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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天津生育保险妊娠登记流程?如何办理,资料

2020-10-03
保险规划流程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保障规划基本流程

一.经办流程:

1.参保人员怀孕后持有关证明到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乡镇街计生办领取《生育服务证》;

2.参保人员持《生育服务证》于妊娠12周内到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生育保险的定点医院联网办理妊娠登记;

步骤1:实施妊娠诊断;

步骤2:建立《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

步骤3:网上核验《生育服务证》;

步骤4:办理完成妊娠登记。

3.妊娠登记成功后,参保人员可在医院即时进行产前检查费联网结算。

二.经办须知

1.参保人员在医院联网办理妊娠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

(1)参保人员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

(2)本市乡镇、街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原件;

(3)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

2.参保人员因下列原因不能在定点医院联网办理妊娠登记的,须到用人单位参保社保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

(1)参保登记个人信息不符;

(2)参保或缴费异常;

(3)持有非本市开具《生育服务证》。

3.参保人员在社保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

(1)《医疗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生育保险专用章)原件;

(3)妊娠化验单原件;

(4)《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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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如何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如何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和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卡)》?

第一步:生育保险登记

办理地点:具备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卡)》资格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①社会保障卡;②结婚证;③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④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办理流程:由首次建《市孕产妇保健册(卡)》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其享受条件及携带材料,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在生育保险系统中进行生育保险登记,并确定两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一家为孕前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早期产前检查的医院(须为登记医院),另一家为孕后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晚期产前检查并分娩的医院。

第二步:孕前期产前检查

就诊地点:本人登记的孕前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社会保障卡和《孕产妇保健册(卡)》。

注意事项:①在孕前期产前检查期间发生生育并发症或流(引)产的,须在本人登记的两家生育定点医院中任选一家进行治疗或手术;②如建《孕产妇保健册(卡)》时,未做生育保险登记的,需在进行产前检查、生育并发症治疗或流(引)产前挂号时告之医院,并补做生育保险登记,未登记前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三步:孕后期产前检查

就诊地点:本人登记的孕后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社会保障卡和《孕产妇保健册(卡)》。

注意事项:在孕后期产前检查期间发生生育并发症或流(引)产的,须在本人登记的孕后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或手术。

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可以转诊转院就医


吴先生:我参加了本市医疗保险,前段时间检查出患有脑血栓,现正在房山区一家定点二级医院治疗。最近由于病情需要,想到宣武医院去就诊,请问我转到宣武医院还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吗?该怎样办理转诊手续呢?

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玉军:在本市,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是可以进行转诊、转院治疗的。你在办理转诊手续时,需要由正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并经该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部门核准后,即可前往你想要转诊的宣武医院就诊。转诊到宣武医院时,你必须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告知医生你是本市参保人员并使用蓝色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在看病过程中,你个人先用现金交纳门诊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费用,妥善保存就医单据和转诊证明,如果你是在职人员,当全年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时,及时报送本单位负责医疗费用管理的部门。经医保中心审核后,会按规定将医疗费用返还給你。若根据病情需要住院治疗,治疗过程中,你只需交纳应由个人自付和自费的医疗费用,其它费用均由医院记账。

有关具体内容请参阅《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23号)。

社保卡,哈尔滨市未参保人员初次办理社保卡 办理流程简单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为离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初次办理社保卡工作正在进行,市区范围内共设16个经办点,市民可就近办理。本年度新办理社保卡的离退休人员不需进行养老保险生存认证,次年开始按社保局通知要求到就近社区进行认证;已有社保卡到社区认证不上的,请到所属区级社保局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并重采指纹。

据市社保卡服务大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社保卡办理对象为参加哈尔滨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之任意险种的参保人员。社保卡只需采集一次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照片、指纹),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不需要再次办卡。未参加任何保险的人员不需要办卡。

未办理过社保卡的离退休人员及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除外)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换发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在今年4月29日至8月15日期间,就近到所属区设置的社保卡经办点进行信息采集,所有经办点均提供初次办卡一站式服务。对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社保卡办理期间,原居民医保证继续有效,领取新的社保卡后,居民医保证自动作废。

对于行动不便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居住在市区内的,可由家属持其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卡服务大厅(康安路137号)办理上门采集手续。办理社保卡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20元制卡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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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1、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开户行和银行帐号;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单位基本情况资料(劳动合同花名册、工资表、财务报表等);

(6)成建制转入的,还须提供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印章。

2、填写表式

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建立(恢复)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3、办理流程:

(1)单位依法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应及时受理,对资料齐全、表式填报正确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的,为其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向参保人员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资料不全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应明确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充的资料,待补全资料后可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继续办理。经审核证件、资料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应当场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资料退还。

承办科室:社保局参保登记科

保险知识汇总,昆明展开“四类”未参保人员审核登记工作


记者昨日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昆明市未参保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将于本月中下旬全面展开。届时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开设专门窗口,并确保6月起按时足额发放已参保补缴的“超龄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昆明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4.75万人;24万余名企业离退休人员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困难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等群体没有及时参保或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被排除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外,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而这样的人员在昆明约有30万。

此次参保(补缴)养老保险主要涉及到“超龄参保人员”、“其他未参保人员”、“中断缴费人员”及“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四类人员。一旦参保补缴费用后,即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从5月中下旬起,将开始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登记、缴费核定,全面开展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业务工作。欲参保(补缴)的市民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据介绍,“超龄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首先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办理参保登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四类人员

●超龄参保人员: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曾经有过就业经历,未享受逐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今年内未达到退休年龄,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职工。

●中断缴费人员:今年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1995年10月以后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从事自谋职业期间有中断缴费记录的人员。

●其他未参保人员:今年内未达到退休年龄,中断或在国有、集体、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企、事业单位工作过,以及复转军人、知识青年等未参保人员。

失业人员,厦门市生育保险申请、报销需要哪些资料、流程


生完孩子,如何领生育保险、生活津贴补助,要理财网整理如下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支持身份验证的厦门银联储蓄卡;

(2)计划内生育证明(即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非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记录的就业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

(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简单来说,就是八大件:医保卡、银行卡、准生证、出生证、医院发票、出院小结、申请表、身份证。

如果失业在家,还需要一份失业证明,详见以上第6条。

申请表可到厦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站下载填写,必须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和外来离职人员由用人单位盖章,本市失业人员由所辖居委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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