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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案例教您如何投保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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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承保范围有房屋及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三大部分组成,投保人可以自由选项投保。房屋及附属设备和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您根据购置价和市场价自行确定。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以各项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本文将结合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案例为大家讲解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相关知识。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案例

老王最初投保房产财产险时,因为价格很便宜,他只是觉着惊讶,但是也没多留意。后来问题出现了。有一天,他在做饭的时候,由于电压的异常,使得电饭锅坏了,然后老王就想找保险公司理赔,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保险公司说这不在他保的范围内,这使得他很是困惑。后来又有一次,家里招了小偷,这时正好老王回来了,小偷只是在逃跑时偷走了他的手机和一部摄像机,还好损失不是很大。理赔时,再次遭到了拒绝,这就使得老王更加的懊恼,这也不保,那也不保,这保险有什么用呢?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是指保障您居住的房屋及室内财产,无论是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风险,还是火灾、爆炸、盗抢等风险都可保障。保障内容及金额可以自由选择,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投保。房产财产综合保险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主险是指房屋保险,房屋装修保险,室内财产保险。附加险则是附加盗抢综合险、附加水暖管爆裂损失险、附加家用电器安全险、附加居家责任险、附加雇佣家政人员责任、附加家养宠物责任险。当然,附加险可供您自由选择。但是,如果想要做到全方位的保障,全部投保当然是最好的办法。而且在您投保的过程中一定要详细的了解投保的内容,这样出险的时候,头脑也会比较清晰,最快速度的得到赔偿。

如何选购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一般来说,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费用相对不高,普通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费一般为几十元或上百元,投资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费较高,有的产品高达上千元。由于投保对象会存在一定的差别,所以投保需求也会有所不同。比如自住者、出租屋的房东、租房者的投保需求就会有所不同,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产品。虽然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费较低,但是也需要精打细算,在确定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险金额的时候,一定不能够超过财产的价值。因为保险公司对于超额投保的部分不负责赔偿,此外,将同一财产选择不同保险公司投保,也不会得到多倍的赔偿。

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需要投保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包括:拥有全部产权的房屋及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等。而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以及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电脑软件及资料、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都是属于不可保财产。

投保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除了文中提到的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投保注意事项之外,投保人还应该了解清楚保险合同中关于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条款,确保能够为自己的家庭财产提供最全面的保障。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案例——相关链接人保财险“金锁”自助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保险标的: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保管的、坐落于保险单载明地址的房屋内的下列财产: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家用电器和文体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投保人就以上各项保险标的可以选择投保。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爆炸、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飞行物体及其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以及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的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基准费率:一年2‰,三年1.8‰,五年1.6‰。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自组式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您知多少?


自组式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保险财产

第一条坐落于保险单上载明地点的下列各项合法财产,可作为本保险的保险财产,由投保人选择投保并在保险单上列明:

(一)被保险人所有、与他人共有、代保管或租赁的用于居住的房屋,该房屋特指房屋的主体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

(二)上述房屋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特指上述房屋内的家具、厨房用品、床上用品、服装、除本条第(四)款列明的便携式电器以外的其他家用电器;

(四)便携式家用电器,特指手机、手提电脑、CD播放器、随声听、MP3播放器、电须刀、照相机和摄像机;

(五)现金首饰类,特指手表、金银、珠宝、玉器、首饰、现金及有价证券。

第二条简陋屋棚、无人居住的房屋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放置于露天、阳台(未封闭)、室外公共走廊、庭院内的财产,以及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均不可作为本保险的保险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以下各项保险责任可由投保人选择投保并在保险单上列明:

(一)火灾爆炸风险保障

由于火灾、爆炸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自然灾害风险保障

由于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和上述自然灾害引起的地面突然塌陷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三)外来物体撞击风险保障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2、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发生倒塌事故。

(四)管道爆裂风险保障

由于管道(特指自来水管、暖气管、排水管和排污管,下同)爆裂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五)室内盗抢风险保障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坐落于保险单上载明地点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从公安机关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后未能破案的,保险人负责赔偿:

1、门窗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

2、入室抢劫。

(六)租赁费用损失保障

由于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无法居住或无法出租的,保险人按被保险人实际租赁支出或租金收入损失给予每天不超过100元人民币的补贴。补贴期只限于实际修复期,并且每次事故的补贴期最多不超过10天。

第四条发生本保险第三条(一)至(四)款保险事故,且属于被保险人选择的责任范围内,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各项财产施救费用的最高赔偿限额以其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工艺不善、原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勘查责任或施工质量问题;

(二)保险财产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燃或自然损耗;

(三)保险财产连续超过60天处于无人照管状态;

(四)家用电器由于使用不当、超电压、短路、电弧花、漏电、自身发热或本身内在缺陷;

(五)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故意行为或家庭暴力;

(六)被保险人、其家庭成员、家庭雇佣人员或保险房屋内暂住人员盗窃、纵容他人盗窃;

(七)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重大过失;

(八)管道试水、试压;

(九)未按规范改动管道或私自改动不允许改动的管道;

(十)违章搭建的建筑或设施装置、危险建筑的倒塌;

(十一)保险财产被非法占有或持有;

(十二)政府行洪、泄洪、蓄洪或其他行政命令或任何合法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十三)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暴乱、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或各种环境污染;

(十四)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或其次生原因。

第六条被保险人作为保险财产代保管人或租赁人时依法或依合同约定免予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损失或间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在保险单上列明的投保人选择投保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

第九条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责任起始日在保险单上载明,但不早于保险费缴清日。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第十条房屋、房屋装潢、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但以不超过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无效。便携式家用电器和现金首饰类的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室内财产保险金额的10%。除室内盗抢责任及管道爆裂责任外,其他保险责任均可单独投保,且保险金额一致。室内盗抢责任及管道爆裂责任的保险金额均不超过相应保险财产其他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的50%。

第十一条租赁费用的赔偿限额由投保人自行选择,并在保险单上列明。

保险费

第十二条保险费=单项保险费之和+租赁费用保险费。

其中,

单项保险费=单项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对应保险责任的费率

租赁费用保险费=赔偿限额×年保险费率

各项保险财产所对应保险责任的保险费率和租赁费用的年保险费率见费率规章。

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在保险期间开始之前一次性缴清保险费,否则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可选免赔额

第十四条本保险设有绝对免赔额供投保人选择,选择绝对免赔额的可同时享受一定的费率优惠。

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明确说明条款中关于“责任免除”的内容。

第十六条保险合同成立后,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

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与保险人经协商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时,保险人应当在原保险单上附贴批单。

第十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除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投保人不得终止保险合同的情况外,投保人要求终止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及时办理退保手续。保险人拒绝或延迟办理时,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人自其提出退保申请之日起退还保险费;如在延迟退保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金锁组合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及如何投保


人保公司的“金锁”家庭财产综合险,分为“金锁”自助型和“金锁”组合型。其中,金锁组合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操作较为简单,有四款组合类型选择,每款可多份投保,并可根据需要选择多种款式投保。同时,客户可通过网上投保,降低费率。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紧锁组合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金锁组合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详细介绍

目前,在现在市场上,有诸多的财产保险公司都有各类的家财险,侧重的功能也更有不同,但主要是有以下三类:保障型、投资型、组合型。组合型的家财险,即能保财产又保人身的组合家财险,针对投保人的房屋和家庭财产提供保障,还增加了家庭成员的意外伤害和居家责任、家庭雇佣责任等,甚至商用财产、搬迁费用等新的保障项目也都列入了保险范围。组合型产品具有保障全面、灵活度高的特点。比起保障型家财险,保障范围明显增加,价格也适中。“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包括“金锁”组合型保险和“金锁”自助型保险两种。金锁组合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是由综合险和附加险相互搭配组合而成,有家安保险、家顺保险、家康保险、家泰保险四种款式。

如何投保金锁组合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如果住在楼龄相对长一点房子里的市民,以选择用房屋综合险加上管道破裂及水浸保险、盗抢险和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的组合为优,因为楼龄长电路、管道等建筑老化的可能性比较大,以房屋综合险保险金额5万元,盗抢保险、现金、金银首饰盗抢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各1万元,管道破裂及水浸保险和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各2万元保额计算,那么只需要交纳145元保费,或者选择购买金锁(组合型)中的家安保险,只需99元便可获得保险金额(最高赔偿金额)分别是综合责任2万元、盗抢保险16000元、家用电器安全用电保险2万元、现金金银首饰盗抢保险20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18000元。

金锁组合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相关链接金锁组合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障范围

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坐落于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室内财产: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另外,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以上可自由选择投保。

但是,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钱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等不在保险范围内。

金锁组合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如何确定

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占25%。

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什么是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承保范围有房屋及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三大部分组成,投保人可以自由选项投保。房屋及附属设备和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您根据购置价和市场价自行确定。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以各项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险期限条款规定为一年、三年、五年三种。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有六种附加险,即附加盗抢保险、附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附加管道爆裂及水渍保险、附加现金、首饰盗抢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自行车盗窃保险。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承保范围是什么?

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坐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1、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2、室内装潢;

3、室内财产: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同时被保险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投保。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

本附加险负责因被保险人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被保险人保险财产的损失。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私自改动原管道设计;由于施工使管道破裂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

2、因管道试水、试压造成管道破裂跑水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

3、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寿险案例教您如何顺利理赔


购买保险投保人最关心的就是保险理赔的问题,在什么情况下保险才能顺利理赔呢?保险专家提醒投保人一定要清楚了解购买保险的保障与责任,以免发生保险纠纷,以下通过案例,为大家介绍寿险如何理赔。

人寿保险案例分析:

案例一:

王某将其一辆解放货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限额50万元),保期为2000年7月15日零时起至2011年7月14日24时止。2011年12月17日,王某驾驶该车在江苏T市境内因制动失灵撞死一人,王某负全部责任。经交警部门调解,王某赔偿死者家属119250元,分别为死亡补偿费60730元,丧葬费3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55020元,交通费500元。

事故结案后,王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审查时发现派出所出具的死者户籍证明是“独生子”,此证明并无任何异常现象,据此完全可以立即赔付,但由于被抚养人生活费金额较大,保险公司还是决定赴死者所在地作调查,在调查中了解到死者还有一个哥哥,在T市某行政机关工作。

调查人员感到问题严重,立即向出具户籍证明的派出所反映,该派出所却含糊其辞,拒不承认死者有一个哥哥。随即调查人员又向死者哥哥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该单位高度重视,责令其退给王某用欺诈手段得到的交通事故赔偿金27510元。此案是派出所出具了假证明协助受害者诈骗被保险人的交通事故赔偿金。

人寿保险理赔案例启示:

保险人在理赔工作中,不仅要预防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而且还要预防事故受害者的欺诈行为。上述两个案例就是交通事故受害者诈骗行为的典型体现。在实践中,事故受害者往往容易得到社会的同情,其欺诈行为具有隐蔽性,容易得手,从而使被保险人受到损害,而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及条款的约定,保险人对此不负赔偿责任,这就进一步加重了被保险人的负担,也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容易产生争执,影响保险人业务的稳定发展。

案例二:

周某为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20万元人寿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自己的妻子叶某和弟弟,受益份额分别为10万元。一日,因夫妻争吵冲突,叶某趁周某熟睡,用板手将周某打晕,然后又拧开煤气开关,夫妻双双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周某系叶某故意致害死亡,叶某系自杀身亡。事后,周某的弟弟作为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10万元,保险公司却拒绝给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认为:依据《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只要发生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事实,保险公司就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有多名受益人时,只要其中一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就发生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后果,其余受益人也不可能取得保险金,这是保险人法定的免责事由。法院认为:对于受益人杀害被保险人,其他受益人是否受影响的问题,我国原《保险法》肯定说,只要其中一个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就可以全部拒付保险金。法院判决驳回周某弟弟的诉求。

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刘新阳认为:原《保险法》第65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就是说不论致害主体是否只是投保人或受益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只要出现了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的故意致害行为,保险人绝对不给付保险金。法院的判决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种绝对不给付的原则,虽然有防止道德风险的积极意义,但对其他受益人实为不公,也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保险法》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将丧失受益权的受益人限定于致害人本人,纠正了原《保险法》的不足。所以,如果本案的保险合同成立于今年10月1日后,或者保险合同虽然成立于10月1日前但保险事故发生于10月1日之后,依新《保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这两种情况下,周某的弟弟都可以依法取得保险金。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都保哪些内容


对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来说,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1、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2、室内财产: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1、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2、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3、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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