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社保与商业保险区别及买商业保险的必要性

2020-12-24
关于商业保险的知识 商业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区别是什么?购买商业保险的必要性体现在哪里?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有: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购买商业保险的必要性社保交费每年都会增加,而商业保险交费固定不变。社保养老没有受益人,如果中间出现意外,交的钱可能比领的钱多,而商业保险不管在哪种情况下,保证拿的钱比交的钱多,即使没有领到规定的年限,后代也可继承大笔的身故保障金。社会医保不能豁免保费,发生重大疾病时,社会医保还需继续交钱,而商业保险有豁免功能,由保险公司代交剩下的保费!社会医保保险责任有限,有很多不可保责任,如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再如交通意外伤害、食物中毒造成的伤害、医疗事故或其它责任造成的伤害、重要器官移植等都不在可保范围之内,而商业保险可以100%保额报销,并且还有津贴型保险,弥补生病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和部分医疗费。社会医保虽然现在使用了医保卡,但很多还是最后才能结算(即出院结算后才能报销),下有门槛费(即免赔额,对免赔额以下部分不予报销),上有封顶线(对超过部分按一定比例报销),而商业保险只要确诊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即可凭医院的诊断证明获得赔付,且不管交了几次费用,都赔付保额,为被保人选择更好的医疗设备/药品/服务赢得更佳的医疗结果,甚至是为增加存活的几率提供了可贵的经济基础。社会养老保险只能满足最低生活水平的需求,且未来每年领取是不确定的,如果在没有领取前发生意外身故,只能拿回个人帐户里的钱和丧葬费、抚恤金,而没有别的补偿;而商业保险领多少由自己决定,而且是一定领那么多,还有红利抵制通货膨胀,让自己的老年时代过上更丰盛的生活,即使被保人身故时不仅剩下的保费由保险公司代交,而且也可由家人继续领取养老金。

精选阅读

医疗费用,举例说明商业保险的必要性


[摘要]赵先生这样因发生交通事故所发生的6000元医疗费用全部要由个人支付。建议即使拥有社会医疗保险保障,还是要购买一定的商业保险。

赵先生今年28岁,在北京一所大学毕业后,2002年进入亦庄经济开发区一家大型电子企业从事技术工作,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左右。公司为其提供了最基本的一系列保险。几年下来,手中共有7万余元积蓄。他单身一人,在公司附近租房居住,每月房租及其他开销为2000元左右。以目前的工资水平来计算,他每月还有近3000元的结余,完全有能力购买一些意外、疾病等方面的商业保险。

然而,赵先生一直认为自己所拥有的社会医疗保障已经很完善,今后结婚、买房、赡养父母、养育子女需要很多资金,还是应该尽量多积攒些钱,减少些不必要的花销,所以,他始终没将购买商业保险放在心上。

2005年赵先生生了一场大病,突患急性盲肠炎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8000元。而刚出院不久,又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摔伤了脚,导致脚面骨折,又花去医疗费用6000多元。赵先生本以为这些费用自己已经上了医疗保险,不用再支付过多的费用,费用都可以从医保卡中的个人账户资金和社会统筹资金承担。

可是实际上,赵先生却为他的两次医疗费用个人支付了7000多元,在总共14000元的医疗费中,除去他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卡中原有的1500元全部花完后,社会保险统筹部分只承担了5500元左右。

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费用的使用方面有一条起付线,起付线以内的金额为自付段,起付线以上85%的金额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其余15%要由个人自付。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住院费用,社会医疗保险统筹部分负责承担起付线以上金额的85%,起付线以内及起付线以上金额的15%要由个人来承担。

这说明,即使拥有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有一部分风险还是需要自己去承担的;其次,社会医疗保险对于以下几种情形,规定统筹基金、附加基金及个人账户资金不予支付,如自杀、自残、斗殴、吸毒、医疗事故或因交通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像赵先生这样因发生交通事故所发生的6000元医疗费用全部要由个人支付,不能用统筹基金、附加基金及个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保险知识,社保医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从立法范畴来看,医疗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社会对劳动者应尽的一种义务,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范畴;商业保险则是一种金融活动,通过经济合同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权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2)从属性原则和作用来看,医疗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是根据宪法规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建立的,是国家的一项社会福利事业,凡符合条件者均须参加,并不以人们及其用人单位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是自愿性的,它运用于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个人或用人单位在遭到意外损失时,依据有关保险合同获得经济赔偿。

(3)从资金的筹集和运作来看,医疗保险基金来自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交纳的医疗保险费以及国家补贴,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费率征收;国家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使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从而保证医疗保险待遇的合理支付;商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等价交换,保险率视险情而定,个人健康情况是商业保险公司确定缴纳费用数额的基本条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所形成的保险基金及其投资运作所得的收益。

(4)从使用对象和保险水平来看,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服从于保障必需的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适用范围比医疗保险广泛,一切符合投标条件的公民都可以通过与保险人签订合同而成为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并按所缴纳保险费的多少决定领取保险金的数额,实行有收有偿,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给付办法。

(5)从管理体制来看,医疗保险由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其所属的经办机构是非营利单位,不仅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资金管理和支付,还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商业保险不涉及社会服务,以盈利为目的,由专门的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按照商业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