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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医院,市慈善总会设立助医基金帮扶困难群众

2020-10-03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少儿保险规划

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令许多困难群体不堪重负,为帮助他们就医,4月22日记者获悉,周口市慈善总会分别于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周口协和骨科医院设立两个助医基金,用于指定医院助医助困。

据介绍,周口市慈善总会与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联合设立的是周口市慈善总会国药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和公益项目开展基金。该基金由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以劝募的方式募集资金,双方合议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危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指定所捐款用于指定医院的慈善医疗救助、发展以及公益项目的开展。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基金的用项主要是:目前正在我市开展的“暖心行动”外请专家的会诊费、讲课费、差旅费,“暖心行动”患者的减免费用等;指定医院收治的“无主”病人和贫困病人的救助;医学院校贫困学生、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贫困员工及周口市慈善贫困工作者的救助;指定医院的急救知识培训,医院管理人员、医护人员的培训;指定医院的医院信息化、物流建设、公益非营利性诊疗及救护设备的添置或购置;指定公立医院的改革发展和公益项目;周口市慈善总会和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协商开展的救助项目。

周口市慈善总会与周口协和骨科医院联合设立的是周口协和骨科医院慈善助医基金。由周口协和骨科医院注入20万元作为基金的启动资金,后续资金由医院根据救助情况每年注入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基金在市慈善总会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双方共同成立周口协和骨科医院慈善助医基金联席会,按照公开透明的模式使用基金,切实帮助有困难的群众就医。

延伸阅读

医疗救助,广州颁布实施了《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12月12日,广州市民政局会同财政、人社、卫生等8个部门颁布实施了《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今年约投入1500万元,对11类、近20万名困难群众实施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

昨日,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项目新闻通报会宣布,市民政局会同社保、卫生、人口计生、工会、妇联和残联等部门对20万救助对象建立信息数据库和医疗救助档案,全面跟踪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情况,防止骗保现象发生。

从昨日起,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带齐资料,在3个月内去救助经办机构中国人寿保险广州分公司101个服务网点办理报销手续。

医疗救助最高额度:多层次总计33万元/年

据市民政局副局长易利华介绍,12月3日,市民政局通过招投标选定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承办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工作。商业保险医疗救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方式,今年约投入1500万元,对近20万困难群众群体实施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

相对于现行的医疗救助政策,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将救助范围扩大到了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智力精神残疾人、有伤害或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本市精神病患者,增加了精神病患者救助和精神智力康复治疗等救助项目,加大了对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的救助力度。

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救助对象每一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年度的医疗救助累计限额为15万元。在广州市医疗救助体系下,广州市困难群众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医疗救助33万元(含基本医疗救助4万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10万元,临时医疗救助1万元,慈善和应急医疗救助3万元)。

运作方式:对救助对象采取浮动管理

据市民政局救助处负责人李志雄介绍,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政府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非本市户籍的困难大中专学生、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智力精神残疾人、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由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送院治疗的伤害自身和危害他人的本市精神残障患者、特殊困难人员等11类人群,全市共约20万人。

李志雄说,商业保险医疗救助与一般的商业性保险不同,将对救助对象采取浮动制管理。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注重政府购买的方式和受助者的身份,而不是受助者有没有购买该保险。“比如,今年1月份某人是低保户,政府帮他购买了商业保险医疗,如果到了3月份,他发了财,不属于低保范围了,那么他就不能再享受商业保险医疗了。反过来,如果某人1月份不是低保户,但是6月份变成低保户了,他就能享受商业保险医疗。”

李志雄指出,救助对象一般应在医疗费用发生后3个月内(康复治疗或训练费用可每季度办理一次),到中国人寿保险广州分公司服务网点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将按医药费发生时间计算救助对象是否符合救助的条件。

商业医保:共设四类救助项目

据介绍,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共设定了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专项救助和特殊救助等4种类型的救助项目,救助对象每一个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年度的最高医疗救助累计金额不超过15万元。

其中,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除了享受19种重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1万元外,还可单独享受24种慢性疾病每月100元的门诊救助;普通门诊救助按80%的比例予以救助,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比例为100%,每一保险年度最高不超过1万元,当年累计,不滚存;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且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持证困难精神、智力残疾人(不含已享受政府其他康复训练资助待遇的对象)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训练,个人负担的康复费用由商业保险按60%比例支付,每月最高支付限额800元;由所在单位或公安机关送院治疗的本市户籍精神障碍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扣除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资助后,按80%的比例救助。

如何报销?带齐七件去人寿网点办理

据介绍,中国人寿保险广州分公司已在全市设立了101个服务网点。在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初期,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从昨日起,带齐七证件,就近到中国人寿服务网点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办理医疗救助费用零星报销(也可到任何一个网点办理)。

另外,对于网点较少的边远农村,市民政局将会同中国人寿充分利用村、镇一级民政工作平台,代受理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申请。

明年上半年,市民政局将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指导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研发建立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管理系统,对住院医疗救助费用进行记账减免,减轻困难群众垫付压力,提高医疗救助的可及性。

如何防骗保?资格认定和信息入库双保险

如何防止骗保行为发生?据介绍,有关部门将用资格认定和信息入库“双保险”来规范。

资格认定方面,要求依托经济核对系统,规范救助资格认定。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所规定的11类救助对象中,低保、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救济身份已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但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失独家庭人员)、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智力精神残疾人等困难边缘人群是否符合救助条件,需要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

为此,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等困难边缘人群应向民政部门提出家庭收入核对申请,授权民政部门利用我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对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核查,以确认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保证救助的公平公正。

信息管理方面,李志雄说,市民政局将会同社保、卫生、人口计生、工会、妇联和残联等部门,按照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建立20万救助对象的信息数据库和医疗救助档案,全面跟踪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情况。

“也就是说将困难群众的信息全部集中起来,将来某个人刷卡或就医时,他的身份就被认定,我们在信息库里就可以看到。如果某人想进入或者退出低保户范围,必须经过县区级民政部门,那么他的信息就可以直接进入系统,也可以及时根据实际来变动信息,不符合标准的人员就享受不了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完全由系统来分辨,这样可以保证公平、公开、公正。”李志雄表示。

十个工作日内钱入账户

今年54岁的天河区市民杨女士是肢体二级重度残疾人,身患狼疮性肾炎、糖尿病和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杨女士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请了19种重大疾病门诊救助。

今年12月19日,杨女士在广东省中医院门诊治疗狼疮性肾炎,总花费1200元左右,个人负担医疗费用633.8元。杨女士说,以前她每个月为了治病,如果没有各种医疗保障,需要花3000元钱,但她的退休金每月只有2000元左右。“今年一月份,我因为患有肾炎而住了一个月的医院,住院每晚就要花120元,那次住院总共花了十万元,我自己垫付了6万多元。我哪有那么多钱,所以亲戚也帮我付了一部分,半年之后才去报销。刚才有人告诉我以后在窗口办理报销就可以直接划款了,我非常期待。”

23日上午,杨女士来到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某营业网点办理报销手续。工作人员说,如果杨女士的资料经公司审批通过,三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杨女士能够予以报销的金额,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就会将钱划入杨女士的银行账户。

提醒

报销要带齐七件

广州市医疗救助体系以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为主体,以商业保险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和应急救助为补充,为困难居民和因病致贫者提供实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多层次解决他们最基本、最迫切、最现实的看病难问题。

商业医保报销要带齐七件:

1.病人户口簿(年度内首次申请须提供复印件);2.救济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诊断证明;4.医疗费用发票或加盖社会保险机构(医疗救助机构)业务用章的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5.门诊医疗费用清单;6.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结算单或医疗费用清单;7.银行存折及复印件。

年度累计限额3万元/人,到区(县级市)慈善会申请。

广州市医疗救助体系简图

困难群众

其他人员

低保、低收入、五保、三无、重残、政府供养人员、困难学生等

因病致贫的本市居民

资格审核

资助参保参合

到街、镇民政部门申请

到街、镇民政部门申请,授权进行家庭收入核查

基本医疗救助

门诊、住院救助,年度累计限额4万元/人,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或到街、镇民政部门申请零星报销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医疗救助年度累计限额超过4万元的本市居民,可到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

商业保险补充救助

临时医疗救助

慈善和应急医疗救助

年度累计限额15万元/人,到各区(县级市)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网点申请。

低保、低收、五保、三无人员,可到街、镇民政部门申请临时医疗救助,年度累计限额1万元/人。

商业险,广州:投入1500万元为困难群众购买重大疾病商业医疗保险


广州市将投入1500万元为约20万困难群众购买重大疾病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居民医疗救助及重特大医疗救助的补充。前天,《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广州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低保、低收及城镇“三无”人员等十类人群纳入广州市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一场大病,足可以让一个中产家庭因此返贫,更何况那些低收入困难群体。广州引入商业医疗保险,为遭遇重大疾病的困难居民再“买”一层保障,在享受医保报销及医疗救助资助后,还能获得商业医疗保险资助,体现了政府“兜底”救助的民生情怀,也是一个合理的医保体系所应该做的。

一个相对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救助制度要基于最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这是政府救助承载的“底线”公平所在。眼下,虽然医保覆盖了大部分人,但治疗费用多数有封顶线,一旦遇到重大疾病,还是有一大部分医疗费要由病人自己出。这对困难群体来说,又增加了一大负担。政府替他们购买大病商业险,为他们排忧解难,当是实打实的民生举措。

就广州的意见稿来看,亮点不少:比如说大病商业险覆盖了门诊、住院治疗,包括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结核、恶性肿瘤、白血病等在内的多种危重病症都被纳入,甚至连精神、智力残疾人的住院治疗也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扩大,也是一大进步。

不过,既然是征求意见稿,作为一个广州市民,也想提几个意见:

一、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为困难群体医保“兜底”,这个当然是好事。但尽管有十类困难群体被纳入救助范围,可终究解决不了多数人的大病返贫问题。大病商业险的资金来源为医疗救助基金,广州市政府每年筹集1.5亿元医疗救助金,那么能否扩大范围,把更多的低收入非困难群体也纳入到政府替买大病商业险的范围中?

二、要求政府为所有居民购买大病商业险不太现实,那么能否以税收优惠、政策倾斜等方式鼓励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险?这其实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医保补充模式。

三、意见稿规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救助对象进行资格鉴定,那么如何监督它们的公平公正,对相关部门也提出了新问题。

综上所述,重大疾病保险所指的“重大疾病”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二是“治疗花费巨大”;三是不易治愈。重大疾病保险会一次性给付的保险金,被保险人可以支付因疾病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同时缓解患病的经济压力。

公立医院,公立医院医改为群众提供更加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方案指出,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总量为上年度药品合理差价总量的60%左右,县财政补贴占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试点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日前启动,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在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方面,试点医院将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县级医院按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审批或备案编制内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全部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方案要求试点医院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通过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试点县县级政府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责任,严禁县级医院举债建设。

公立医院,桂林市推进医改让百姓得更多实惠


据了解,今年以来,桂林市医改各项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城乡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其中职工、居民参保人数达116万多人,参保率达96.90%;新农合参合人数达376万多人,参合率达99.16%,同比提高约1个百分点。同时,桂林市共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亿多元,直接救助城乡、农村困难群众3.25万人次,资助20.13万名困难群众参合、参保,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此外,全市33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调整了47项医疗服务价格和大型设备检查费。截至10月,各县区共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6452万元。

会议指出,桂林市是全区医改工作的先行地区,前期医改工作做得很出色,但在后期深化进程中,出现了各县(区)发展不平衡的情况。比如,绩效工资“托低不限高”执行不到位,乡村一体化管理推进度慢,乡镇卫生院空编率和聘用率双重矛盾突出,全市基层卫生人才流失较普遍等。此外,大多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补偿方案、人员编制等相关配套政策滞后。

针对医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黄俊华在会上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要深入学习,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探索破题思路;深入调研,针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常性地开展调研,特别是对目前影响医改进展的乡村一体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留不住人才、村医养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等问题,要大胆探索,争取出台一些指导性的政策文件;要深入破解难题,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组织力量攻坚,想方设法破题,统筹各项医改任务,强力推进医改工作。

黄俊华还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加强督促检查,继续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当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春成就桂林市基层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副市长巫家世主持会议。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国二级医院整改在即 天津落实基层医改政策减轻群众医药负担


由国家卫计委基层司副司长李晓东任组长的国务院医改办督查组一行来和平区,对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医改办主任李力(微博),市卫生局副局长张富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石季壮陪同。石季壮在向督查组汇报时说,多年来,和平区始终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工作,切实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效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督查组还实地查看了和平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情况。在南市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查组查看了门诊大厅的医指通预约挂号平台、健康家园自助式健康体检服务以及妇儿保健中心;在小白楼街开封道社区卫生服务站,督查组查看了国医堂的诊疗设施,并询问了患者就医情况。督查组认为,和平区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建设方面做出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希望相关部门单位继续加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力度,落实基层医改相关政策,让百姓真正受益。日前,为促进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提升医院整体服务和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药服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方案实施细则》、《二级民族医医院以“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和《二级中医专科医院以“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方案实施细则》。三项细则从发挥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队伍建设、科室建设与管理、中医(民族医)临床路径和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诊疗方案推广实施、药事管理等六方面对这类医院的持续改进活动从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分细则、分值予以细化,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推广分值比重均超过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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