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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与医保之间的区别

2020-10-23
关于商业保险的知识 商业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知识

通常所指的医保,实质上是医疗社会保险,简称为医保险,它与作为商业保险之一的人身保险有共同之处,两者标的都是人的身体或生命,两者都是社会为遇到困难的人们提供特定物质帮助。

两者存在的区别

一、从立法范畴来看,医保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社会对劳动者应尽的一种义务,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范畴;商业保险则是一种金融活动,通过经济合同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权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二、从属性原则和作用来看,医保由国家强制实施,是根据宪法规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建立的,是国家的一项社会福利事业,凡符合条件者均须参加,并不以人们及其用人单位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是自愿性的,它运用于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个人或用人单位在遭到意外损失时,依据有关保险合同获得经济赔偿。

三、从资金的筹集和运作来看,医疗保险基金来自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交纳的医疗保险费以及国家补贴,医保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费率征收;国家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使医保基金保值增值,从而保证医疗保险待遇的合理支付;商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等价交换,保险率视险情而定,个人健康情况是商业保险公司确定缴纳费用数额的基本条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所形成的保险基金及其投资运作所得的收益。

四、从使用对象和保险水平来看,医保的保障对象为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服从于保障必需的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适用范围比医疗保险广泛,一切符合投标条件的公民都可以通过与保险人签订合同而成为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并按所缴纳保险费的多少决定领取保险金的数额,实行有收有偿,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给付办法。

五、从管理体制来看,医保由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其所属的经办机构是非营利单位,不仅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资金管理和支付,还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商业保险不涉及社会服务,以盈利为目的,由专门的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按照商业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商业保险的分类

目前的商业保险究竟有哪几大类险种,它们各自保哪些,不保哪些,投保时有何具体规定?下面对商业保险险种作了简要概括:

1、普通医保 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3、住院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4、手术医疗保险 该险种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限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被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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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社会医保和商业医保区别


“我现在有社会医疗保险,还要不要买商业医疗保险?”近期,不少朋友都在询问这样一个问题。其实,这是一个普遍问题,备受百姓关注。那么,“医保”和“商保”有什么区别?二者到底是什么关系?参加了医保是否还需要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医保:“保”而不“包”

医保的全称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保的一个项目。

社保是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遇到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劳动风险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物质帮助,具有强制性和互济性的特征。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商业保险是指由专门的保险公司按商业原则经营,并通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自愿订立保险合同来转嫁或分散特定风险责任,进而实现损失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机制。因此,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其实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障。

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提供的是“低水平,广覆盖”的医疗保障,对于一些多发病、常见病提供的保障是很有效的;但对于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个人负担仍相当重。大病不少的药物都排除在医保目录之外,一些必要的药物、先进疗法,也不在社会医疗保险之内。

相对来说,医保药物目录过于狭窄,许多“救命”的新药、进口药被排除在医保的门槛之外。对于疑难杂症、重大疾病,新药、新材料不断推出,但医保药物目录的更新却严重滞后。除了医药费无法完全解决之外,住院及休病假期间,奖金和各种补贴是要被扣除的,只能拿基本工资。这对于病人的生活无异于雪上加霜。

正因为医保这些缺陷的存在,所以成就了商业保险。

商保:有“保”有“包”

对于消费者来说,作为保障范围广、形式多样的商业保险,具有许多社保所不足的优势和特性,更具诱惑力。相比之下是有“保”有“包”。

从省内各保险公司了解到,商业保险中对于医疗保障方面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后凭医疗费原始收据向保险公司索赔,在最高保险限额内实报实销,属于补偿型的保障。另一种是定额赔偿,例如重大疾病保险,只要确诊患有属于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则赔付约定的保险金额,与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无关。

商业保险比社会医疗保险要更细分险种与保障,例如住院保险,上述两种理赔方式的险种都有,定额赔偿就有住院津贴、住院收入保障、手术津贴等等,消费者可根据个人经济状况与需求购买不同的住院保险。

目前,拥有医保的市民购买最多最常见的商业医疗险,主要是重大疾病保险,既可以补充医保不予报销的部分,还可以弥补病人的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所以有了社会保险,再加上个性化的商业保险的补充,就能让自己与家人都拥有一把大大的医疗保护伞,免去后顾之忧。

“双保险”是最佳选择

对于已经拥有医保的人来说,购买商业保险可从三个方面考虑:首先能够保障现有资金的安全,其次保障自己的赚钱能力,最后拥有一些对亲人的责任保障。

保障现有资金的安全。也就是购买一些大病保险、医疗津贴保险、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这样,平日小病小痛,社会医保的门诊费用就可解决,若住院可让商业保险来补贴;若是不幸患了大病,理赔所得的现金就可用来补充医保不予报销的不足部分,以减轻自己和家人的负担。当然,购买的额度,可根据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和疾病治疗费用的多少来定。

保障自己的赚钱能力。不幸得了大病、发生了意外,不仅耗费大量的积蓄,自己的收入也可能会大大减少,这样一来必然就会影响家庭的生活水准,所以提前购买因意外暂时丧失工作能力的收入保障保险、养老保险、分红投资类保险,不管出现任何意外情况,都能保证自己获得一定的收入,保证家人的生活不受影响。购买额度可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及消费水平来定。

保险专家指出,社会医疗保险是竞争社会的“避风港”,能为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但保障程度有限。而商业保险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投保人可以根据投保险种享受到不同保额的保费。两者相比各有其优势,也各有其不足。在办理了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后,可另行购买部分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是最佳的选择。当然,这取决于个人能力。对于那些从事危险性相对较高职业的人来说,选择合适的商业医疗保险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转嫁风险的方法。

社保与商业保险介绍及区别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现代社会保险是由奥托·冯·俾斯麦于19世纪在德国创立的。

社会保险具有如下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不包括住房公积金的。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目前世界社会保险的财务制度分为三种:1、随收即付制;2、完全积累制;3、部分积累制度。我国1997年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用了部分积累制度,称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商业保险介绍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般人们所说的保险都是指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有如下特征: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商业保险的种类比较繁多,一般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都可以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商业保险,很多人购买商业保险都是对社会保险的一个补充,虽然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但是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所以在未来我国商业保险的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社保和商业保险的比较和区别

1 、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

2 、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3 、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4 、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5 、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

6 、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保费的单一来源。

7 、待遇计发不同: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原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险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并随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每年调整;商业保险则按 “ 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 的原则确定理赔标准。

8 、时间性不同:社会保险是稳定的、连续性的;商业保险是一次性、短期的。

9 、法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来规范,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规范。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与区别_保险知识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对于保险这个词语已经非常熟悉。过去常说的所谓“劳保”已经逐渐被时下的“社会保险”所代替。与此同时,“商业保险”这一名词也很快在民众中传开。但是,相当多的人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保险”?什么是“商业保险”?它们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和区别?

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主要是指人身保险。他们之间的关系与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系: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所承保的保险标的都是人身保险,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补充保险,二者具有不少联系。

1、不管是社会保险,也不管是商业人身保险,都是被保险人遇到风险后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因而都是为保险群体服务的,都力图保障被保险人免受风险连累。

2、社会保险和商业人身保险,都是要求投保人事先缴纳保险费,作为被保险人享受保险待遇的先决条件。众所周知:商业人身保险实行“以收定支”,而社会保险实行“以支定收”的“支付确定”型养老保险,也要求被保险人获益前先缴纳保费。

3、建立一笔保险基金并拿到市场上运营投放,构成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第三个联系,而且商业保险的这项活动十分鲜明。实行“个人账户”制的养老保险,此项措施也同样鲜明。即使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保险,也要建立基本金并投放运营,尽管投放受到严格限制。

4、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既然同属于抵御风险的活动,所以二者预测风险的方法和技术,要求工作人员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结构,乃至专业术语也很近似。

5、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活动和功能相辅相成,社会保险抵御风险的功能是基本的,商业人身保险起到辅助的、补充的作用。

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尽管有不少共同之处,但毕竟区别也很大——

1、行为主体不同。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保险人是国家权威机构。政府不仅是社会保险的倡导者、组织者、执行者,也是它的坚强后盾,即一旦社会保险入不敷出,出现严重赤字,政府一定想方设法预以弥补,以保障受保人的权益,维持社会安定。商业人身保险纯粹是企业行为,保险人是保险公司,它讲究“多进少出高盈利”,与投保人保持商品买卖关系,无半点政治色彩可言。

2、追求目标不同。社会保险以国家的社会政策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保障全社会安定,实现长治久安作为追求的目标。商业人身保险追求的则是利润最大化,时时处处以赚取最大利润作为自己的经营目标。

3、实施手段不同。社会保险依法执行,带有强制性,强制一切用人单位及其员工按时如数交纳社会保险费,否则,轻的罚以滞纳金,重的绳之以法,毫不含糊。商业人身保险则不同,它纯属商业活动,严格实行买卖自由、等价交换的原则,自愿投保,其范围相当广泛,只要是符合保险公司的承保条件、具体保险费负担能力的人员,都可以参加,无半点强制色彩。

4、可靠性不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最可靠,年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因为它是政府行为;商业人身保险则不能这么做。当然在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不允许倒闭”,所以我国不可能出现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倒闭的情况。

5、交换原则不同。社会保险实行的则是互助互济原则,强调劳动者之间的互相帮助,即富裕地区帮助不富裕地区,高收入者帮助低收入者,在业者帮助失业者等等。而商业人身保险实行不投不保、少投少保、多投多保的商品等价。

6、保险费的计算和来源的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险费的计算和来源,在我国从1996年以后,社会保险的保险费即采取储蓄方式,实施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由国家、企业、个人三者负担,专户存储,统一管理,但仍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不稳定性的特点。而商业保险的保险费率,是以数理统计为依据,根据预定死亡率、预定利率、预订营业费用计算得来的,由投保人负担,具有科学、合理、可靠的特点。

7、保障程度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障程度通常根据社会经济生活水平、国家福利政策、被保险人的贡献、工龄、地位,由国家单方面决定的,而且只是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程度一般在社会贫困线和在职职工工资收入之间。而商业保险的保障程度则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保险需求和购买价格而定。

8、权利和义务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有关劳动立法中所规定的劳动者应享受尽到了为社会贡献劳动和交纳社会保险费这两项义务,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均等的或相对平均的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劳动者贡献的劳动量和所交保险费数额虽然困难有很大差异,但享受到的权利是相同的或相对平价的。而商业保险则主要依据的是《保险法》、《企业法》和《合同法》,贯彻的是合同原则。

社保与商业保险区别及买商业保险的必要性


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区别是什么?购买商业保险的必要性体现在哪里?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有: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购买商业保险的必要性社保交费每年都会增加,而商业保险交费固定不变。社保养老没有受益人,如果中间出现意外,交的钱可能比领的钱多,而商业保险不管在哪种情况下,保证拿的钱比交的钱多,即使没有领到规定的年限,后代也可继承大笔的身故保障金。社会医保不能豁免保费,发生重大疾病时,社会医保还需继续交钱,而商业保险有豁免功能,由保险公司代交剩下的保费!社会医保保险责任有限,有很多不可保责任,如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再如交通意外伤害、食物中毒造成的伤害、医疗事故或其它责任造成的伤害、重要器官移植等都不在可保范围之内,而商业保险可以100%保额报销,并且还有津贴型保险,弥补生病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和部分医疗费。社会医保虽然现在使用了医保卡,但很多还是最后才能结算(即出院结算后才能报销),下有门槛费(即免赔额,对免赔额以下部分不予报销),上有封顶线(对超过部分按一定比例报销),而商业保险只要确诊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即可凭医院的诊断证明获得赔付,且不管交了几次费用,都赔付保额,为被保人选择更好的医疗设备/药品/服务赢得更佳的医疗结果,甚至是为增加存活的几率提供了可贵的经济基础。社会养老保险只能满足最低生活水平的需求,且未来每年领取是不确定的,如果在没有领取前发生意外身故,只能拿回个人帐户里的钱和丧葬费、抚恤金,而没有别的补偿;而商业保险领多少由自己决定,而且是一定领那么多,还有红利抵制通货膨胀,让自己的老年时代过上更丰盛的生活,即使被保人身故时不仅剩下的保费由保险公司代交,而且也可由家人继续领取养老金。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一般所说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所谓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

1、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业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

2、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否建立保险关系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

3、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

社会保险有五个特点:

1、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2、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险,安定社会秩序。

3、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用衽社会统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4、福利性。社会不以盈利为目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5、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商业保险有如下特征: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人身商业保险有什么特点?与社保的区别?


商业保险可助我们捍卫家庭责任和守护家庭财富

生活中每个人都不是孤单存在的,有父母、有爱人、有孩子。每个人都肩负着一定的责任,要抚养孩子、赡养老人、呵护爱人。而这些责任主要是通过源源不断的现金流来体现的。没有持续的收入,那么一切都是空谈,柴米油盐酱醋茶,哪一样是免费的呢?如果发生了风险,家庭所需的现金流就有可能被中断或者减少。商业保险则在风险发生时可以提供一笔赔偿金,这笔赔偿金可以补充家庭所需的现金流,避免生活质量下降。

咱们辛苦的工作,目的是积累更多的储蓄,提高生活质量。但是环境污染、生活压力、工作压力会导致我们的健康发生变化。小的健康问题有医保可以为我们解决,但是大的健康问题则需要动用给我们的储蓄了。辛苦积累的一百万,一场大病下来可能没了五十万,商业健康保险在发生重大健康问题时可以提供一笔赔偿金,去弥补我们的财富损失,看病前有100万,看完病后还有100万,避免财富负增长。

商业保险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险种

按保障内容来分可以分为:寿险、意外险、健康险。其中健康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医疗险又包含意外医疗和疾病医疗和津贴型医疗险。

商业人身保险和社保的区别

一、经营主体(单位)不同商业人身保险的经营单位必须是商业保险公司。社保保险可以由政府或其设立的机构办理,也可以委托金融经营机构如基金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代管。社会保险带有行政特色。在我国,经办社会保险的机构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

二、行为依据不同商业人身保险是依保险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保险关系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保险双方当事人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也是以保险合同为依据的。而社会保险则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或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为保证这一权利的实现,国家必须颁布社会保险的法规强制实施。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中国的社保覆盖率还是很低的。(上海社保事件促使民众反省业已推进了整整15年的中国社会保险体制改革。今天,国家已为1.75亿人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并为1.38亿人开设了基本医疗保险账户。过去数年间,社保系统每年扩大覆盖率6%,每年递增缴费金额20%,年收支已逾2万亿元。2007年数据)

三、实施方式不同商业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除少数险种外,在多数险种在法律上没有强制实施的规定。而社会保险则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考虑到国家的安定,凡是社会保险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必须一律参加,没有选择余地,而且对无故拒交或迟交保险费的要征收滞纳金,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适用的原则不同商业人身保险是以合同体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即保险人承担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完全取决于投保人是否交纳保险费以及交纳的数额。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因而,人身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原则。

五、保障功能不同商业人身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害进行保险金的给付。这一目标可以满足人们一生中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即生存、发展与享受都可以通过购买人身保险得到保障。而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六、保费负担不同交付保险费是人身保险投保人应尽的基本义务,而且保险费中不仅仅包含死亡、伤残、疾病等费用,还包括了保险人的营业与管理费用,投保人必须全部承担。采用的是均衡费率,也就是说,大部分商业寿险越早投保越划算,而且缴费不变。

社保,社保与商业保险的8大区别


经常有人会说,我们单位有社保了,商保就不考虑了或者暂时没有计划,其实二者是非常好的补充。按照个人的理解,商保的优势和与社保互补的地方归纳起来有以下8点。

1、社保中无工作时间外的意外报销,也无身故补偿。

2、社保医疗报住院费用只报85-97%,其余的要自己出,而且有起付线。

3、在社保医疗中报的医疗费中都是社保规定的甲类药品,乙丙类是不报的。

4、社保医疗中很多检查费是不报的(如核磁共振、伽玛刀等),病房费用也都是有一个限额的,如规定100元每天的床位费可报,那么您要住那重200元一天的病房,他就只能报100元;另外有些诸于专家诊疗、高新尖诊疗技术,社保也是不报的。

5、社保医疗只是补偿医药费,而没有住院期间的收入损失补偿,商保是有的;有些商保产品不只是住院期间收入补偿,如果不幸残疾了,也可以买几十年的残废收入补偿等等。

6、社保医疗是出院后报的,商保中的重疾险是确诊后就给钱的(有些要求生存30天以上),如出现大病,是可以弥补很多家庭没钱治的困境。

7、社保报销的部分据您交的时间长短和是否本地户口密切相关的,商保您是可以按自己要求买更高的保额的,如50万等等。

8、还有一点,重疾商业保险是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豁免条款的,而社保肯定是没有的。

因此商业保险可以弥补社保医疗之不足,在有了社保后再拥有意外医疗+住院医疗+重疾医疗保险,就是非常的完善的医疗保障了。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商业险如何补充社保?


社会保险保障了劳动者最基本的生活。购买商业保险都是对社会保险的一个补充。商业保险的种类比较繁多,一般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都可以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不管社会保险,也不管商业人身保险,都是保护受保人遇到风险后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因而都是为受保群体服务的,都力图保障受保人免受风险连累。这是二者的共性之一。共性之二,社会保险也好,商业人身保险也好,都要求受保人事先缴纳保险费,作为他们享受保险待遇的先决条件。众所周知,商业人身保险实行“以收定支”,而社会保险实行“以支定收”的“支付确定”型养老保险,也要求受保人获益前先缴纳保费。建立一笔保险基金并拿到市场上运营投放,构成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第三个共同之处。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社保交费每年都会增加,而商业保险交费固定不变。

2、社保养老没有受益人,如果中间出现意外,交的钱可能比领的钱多。而商业保险不管在那种情况下,保证拿的钱比交的钱多,即使没有领到规定的年限,后代可继承或者给大笔的身故保险金。

3、社保医疗对普通意外不予报销,而商业保险是100%报销。

4、社保医疗有一定的起伏线,起伏线一下的部分不予报销,只有超出部分,再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而商业保险就没有起伏线。

5、社保医疗对于重大疾病,也是出院后才能报销,而商业保险,只要医院确诊,凭医生的诊断说明,也不管交了几次保费,就赔付相对应的保额。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如何利用商业保险补充社保?

养老保险首选分红性质

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是由企业根据工资不同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强制扣除的保险。而商业养老保险则完全取决于个人投保情况。因此,某国内大型保险公司业内人士李瑞祥建议,在为自己建立个人养老商业保险时,应不高于自己个人年收入的10%。此外,在目前商业保险的商品种类中,分红性质的商业养老保险最适合人们用于养老金投保,其次是投资连接保险和万能险。其中,投资连接型保险适合有交强投资判断能力的人群,而万能险则适合兼顾寿险保障和养老需求的人群。此外,由于传统性质的养老保险受制于预定利率,所以最不适合投保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可选住院险

“对于绝大部分市民而言,利用商业医疗保险补充时,需要掌握以下‘报销’原则”。李瑞祥表示,首先,在损失发生时,社会医疗保险会先于商业医疗保险,所以在投保费用补偿性质的保险时,需要重点考虑社会保险中个人自付和自费的费用。其次,投保商业医疗保险的比例上应不高于个人年收入的5%,同时对于保障有效性的考虑,建议投保对于个人风险较大的住院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伤残保险首先考虑基础保障

“商业保险对于社保而言,不仅停留在补充作用上,而是社会保险中没有的保障,商业保险都能实现。例如,寿险和意外险就对家庭生活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业内人士认为,意外险以及定期寿险类产品可有效的补充社保涉及较少的伤残类问题。此外,市民在投保该类商业保险时必须考虑基础保障,此时可运用“现金流补偿法”和“需求法”测量。

保险知识汇总,商业保险和社保之间的关系


有了医保,还有必要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吗?这是不少投保人在返还型重疾险退出市场后,对消费型健康险的疑问。对于医保和商业健康险的关系,一保险业务主管告诉记者,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较高。

保障范围不宜太宽

保险专家称,自2007年保监会对重大疾病不保险的保障范围进行重新规定后,目前市场上的健康险保障的疾病种类在7-40种之间,对个人而言,并非购买保险的保障责任范围越大越好。据生命人寿精算部负责人介绍,健康险保障的疾病越多,保费也越高。一般而言,选择健康险最重要的是考察条款中是否包含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有了这三类,基本能满足一般投保人的需求。

购买健康险的窍门还在于了解目前患重大疾病之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士建议,购买商业健康险10万-20万元保额比较合适,低于10万元的保障功能太弱,超过30万元对普通投保人来讲也没有必要。

保费期缴优于趸缴

保险专家建议,购买商业健康险是期缴更好,因为缴费期长,虽然所付总额多,但每次缴费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负担,加上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趸缴的费用。另外,很多保险公司都规定,若重大疾病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缴以后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即如果被保险人第二年不幸患重病,本应10年期缴的保费,实际只支付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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