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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5月1日起荆州租房职工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0-10-03
住房保险规划 八月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时可保利益

继今年3月30号,荆州住房公积金将二套房首付比例由60%下调到不低于30%这一措施出台后,按照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从今年5月1号起,荆州住房公积金又有几项提取业务放开。

4月28日上午九点钟,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媒体见面会。会上,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媒体记者介绍,从今年5月1号起,有几项公积金提取业务将实行放宽政策。

一是放宽购买、建造自住房提取条件:即职工凭三年内购买自住房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低于30%首付款发票、建造自住房的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而在这一政策出台之前,只能在购买一年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取;

二是放宽下岗失业职工提取条件:破产企业职工、下岗失业职工停缴公积金一年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提供下岗失业证、本人身份证可以申请销户提取公积金余额。而这一政策出台前,下岗职工,女满45岁、男满50岁才能提取公积金。

三是开通租房居住职工提取业务: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需要注意的是,租住社会出租屋的,夫妻双方可按每月1500元租金标准提取公积金,每年提取公积金一次,总额不得超过18000元;租住廉租房、公租房的另有规定。

四是开通患重大疾病职工提取业务: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医保部门规定的十类重大疾病,提供一年内的经二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湖北省医疗单位住院收据票据、经医保部门出具的个人负担证明,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这四项公积金提取业务从今年5月1号起正式实施。在媒体见面会上,记者还针对市民比较关注的,“装修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问题向公积金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他们表示,装修贷款的真实性、贷款数目难以核实,对贷款审核人员缺乏监管,其操作细节仍在研究当中。

据了解,去年全市归集公积金达到16.5亿元;去年全市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8.62亿元,提取公积金7.06亿元;受房地产市场销售放缓影响,去年贷款、支取数额较前面弱有下降。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公积金归集余额达到58.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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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市民以个人名义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将进一步简化,今后职工只要凭身份证就可办理,不需要再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日前,我市出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管理办法》,该办法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新修订的个人缴存户管理办法对个人缴存户缴存对象和范围进一步明确,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由职业者、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在我市人事机构办理档案托管的从业人员等,均可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年龄要求不变,仍为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同时,《办法》对申请条件进行了简化,职工只要凭身份证就可办理,而不需要再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在申请材料方面,将原来的《个人缴存户银行扣缴申请表》和《个人缴存户账户设立申请表》合二为一,同时增加个人缴存户协议,将个人缴存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协议形式明确,弥补了管理办法在一些约束性条款上的不足。

在办理流程方面,将个人缴存户的登记和汇缴转移等业务都由受托银行办理,改变了原来个人缴存户登记和汇缴等事务分别由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分开办理,方便了职工,也提高了效率。

该负责人介绍,《办法》与之前另一个重大变化是进一步明确了个人缴存户的权利义务。注重个人缴存者的权利义务并重,并增加了罚则部分,以有效防止个人缴存户贷后不缴的问题。“个人缴存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未按约定履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公积金中心将要求其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本息或对其剩余贷款本金改按同期商业住房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此外,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对个人缴存户的资金汇缴方式,从7月1日起采用银行扣缴,不再接受现金缴付。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面向对象也是在职职工。对于无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也是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公积金,9月1日起全体正常缴交公积金人员均可提取公积金


8月28日讯:中山公积金使用范围覆盖至全部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中山公积金使用范围全国最广。记者今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9月1日起,中山公积金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住房物业消费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至此中山所有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使用公积金,或用于住房贷款消费、或租房提取,此次让已经结清房贷的缴存人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结平介绍,9月1日开始,中山住房公积金增设其他住房消费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中山已有房产但不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30%,提取金额上限为1500元。

记者算了一笔帐,以个人每月缴交750元公积金为例,再加上单位部分缴交的750元,合计每月缴交公积金1500元,按每三个月可以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百分之三十计算,公积金缴存人每月可以提取450元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住房消费。已购房并且已经还清贷款的黄小姐表示,原以为自已要等到退休才可以领用公积金,新政策将减轻生活负担,“这个新政对我们肯定好,现在房子已经够住了,又没有购房计划,按原来政策只能将公积金放在银行,不买房子根本用不上,现在有这个政策每三个月可以提取,可以补贴物业管理费支出。”

刘结平提醒,住房物业消费提取的方式很简单,只需要公积金缴存人拿着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到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市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公积金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等六个地方就近办理,就能住房物业消费提取;或者是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银行开通自助办理协议,在公积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即可自助办理提取。

另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延长一次性购房、分期付款购房及自建房提取时限。目前我市职工“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和房款全部付清后各一年内提取一次”;“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一年内各提取一次”。现修改为“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之日起三年内只提取一次”;“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两次,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一年内提取一次和房款全部付清后(购房发票开立之日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两次,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之日起三年内提取一次””。

同时,公积金中心还缩短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自动转帐的职工提取周期,由90天缩短到30天,在昨日之前已办理了委托提取自动转帐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须按原办法规定的下个年取日再按新规定执行。

公积金,1日起武汉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实施


1日起武汉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实施随着本月1日起武汉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实施,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咨询公积金非购房消费的提取事项。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者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和医药费。

记者了解到,由于暂时无力购房或没有用到公积金等原因,部分市民账户里的公积金余额一直未动,非购房消费能否提取账户里的公积金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为此,今年1月1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租房、看病等情况。

除了买房提取,市民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根据规定,每月房屋租金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可在房屋租赁协议签订的承租期内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次。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承租期内租赁费用扣除同期家庭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部分,且单身职工每月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600元、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800元。如李先生目前单身,每月公积金缴存300元,房租800元/月,工资3000元/月,那么每年能提取公积金不得超过(800-3000×0.2)×12=2400元,最高每年能一次性提取2400元。公租房、廉租房租金也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根据要求,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租房协议、房东的租赁备案证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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