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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 购买保险原则简述

2020-10-09
保险理念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 保险运营知识

因为人身保险商品比较复杂,而且人们对此也比较陌生,所以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原则,以供投保参考之用。

1.量入为出

有的20岁左右的年轻人,或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为自己投保了份数比较多的保险,其年缴保费常常在几千元甚至万元以上。而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一个人的经济收入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很难维持一成不变的水平。20多岁的年轻人收入不稳定,一旦将来经济收入状况变差,就很难继续缴纳高额的保险费,到时如果退保就会造成损失,不退保又实在难以维持,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而老年人一般工作相对稳定,经济收入趋于平衡,能够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但由于身体或其它方面的原因,可能导致平时开支出现剧增,如果投保了缴费比较高的保险,则到时可能缴不起保险费,这在现实中已不乏其例。作为一个理智的消费者,应该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收入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人身保险,既要使经济能长时期负担,又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2.确定保险需要

购买适合自己或家人的人身保险,投保人有三个因素要考虑:一是适应性。自己或家人买人身险要根据需要保障的范围来考虑。例如,没有医疗保障的从业人员,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那么因重大疾病住院而使用的费用就由保险公司赔付,适应性就很明确。二是经济支付能力。买寿险是一种长期性的投资,每年需要缴存一定的保费,每年的保费开支必须取决于自己的收入能力,一般是取家庭年储蓄或结余的10%─20%较为合适。三是选择性。个人或家人都不可能投保保险公司开办的所有险种,只能根据家庭的经济能力和适应性选择一些险种。在有限的经济能力下,为成人投保比为儿女投保更实际,特别是家庭的“经济支柱”,都有一定的年纪,其生活的风险比小孩子肯定要高一些。当然在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家中每人各取所需而投保就更完美了。

3.重视高额损失

从现实来看,损失的严重性是衡量风险程度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一般来讲,较小的损失可以不必要保险,而严重程度的损失是适合于保险的。人们除了购买保险来对付它,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对于高额损失就需要投保高保险金额。高保险金额可以使投保人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当然,其保险费自然会较高,但可以用提高免赔额的办法,降低保险费率,从而抵消高保额所高出的保费。在购买保险前,作为投保人应该充分考虑所面临的损失程度有多大,程度越大,就越应当购买这种保险

4.利用免赔额

如果有些损失消费者可以承担,就不必购买保险,可以通过自留来解决。当这个可能的损失是自己所不能承担的时候,可以将自己能够承受的部分以免赔的方式进行自留。免赔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人做出赔偿之前承担部分损失,其目的在于降低保险人的成本,从而使得低保费成为可能。对被保险人来说,由自己来承担一些小额的、经常性的损失而不购买保险是更经济的,自留能力越强,免赔额就可以越高,因为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那些重大的、自己无法承受的损失。免赔额过低,固然可以使各种小的损失都能够得到赔偿,但在遇到重大损失时,却会得不到足够的赔偿,这是得不偿失的。

5.合理搭配险种

投保人身保险可以在保险项目上搞个组合,如购买一个至二个主险附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使人得到全面保障。但是在全面考虑所有需要投保的项目时,还需要进行综合安排,应避免重复投保,使用于投保的资金得到最有效的运用。例如您的工作需要经常外出旅行,那么就应该买一项专门的人身意外保险,而不要每次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保险,这样一来可以节省保费,二来在任何其他时候和其他情况下所出现的人身意外,也会得到赔偿。这就是说,如果您准备购买多项保险,那么您应当尽量以综合的方式投保。因为,它可以避免各个单独保单之间可能出现的重复,从而节省保险费。得到较大的费率优惠。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汇总 购买养老保险5大原则


面对五花八门的可用于未来养老金积累的保险,不妨综合运用定保额、定领取方式、定领取时间、定领取年限、定产品类型的技巧,去选购比较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

有关社会养老保险将调整个人账户缴费比例的消息一出,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市民们议论纷纷,个人养老负担有可能加重,于是,商业养老类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储蓄手段,作为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力补充,也一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沃保专家建议说,选择养老保险产品时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其中存在一定的“技巧”问题。规划养老用途的保险,事先要做到以下“五定”,定保额、定领取方式、定领取时间、定领取年限、定类型,才能买好适合自己需求的产品。养老金的保额

市民在选择养老类产品时,必做的一项功课当然是确定保障额度,主要是综合考虑未来的养老资金需求缺口和自己现在的经济承受能力。

每个人对退休后的资金需求是不同的,主要取决于自己对未来生活的安排。是否要每年出门旅游,是否需要保姆照顾等,都直接影响到养老金的总需求。退休后一共需要多少养老金还取决于寿命估算和通货膨胀的预测。

退休后的收入来源包括社保养老金、固定资产投资收益(如房租)、股息分红和其他固定投资收益、子女赡养费等。

养老资金缺口其实就是“退休后资金需求送去退休后可获得的收入”,按月或按年计算都可以。算出了养老资金缺口,并确定其中商业保险金在填补这个缺口中占到多少比例,就可以直接反推出自己每月或每年需要领取多少商业养老金,也就能马上找到对应的保额了。

定养老金领取方式

对于不同的人群,领取方式也是有讲究的。目前商业保险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分为趸领和期领两种。

趸领是到了约定年限时,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大笔到期保险金给投保者。这种方式很适合打算退休后进行二次创业、成为“老年职场新鲜人”的人,不有希望退休后实现一个愿望(如周游世界)的人,或者是对自己的寿命预期不够乐观者。期领则又分为年领和月领,这也要看个的需求情况。若是普通生活的老人,月领比较合适。若是每年有一两笔特别大的不规律支出者,则可以选择年领。

定养老金领取年龄

消费者在选择时还应确定领取的年龄。养老金领取年龄可与保险公司自由约定,一般人都会选择与退休年龄衔接,男性60岁,女性55岁,这样在退休之后就立即有养老金领取,生活上不会出现较大的波动。

但这个“与退休年龄相衔接”的一般性原则,还得与领取年限的条款匹配起来,做适当调整。

保险知识汇总 女性投保的原则


女性不同年龄阶段投保应注意什么?

女性在购买保险时也需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有所偏重。单身女性事业刚刚起步,应该关注自身健康与意外保障问题;而中年女性则更侧重医疗保险需求,这个时期罹患女性特有疾病的几率也比较高,不妨考虑专为女性设计的女性险。再年长的妇女保险需求又将逐渐与男性趋同,需要考虑养老计划和资产保值增值。

投保女性险需要投资理财功能么?

就女性保险而言,保障是本,理财为末,不可本末倒置。

由于保险产品的缴费和存续是长期的,期限达20年、30年或者更长,如果是非分红保险,一旦签订保险合同,那么今后保险产品就会按目前已经确定的固定利率来计算收益,很难适应将来通货膨胀的状况。

众所周知,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目前传统长期寿险的利率水平正处在谷底,随着各项投资政策、监管政策的放开,收益率更高、投资更灵活的产品或许将在未来几年中出现。

在目前的情况下,购买保险应尽量优先首先满足保障需求,投资理财可以通过基金、债券等其他稳健理财工具进行。

女性投保重点防范两类疾病?

据寿险专家介绍,女性在健康方面要重点防范生殖器官原位癌和妊娠期疾病。但通常这两种疾病都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因此,女性投保时应考虑选择针对性较强的女性保险。

保险知识汇总 投保基本原则


提要:如今给自己或家人买份保险已是家庭最普通的消费之一了,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越来越被大家重视,可是究竟应该怎样给家庭上保险呢?在这里有几个重要的原则。

先给大人买保险、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先买意外健康险、先买保险再买房和年轻也要买保险就是其中五个重要的原则,为什么?本文将用我们身边的风险故事来告诉你……

1、先给大人买保险

与此相对的一个观点就是“先给孩子买保险”,有这种想法并且这样去做的人大有人在,据笔者所在北京的一个小区的调查,约有80-90%的家庭给孩子都买了保险,但是这些家庭中孩子的父母没有买保险的占大多数。

父母往往这样想,孩子没有保护力,大人可以保护自己,所以给孩子上个保险;还有很多父母很感性,他们很爱自己的孩子,以致于有什么好东西就先给孩子,当听说保险好时,也先给孩子买,认为这也像是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先给孩子买保险,真是大错特错!

这些父母爱孩子的心可以理解,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父母是孩子的保险!

当大人在时,你怎么给孩子呵护爱惜都不为过,可是孩子最大的风险就是父母出了意外,一旦真有这种情况,你想过你的孩子怎么办吗?有多少孩子因为父母的突然离去而过着凄惨的童年……

案例故事:

张某是北京的一个生意人,有一个当公务员的妻子和一个6岁的女儿,张某的生意做得很顺,家庭条件很优越,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2001年,在一位保险业务员多次的拜访下,他终于答应从这位业务员这里买保险,他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份教育险和一份分红型的养老险,尽管这个业务员一再对他说要先给他自己买一份保险,可他总是说,给孩子买了就行了。这样,他自己整天在外面却没有任何保险。

2002年的夏天,张某和妻子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一辆车从后面超车时撞上了,造成几车连撞两人当场死亡,留下了一个年仅7岁的女儿……

除了孩子的妈妈是公务员有800元的丧葬费,夫妻俩没有任何带身故责任的寿险。而成了孤儿的女儿这时的保费也没有来源了,不仅没有了父母,她的教育险和养老险也中断了,再没人给交了,她的亲人也就剩下爷爷奶奶了。

编后:

当孩子突然之间失去了父母,她失去了所有的保障,因为在任何时候父母就是她的保障,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想到在两人在

的时候你能照顾好你的孩子,而当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呢?所以给大人先上充足的寿险,是给家庭,给孩子的一份坚实的保障。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一:一定要先给大人买保险(寿险),因为大人是孩子的保险!

2、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经常有人这样说:“我不需要保险,我的妻子孩子最需要保险”。

这是很多男人们的想法,当代理人跟他们谈起保险时,他们手一挥说:“我不需要保险,我有钱,就是买保险的话也是给我老婆、孩子买。”

这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他们一般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生活的维持者,很多人有着不错的工作或事业上小有成就,在他们看来,他们是一家之主,能挣钱,是家庭的强者,而老婆、孩子相对来说是家庭的弱者,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买保险理所当然地要先给老婆孩子买。甚至当说起具体的保险种类诸如医疗健康险时他们也说:“我公司里有医疗保险,老婆孩子们没多少保险,他们最需要保险。”

其实他们是把家庭的两个强弱关系混淆了。从收入上来他们是“强者”,但是从家庭的角度来说他们却是家庭风险的一个软肋。道理很明显,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对家庭的打击最大,所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其实是最需要保护的。当这个经济支柱发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风险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会中断,就会降低生活品质甚至导致家庭经济崩溃。

案例故事:

王先生在上海做着建材的生意,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妻子原在一中学教书,有一个10岁的儿子,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日子。后来妻子因为孩子的家教总不太如意就干脆辞职在家做了个全职太太,自己抓起了儿子的家教。

在与保险代理人接触了多次后,王先生决定给家庭买几份保险。但是他把代理人给他自己的设计的一份200万的寿险计划放到了一边,说:“我现在有保障,我老婆孩子现在最需要保障,你给我老婆孩子设计一份方案吧。”

就这样,王先生最终给妻子上了一份重大疾病险和一份养老险,给孩子上了一份教育险,年交保费三万多元。而自己没有分文的商业保险。

一年后的一天,王先生开车经过一个工地时被铁架上意外飞下来的一个砖头砸中了车,汽车方向失灵撞向了墙当场死亡,在得知噩耗后,妻子哭得昏死了过去……

除了得到工地有限的赔偿,王先生身后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王先生的突然离去,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击,王先生做生意有着很多的生意伙伴,可是在他离去后欠他钱的全见不着人影了,他的债主却全上门来了,家里现

保险知识汇总 买保险“五先五后”原则


一、先满足保障需求,后考虑投资需求

最本源的险种基本可以概括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重大疾病险)以及养老险。之后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这一类投资型险种纷纷出现,极大丰富了保险市场,使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

众多消费者选择险种的过程中,往往对投资型险种情有独钟,常常选择的是“高收益,高回报”的险种,而忽视保险最原始的保障功能。意外险和健康险等最具有保障意义的险种,由于是消费性险种,保费一去不复返,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于是,不少消费者花了钱投保返还型或者投资型险种,但当风险来临时,却发现保险“不管用”。一味追求保险的投资收益,犹如空中楼阁。这也是一些投保人遭遇风险时才发现保险不“保险”的根源。

意外、疾病是人生中最难预知和管控的风险,保险的保障意义很大程度就体现在这两类保险上。所以在经济状况一般的情况下,先满足此类保障需求;倘若经济实力允许,也可一并考虑。

二、先满足家长保障,后考虑小孩保障

很多人想到买保险,往往是在有了孩子之后。孩子是家庭中的最大希望,他们身上寄托着父母无限的爱与责任。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利用保险手段给孩子制定一个周全保障、教育、储蓄计划。可能一些家长最关心哪类保险最适合,什么年龄阶段选什么保险之类的问题,而忽略了一条必要的条件:给孩子交保费的自己。

“重孩子轻大人”是很多家庭买保险的误区。家长为孩子投保的最终目的是增加孩子的保障。而对孩子来说,最大的保障来自于父母,即便没有保险,出现了问题还有家长来想办法解决,但是如果是孩子所依赖的父母出了意外,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的孩子才是真的失去最基础的保障。可见,家长发生意外对家庭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严重的。

因此,买保险要遵循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先保家长尤其是家庭财务贡献度最高的人,采这种“曲线救国”的方式,首先对自己和配偶的保障下足功夫。因为,如果家庭中作为顶梁柱因故丧失经济能力,那么直接导致的家庭经济困境将直接影响到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只有家庭支柱获得足够的保障,孩子的风险才可能降到最低。

总体而言,为孩子提供保障主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保证孩子在家长发生意外后能正常生活;二是解决医疗费用,特别是大病费用;三是筹措教育金。

三、先满足保额需求,后考虑保费支出

如果你在投保时,保险代理人告诉你:买保险要关心保额,不要关心保费。你可能会有点想不通。

其实很简单,保额比保费更重要,因为保额是你必须的保障额度,足额保险才是保险设计的根本原则之一。保费支出太少显得保额不够、保障无力,当然,保费支出太多,也会影响家庭财务结构。

大部分人购买保险比较在意的是付出了多少保费,而不是关心购买的保险产品所能提供保障的范围和保障程度。也有人在购买保险时,视线往往集中在产品上,能不能拿回本金,能不能保值增值等等,保额多少不一定真正受到重视,从某种角度讲,保险的作用只是起到了一小部分。

实际上,拥有适当的保额,保费支出则是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调整,不同的人身阶段、不同的财务状况、不同的职业类别、不同的理财偏好,可以有不同的选择方式来安排你的保费。

1、保额、保费与交费年限互有影响。同等保额,交费年限拉长,每年负担的保险费就低;反之则反。但交费期限越长,最终的总保费越高。其实,这之间并没有谁吃亏,谁占便宜一说,交费期短,总额是少交了,但是考虑到时间价值和利息因素,其实并没少交。相反,那些交费期拉长的人也没吃亏,毕竟晚交了很多年,自己落下了利息。

2、保额、保费与产品形态互有影响。在相同保额的情况下,消费型的保险产品保费低,但不返还;返还型的保险产品保费高,但可以起到强制储蓄的作用。

保险知识汇总 买保险要遵循的原则


【案例】今年1月份宝宝出生,房贷20万左右,基本不做任何投资,公司对医疗费用子女有50%的报销,自己可100%报销;有较高身故及意外保障;我的收入是太太2倍之多(税后7000-8000元/月,太太3000元左右/月),太太公司有部分保险。8000元/年/家庭的预算。

想给孩子进行教育险投资,给太太考虑大病险。初期想法是不为自己考虑保险。

【支招】

宝宝的出生,在给男女主人的家庭带来了欢乐之余,同时也给新爸爸新妈妈增加了肩上的责任重担,具有保险意识的男主人将保险作为理财的基石,显得非常明智。但是,男主人的投保预期显然走入了投保误区,因为在科学投保的原理中,两个“优先投保”原则是必须遵循的:

1、家庭中:经济支柱优先投保原则。家庭保险计划有一个通行的原则,即按照成员对家庭经济的贡献程度决定保险费的分配比例。如经济支柱应优先于一般成员,家长应优先于小孩。给大人的保险保足,才能更好地保护孩子和全家。万一家庭经济支柱发生不测,将给整个家庭带来灾难性影响。反之,如果他(她)能获得高额保险赔付,则能给孩子和家人留下一大笔生活费和教育费。“家长”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理解,自然就是孩子的“保险”了。

从案例中得知,男主人的年收入占整个家庭收入的70%以上,为一级风险保障对象,更是家庭投保的重中之重,而不应将孩子和太太的保障作为重点。

2、个体中:保障产品优先投保原则。风险不因男女或老少、富贵或贫穷而存在,对每一个个体而言,都是平等的,所以首先应该安排本身最急需的保险种类,也就是必须考虑到保障型产品的优先性。这个最急需的保险种类如何界定?关键是看哪一类保险事故可能对个人带来的经济危害最强。通常,我们将发生几率低、但一旦发生将严重影响家庭财务平衡的风险放在首位,其顺序先后为:身故(对整个家庭带来的经济风险最大)、残疾(失去劳动和收入能力)、重大疾病(昂贵的医疗费用和营养费用支出)。而孩子的教育费用,不一定局限于保险产品,应该在家长安康基础之上的其他理财手段来实现。

我们常说,买错保险比不买更槽糕,为此提醒男主人一定要分清保险的轻重缓急,按保险真正的意义和功用来投保。

那么,对于这样一个收入一般、有20万负债的新三口之家,如何来规划保障呢?我们的建议突出重点、拾遗补缺,着眼当下、量力而行。

男主人:已有公司提供的意外、医疗、身故保障。要考虑到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额是否足够?假设跳槽,新公司的类似保障是否继续存在?退休后的健康医疗危机如何化解?为此建议:

1、及时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为自己建立一个终身的健康保障账户,重疾保额应满足中等治疗水平的医疗费用,以20-30万为宜,可将消费型和分红返还型组合;同时附加一些住院津贴型保险。

2、公司提供的身故和意外保险的额度,是否能满足房贷总额和年收入的10倍(保证家庭10年的基本生活费用、孩子的成长教育费用)?如果不足,则需补充,其中定期寿险必不可少,其保障的期限与贷款期限、孩子成长周期相吻合;如已足亦,无需重复投保;

3、公司提供的身故、意外和医疗保障,未来具有一定可变性,一旦失去应该及时补充,切勿遗忘;

4、保费支出建议控制在5000元以内。

女主人:公司有部分保险(保险责任和保额不详),可投保10万保额的意外伤害保险,10万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含女性疾病保险责任)和10万保额的寿险,附加住院津贴保险。每年的保费支出在3000元左右为宜。

孩子:一是及时参加当地政府有关少儿医疗保险;二是父亲公司可享受50%的医疗报销费用,可不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三是投保10万保额的消费型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每年的保费仅需几百元;四是待孩子开始学步时,及时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综上所述,保费支出不要因为初为父母的欣喜而过于盲目,原则上以自己感觉承受无压力则好,还有孩子刚出生,以后生活花费会大幅加大,应有心理准备。所以孩子的其他保险不必过多考虑,毕竟家长的安康才是孩子真正的“保险”。

保险不要求一步到位,保险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建议这个家庭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和保险需求层次,做适当的平衡和选择,在以后的生活中,再根据自己的情况(无论是经济上的还是保险需求结构上的变化)作保险保障的补充、调整和完善。

保险知识汇总 年轻人购买保险需要留意的三大原则


如今给自己或家人买份保险已是家庭最普通的消费之一了,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越来越被大家重视,可是究竟应该怎样给家庭上保险呢?首先给家庭的主要支柱购买保险已经众所周知,但购买保险时以下几个重要的原则往往被人们所忽视。

给家庭买保险有三大原则

原则一:先买意外险、健康险。

很多人在碰到代理人说起保险时问:你那里有什么好保险?通常他们所说的这种好保险指投资型的保险,而所说的那种好是指投资收益好的。这些人一般都有过投资的经历,包括用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等种种投资方式,特别是当听说有些投资型保险有稳定的收益时,饱受风险之苦的他们似乎对这种新的投资理财方式寄予了极大的希望。这正是分红险在中国刚出现时就大受欢迎的原因。当很多人听说保险也可以作为一种投资时,顿时亮了眼睛,而把保险最原始的那种保障功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直到现在,还有很多人对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情有独钟,再往下就是带点储蓄功能的教育险、养老险,而对健康型保险和寿险、意外险却很少关注。

人生三大风险:意外、疾病和养老,最难预知和控制的就是意外和疾病,而保险的保障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这两类保险上。但是很多人感觉这两种保险的保费很多时候是一去不返,或者回来得很少,算不上是投资,或者说很不划算,所以最具保障意义的保险一直以来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于是当真正的风险来临时,很多保险却不管用,导致一些人对于保险的认识越来越陷入误区,其实是对保险理解的误区。

科学的保险规划,应该先从意外、健康险做起,有了这些最基本的保障,再去考虑其他的险种,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任何的商业保险,买保险一般应按下面的顺序:意外险(寿险)→健康险(含重大疾病、医疗险)→教育险→养老险→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

案例故事一:小张是位27岁的年轻白领,刚刚参加工作三年,在大学学的金融专业,毕业后在银行工作,手上有一些积蓄。2004年初,一位进入保险公司做业务的大学同学找到小张,并向小张推荐了其所在公司的两种热卖保险产品,一种健康险和一种分红险,小张的关注点放在了那款分红险上了,小张的想法很简单:我还年轻,身体好的很;那款分红险确实不错,于是花了四五千元买了一份分红险,而没有买健康险。

2004年夏天,小张一段时间感到腹部很不舒服,去医院检查被告知肾上有一块阴影,被医生建议去肿瘤医疗检查,后被确诊为肾癌。这对年轻的他及他并不宽裕的家庭是个巨大的打击!这时他想起了曾买的一份保险,可是一翻起保单他后悔不迭:买的是分红险而不是重大疾病险……

《钱经》速读:我们现在时兴讲理财,理财实际上分三步,第一步就是做好风险的转移,即保险保障,这是一个根基。做好了保险保障之后才去做其他的消费安排和投资理财,没有保险保障的投资如

保险知识汇总 掌握四大原则和专业术语 购买保险不再愁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怎样维护自己的保险权益?专家表示:保险有四大基本原则,消费者在买保险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

一、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二、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

三、近因原则: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近因原则是指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四、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专业术语小贴士:

1、什么是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通俗地说,就是买保险交钱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或其有可保利益的财产受保险合同保障,通俗地说,就是被保险所保障的人。

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通俗地说,是日后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资格的人。

2、什么是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保险知识汇总 女性掌握7原则 轻松搞定防癌险


美国女学者玛丽莲?亚隆曾在其专著《乳房的历史》中写道:“它在婴儿眼中代表食物,在男人眼中代表性。医师眼中只看到疾病,商人却看到钞票。宗教领袖将它转化为性灵象征,政客要求它为国家主义服务,心理分析学者则认为它是潜意识的中心。”聊聊数言,作者将乳房的意义道之尽净。乳房有如此多的象征和文化延伸含义,可对于女人而言,“它虽是性、生命与哺育亘古不变的符号,但也可能承载着疾病。”

调查数据表明,现代女性由于工作压力增大、饮食结构不合理、体力活动少、锻炼少、家族遗传和长期的雌激素暴露,包括晚生育、不生育、不哺乳等因素导致乳腺癌成为一种常见病和多发病。我国主要城市10年来乳腺癌发病率增长了37%,特别是在30~54岁年龄组中,乳腺癌已成为中国城市女性第一杀手,平均每30人中就有一人罹患此病,每12分钟就有一名女性死于乳腺癌。同时,乳腺癌通常也会造成家庭财务状况恶化。

鉴于这样的现实状况,如何以较少的财务支出,转移因可能罹患癌症而造成的重大家庭财务风险,选择投保保障型健康类保险产品成为现代家庭和女性必须要面对的课题之一。

及早投原则

让人担忧的是,近年来我国乳腺癌逐年上升的同时,低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即56%的乳腺癌患者为绝经前妇女。乳腺癌发病率也随着女性年龄的增长不断攀升,该病症在月经初潮前罕见,20岁前亦少见,但20岁以后发病率随机迅速上升,45~50岁较高,但呈相对平坦的态势,绝经后发病率继续上升,到70岁左右达最高峰。死亡率也随年龄而上升,在25岁以后死亡率逐步上升,直到老年时始终保持上升趋势。

由于保险费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呈现上升的趋势,一般来说,投保重疾险越早越好,不过重疾险中良性肿瘤和原位癌不保,且一般都是返还型,保费比较高。

女性险优先投原则

目前国内市场上可以选择的保险产品,为女性癌症风险提供保障有以下3种方式可以实现。

普通重疾险三级标题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规定,这类保险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重疾险所包含的恶性肿瘤。此种产品种类非常多,是实现重疾保障的生力军,适合作为基础的健康保障。

特定癌症重疾险三级标题这类保险产品的特定疾病多数会涵盖男女高发或独有的癌症,例如某合资保险公司的健康险,在首次罹患女性乳房癌、子宫癌、阴道癌、卵巢癌或输卵管癌时会给付约定保额的120%。还有部分产品的约定疾病会包括原位癌及较轻度恶性肿瘤,例如某中资公司的健康险,当初次确诊为原位癌及较轻度恶性肿瘤时,提前给付约定保额的25%。这种产品加强了一些特定病种的保障,适合关注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群。

癌症专项重疾险三级标题顾名思义,这类产品仅针对癌症做全面保障,从癌症病种来看,还有针对女性癌症进行保障的女性重疾险。这种产品适合在癌症专项保障方面,前两类方案无法满足需求或现阶段仅考虑癌症保障的人群。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第二类女性险均有针对性地增加了一些女性特需的保障,如生育险、母婴险、妇科疾病险等,并去掉了一些并不适用于女性的保险功能。对于女性而言,女性专用的健康险对多项女性疾病和妇科手术有着特别的保障,无疑比男女通用的产品更有针对性。

市场上的女性险主要可分为3类:女性重疾险涵盖了女性独有的一些大病病种,生育保险保障女性的怀孕、生育等过程,第三类险种主要是为女性整容提供保险。

女性重疾险一般会将普通重疾险中不包含的女性特定部位原位癌、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纳入保险范围。这类保险都有自己的特色,如中国人寿的《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费用低,40岁女性保额10万元,年缴保费只需1400元。各家保险公司对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给付条件各不相同,太平洋安泰美丽人生保障计划规定,系统性红斑狼疮给付条件为确诊首次患III至ⅴ型狼疮性肾炎。女性在购买此类保险前一定要问清原位癌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是确诊给付还是需要附加其他条件。

一般来说,女性险不仅涵盖了普通寿险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还针对女性生理特征特别设立了相关的险种。有的女性保险条款则剔除了非妇女疾病的保障,以针对特定人群达到低保费、高保障的效果。以太平洋保险(601601,股吧)公司的“妇女团体健康保险”为例,它专门为女性特有的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等提供医疗保障,而每份的保费只有8元/年,保障则高达5000元。

专项防癌险和普通重疾险混搭投原则

虽然女性险有如此多的优势,但任何一种产品的存在都有其特定的价值,不能因此而否认普通重疾险的价值。女性可在同样的保费预算下,将女性重疾险和普通重疾险合理搭配购买,不仅比较经济,而且获得的保障可能更全面、针对性更强。

方案一单独投保20万元的普通重疾险,方案二投保10万元保额的普通重疾险搭配10万元保额的女性重疾险。从身故保障来看,同样可以享受70岁前20万元的身故保障。

从疾病保障来看,方案一可提供对心脏病、动脉手术、脑中风、尿毒症等10种重大疾病20万元保额的保障,而方案二则可提供这10种疾病10万元保额的保障和系统性红斑狼疮、髋部骨折等女性疾病的医疗保险金。而在保费上,方案二每年可节省300元,20年共节约6000元保费。

先保重疾后防癌投保原则

投保健康类保险的顺序应该是先保重疾,再防癌。消费者可在投保了重疾险之后考虑增加部分防癌险的保障。市场上的防癌险可作为主险单独购买,也可选择以附加险的方式购买。保障期限又分为1年期、20年期及终身的防癌险。从长期的保障来看,具有返还功能的产品总保费其实比消费型产品更划算。消费者也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搭配购买消费型和返还型。

目前,市场上的防癌险包括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的“万福防癌计划”,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千里马防癌计划”中的“附加世纪泰康防癌个人疾病保险”,以及信诚人寿近期推出的“医本无忧”防癌保险计划。

附加险补充保额投保原则

现阶段防癌险种类很多,除了定期型、返还型的保险,还包括终身型、消费型等。

所谓定期就是保障有一定期限,目前市面上防癌险一般保到65周岁或者70周岁,如果是返还型的,则到期返还保费。而终身型则是保障投保人的一生,投保人过世后其后人拿到返还保费。

购买重疾险后,感觉对于癌症保障不足,可以考虑选择消费型的防癌险。与返还型相比,消费型防癌险保费比较低,现有的消费型防癌险保费一年也就是几百元,但保障额度与返还型也相差无几。

以某寿险公司的“肿瘤预防保险”为例,其最大的特色在于其为纯消费型的防癌产品,而且可单独购买,体现了该产品非常强大的保障性。产品每年一保,自由续保,每份基本保障金额定为10万元,不论年龄,保费均为450元。该产品承保年龄范围16~60周岁,承保年龄较其他健康险有所放宽。纳入承保范围的恶性肿瘤包括原发性肝癌、胃癌、胰腺癌、结肠癌、子宫内膜癌、乳腺癌和卵巢癌,一旦确诊上述7种恶性肿瘤,就按规定全额给付基本保障金;如果确诊为保险条款规定的部分良性肿瘤同时进行手术切除,则给付基本保额的10%;如果确诊为保险条款规定的部分良性肿瘤但不进行手术切除,则给付基本保额的3%。同时,这3项保障内容互相不冲突,可各自理赔。

储蓄、消费适合性投保原则

防癌险并不是一个新鲜的险种,一般分为消费型和储蓄型两种。通俗解释,储蓄型防癌险带有返还功能,一般可作为主险来销售。针对30岁左右的年轻人,保障范围广,一般发病率高的恶性肿瘤都包含在内。以30岁左右的女性为例,每年缴纳的保费约2000元,就可获得10万元的保额,连续保障10年,这期间如果不幸患上癌症,多数防癌险产品都可以提前给付。

区别于储蓄型,消费型防癌险一般是挂靠在定期寿险产品上,作为附加险进行销售,一年一投保。消费型防癌险已经逐渐被广大投保人喜欢,跟其自身的长处是分不开的。现在金融市场越来越发达,可选择的金融理财产品越来越多,在投资渠道增多的情况下,消费型防癌险保费低、保障高的特点自然会受到投保人的青睐。一般每年只需缴纳几百元保费,就可以获得10万元的保额。

不过,有利必有弊,消费型防癌险在续保时难度会相对较大。虽然消费性防癌险前期费用很低,但当投保人到了一定年龄后,续保就会变得不太容易。即使能续保,保费也会不断上涨。举例来说,女性20岁左右投保消费型防癌险,每年的保费只要二三百元,超过了30岁,每年的保费一般就会上浮到千元左右,40岁时再投保,保费就要达到每年3000元左右。

保额适度投保原则

相关医疗费用统计显示,一般妇科癌症治疗费用为8万~20万元,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费用分别在5万~15万元、3万~10万元。因此一般女性投保重大疾病保险,10万元的保额都未必充分,20万元是相对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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