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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国务院发文促养老服务业发展:六大优惠政策支持

2020-10-06
保险养老规划理念 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 保险养老规划

9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国机构养老、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提供100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

文件指出其主要任务为:

(一)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

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综合发挥多种设施作用。各地要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要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养老服务。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设施都要向老年人开放。

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各地区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加快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

(二)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发展居家养老便捷服务。地方政府要支持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通过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要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

发展老年人文体娱乐服务。地方政府要支持社区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并发挥群众组织和个人积极性。鼓励专业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

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地方政府要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三)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各地要根据城乡规划布局要求,统筹考虑建设各类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行政许可和登记机关要核定其经营和活动范围,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各地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要实用适用,避免铺张豪华。

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要开展服务项目和设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

健全服务网络。要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适时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功能,使农村五保老人老有所养。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支持乡镇五保供养机构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党建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学校等要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组织与老年人相关的活动。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作用,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解决周围老年人实际生活困难。

拓宽资金渠道。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的要求。鼓励城市资金、资产和资源投向农村养老服务。各级政府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应重点向农村倾斜。

建立协作机制。城市公办养老机构要与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服务能力。建立跨地区养老服务协作机制,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五)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

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各地要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相关行业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等服务,加强残障老年人专业化服务。

开发老年产品用品。相关部门要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开发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生活设施,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

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在制定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中,要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创新能力,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六)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各地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投融资政策。要通过完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积极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对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的吸引力。逐步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应统筹考虑养老服务需求,积极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无障碍改造。

(二)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各地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并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严禁养老设施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搞房地产开发。

(三)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各地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完善补贴支持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可根据养老服务的实际需要,推进民办公助,选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要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

(五)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要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开放大学作用,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学历教育。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老年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应当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提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养老机构应当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

(六)鼓励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养老服务。引导公益慈善组织重点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提供,使公益慈善组织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力量。积极培育发展为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大中小学学生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探索建立健康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的工作机制,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支持社会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延伸阅读

国务院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规定开征房产税地区的单位和个人的房产,均应依照《条例》和本细则缴纳房产税。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指“城市”,系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系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系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

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的县城,建制镇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均不包括所辖农村和行政村。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但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具体划分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确定,报省税务局备案。

第四条除《条例》第五条免税的规定外,下列房产亦不征房产税:

一、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二、作为营业用的地下人防设施。

第五条房产税的减免税权限为:

一、属于地、州、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和免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属于县(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或免税,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审批,报省税务局备案。

三、个别纳税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的,由县(市)税务局审批

各地出台出口保险费率优惠政策促经济发展


近期响应国家政策,各省市纷纷出台出口保险费率优惠政策,以促进外贸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山东出台出口信用保险费率优惠政策 加大外经贸扶持力度。山东省确定,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前提下,各级政府在用足用好国家外经贸促进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外经贸扶持资金规模。对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贸易展会,在摊位费、展品运输、人员费等方面给予资助。对鼓励类产品进口提供贴息支持,调整进口贴息产品支持范围。出口信用保险实行优惠出口保险费率,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提高保费补贴比例,鼓励开展小微企业统一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试点。

同时,山东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及时兑现出口退税政策,对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等重点出口企业实行“先退税后核销”。加大融资服务支持力度,引导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安排、出口订单抵押、货权质押等方式降低企业贷款门槛。

荆州24家小微出口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由国家全额买单。近日记者从荆州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及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宣讲会上获悉,为提高小微出口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省商务厅及荆州市将为我市24家小微企业全额缴纳保费。

据悉,经省商务厅与中国信保武汉营管部协商,由商厅承担投保的全省前200家小微出口企业的保费,各市州承担不少于100家。其中省厅支持16家,荆州市支持8家。

昨日,相关企业在现场领取了保单,荆州一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年度出口保险费率0.15%,保单年度保险费=上年报关出口总金额×0.15%。该企业需一次性缴纳2万余元的保费,这全部由省厅承担了。

广东小微企业可免费享出口保险。今年经济形势严峻,不少企业出口了甚至无法收回货款。假如企业买了出口信用保险,无法收回的货款就能得到补偿。最近,广东省出台新政,对2011年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投保给予80%的财政扶持,东莞在此基础上,把剩余的20%保费进行补贴。这意味着小微企业能免费享受出口保险。相关单位提醒,由于广东省一共安排了1亿元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企业先到先得。

单一买方赔付上限5万美元。某小微企业2011年海关统计出口金额为200万美元。2012年7月1日,该小微企业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支持小微企业出口专项扶持方案,承保条件为:单一买方赔付金额上限5万美元,赔偿比例70%,费率0 .14%。该企业:年度保险费为:2,000,000×0 .14%=2800美元。保单年度最高赔偿金额为:2,800美元×50倍=140,000美元

假设1:该小微企业向美国买方出口3万美元货物,到期后买方拖欠货款。小微企业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审核后,向该小微企业支付赔款2.1万美元(3万美元×70%)。

假设2:该小微企业向俄罗斯买方出口8万美元货物,后买方申请破产,货款无法收回。该企业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中国信保审核后,向该小微企业支付赔款5万美元(8万美元×70%>5万美元)。

相关链接:如何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经营户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视付款期限不同分为两类,其赔付比例和保险费率均有三种组合方式:一是付款期限为1——30天的贸易,赔付比例90%,出口保险费率为货值的1.2%;赔付比例80%,出口保险费率为货值的1%;赔付比例70%,出口保险费率为货值的0.8%。二是付款期限为31——60天的贸易,赔付比例90%,出口保险费率为货值的1.6%;赔付比例80%,出口保险费率为货值的1.3%,赔付比例为70%,出口保险费率为货值的1%。

就投保流程而言,经营户投保时须填写《投保单》及相关协议,然后在交付货物前向中国信保义乌营销服务部提出申报申请,申报成功后在3天内支付保费,这意味着出口信用保险投保成功。

如果经营户按期收到买家的货款,应在收款期过后的10日内向中国信保义乌营销服务部确认货款回款情况。否则,即使经营户没有收到货款,也将视同已经收款,相应的保险责任即刻终止。

医疗服务,国务院医改办开启新模式 县级医药改革成重点


近日,记者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务院医改办正在会同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组织开展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评估工作,县级医药改革将是医改深入的重点。

医改联合体发展新模式

8月初,高青县人民医院与淄博市中心医院合作共建医疗联合体正式揭牌,成立高青院区。为了全面落实《山东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市县医院实行对口帮扶的要求,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快速提升县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水平。

高青县政府同淄博市中心医院在卫生局的指示下,进行了深度交流与协商,在建设医疗联合体方面达成合作。在协议方面规定了一系列准则,如高青县将自己所属的县人民医院交托给淄博市中心医院运营十年的时间,然而要把“淄博市中心医院高青院区”牌子也挂在高青县人民医院上面。

双方约定,淄博市中心医院负责制定高青县人民医院发展规划,负责规划高端医疗装备配备、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国家省市级各类重点学科建设,并组织实施,尽快将县人民医院建成二级甲等的现代化医院。

在合作期内,由高青县县长牵头和淄博市中心医院成立理事会,负责对县医院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根据高青院区经营业绩和收益,淄博市中心医院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而淄博市卫生局负责对建立本医疗联合体工作进行综合目标考核,并监督实施。

对于高青院区院长和副院长人选由市中心医院聘任,县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组织程序办理相应招聘任免手续,而其他医务人员继续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差额拨款补贴政策,确保高青县人民医院现有在册编制内工作人员身份、工资待遇不变。

除高青县人民医院外,9月29日,县妇幼保健院参照县人民医院的合作共建模式,也与淄博市妇幼保健院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书。

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办医

事实上,高青县县级公立医院共有四家,包括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中医医院,而该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则采用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办医,来提升县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水平。

该县第二人民医院地处高青西部,位置偏僻,无法提供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医疗服务,发展空间不足,于是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办医。近期,在县城南部新区投资两亿元,进行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将建成二级甲等现代化医院。

而该县中医医院按照中医康复、高端体检、养老设施的规划建设,也采用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办医的模式,目前合作细节正在积极洽谈之中。

高青县县长刘忠远称,通过与上级医院合作共建和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办医这两种模式,使高青县县级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可以满足全县90%患者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将会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工作中树立典范。

从8月初成立高青院区至今,该县人民医院门诊病人、手术次数同比增长28%、57%,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不但使更多的县内患者不再外流,还要吸引临县的患者前来就医。

有业内专业人士表示,高青县这次的医疗改革可以说是意义重大。此次改革是由上到下、从外到内逐步深入的推进策略,而且保证了人员编制不变和资产归属不变。这种拥有不占有、医疗资源共享目标一致的格局已经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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