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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出意外 保险理赔风险大

2020-10-13
车保险知识 规划保险理赔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目前,由于春运期间出行人数激增,很难顺利买到车票,于是很多人选择了拼车。那么,拼车万一出了意外,保险公司能够顺利理赔吗?目前私家车的车险保单上都有相关条款规定,如果车主在没有告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改变车辆用途,那么保险公司在私家车发生事故后可以“免责”。而在“拼车”过程中,搭车的乘客通常会给予车主一定费用以分摊油费和过路费。所以,“拼车”行为在保险公司看来属于私自改变车辆用途的性质,使保险公司面临的理赔风险加大。

如何使拼车理赔不难?

尽管拼车理赔存在定的风险,但是只要在“拼车”过程中注意几个问题,对于发生风险时的理赔将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首先,车主在“拼车”时尽量选择熟悉的朋友而非陌生人,以免被保险公司认定车主私自改变车辆用途。其次,车主和搭车乘客在“拼车”过程中不要有现金交易,以免被保险公司认定车主利用私家车盈利。另外,车主和搭车乘客在长途“拼车”前,最好对可能出现的交通事故有分担风险的协议。

拼车前务必投保意外险

保险专家提醒各位乘客:拼车要谨慎,拼车前乘客和车主应该充分协商,约定好双方的责任,并形成书面的文件以便用作处理纠纷参考。同时,车主和乘客也应该做好疏散风险的措施,例如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车辆安全保险等以减少损失。

“拼车族”注意事项

1.最好找熟悉的朋友。同时要了解对方的驾车习惯。与陌生人拼车时,一定要认真核对对方身份,记下电话号码、住址、单位、职业情况等信息并告知亲友。

2.事先了解拼车细节。比如拼车的具体路程,包括出发地点、休息地点、目的地;出行信息,包括出发时间、计划到达时间、天气等;拼车费用的计算方法、分摊方式及具体支付方式。另外有几个人坐,有多少地方可以给你放行李也是需要事先了解。避免乘车时,才发现行李放不下。

3.拼车总路程不宜太长。不走夜路,驾驶员应当避免心急赶路和疲劳驾驶。

4.出行前车主最好和每位搭乘者签订一份拼车协议,提前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出现争议和问题的责任归属。

5.购买短期意外保险。车主在自驾前最好尽量购买一份车上乘客责任保险,而作为搭车人,在出发前最好也自行购买一份短期的意外保险,这样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

小贴士:有偿拼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将拒赔。拼车虽然方便了,但也增加了风险,很多车主并不知道,如果是有偿拼车,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有可能拒赔。在车险条款中,私家车如果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用于载客,就会认定为非法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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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责任险,拼车族需备齐保障规避出行风险


如今,出于环保和省钱的考虑,熟人拼车、网友拼车一起上下班已不是新鲜事。但为了避免发生事故后产生纠纷,对车主和拼车者都有个安全保障,建议在“拼车”出行前,最好各自安排一份意外险,以防患于未然。

近期,北京出台了鼓励乘客合乘出租车的政策,但响应者寥寥。反而是各大城市民间的“拼车”现象早已蔚然成风。特别是在油价不断上涨、出租车不断涨价、城市公交车的情势下,基于同事、朋友、邻里等现实生活中所存在的特定熟人关系而建立起来的熟人拼车越来越多。而且,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网上寻找同路的伙伴一起搭车上下班。

提高“车上人员险”保额

拼车既经济实惠,又能各取所需,车主可以节省油费,而搭车者可以以较低价格享受“专车”的待遇,何乐而不为呢?但是几个人一起拼车,会有安全方面的风险,这需要拼车人提前利用相关的保险规避。

先来看看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否可行。由于“三责险”是针对本车以外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进行赔偿,而拼车的人属于车上人员,不在三责险保障范围内,因此对拼车族来说不能提供保障。

那么,商业车险中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是否可以提供赔偿呢?答案是肯定的。该险种的保险责任是“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对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这人,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不过,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障额度较低,通常每座只有1万元的保障限额。虽然能自行调高投保额,但记者在某保险公司网上看到,车上人员责任险最高保额为10万元/人,这或许不能满足大多数拼车族的要求,一旦出险很可能还要额外再自掏腰包。而且,车主是否购买过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又是多少,对拼车者来说都无从知晓,主动权并不在拼车人这边,因此并不是非常可靠的保障。

特别要提醒的是,如果是朋友、邻居之间拼车,建议在往返途中,最好不发生任何金钱交易,以免落下“私车运营”的嫌疑,可以在事后或事前,或每月固定给朋友贴补油钱、买路费。

如果是网友同行,最好事先签订一份书面的《拼车协议》,明确约定发车地点、时间、路线、预计到达的时间,路途中发生的油费、过桥费等如何承担,以及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等。

因为无论是车辆损失保险对车辆财产的保护,还是车上人员险对车上人员人身意外的保障,如果遇上“非营业性的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因为私自改变了车辆用途,通常都无法获得保险赔偿。虽然车主主观上并不是将私家车用以载客赚钱,但由于目前运管部门未能就这种允许他人以付费方式搭乘车辆前往目的地的行为,出台明确的界定标准,因此就算是熟人之间的“拼车”,一旦中途发生付费行为,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私车营运、改变车辆用途,而被保险公司拒赔。

保险知识,拼车保险 省钱更省事


春节前火车票难买、飞机票太贵,于是不少人选择拼车回家过年,一来省去长途驾驶的辛苦,二来互相节省费用。但是春运期间变故多,“拼车一族”在出发前应该做足准备工作,其中,知晓身份、签署协议和购买保险是最重要的“三部曲”。

知晓身份

很多人选择与亲戚、朋友、同事或老乡进行拼车,但更多的“拼车一族”是从网上临时“拼凑”的陌生人。如果拼车双方互不相识的,我们如何能相信对方呢?

“拼车一族”必须知道对方的确切身份。比如要核对对方身份,记下对方电话号码、对方住址、单位、职业情况等信息,查看过身份证、驾驶证等,也不要忘了查看车况和保险记录。

另外一些细节也需要问清楚,比如随车同行有多少人?什么车?有多少地方留给你装行李?出发时间和接你的地点?几个人开车?这些问题都需要问清楚。

签份协议

有过拼车经验的人认为,虽然拼车比较省钱,但也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发生,很多细节都需要事先申明,否则一旦出事,麻烦无穷。

比如安全问题,因为拼车回家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营运,车主不会向乘客提供票据等安全凭证,并对其安全负责,但是车主并不能因此免于纠纷。出发前,车主事先与搭乘者签署一份协议,这样作为一份民事合同,只要双方同意并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双方可以免于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之中。

协议中应该明确车主和搭车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对旅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约定。比如如何协议分摊车费?怎么规划路线省钱省时?拼车双方各自应承担哪些责任?如发生意外谁负责、怎么解决?

尤其在有偿拼车的情况下,一定要明确收费的形式、数额及性质,尽量避免“营利”嫌疑和保险求偿受阻。

买份保险

春节期间的交通事故往往比平时多,“拼车一族”要注意提前了解所搭车辆的保险情况,并查验保险的赔偿限额、保险期限和免赔事项等。

对于车主来说,大多数私家车都没有购买“车上乘客责任保险”。而在拼车关系中,搭车人属于“本车人员”的范畴,因此无法通过本车的强制险和三责险得到赔偿。建议车主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只要车上乘客发生人身伤亡都负责赔偿。

短期意外险适合搭车人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当所拼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对方车辆付全责时,搭车人所受的损害就属于其他车辆投保的强制险或三责险的承保范围。因此能否得到赔偿以及得到多少赔偿要取决于对方车辆的保险情况。

对于搭车人来说,为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可在拼车前自行购买一份短期意外保险,该险种的保险期限灵活,费用也不高。

拼车回家过年保险怎么买


火车票购票难,不少朋友选择在网上发布拼车信息,寻找老乡一同拼车回家过年,不过拼车看似方便,但也存在一些风险。比如,拼车是否属于“改变车辆用途,非法营运”目前尚存争议,发生意外事故时可能面临保险公司拒赔的尴尬。

对于很多买不到车票或者不堪挤火车的人来说,拼车无疑是个诱人选择。在广州工作的小陈盘算着回老家江西宜春过春节,但网络、电话订火车票一直没有门路,拥有驾驶证的他想到了拼车,最近在网上成功找到了同路的拼车人。

拼车时应谨慎选择伙伴,尽量签订《拼车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相关的出行意外综合保障等险种,以充分降低出行风险。

当回家心切遭遇“一票难求”,不少人决定“拼车”回家。尽管能够节省成本,但“拼车”过程中的事故风险和安全隐患却往往被忽视。最近几年,由“拼车”造成的保险事故索赔、民事纠纷持续上升。

“客户来电咨询"拼车"出险如何赔付时,我们一般会明确告知,对于"拼车"造成事故,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说。

据了解,保险公司在“拼车”出险后,发生以下情况时拒赔:如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明确变更用途、非法营运造成事故的,违章搭乘、超载造成事故的,或造成人伤、未经交警处理裁决的。

专家建议,“拼车”时应了解所要搭乘的车辆是否购买了司乘险。如果没有,乘客可投保短期意外险。此外,“拼车”双方应签订协议,明确途中费用如何分担,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等。

如私家车长期用作拼车,从车辆技术性能上存在较大风险,即使要拼车,也应选择车况好、不常作拼车使用的车辆出行。

拼车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如果是对方责任,该车上人员即属于对方车辆的“三责险”保障范围内,由责任车辆赔付;如果拼车车主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员对事故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赔付责任。

不过,从保险公司角度看,拼车增加了车辆使用的风险,车主对各拼车人可能并不熟悉,各驾驶人的驾驶技能高低不同,可能增加车辆使用过程中被诈骗、抢劫、或发生碰撞事故的概率,由此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或拒赔。

即便保险公司赔偿,车上人员伤亡也是在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目前车险保单车上人员责任险基本都按照每座位1万元来承保,出险之后得到的赔偿相当有限。

为了自己和拼车乘客的安全,网建议车主在进行拼车的过程中,谨慎选择拼车伙伴,核实驾驶人是否有驾驶资格,并遵守交通法规。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建议给车上所有的座位均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适当选择较高保额。

另外一个比较科学的做法是,拼车者根据自身情况购买出行意外综合保险,这类保险一般涵盖在汽车(含自驾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提供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和意外烧伤等保障,具有保费低,针对性强的特点。

当然,购买保险仅是安全防护的一部分。网提醒车主还需牢记保险公司的电话,了解清楚理赔注意事项,以及道路救援事宜。

保险业内人士建议,拼车回家的人最好能够给自己买一份短期人身意外险。据了解,短期出行可以选择意外险或者旅游险两种险种,保期有10天、15天、1年不等。不同保险公司的保险适用范围和保险条例有所不同,投保时应仔细查看,有的保险公司专门有针对假期出行的险种。从安全保障出发,最好和同车人共同商定统一购买相关的保险。

春节拼车回家买什么保险好


春节期间,为了方便、节省开支,不少人拼车回家、出游。可是,拼车出行虽然方便,但隐患不少,如出现交通事故,拼车人可能得不到保险保障。因此为了预防拼车发生意外所造成的损失,拼车保险不能省,驾乘双方都应投保旅行意外保险。

拼车可选择哪些险种?

首先,拼车时熟悉和了解所要搭乘的车辆是否有机动车辆司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司乘险”。司乘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驾驶或乘座投保时指定的各种机动车辆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所致身故、伤残、医疗费用支出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司乘险主要的保险保障是司乘人员人身伤亡、医疗费用支出的赔偿,如拼车时所乘车辆未购买司乘险,建议按照至少每座5万元保额标准进行投保。

其次,建议乘客承保短期意外险。该险种主要提供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另有意外住院误工、护理津贴及紧急医疗救援服务,意外伤害保额高达50万元,是学生实习、假期零工、参加商务会展及各类短期工作的最佳保障,非常适合用来保障“拼车”期间的安全。

温馨提示:

1,拼车回家尽量选择熟人,若选择和网友拼车,建议互相出示身份证,并将对方情况告知自己亲友,以防遭遇黑车、劫匪等意外。女性车主或乘车人,应有熟悉的男性成年亲友相伴。

2,拼车前询问并查看车辆是否买齐了各类保险,车辆手续是否齐全,以免行车当中遇到问题被交警依法查扣,耽误您的出行时间。出发前选择购买相关车上人员保险及短期意外保险。

3,最好是能在拼车时与司机签订《拼车协议》,在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合同双方身份信息;发车的地点、时间、路线、预计到达的时间;路途中发生的油费、过桥费等如何承担;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等。

4,拼车行驶中,不要超载。乘车人应督促驾驶员不要长时间驾驶,监督驾驶员行车中停车休息,以防疲劳驾驶发生意外。

5,乘车人不要在途中向同车不熟悉的人炫耀自己的收入或者所携带财物情况。总路程最好不要超过10小时,尽量不走夜路。

6,遭遇人身、财产损害,应及时报警,并收集、留存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法院判拼车不属商业运营

春节即将来临,车票一票难求,拼车回家成为众多旅客无奈之下的选择。然而,有关部门却一再给拼车回家泼冷水,交通管理部门说有偿拼车是非法营运,保险公司说有偿拼车属于商业运营,发生事故后会被拒赔。但是,这些说法却遭到法院的驳斥。记者今天获悉,房山法院在一起判决中认为,春节期间的有偿拼车利人利己,不属商业运营,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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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拼车一定要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助人为乐历来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低碳环保也鼓励充分利用车路资源。但是现实有时候却会让人伤心--好心不一定办好事,“好意同乘”并不会让你免责。比如,几个朋友一起搭车出行,不料半路出了车祸,重伤者为了日后的生活,将驾车的好友告上法庭,两人从此反目;本是相处融洽的邻居,只因为搭顺风车竟致一人死亡,驾驶人不得不面临赔偿……基于许多先例的存在,提醒大家春节拼车一定要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拼车万一出意外怎么处理

每逢节假日网络上都会出现不少“拼车”帖子。响应者讨论的都是线路、时间、人数、费用分摊等问题,很少有人意识到,拼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车主(驾驶人)几乎都得承担赔偿责任。好意同乘出事故,驾驶人的赔偿责任究竟有多大?是否可以适当减轻驾驶人的责任?截至目前,对“拼车”行为我国尚无相应法律规定规范。但随着私家车增多,“好意同乘”的法律问题已经越来越鲜明凸现。好意搭乘驾驶人的赔偿责任应当有别于收费驾驶人,即不收费的赔偿一定要低于收费的,从而引导、提倡车辆驾驶人助人、救人,形成良好的社会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这才是法律的基本精神。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如果搭乘人(受害人)无任何过错,造成的残疾程度又很重,最终得不到足额的赔偿的话(减轻了驾驶人责任的话),是不是也会产生不公平呢?看来,“好意同乘”可谓一把双刃剑,一面是驾驶人的好心,另一面是搭乘人的利益。把握不好,不是你流血就是他流泪。

春节拼车一定要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针对这种情况,保险工作者指出三种保险可以保证拼车双方利益:

1、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拼车关系中,一般情况下搭车人都属于“本车人员”的范畴,因此无法通过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但是,当所拼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搭车人所受的损害就属于其他车辆投保的强制险或第三者险的承保范围,因此能否得到赔偿以及得到多少赔偿要取决于对方车辆的保险情况。

2、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即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险):又称乘客险或座位险(每个座位10万元的保险金额,保费大概在300元左右),是车险附加条款之一,在性质上属于商业险。它针对的就是车内乘客发生的意外伤害。该保险的优点是:不指定具体乘员,只要车上乘客发生人身伤亡都负责赔偿。这对于保障拼车双方的利益是最适合不过的。

3、短期意外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主购买的,由于是否购买取决于车主,而且这份保险的赔偿金额比较低,因此,为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搭车人还可以在拼车期开始前自行购买一份短期意外保险,该种保险的保险期限灵活,搭车人可以自行选择较为合适的期限。

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相关链接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有哪些核保流程?

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一般与汽车票(火车票,机票等)捆绑销售。大家往往并不陌生。但是,目前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也正面临投保人回执率过低的尴尬。有关专家指出,乘客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后如未将保单投入回执箱,在出险后可能会遭遇理赔上的拖延。投保的时候只需要购买汽车票(火车票,机票等)的时候提供姓名及身份证号即可。

客车站售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个人信息出错怎么办?

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名字出错,究竟能否生效?保险专家表示,按照理赔程序,如果保单不是当事人的姓名,在理赔问题上确实很困难。不过,如是系统出错,一旦核实也可特殊处理,保险公司还是会给投保人进行理赔的。

自己买的保险单写的是别人的名字,理赔真的会像保险公司承诺的那么顺利吗?保险专家认为,如果乘客真的发生了意外需要理赔的话,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不予理睬。毕竟保险单的主体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单上投保人的名字都不是乘客自己本人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乘客与保险公司的合同关系就不能成立。一旦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就算买了保险单的乘客,也根本拿不到应有的理赔金额,反而受益人很可能是那个保单上的名字。另外,如果保险是客车站帮保险公司进行代售,而且车站也承认错在车站工作人员。那么,如果乘客在乘车期间发生意外,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无果的情况下,也可向客车站提出一定的赔偿。毕竟客车站作为代理人,事先又有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

香港保险理赔有风险


带着“保费更便宜”“重疾种类更多、赔付范围广”“收益更高”的标签,近来,香港保险打动了不少市民的心。买香港保险到底有没有风险?小编调查发现,除了支付上的难题,购买香港保险还要做好理赔受阻的应对及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保障多保费便宜 成吸引市民卖点

在小编看来,同等保障额度的情况下,香港保险保费低、保障范围广、赔款快捷、不为难客户。郭先生认为,保费相对便宜、保额较高或者给出的收益率相对较高是香港保险相较内地保险有吸引力的主要原因。

根据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公布的数据,去年香港保险业向内地访客所发出的保单中,新增保费316亿港元,而2010年这一数字仅为44亿港元。其中,很多内地居民到香港买的是美元保单,相当于做美元资产的配置。

不过,到香港买保险究竟合不合法呢?前几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买保险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旅行、商务活动、留学等,需要购买个人的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是属于服务贸易类的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许和支持的。而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是不被允许的,这两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和法规对这种保险类产品法规上未明确允许,或者说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这样的交易是存在风险的。

为买几百万元香港保险 刷卡上百次才完成支付

据,香港主要保险公司都收到央行和合作清算银行通知,跨境保险业只允许受理人身意外险、医疗保险、交通运输险种,不包括人寿险、投资分红等险种,并强调个人单笔支付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整,2016年3月12日生效。同时,香港部分保险公司也已暂停接受内地居民来港以银联卡通过内地第三方支付渠道缴纳保费。

不过,熟悉香港保险的高女士说,第三方支付只是银联支付的众多方式之一,银联刷卡虽然每笔有5000美元的限额,但尚未限制刷卡次数。所以,到香港买保险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影响。

虽然保险可以买,但是刷起卡来确实麻烦。小编曾听说一个内地客户为了购买几百万元的香港保险,刷卡上百次才完成支付。当然密码什么的,也要输入上百次。

理赔或碰上障碍 还要防汇率风险

把部分资产变成香港保单,并不是坏事,但是不建议市民把资产大比例买成香港保单或是美元保单。首先香港保险公司在内地没有网点,在赔付上会有麻烦,届时客户可能得前往香港进行理赔,此外还有医疗机构诊断互认的问题。假如双方之间有争议,很可能要诉诸法律,但在香港打官司费用很高且当地的法律跟内地的法律是不同的法系。

同时,到香港买保险,要考虑到汇率变动的风险,如果贬值就划不来了。还有香港的保险公司也是企业,也有破产的风险。所以,到香港买保险产品,要考虑在什么样的公司买比较合适。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到香港购买的保险才是有效的保单,香港公司的保单在内地销售、签单,保单带回香港后就是无效的“地下保单”

保险理赔师支招车险理赔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对于保险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保险理赔问题自然成了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人们总说“投保容易,理赔难”,但对于保险的客户来说,保险理赔师的出现使理赔已经不再是个难题。怎样解决保险理赔问题,汽车保险理赔师在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如何做好沟通作用。

汽车保险理赔师:顾名思义汽车保险理赔师是专业从事汽车保险理赔咨询的专业人士。随着车辆的日益增多,车辆事故也在不多的增加,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矛盾也日益明显,社会越来越需要专业的保险理赔人员参与到汽车保险理赔业务中了。以前,车辆事故较少的年代,汽车保险理赔主要是由保险公司内勤人员和汽车维修单位的维修人员来完成,但由于相关知识的缺失,往往很难做到合理的理赔,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由此甚至引发流血事件,因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适时地推出了“汽车保险理赔师”岗位证书。其目的是为了解决目前汽车保险理赔人员相关知识不足,提高汽车理赔人员队伍素质,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

车险理赔师需要进行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然后熟谙交通意外事故的查勘、定损,汽车保险理赔相关知识,车险理赔流程,车险索赔与理赔技巧,经典交通事故与保险理赔案例分析等知识。这样在车险理赔方面才可以代表车险公司同车主进行更好地沟通,从而把车险理赔处理得更好,更加让车主满意。不仅是车险理赔师,车主本人也需要对车险理赔流程等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这样就不至于在办理车险理赔的时候太过于盲目,从而尽快地获得车险公司的理赔金额。

保险理赔师工作内容:

调查取证,收集、整理并审核查勘定损资料;

接到查勘定损通知后,组织客户及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

接见客户,检查确定财产权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医院记录,确定责任;

检查索赔形式和其他记录确定承保范围,对职责范围内所有赔案、代理算赔案进行赔款理算;

向客户及代理人合理地解释理赔结论,处理客户反馈的有关查勘定损意见和理赔意见;

理赔文件整理归档,建立、维护理赔业务数据库和客户风险档案,分析客户风险分布状况,提出风险管理对策,确保理赔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

研究理赔有关政策、管理制度和实务流程,提出拟定以及修改意见,不断提高赔付的质量和效率。

保险理赔师支招车险理赔流程

车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包括:事故报案、事故查勘、损失确定、提交单证、查收赔款五个步骤。

一、事故报案

一定要牢记您所投保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在爱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护现场并且及时报案。消费者需要在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热线报案,一方面通知保险公司知道被保险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在电话中得到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关于事故处理的专业指导,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后消费者自身由于缺乏应对经验而造成的忙乱,这一点对于驾车新手尤其重要。

二、事故查勘

保险公司现场查勘人员抵达事故现场后,会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损失情况进行勘查。消费者在事故查勘时需要配合的事项包括:出示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填写出险报案表(内容包括:出险经过、报案人、驾驶员、联系电话)、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在这一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积极配合,如实答复查勘人员的询问。

三、损失确定

损失确定是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修理厂、当事人等对事故损失进行核定的过程。在确定损失的过程中,消费者应当注意了解事故中自己的责任比例、损失或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赔偿范围,尽量减少损失。同时,消费者在进行车辆维修或施救前,应当及时就价格问题与保险公司沟通确认,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要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相差过大。车辆修理前消费者需要配合保险公司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应特别提醒的是:如果随意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消费者在支付修理费用与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四、提交单证

提交单证,即消费者根据案件的损失情况,收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提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这个环节中,消费者需要注意妥善保管好事故相关所有费用票据,及时、一次性提交给保险公司。目前,也有许多保险公司推出服务项目,可上门代客户收取索赔资料,消费者足不出户即可收到保险赔款。

五、查收赔款

车险赔案结案后,保险公司会发送结案通知,被保险人只需要注意查收赔款是否按时到账即可。

车险 车险理赔


投保车险,条款总往往约定“次日生效”,从而导致被保险车辆存在无险可保的“真空期”。给车主和车辆带来隐患,而且,因此也产生了多起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在广东佛山,就曾经发生过因车险的“真空期”争议车主与保险公司诉诸法院。因此,车主在购买车险时要注意车险何时能生效,因为“即时生效”远比“次日生效”保险得多,否则一旦车险“真空期”发生事故,保险可能就不“保险”了。

车辆自燃 因保险未生效车主索赔无门

北京一位张先生以裸车价31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超跑轿车,还花10万元左右上了保险。当天行驶9公里左右,跑车后置引擎的部位就发生了爆炸起火了。此时,离车主提车离店才5个小时左右。

张先生称,其跑车没上自燃险,而且保险还没有生效。虽然车主张先生后来表示因为其认为是车的质量问题导致自燃,所以即使保险生效了也不会去找保险公司,而是要找经销商和车企。但从旁人的角度看来,一旦经销商、车企不予退换,张先生很可能也得不到保险赔付。

经办人周末不办公 导致保险生效推迟

在广东佛山,就曾经有车主购买一辆微型客车时遭遇在保险“真空期”被盗,幸好最终车主赢了与保险公司的官司。

由于车险盗抢险中有约定“全车盗抢险保险责任在上牌后,经公司批改之日次日零时起生效”,上牌前已购买车险的车主黄先生在南海登记上牌次日,即通知保险经办人办理相关批改手续。但当时经办人称周六、日保险公司不办公,下周一才可以帮黄先生办理。不料,就在星期六(002291,股吧)晚上,黄先生的客车被盗。

理赔不成,黄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黄先生在保险车辆上牌后即通知被告的业务员办理批改手续,已履行相应义务,据此判决保险公司理赔并支付相应利息。

车险有“真空期” 多因“次日生效”

因为保险公司周末不上班导致保险存在“真空期”,在现实生活中车主会较常遇见。但更多的情况,则是类似于上述案例一中的保险当天还没有生效,在购买保险后,人们往往遇到的是保险“次日生效”的案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次日生效”看似有法可依。其中相关条款显示“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公司)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也就是说,保险人可以约定保险合同从次日零时生效,投保人也可以要求保险合同在投保时即时生效。在投保车险时,保险公司经办人有义务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期限,由投保人选择是“即时生效”还是“附期限生效”。

但是,车主常碰到的情况是,在付费购买完车险后,保险经办人很多时候可能并没有主动提及保险生效时间的问题,而不少车主对此也没有特别关注的意识,因此车险何时生效的问题被忽略。正常情况车辆当天不出意外还好,一旦车辆当天出现事故,保险是否处于“真空期”,能不能赔还真不好说。

其实,不少车主需要对购买的车险“何时生效”问题加以重视,因为不少经销商都曾遇到过新车开出去当天就出现剐蹭却没法出险的问题。并且,有很多消费者习惯于当天购车买完保险后就开车回家,第二天甚至等日后有空再去上牌,这就更加重了保险“真空期”的隐患。因为在车险的部分险种当中,是需要车辆上牌才会予以赔付,比如上面提到的盗抢险,前提就是车辆已经上牌。

“何时生效”保险公司自由度高

对保险是“即时生效”还是“次日生效”,保险公司的自由度其实较高。其中,唯一有要求即时生效的是交强险。正是基于对保险真空期的关注,交强险一块保监会有规定要求,投保人购买交强险可享受“即时生效”政策,不必担心在投保生效前发生事故。

但交强险之外的商业车险,由于车主买车险时更加注重赔付的效率以及费率的优惠,对“区别不大”的生效期限并不会过分纠结,这也使得保险“真空期”因为多种因素存在。有的是付费时间太晚过了工作时间要次日生效,有的是保险经办人太忙当天来不及出保单,当然也不排除保险公司自身规定的“次日生效”习惯做法……总之,一旦中间出现纠纷,损失的主要还是消费者自己。

买车险前需问明生效时间

鉴于车险“空窗期”的种种隐患,所以车主在缴纳保费前,一定要详细询问保险单的生效时间,选择“即时生效”的方式投保相关险种才会更“保险”。

另外,从各地法院的判例中发现,如果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经办人未履行说明和告知保险生效日期的义务,一旦出现其相应风险和责任,很可能判给保险公司承担。因此,车主一旦碰到此类纠纷难以协商解决时,应该积极通过相关法律渠道解决。

并且,车险“空窗期”出现的纠纷,除了“次日生效”方面的纠纷通过法律途径有利于解决,即使是新车未上牌、二手车交易导致的部分险种的“空窗期”,车主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车主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参考各地出现的类似判例,积极争取自己的权益。在各地法院提供的案例中,包括盗抢险未生效、保险未及时过户等,均有通过法律维权成功的案例。

保险理赔之车险理赔技巧


由于一些人在购买保险时,没有认真阅读一些相关规定,所以导致在很多情况下出现的事故并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下面就一些常见的情况说一下保险理赔中车险的理赔技巧。

一、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不赔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攻略: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因此,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二、未年检的车出险不赔

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

攻略:车主千万要切记按时年检,切不可后延,免得索赔时屋漏更遭连夜雨,罚款事小,被拒赔事大。而且,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者损失,费用也将由您自己承担,保险就白买了。

三、驾驶人未年审不赔

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攻略:认真一点,别怕麻烦,该年审的时候就去年审。

四、自车撞了自家人不赔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第三者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还不仅在车险中,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

攻略:千万别跟人过不去,尤其是自家人。

五、未上牌照的车不赔

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攻略:新车上牌之前,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

六、报案不及时不赔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基本险第28条、第30条和附加险全车盗抢险条款第4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

攻略:车主出险后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义务。切记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虽然是一个义务,却是确保你出险后还能吃下饭的一项法则。

七、撞人后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不赔

保险公司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

攻略:一旦出险而且责任在己,最好能和对方商讨一个比较能令大家满意的处理方法,宁可多给对方一点钱,达成私下和解。

八、撞车了一定要先向第三方索赔?

在不幸出险后,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因为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攻略: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显灰对方赔,未果(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

九、多保并不能多赔

给二手车投保,车主如果选择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一旦发生车全损,只能得到出险时二手车实际价值的赔偿。超额投保并不能得到超额的赔偿,不足额投保也一样,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而少投保,否则,一旦出险追悔莫及了。

攻略:保险金额应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足额投保,确保出险时能得到合理的赔偿。不要超额投保,要是口袋里的money太多的话,可以考虑投资到别的地方。

特别提示:

(1)发生事故时不要私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小损失理赔不值得

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一般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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