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谁支付您知道吗?

2020-10-09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保险费如何规划 保险规划可信吗

公司为员工缴纳建筑意外伤害保险,那么意外伤害保险费由谁支付呢?关于这样的问题小编咨询了保险专家以下为您介绍。

我是某建筑公司的农民工。上个月,公司在发给我工资时,扣了60元的保险费。但是,我并没有要求公司为我买过任何保险。经询问后得知,公司为我购买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说如果上班时发生了什么意外伤害,可以得到一笔保险金。请问:购买这种保险,到底应该由谁来掏腰包,是我们这些农民工,还是作为用人单位的建筑公司?

姚坤才同志:为了保护有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了部分保险必须购买,这其中就包括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建筑行业本身风险较高,从业人员大多为农民工,安全防护知识薄弱,而且个别建筑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不太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劳动保护投入,使得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胁。为了保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是:“必须”,建筑施工企业为建筑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是其必须尽到、毫无价钱可讲的法定义务。

因此,你所在的建筑公司将这种保险的保险费转嫁至你们建筑工人的头上的做法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公司退还这笔款项。如果不归还,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或通过司法手段予以解决。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一、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2003年内,要实现在全国各地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目标。

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本地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引导本地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序健康发展。要切实把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做为今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来抓。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要继续加强和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扩大覆盖面。尚未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要认真借鉴兄弟省(区、市)的经验,抓紧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尽快启动这项工作。

二、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要求。

三、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四、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五、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

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

施工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可采用下浮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业可采用上浮费率。通过浮动费率机制,激励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六、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把在建工程项目开工前是否投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情况作为审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投保的工程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七、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应规范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置专门电话接受举报,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要严肃查处。

八、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安全服务

施工企业应当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目前还不能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的保险公司,应通过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向施工企业提供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安全服务。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配套、具备建筑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WWw.bx010.com

安全服务内容可包括施工现场风险评估、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防灾防损设备配置、安全技术研究等。施工企业在投保时可与保险机构商定具体服务内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支持行业协会或者其它中介组织开展安全咨询服务工作,大力培育建筑安全中介服务市场。

九、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

一些国家和地区结合建筑行业高风险特点,采取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形式,并取得一定成功经验。有条件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研究探索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我部将根据各地研究和开展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

延伸阅读

从意外伤害保险费看意外保险


保险行业的专业术语对于保险业的人士来说都是很难理解,不要说普通的市民了,那意外伤害保险费又是一什么内容呢?

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的计算原理近似于非寿险,即在计算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时,应根据意外事故发生频率及其对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程度,对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别制定保险费率。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而确定,对被保险人按职业分类一般称为划分工种档次。

对不足一年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计算,一般是按被保险人所从事活动的性质分类,分别确定保险费率。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收原则为:保险期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收,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按2个月计收,以此类推。因为短期费率高于相应月份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而对有一些保险期限在几星期、几天、几小时的极短期伤害保险来讲,保险费率往往更高。

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注意交付保险费时,一定要索要保险公司出具的统一收据并妥善保管,不要轻意接受业务员个人出具的凭证等。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必须提供保险公司签发的正式保单,不同意承保则要退还保费。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公司签发保单时。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不同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可以不同,但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应为人民币10,000元的整数倍,最低为人民币10,000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并于保险单上或保险凭证上载明。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一次性缴清保险费。

续保时,若保险人调整费率,或被保险人人数发生变化,则本合同将根据续保生效当时的费率和实际人数重新计算保险费。

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一)保险金的给付: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废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这种方法认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取决于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

(三)保险期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四)责任准备金: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计算,与财产保险相同。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①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②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废的结果。③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方式


现在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好了,各种保险费 用已经成了许多人日常开支之一,如何节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呢?当然不能通过不投保来省这笔钱,因为大家都知道“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的道理。万一意外来临,我们所受的损失会远远超过这笔保费,到时候肯定会得不偿失。但是大家可以通过选择合理划算的保险、选择正确的投保方式,来为自己节省下宝贵的银子。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怎么算?

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采用下列三种方式计收:

1、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率(即保险费率)计收。如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率为2‰,保险金额为10000元时,保险费为20元,即10000×2‰= 20(元)

2、按有关收费金额的一定比率计收。 如人保公司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费按票价的2%计收,而每名旅客的保险金额为3000元,当票价为 10元时,保险费为0.20元(10元×2%)。

3、按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金额收费。如人保公司某分公司开办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规定,每名游客(即被保险人)每天收保险费0.10元。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缴费是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来划分的,职业分类是根据从事工作的风险程度不同来划分,每万元保额保费分别为20元、40元和70元。

叶女士是一位非常精明的家庭主妇,在她的打理之下,一家人过得很滋润却不浪费。她认为日常开支中,该花的要花,但是能省的地方就绝不多花一份冤枉钱。她为家里的每一位成员都投了保险,但是她每年花在保险方面的费用要比一般的家庭主妇少一些。当笔者问起她的秘诀所在时,她介绍说:“因为我是网上投保的平安意外险,网上投保不仅方便省时,更能享受优惠价格,为我省下不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呢!而且平安保险虽然价格便宜,但是保障内容很全面,这样一来,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据了解,叶女士的女儿去年冬天在玩雪时不慎摔成骨折,叶女士迅速将女儿送往医院治疗后,及时拨打平安的服务热线报案。女儿在医院的花费近4000元,出院后,叶女士带着平安服务人员让她准备好的材料,到平安保险公司 申请理赔,很快,她便拿到了合理的赔款。这让叶女士更加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同时也让叶女士更加信任平安保险。不仅因为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比较低,更因为平安的服务好,理赔效率高。

笔者从平安保险 的工作人员口中了解到,平安保险现有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和家庭综合保险两种人身意外险可供选择。其中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能够保障工作生活中的一般意外和交通意外伤害,还提供门诊与住院医疗保障,另有意外住院误工、护理津贴及紧急医疗救援服务,保额高达50万元。网上投保 ,还能够享受优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比较低,非常划算。家庭综合保险是全家人的综合保障计划,也是市场上非常受欢迎的人身意外险险种之一,是许多朋友的共同选择。

关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提示:

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注意交付保险费时,一定要索要保险公司出具的统一收据并妥善保管,不要轻意接受业务员个人出具的凭证等。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必须提供保险公司签发的正式保单,不同意承保则要退还保费。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公司签发保单时。

新闻链接:“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取消 火车票票价下调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将从明年1月1号起废止。取消“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后,火车票价格也会相应下调。记者今天从烟台火车站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经开始执行取消强制保险后的新票价。

乘客不再被强制购买票价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后,火车票的票价将相应减少0.5元到4元不等。但也增加了部分旅客对事故赔偿的担忧。

对此,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海霞表示,旅客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自愿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铁路部门要承担旅客的安全责任,是基于一种合同的安全责任,旅客自愿购买了一份保险,也就是自己多上了一份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如何计算_保险知识


生活在这个时刻变化的社会中,意外无处不在,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十分有必要,但是很多市民不知道如何计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下面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如何计算的问题。

步骤/方法 

保险金额的一定比率(即保险费率)计收。如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率为2‰,保险金额为10000元时,保险费为20元,即10000×2‰=20(元) 

有关收费金额的一定比率计收。如人保公司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费按票价的2%计收,而每名旅客的保险金额为3000元,当票价为10元时,保险费为0.20元(10元×2%)。 

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金额收费。如某保险公司开办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规定,每名游客(即被保险人)每天收保险费0.10元。

注意事项

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注意交付保险费时,一定要索要保险公司出具的统一收据并妥善保管,不要轻意接受业务员个人出具的凭证等。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必须提供保险公司签发的正式保单,不同意承保则要退还保费。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公司签发保单时。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与保险费率、票价、条款中规定的金额都有关,总而言之,保险费要依据实际情况来计算。此外,市民一定要向保险公司索要收据并保管好,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