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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大病医疗保险简介

2020-10-15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保险是规划未来

大病医疗保险是什么?作为中国医疗保险政策的一部分,大病医疗保险有着极其特殊的地位和意义。医学证明现代人患大病的几率越来越高,面对高额的大病医疗费用,众多贫困群体无力承担。大病医疗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它是集社会微薄力量于一体,集中救治最需要帮助人群的一种策略,同时,还参杂着各级政府和社会保障单位的支持。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

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国家确定的原则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方案。鼓励地方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大病保险承办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完善支付制度,引导合理诊疗,建立大病保险长期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筹资机制

(一)筹资标准。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精细测算,科学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二)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三)统筹层次和范围。开展大病保险可以市(地)级统筹,也可以探索全省(区、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

按照文件规定,大病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原有的医保基金的结余,而且交给商业保险机构来管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

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等等。

同时,要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并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相比而言,商业保险机构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主要具有几个优势:wWw.BX010.com

第一,能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特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

第二,可以借助商业保险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核算的经营特点,间接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放大保障效应。

第三,利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管理优势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提高基本医保的经办效率。

扩展阅读

什么是大病医疗保险 如何购买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不少家庭购置了保险,重大疾病昂贵的治疗费用给不少家庭带来经济负担,大病医疗保险保障了居民的医疗需求。

大病医疗保险,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50%。大病医疗保险的落实,是全民医保体系的逐步建立的标志,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

之前由于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特别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人民群众对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重反映仍较强烈。鉴于以上问题的存在,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应运而生。

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什么是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4万元)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

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大病医疗保险是医保的必要补充

对没有医保的人来说,大病医疗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大病医疗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因为,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比较高。如果曾购买过重疾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个人的医疗支出负担。而且,医保的药品是按甲、乙两类分别对待的,药品的实际个人分担额较大,有些病人因经济困难就少用乙类药,若能获得保险赔付,则在治病用药方面也会有更大的自由度,提高医疗质量。

10万到20万元保额较合适

适当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的窍门还在于了解目前患重疾之后所需花费的医疗费用。根据最近的统计,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购买10万元到20万元的保额比较合适,低于10万的保障功能太弱,而超过30万元对普通大众来说也没有必要。当然,每隔三五年,投保者还可以打开自家的保单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有必要追加保额,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做一些适当的调整。另外,目前市面上的大病医疗保险有两种:作为主险单买或者作为附加险与主险一同购买。

社保大病医疗保险简介及热点剖析


为了完善我国大病保险制度,去年国家六部门联合出台大病医保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旨在建立从基本医保基金筹资、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大病保险制度,解决大病患者医疗费报销过低的问题。《意见》的发布让无数的重大疾病患者看到了希望,也让广大的参保人员注意到了投保大病保险的重要性,社保大病医疗保险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社保大病医疗保险保障内容: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社保大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社保大病医疗保险承办方式:地方政府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并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

社保大病医保征税

目前主要有几种类型,一是城镇职工和所在单位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向当地医保基金缴纳的大病保险金,按比例支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赔付上限部分的医疗费用,通常情况下,这部分保险交费金额非常小,比如北京地区的职工个人月缴费仅为3元,是否纳入税前列支对职工收入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其保障功能却不能抹杀。

第二种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大病患者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报销金额50%以上。这相当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之外的补充医疗保险,而且保障对象不用缴费,当然也不属于国税总局答问当中所涉及的内容。

另外一种补充医疗保险是个人或者所服务机构购买的商业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产品花样繁多,视保险金数额不同,保险待遇也千差万别,但不管是哪种类型,由个人税后工资或者单位出资购买不存在争议。综合各种类型的大病医疗情况来看,国税总局所述的应该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涉及的大病医保部分,按照现行法规,这部分保险金不属于税前列支情形,国税总局的解释只是援引法条,并无不妥;从法律角度看,大病医疗保险金同商业养老保险一样,是个人购买的补充保险,是不应该进行税前扣除的。

社保大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以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但需要注意的是,最好的大病保险不只是社会大病医疗保险,在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当中也有不少产品更能为消费者提供保障。商业重疾险最大的优势就是被保险人患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后,凭相关医学证明材料即可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不以是否发生实际看病花销为理赔依据,可避免被保险人陷入无钱看病的窘境。专家建议需要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大病医疗保险,要如何申请大病医疗保险?


符合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就可以申请大病医疗保险,那么,要如何申请大病医疗保险呢?小编给大家详细解答如何申请大病医疗保险吧!

如何申请大病医疗保险?

参保人患病属规定的46种病种范围需长期门诊治疗,且曾因该病种发生过住院治疗的(病情较重而未住院治疗者应由就诊医院医务部门出具诊断治疗证明),可向市医保中心办理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申请程序。

(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注意:

1、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办理申请业务。

2、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

4、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取一所,且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5、《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医疗年度期满当月应年审;申请增加病种的,按初次申办程序办理。

大病医疗保险,怎样购买大病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大病医疗保险是医保的必要补充

对没有医保的人来说,大病医疗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大病医疗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因为,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比较高。如果曾购买过重疾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个人的医疗支出负担。而且,医保的药品是按甲、乙两类分别对待的,药品的实际个人分担额较大,有些病人因经济困难就少用乙类药,若能获得保险赔付,则在治病用药方面也会有更大的自由度,提高医疗质量。

10万到20万元保额较合适

适当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的窍门还在于了解目前患重疾之后所需花费的医疗费用。根据最近的统计,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购买10万元到20万元的保额比较合适,低于10万的保障功能太弱,而超过30万元对普通大众来说也没有必要。当然,每隔三五年,投保者还可以打开自家的保单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有必要追加保额,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做一些适当的调整。

另外,目前市面上的大病医疗保险有两种:作为主险单买或者作为附加险与主险一同购买。一位资深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这两种模式的投入费用和意义差别都不大。

买长期险比买单年险好

但是,真正的区别是购买长期险还是购买一年期的险。虽然一年期的险种看似保费低廉,但没有太多实质的保障意义,因为一般不会说投保第一年就得大病的几率很低。如果每年续保,由于重疾险的费率是随年龄增大而增加的,显然投保人的投入更多了。而长期的重疾险一般是按照你开始投保那年对应的费率,每年均衡缴纳。年纪越轻,投保人要缴的保费越低。而且投保以后不用再体检。待到你年老之后,一旦得大病,就可以依靠自己年轻时候积累的本金来支付医疗费用。另外,目前不少保险公司的长期型重疾险都是还本型的。如果保险期内你仍然身体健康,到时还可以收回以前积累下来的本金。

保费年缴比较好

尽管一次交足会有一些价格上的优惠,但重疾险的保费还是年缴比较好。虽然所付总额可能略多些,但每次缴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的负担。加之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一次缴清的付费方式。年缴还有利于估量家庭每年的支出状况,便于家庭理财规划。另外,不少保险公司都有“保费豁免”的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缴费第二年身染重疾,若本应是10年分缴的,实际只付了五分之一保费;若是20年缴的,就只支付了十分之一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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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大病医疗保险应注意什么?


随着中国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渐渐提高了居民看病医疗费用,很多人抱怨没钱看病,对此,专家呼吁大家购买大病医疗保险,为自己以及家人提供一份保障。

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思路是什么呢,首先应该考虑的是为什么要购买重大疾病保险?

1、重大疾病的发生概率高,根据统计,人的一生发生重疾的概率高达72%

2、重疾的医疗费用昂贵,对家庭的财务影响十分巨大,防止因病致贫。

3、重大疾病的发生一般还会导致当事人收入中断,护理较长时间,重疾保障更是一种收入补偿。

什么人最需要购买?

人人都需要。

购买时需要注意什么?

1、重大疾病的定义。在以前这曾经是保险消费者最大的难题,因为它们非常专业,而且各家保险公司的标准不一,令人很难分析比较,今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已经对我国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今后人们投保重大疾病险,只要看哪些疾病是在保障范围内即可。

2、保险责任。通俗讲就是你买了这张保单后,保险公司承诺会为你做些什么,因此是最重要、最应理解清楚的条款。如身故、全残给付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的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金额理赔;重大疾病给付指被保险人被确诊为首次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一种,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金额理赔;满期给付,通常会被人们理解成“保费返还”,是指保险合同期满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健在,并且没有发生过大疾病的理赔,则保险公司将给付满期保险金,保单宣告结束。

3、责任免除。指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责任免除条款内容会在合同中以列举方式规定。例如:自残、犯罪、吸毒、先天性疾病、艾滋病、战争、核辐射等等。在投保前,应通读一遍这些责任免除条款,知道在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4、保费缴纳。条款中通常会写明投保人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缴付保费、缴费的最后时限等,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缴费,防止保单中止或者失效。

5、保险金的领取。客户应如何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索赔,特别要注意应在多长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哪些文件等,以免错失良机。在投保重大疾病险时,千万不要忽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那些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否则签下了保单才觉得有所不妥,那就悔之晚矣。

在选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产品时,投保人需回答个人健康及家族病史等有关问题,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如果相关情况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将来申请给付保险金可能无法得到保险保障。

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后应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内容,有疑异的地方可向保险公司或者业务员咨询。重大疾病保险通常设有10天的犹豫期。

什么是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有哪些种类?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有哪些种类?一般而言,医疗保险主要有普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及住院医疗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对门诊医疗费规定每次门诊的最高给付限额,对住院医疗费规定每次连续住院期间的最高给付限额,在限额之内,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附加险时,保险期限与基本险相同,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治疗期限一般为90天、180天或360天,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日起算,可以延迟到保险期限结束之后。

住院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可以团体投保,也可以个人投保。

医疗保险有哪些种类——相关链接商业医疗保险有哪些种类

商业医疗保险主要包括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赔偿型医疗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

赔偿型医疗保险(专项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如癌症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10种、20种及30种等重大疾病保险)。

上述两类医疗险有相同点但又有不同点,相同点是患病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不同点主要是:普通医疗险属全类型即各类疾病都能获得保险给付。专项医疗保险属专项类即某项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的疾病或手术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常常会综合上述两大类保险的一部分来组合成。

什么是医疗保险?如何获取医疗保险金


医疗保险金一般分为:住院医疗、意外医疗。即因疾病住院赔付保险金或因意外伤害住院赔付保险金。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目前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个人缴费

首先,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其次,由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个人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动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3]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因患病来不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时能否报销医疗费用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因此, 职工如患急病确实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自己到附近的医院诊治,持有医院急诊证明,其医药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先关资讯:粤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3日正式对外发布《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该常规的编制是广东在内地首创的医改创新举措,有利于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及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编写方案,按照基本保障、因病施治、因地制宜和分步实施等原则,委托广东省医学会及省中医药学会的医疗专家编写该常规,并组织省内外的临床、医药、经济权威专家,省内各级医疗机构及医保管理人员对该常规进行反复论证和多次修改完善。

据介绍,此次编写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包括住院、门诊、门诊大病三大部分,共29章、62万字,收编了广东近3年来常见、多发的400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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