确保劳动者的养老权益不因跨地区流动而受到损失有两种措施:一是建立全国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建立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

“工作不稳定、收入不稳定、流动性比较强是当代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而保险应该是稳定的。”周天勇说,“实现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后,就等于养老保险可""漫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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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也可“漫游”


自今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可跨省转移。昨日下午3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就“实现跨地区顺畅转续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对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更进一步解读,并在网上回答网民提问。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金+利息)/系数

按照规定,职工符合领取养老保险条件之后,养老金计算是分成两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参保人个人账户全部的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再除以系数就是每个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领取标准。参保人是男性,系数就是139;参保人是女性,系数就是170,因为女性退休年龄比较早,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比较长。

基础养老金多缴多得

基础养老金大体上是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和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基数的相互关系,确定参保人领取待遇的基数。当参保人缴费满15年,就按基数的15%领取。多缴费一年,就多领一个百分点。根据这一规定,参保人的基础养老金只和本人缴费的多少,跟本人缴费年限的长短相关,至于省对省、市对市的资金如何转移,转移多少对参保人没有影响。

自由职业者也可办理转移

以按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这样的身份来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的,如果出现了跨省转移的情况,也可以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根据规定,个人是按工资的20%或者当地平均工资或者工资基数的20%缴费,其中有8%计入个人账户,12%作为统筹基金。在转移时,作为统筹基金的这部分也要转移。根据《暂行办法》中规定,统筹基金转移的部分也是12%,所以自由职业参保者不必担心有多缴费少转移的情况出现。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医疗保险可“异地漫游”


《社会保险法》已于本月起实施,记者了解发现,该社保法利好多多,包括社保关系可转移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可“异地漫游”、参保人权利增多等等。

社保关系可转移接续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涉及累计缴费年限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险关系均可随本人转移的接续制度,使社会保险关系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群之间实现有效转移接续。

“过去养老、医疗、失业三险不能转移接续,跨地区就业的人缴费年限不能累计,因此造成大量农民工退保。”长安镇社保分局一工作人员说:“现在个人跨地区就业,养老、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三人原因”受伤可先治病再追偿

一直以来,以下三种情况经常发生:由第三人侵害发生的医疗费用,有的第三人拒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只能由自己承担;因工作原因被第三人造成伤害,而第三人逃逸或无力支付时,工伤受害人面临着基金不能支付,赔偿追讨又不能及时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为保证参保人得到及时救治,《社会保险法》中的“先行支付、代位求偿”的规定,解决了这一难题。

“现在,如果出现第一种情况,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出现第二种情况,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出现第三种情况,也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该工作人员解释说。

全职主妇可享丈夫单位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领取病残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由原来规定的可以申领少量医疗补助金,改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一位没有工作的准妈妈,如果老公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也能享受生育保险中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该工作人员解释道。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医疗保险也可漫游


《社会保险法》已于本月起实施,记者了解发现,该社保法利好多多,包括社保关系可转移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可“异地漫游”、参保人权利增多等等。

社保关系可转移接续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涉及累计缴费年限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险关系均可随本人转移的接续制度,使社会保险关系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群之间实现有效转移接续。

“过去养老、医疗、失业三险不能转移接续,跨地区就业的人缴费年限不能累计,因此造成大量农民工退保。”长安镇社保分局一工作人员说:“现在个人跨地区就业,养老、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三人原因”受伤可先治病再追偿

一直以来,以下三种情况经常发生:由第三人侵害发生的医疗费用,有的第三人拒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只能由自己承担;因工作原因被第三人造成伤害,而第三人逃逸或无力支付时,工伤受害人面临着基金不能支付,赔偿追讨又不能及时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为保证参保人得到及时救治,《社会保险法》中的“先行支付、代位求偿”的规定,解决了这一难题。

全职主妇可享丈夫单位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领取病残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由原来规定的可以申领少量医疗补助金,改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一位没有工作的准妈妈,如果老公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也能享受生育保险中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该工作人员解释道。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须知


按中国的传统观念,养儿防老是一个根深蒂固的意识。然而,记者对身边20位30岁以下且具有大学学历的朋友进行调查,答案是惊人的一致,这些年轻人普遍希望父母有养老规划。而记者采访的多个理财规划师纷纷表示,为了自己未来不至于成为子女的负担,最好在40岁之前就储备养老资金。

退休20年养老金需百万元

日前,记者对身边20位30岁以下且具有大学学历的年轻人进行调查。受访的年轻人中,有12位称父母有退休金,但不足以维持晚年生活,而且老人家身体状况说不准,一旦有些病痛什么的家庭经济很容易陷入困境。另外还有8位年轻人表示,父母年老后就完全要靠自己负担,想着都觉得压力太重了。由此,他们希望提前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储备养老金。而30年后,这批年轻人的养老金需要多少呢?

第一创业证券理财师徐弘为我们算了一笔账:假如准备60岁退休,老年生活每月花1000元钱,按平均寿命80岁来计算,将需要:1000×12×20=24万元养老金;假如每月2000元,你将需要:2000×12×20=48万元养老金。而这一点,是没有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

事实上,几十年间不可能不发生通货膨胀。如果以平均3%的通胀率计算:假设我们现年30岁,如果每月支出1000元,则需要1000×12×20×(1+3%)30=58万元;按2000元计算,则为2000×12×20×(1+3%)30=116万元

上述计算以3%的通胀计算,通过30年的复利,为30年前的2.43倍。30年来,工资涨了多少倍,物价涨了多少倍,数值应该远远超过2.43倍的。所以,30年后这批年轻人老了,养老金需要百万元以上。

社保只提供了部分保障

过百万的养老金由哪里来呢?或许,你会说,单位已经帮我们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不过,理财师们表示,社会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按照职工工资来计算的,缴纳基数不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对于工资外收入较高、个人养老金缴纳比例相对较低的白领来说,退休金与目前收入的反差会更大,退休后生活质量的下降也会更高。

假设一位月薪6000元左右的白领,每月支出约3000元,60岁退休,此间能够保证与现有收入基本持平的工作,并按每月3000元的工资额度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0年后每月可以从社保领取3600元左右的养老金。然而,如果该白领希望能维持现在的生活现状,也就是保持每月3000元的消费水平,那么假设CPI指数保持在3.5%,那么30年后该白领退休时每月需要的花销是8430元。

如此看来,过上体面的、有品质的退休生活谈何容易?理财师的建议是:存钱、买保险。专家表示,比较理想的状态是从40岁开始,将每月可支配现金(解决基本生活后可用的)的20%作为养老定投。“30岁-40岁是在积累人生的第一桶金,买房、买车基本上都在这个阶段完成。到了40岁,事业跟收入相对都比较稳定,当然,风险承受能力也在降低,所以,应当适当地考虑自己养老问题。”

此外,蔡瑞椽称,除了定额定投,购买保险也是养老保障的一个重要环节。她强调,意外险、重大疾病险等都能为我们养老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保险知识汇总,深圳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由两部分构成:1、基本养老保险;2、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深户)因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只有深户才有,最主要是里面的内容只针对92年或者94年之前工作的人才有用,对我们大部分人来说,应该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就省略不说了。以下所称的养老保险均只是基本养老保险。

同样,养老保险也有一个缴费基数,不过没医疗保险那么复杂,不管深户或者非深户都是一样的。

缴费基数:实际工资(如果不清楚怎么算的,请参考医疗保险相关部分)

浮动范围“60%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300%月平均工资”

养老保险的缴费规定

公司缴实际工资的10%,个人缴实际工资的8%,总共的缴费金额是实际工资的18%。

养老保险的费用流向

这18%中的8%是进“个人帐户”,10%进“统筹基金”。

养老保险领取规定

领取条件:

深户: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缴费累计满10年;1992年8月1日开始参加工作的缴费累计满15年。

非深户:缴费累计满15年。非深户籍员工在养老的条件上和深户籍员工平起平坐,即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在深圳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领取金额

月领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本调节金

(横线部分为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者才能享有,考虑实际情况,在这里就不做计算了,本身金额也非常少)

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

根据以上公式,大家基本都可以算出自己现在的养老帐户上大概有多少钱了。

养老保险金集中化管理已成趋势


随着养老保险在我国大范围实施,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我国居民的养老问题,逐步引导我国养老保险稳步推进,更好的服务消费者。

无论是养老还是医疗,很多事业单位包括机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随着社保标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推进,“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同时,将建立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除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呈现“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局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农村居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居保”),三种保险构成一张网,覆盖了城乡不同群体。同时,由于养老保险不能衔接转换,既增加了个人负担,也增加了财政负担;既影响了劳动力流动,也影响城镇化进程。公务员社会保险又有别于这三套保障体系,形成了人们常说的“双轨制”,长期以来饱受社会诟病。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双轨制”的社会保险体系必将走向“终结”!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出席社会保障国际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发布式时指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同时也面临很大挑战,不仅资金规模相对较少,保障能力有限,而且资金管理分散,运营效率不高,保值增值的压力很大。他特别提出,防患于未然,应提前筹划建立稳定可靠、多层次的养老金来源渠道,通过多种方式来筹措资金,使养老保障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

刘新华指出,近年来,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成绩非常明显,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制度已完善,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退休人员待遇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城市和农村居民社保在制度上完成了覆盖。这些成绩的取得表明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方面一直向前发展。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还是滞后,不仅资金规模相对较少,保障能力有限,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明显,而且资金管理分散,运营效率不高,保值增值的压力很大,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保障体系的建设仍然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很重要的任务。特别是要尽快缩小不同养老计划待遇的差别,促进不同类别的保险制度的互联互通、衔接转换。

他认为,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建设正面临着一些过去从未有过的新挑战。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依靠廉价劳动力的产业将面临不可持续,出现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从沿海向中西部的转移,甚至向东南亚部分国家转移的情况。来自民生建设的压力加大,由于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建设相对滞后,养老金的储备显著不足,养老金整体向后递延,可能导致企业负担的增大甚至难以承受。

因此,现阶段,养老保障资金的结构,管理的体制相对比较落后,养老金尚未形成推动经济转型的力量。

刘新华强调,养老金的投资管理一定要高度重视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他提出,养老金的管理体制应借鉴国际先进的经验,探索集中化的管理模式,不断拓展养老金的融资渠道。根据一些国家和地区已有的做法,可以看到,养老金的集中化管理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趋势。这种集中管理能够提升管理的透明度,也有利于加强监管。在养老金管理过程当中,必须看到,要坚持市场化的导向,通过市场化筛选机制选择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机构,有助于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回报。

他最后表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们必须未雨绸缪,提前筹划建立稳定可靠、多层次的养老资金来源渠道,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包括发行债券、划转土地出让金、划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金融机构的股权等多种方式来筹措资金,使养老保障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

保险知识汇总,基本养老保险知识指南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90年代之前,企业职工实行的是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金

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单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应选择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方式有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和完全积累制三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劳资双方协议确定。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退休费用社会统筹

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是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指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一定范围内统一征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退休费用的制度。具体办法为,改变企业各自负担本企业退休费的办法,改由社会保险机构或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计算基数与提取比例向企业和职工统一征收退休费用,形成由社会统一管理的退休基金,企业职工的退休费用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放,或委托银行、邮局代发以及委托企业发放,以达到均衡和减轻企业的退休费用负担,为企业的平等竞争创造条件。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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