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保险知识,年代人 保险情

2020-09-29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种类 保险保额的规划

如果按照年代划分,60后、70后、80后这三个不同人群在当前社会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80后的人群正处于社会上升期,四处打拼;70后的人群则承担着最主要的家庭责任,扮演着顶梁柱的角色;60后的人群生活则步入稳定,开始为未来的退休生活进行规划。不同的社会角色带来不同的生活压力,从而在投资理财和保障规划方面的侧重点也各有不同。本报将针对这三类典型人群的保险需求推出系列报道,点评不同人群的需求差异,并提供相应的保险组合供读者参考。

60后:着重健康险与养老保障

70后:着重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

80后:要纠正不需买商业保险的错误概念

60后

这一阶段的人群最大的风险来自于疾病,重点在健康险。此外,60后人群还需要考虑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因此养老规划也是必须尽早解决的问题。

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重疾险保额尽量高一点,从目前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来看,最好保额能够达到30万元。

70后

70后是社会的“夹心层”,需要重点考虑岁月流逝侵蚀健康带来的风险,以及益紧切的养老需求,从整个家庭的风险角度来选择保险产品。

整体粗略估计,70后投保保险额度可以达到家庭年收入的6~10倍,保费金额则应占家庭总收入的10%左右。

80后

正处于事业上升期,面对的社会压力和挑战相对较大,加上80后大都是独生子女,更应做好自己照顾自己的准备。

如果想要获得较完善的保障及较高的保障额度,就需要选择更长的交费期,用每年较低的保费换取一个总体的综合保障。

60后投保:重疾险保额最好达30万元

60后正值事业高峰期,儿女也都长大成人,可以更多为自己的生活做些规划,在保险规划方面也可更多向自身倾斜。

60后人群的年纪在40~50岁之间,随着年龄的增加,患病的概率也逐渐增大,这一阶段的人群最大的风险来自于疾病。此外,60后人群还需要考虑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因此养老规划也是必须尽早解决的问题。

加大健康险投入

考虑60后人群已经到了一定年纪,重大疾病的发病率比年轻时高了许多,因此应适当提高重疾险的投入。在产品类型的选择上,最好选择终身型或者保证续保的重疾险产品,避免因为身体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续保带来的损失。与此同时,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重疾险保额尽量高一点,从目前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来看,最好保额能够达到30万元。

除了重疾险外,商业医疗保险也是不可缺少一个环节。

尽早进行养老规划

一般而言,企业职工都享有社会医疗保险,社保可以报销其基本的住院费用和医药费,根据“补偿性原则”,保险公司将不再重复给付这部分已报销的费用。因此对于拥有社保的人群而言,在购买商业医疗险时,最好选择定额补偿类的险种,如津贴型住院医疗险。

保险专家表示,职场中人的养老规划宜尽早进行,因为保险产品费率跟年纪成正比,越早投保,花费越少,同时也可以留出足够的时间来完成退休资产的累积。

在选择养老产品时最好考虑能够看到固定收益的品种,以确保生活开支有所保障。专业人士表示,可以选择固定收益类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如万能险或分红险,这类产品虽属于投资类产品,但风险较低,通常具有保底收益。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人士来说,也可以考虑加入投连险,这类保险产品随股市波动较大,但从长期走势来看,投资收益还是有保障的。

60后投保案例:

李先生,今年50岁,太太48岁,儿子今年大三,明年就可以毕业了。李先生夫妇均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工作都很稳定,家庭年收入约30万元。目前李先生夫妇既不需供房,也没有其他负担,大约有80万元的存款。他们最希望的是有一个更完善的医疗保障,同时可以享受更宽裕的退休生活。

国家注册高级理财规划师梁倩表示,根据李先生夫妇的要求,其保障计划应当从疾病和养老两方面入手:

增加30万元重疾险:考虑李先生已经到了一定的年龄,重大疾病的发生率可是比年轻的时候高了很多;而且在企业中,员工只是享受基本医保,因此,李先生及太太分别增加了3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可以保障36类重大疾病,癌症3年后复发还有额外赔付。

投资型保险组合:考虑到企业退休后享受的是基本社会统筹养老保险,退休后收入会大幅度下降,所以李先生在保险规划中最侧重的部分就是养老规划。

在表一提供的方案中,为李先生选择的主险是一款两全保险(万能型),同时附加了一款投连险。

这一组合主要是考虑到李先生夫妇自身的经济状况,可以承受一定的投资风险,同时也能兼顾其资产增值并维持较高退休生活水平的要求。

李先生夫妇每年存入5万元,一直存到李先生60岁。梁倩表示,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在首年的时候,额外追加了30万元的投资,这笔钱在后期的价值就更加可以体现。

李先生夫妇合计存入了80万元(5万×10年+30万=80万元),他们预定在李先生65岁时开始每年领取8万元的补充养老金,领到李先生84岁时共计领取了160万元。如果按照7%的年收益率进行测算,此时账户余额还有173.8万元可供李先生夫妇自由支配。

70后投保:“夹心族”力战“岁月神偷”

70后是社会的“夹心层”,需要重点考虑岁月流逝侵蚀健康带来的风险,以及日益紧切的养老需求,从整个家庭的风险角度来选择保险产品。

具体来看,首先,为了避免夫妻任何一方的身故或失去工作能力影响家庭生活,夫妻双方都可以选择保障性比较高的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并附加一定的健康险和意外险。在健康险里,把风险最大的重大疾病这块的风险覆盖掉是当前最需要做的,毕竟重疾是对家庭经济造成影响最严重的因素。

在家庭已经有了一定财富积累的基础上,可以做一些养老方面的保障,考虑养老金保险,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选择投资分红类的产品。

在构建自身保障的基础上,可以选择为孩子投保。

保险额度:

家庭年收入6~10倍

保障需求较为复杂的70后人群,并不是一份商业保险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投保的关键在于各险种合理配置以及各险种的保障度。

整体粗略估计,70后投保保险额度可以达到家庭年收入的6~10倍,保费金额

相关知识

丧失劳动能力,国外工伤保险情况


(一)工伤保险的管理形式

工伤保险在世界范围内实施最广、立法最早。1883年-1889年在德国宰相俾斯麦主持下,制定了疾病、工伤和养老三项社会保险,从而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保险制度。随后,欧洲许多国家纷纷效仿,德国1884年制定《工人灾害赔偿法》,同年英国颁发《雇主责任法》,法国于1898年实行工伤保险,由此至今遍及全球。

鉴于工伤保险制度历史悠久而广泛,由于不同国家经济、文化、传统的影响,各国管理形式多种多样,大致可归纳人为雇主责任保险和社会保险两大类型。

雇主责任保险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害的工人或遗属直接向雇主要求索赔,由雇主向他们直接支付保险待遇。雇主责任保险的弊端是(1)赔偿额较低,一般采取一次性支付,往往低于实际需要。这种办法不能解决全残工人和死者遗属的长期困难,更不能解决职业康复待遇问题。(2)雇主责任制的赔付要根据责任大小,往往要诉诸法律。因此,工作量大,办事时间长,雇员得不到及时保障。某些职业病有几年或十几年的潜伏期,工人转换工作,很难追究是那一个雇主的责任,最后还是得不到保障。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统一筹措基金,共担风险,并以支付长期待遇为主。社会保险制度组织管理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由政府部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监督下建立半独立或独立机构。这种机构特点是快速灵活地对政府政策的要求作出反映,效率较高。这些机构总控和指挥权属于理事会,它常由政府、雇主和雇员三方联合组成。另一种管理形式在社会保险领域范围内,与疾病、生育、医疗保险项目一并纳入统一管理。社会工伤保险制度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非盈利性、互济性等基本特征,比雇主责任制保险有较大的优势,因而得到迅速发展。

(二)保险待遇范围

1952年国际劳工局《社会保险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1)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2)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工资收入者;(4)由于供养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1.工伤医疗待遇。

国际劳工公约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矫形设备供应和维修费用。不应由工人分担,医疗期也不应限制。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工伤医疗都是免费的;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这个标准,有的国家虽然有医疗保险,但是采取限制的办法较多。

2.暂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所谓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是因为伤者正处在医疗期,尚未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一旦做了鉴定或治疗超过一定期限仍需要继续治疗,就视为永久完全丧失或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了。支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1952年102号国际劳工公约规定要有一个等待期,最低保障为工资的50%。1964年《工伤补偿公约》(第121号)规定不需要等待期,最低保障提高到60%工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是一种短期待遇,多数国家支付60%(工资的2/3或75%)也有些国家支付100%。支付期限一般为26周至52周。

3.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项待遇是经鉴定为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支付的,为伤残抚恤金或伤残年金。属工伤长期待遇,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才予发给。多数国家支付的标准为工资的66%或75%,需要护理的一般都规定加发护理费。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一般是给予一次性抚恤待遇,一般最高为4年工资。

4.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是对轻度伤残支付的待遇。一般以永久全残支付的待遇为100%,部分残的按比例减少。支付方式视伤残程序而定,对于伤残程序达到一定界限以上的一部分人定期支付,最轻度伤残的一次性支付。

5.死亡待遇。

此项待遇一般除丧葬费外还有遗属抚恤金或遗属津贴。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遗属抚恤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两部分。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均支付一次性待遇,一般不少于死者生前3年工资的收入。遗属定期抚恤金按照死者生前供养人口、年金等情况给付,标准为死者生前工资收入一定比例。《工伤补偿公约》规定一个标准家庭(夫妻加两个子女)最低标准为60%。

亚健康现代人如何购买健康险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很多中年人由于年轻时候不注意自己的身体,现在已经处于亚健康的状态。对于这些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的现代人来说,及早投保一份健康险不仅重要,而且必要。但在投保健康险的时候,人们常常忽略了一些基础值,比如什么是观察期,什么是带病投保等等,而这些问题却在理赔过程中有着重大意义。今天为大家来介绍健康险投保知识,让您了解什么是健康保险。

适合中年人的健康保险怎么买?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以及长期护理保险。

医疗保险,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也就是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医疗费用报销的险种)。此类险种保障的是病人为了治病在医院里发生的各种费用。

疾病保险,指以发生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目前国内最常见的此类险种就是重大疾病保险,因为所保险的疾病往往会给被保险人带来高额的费用支出,例如恶性肿瘤、心脏疾病等等,所以一般要求投保时的保障额度较高。疾病保险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疾病确诊之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

收入保障保险,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此类保险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因丧失工作能力导致收入的丧失或减少提供经济上的保障,但是不承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比如我们常见的住院津贴类的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在健康保险中此类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类保险,因为在国内刚刚起步,可能市场上见到的不是太多,但在国外比较流行的。

此外,一些保险公司在健康险中加入了健康管理元素,即在投保后,为被保险人提供一些必要的体检、慢性病的管理、膳食改善计划和运动保健常识。通过这些服务,使投保人、被保险人享受到保险的附加服务,同时,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种风险管理、防损的方式。

至于如何购买健康保险,专业人员有以下建议:一是不论年龄大小,首先要在保险专业人员的协助下,了解清楚自己已经拥有的健康保障状况,分析出来自己健康风险的缺口;二是分析自己的财务状况,根据财务能力来选择适当的健康保险的保额;三是要注意健康保险的实用性,而不要盲目追高保额。不同的人、不同的家庭面临的风险不一样,财务状况也不一样,选择健康保险时也会有所不同。

中年人投保健康保险注意观察期

案例介绍

2008年11月,周女士在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2009年1月,不幸降临到周女士身上,她被查出患有肺癌。周女士了解到,重大疾病保险是及时给付型保险,只要医院确诊疾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就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金。

周女士在收集齐理赔所需材料后,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但出乎周女士意料是,保险公司做出了拒赔的决定。保险公司方面的理由是:周女士的保单还在观察期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分析

保险观察期又称保险等待期,或免责期。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被保险人在这个时期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需承担赔偿责任。专家介绍,保险观察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行为。“观察期”的设立,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投保等骗保行为,避免产生逆选择,降低道德风险。

虽然对保险公司拒赔的决定表示不满,但周女士仔细阅读重疾险条款后发现,条款中确实有写着“保险责任从观察期结束之日起开始,如果保险事故是在观察期内发生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笔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根据周女士的情况,虽然不能获得补偿,但可以得到之前所缴的保险费,保险责任也将同时终止。

据了解,目前国内所有的健康险产品都设有保险观察期。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通常为180天,如人保健康的关爱专家定期重疾个人疾病保险,太保的万全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等。而普通住院医疗保险的观察期分别为30、60、90天不等,如永诚的永保一生医保计划观察期为30天,泰康的亿顺无忧呵护综合保障计划的观察期为60天,人保健康的关爱专家短期重疾(推广版)团体疾病保险的观察期定为90天。

“带病投保”不易蒙混过关

针对新《保险法》中新增的“不可抗辩”条款,多家寿险公司表示,将提高体检抽查率,将风险控制环节向一线推移。也就是说,“带病投保”的可能性将变得非常小。

据了解,各家寿险公司在投保人购买健康险时,根据年龄和保额来规定必须体检的标准,除了必须体检的情况外,大部分保险公司一般只对投保人进行抽检,以节约成本。一家寿险公司表示,为了防止投保人恶意骗保,可能会对投保人直系亲属的身体状况或病史也进行了解。

中年人带病投保健康保险 哪些情况不拒赔?

第一种情况是,业务员明知被保险人带病,但出于其自身利益考虑仍促成保险合同成立。

王先生于2006年11月7日因患肝病住院治疗。在此之前,某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谢某多次向其推销保险,住院后不久,谢某推销保险时王先生购买了长期寿险,保险期限20年。一年后王先生因肝病去世。

保险公司以王先生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后诉至法院,经审理查明,投保单签字日期是2006年11月20日,且谢某在业务员报告书中“是否见过被保险人”一栏填了“是”,这说明投保时谢某明知王先生患病,但未将此情况向保险公司如实反映,从而使保险公司通过核保。

谢某在保险业务中的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代表了保险公司,合同顺利签订应视为保险公司接受了王先生的投保申请,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对被保险人进行了体检,但未查出投保人有病。

李某于2000年12月为女儿琦琦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2001年3月琦琦因先天性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身亡。保险公司认为李某的女儿在投保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李某事先一定知道此事,却未如实告知,因而拒赔。李某则认为,在正式签订保险合同之前,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将女儿带到了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整个过程都是按保险公司规定程序进行的,并不存在欺诈和作弊的可能。而且,女儿生前也没有什么病态反应,自己根本不知道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保险公司称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无道理。

法院认定,保险公司主张李某知道女儿患病,应提供证据,但保险公司未能提供。从医学理论上说,幼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未必都有明显症状,被保险人投保前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体检,因体检偏差导致的风险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三种情况是,所谓的“病”并未列示在“投保单”所询问事项中。

2005年8月,持有寿险保单的周某因病住院经抢救无效而身亡。其女赵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周某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绝赔偿,因为周某多年前即患有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赵某称其母亲在投保时,已经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对投保单上列明的告知事项均进行了填写。法院最终认定,虽然周某投保前已患病,但该病不属于投保单上告知事项列明的病因,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健康保险对于现代人来说,是除了社保之外很重要的一款商业保险产品。在这个忙碌的社会,在追求物质享受和自我实现价值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关爱自身,为自己的健康负责。

车险险情千千万 理赔程序就几条


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人也无法同时踏入两条一样的河流。每辆车发生事故的情形千差万别,各家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度也有不同的规定。但无论车辆出险情况多么复杂、多变,可车险理赔的基本程序是大致相同的。广大车主,只要熟悉掌握了这些最基本的程序,就能较好地实现快速理赔。

爱车发生事故,是谁都不愿看到情况。但世事难料,一旦出现险情,应该正视现实,果断处理,及时搞好车险理赔。如何尽快得到理赔,熟悉掌握车险理赔的基本程序是很有必要。尽管不同的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 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 48 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其次,要搞好定损修理。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制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再次,就是提交索赔单证,领取保险赔款。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 ( 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

另外,对于一些比较特殊案件的理赔,其程序要求略有不同。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三个月内,车辆未能寻回的,可带齐以下证件:公安机关开具的失窃证明、保险单正本、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执照、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报案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车辆的钥匙到保险公司索赔。

当车辆发生损失数额较小的保险事故后,车主可以将车开至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处,那里有定损打价权,让修理厂帮助索赔。这种情况一般经过以下几步为车辆定损理赔:一是检验证件,出示三证及保单:本车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被保人的身份证、保户保险单;二是坏车检查,初定车辆损失部位、坏车检查、填写案件审批表、复印所有证件等;三是照相定损,安排处理意见;四是报案定时,按照案件审批表内容报案。修理完毕,带齐证件及修车发票到修理处接车即可,让修理处代理索赔。

在熟悉掌握以上基本程序的基础上,要提高车险理赔成功率,在理赔的实际工作中还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

一方面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另一方面,要尽量避免出现两个极端:一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二是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就拿太平洋保险公司来说吧,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养老险,养儿不防老,当代人如何学会在暮年自己养活自己?


 洪宝利是工人村下岗大军中的一员。2003年下岗后,老婆孩子也随之离开了他。下岗之初,洪宝利靠开出租车维持生活,每月还要为自己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患病之后,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连吃饭都成了问题。没办法,这52岁的东北汉子只能加入到“啃老族”的队伍。洪宝利的父母已年近80,不但没借上儿子的力,每月还要从老两口3000余元的退休金中,拿出1000多元替儿子交养老和医疗保险。平时,洪宝利经常到父母家“蹭饭”,也常常盼望自己早点到60岁领养老金。“活着没信心,死了没决心,不死不活更能闹心!”遇见亲朋好友,洪宝利总会自觉不自觉地说着他的口头禅,自嘲两句。

这种情况不仅在沈阳有,全国各地都已经是普遍的。老无所依,正是当代中国一大部分老年人的写照。有专家建议,我们年轻一辈的应该从中吸取经验,在年轻的时候做好养老防老的准备,靠自己才是最好的。那么怎么可以养老防老呢?这时候保险可以帮到你。保险有很多种,其中就包含了寿险和养老险,特别是养老险,是针对防老来设计的。

可能大家会问,为什么要买养老险,不是有社保吗?

1、社保养老金不够用

最新调研结果显示:约30%的受访者对自己的养老问题表示忧虑;相比其他群体,低学历、低收入、40岁至49岁的城市中年人群对自己的养老问题更加忧虑。众所周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有三大支柱,分别是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时下不少人有这样的误解:我每月都上缴社会养老保险费,将来退休就不愁了。事实上,若以这部分作为退休后的生活费,只能维持中等偏下的生活水准。

2、商业养老险必不可少

如果想在退休后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只靠社会保险并不够,还需要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一个人在其一生之中,从20岁到60岁只有大约40年的时间有收入,因此他必须考虑如何将这些收入连续地分配到没有收入的时间中去。商业性养老保险兼具寿险保障和养老规划的双重功能,从理财的角度分析,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必不可少。

那么我们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1、最好购买具有分红功能的商业养老保险

2、可适当缩短缴费期限。

3、早买比晚买好。

4、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时间最好与退休年龄衔接起来。

养儿不防老,老无所依,保险才是我们的正确选择。

三代人揭露1条生存扎心真相:关于钱、压力和健康…


年轻人焦虑的最大原因是:对今天的自己不满意,又担心明天的自己做不好。

高考那天看到一条朋友圈

是啊,成年人的世界里哪里存在容易的问题?

80后90后00后,都有各自的焦虑和苦恼。

80后的生存真相

中国80后的人口大约是2.2亿。

1980年出生的已经39周岁,

89年出生的最后一批,也已30而立。

在很多人印象中,作为社会中坚力量,

80后应当功成名就,家庭美满。

却不知,年过30,更意味着压力与焦灼不安:

“于工作,比不了刚毕业的大学生学习能力强;

于家庭,父母日渐虚弱,孩子嗷嗷待哺;

于自己,脱发、失眠、过劳肥……”

不敢穷,不敢病,不敢死,

成了大多数80后的真实写照。

@左手一只鞋:

“曾看过一个叫做《我的老婆没钱治病,死了。》的帖子,至今记忆犹新。

帖子的第一条就看得让人鼻酸:我的老婆没钱治病,死了。医生告诉我,如果要治我老婆的病,需要花三十万。不过我没那么多钱啊,我把家产全卖了,只有二十万。后来我老婆死了。”

90后有话说

“我知道熬夜有害健康,

比如会脱发,引发癌症、神经衰弱,

甚至猝死等等,

但我就是喜欢那种感觉!”

直到习惯夜嗨的我

听到好基友讲的这个故事:

@我是你爸爸

“浙江一位27岁的二胎妈妈,因为通宵玩手机猝死。清晨婆婆喊她吃早饭,喊了两声,儿媳妇却一动不动。婆婆觉得奇怪,走近一看,发现她就躺在被窝里,侧卧着,眼睛还盯着手机。婆婆一摸,她的身体却已经没有温度。而手机屏幕,就定格在淘宝页面上。法医鉴定,死因是通宵玩手机引起的过度疲劳,突发心源性疾病猝死。”

00后日渐孤独

“90后比80后少了5000万,

00后又比90后少了3000万”

数据来自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从1980年至今的三代人中,

中国人口断崖式减少。

开放的二胎政策,效果并不明显。

年轻人正在消失。

于是我做了一个假设:

“第一批00后已经步入大学校园,他们70后、80后的父母逐渐老去,5-8年后,四位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421家庭”,会成为00后们要面临的压力重灾区。而00后成长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要比其他时代的人严峻得多。这批00后,迟早也会经历‘人到中年焦头烂额’的压力阶段。”

年轻人焦虑的最大原因是:对今天的自己不满意,又担心明天的自己做不好。

从客观原因分析,年轻人确实普遍压力大:

一是身体状况的滑坡。互联网上遍处是8090后的哀号,养生都赶不上猝死的速度了,不少纵情声色的年轻人们甚至大呼自己的身体已经被“掏空”!这是健康压力。

二是婚姻成本的变高。没结婚的忙着掏空父母钱包买房、已结婚的忙着孩子的辅导班和学区房、年轻人们感受到的是即将被拍死在沙滩上的金钱危机。这是经济压力。

三是奋斗到秃头,也无法跨越的阶层。 有人年薪百万,稳稳地霸住了社会资源的庞大部分。大部分人努力上班,加班,仍旧看不到希望,甚至一场疾病就彻底打垮一个家庭。这是竞争压力。

夜半时分我常常会想:

文章权授:百年人寿新闻中心

保险知识,了解保险知识


时下,很多人都有想了解和购买保险的意向,可是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再加上保险公司多,保险产品更多,更有相当部份保险代理人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让我们消费者一头雾水、找不着北,一时无法决定到底买与不买?如果买跟谁买?买什么?买多少?…并且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很多时候也浪费了代理人的时间的和精力甚至是金钱)。

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本人从实践中总结出以下几点,希望可以为你明确思路,正确投保:

一:确定自己的保险需求(给谁买,买什么,买多少)

一般来说保险主要是提供保障,如果你打算用它投资赚钱,请不要选择购买保险。因为你所交的钱是称作“保费”,不是投资的“本金”。

并且,谁是家中主要赚钱的人就要给他买足够的保险,买保险就是保支柱,如果把顺序弄反了,而买给那些所谓最需要保险的人,有事发生对家庭没有什么帮助,还有可能成为经济负担,因为不履行交纳保费的义务,其结果是保单失效。二:估计下保费支付能力(交多少,交多久)

买保险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将来不确定事项发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经济损失,如果你现在支付的保费过重很有可能给现在的生活增加负担,如果在交费期内你不能履行交纳保费的义务,其结果是保险不会保你(过了60天宽限期保险责任中止),并且你也不能全额退回所交的保费;如果交得过少,不是保额不足就是保障不全,起不到防患和转移风险的作用。

三:了解你所接触的保险公司的保险有哪些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

了解该保险公司有无寿险观察期,疾病观察期长短,重疾是否合保监会25种要求,在什么情况下才赔(如果说可以放宽理赔的当然好);各险种除外责任条款的多少(除外责任是保险责任中的限制性条款,是指购买了该保险发生的一些事故也不能获得赔的方面,不同的公司或不同的产品除外是不同的)

保险是一种合约,所有保险的利益,义务都在合同中约定,所以产品比公司重要,如果你不注重产品而只是注重公司和代理人,有事发生并不一定能获赔,要获赔的前提是你购买了该公司的该保险产品,并取得了获赔条件。为你寻找理赔的理由只不过是广告,你要是信了会后悔终生。

比如投保的是意外险而没有意外医疗,如果受伤医疗费用还得自己出。

四:了解具体的保险产品

保险产品的载体是保险合同条款所组成的保险合同,计划书或产品介绍一般只有利益或利益演示,如果你不注重合同条款而是轻信计划或代理人口说,很有可能你的权益会受损。

在保险中只有保额和合同约定的生存金以及保障内容是确定的,分红或收益除了保证部份外只是对未来的估算并不一定有。但是,如果说让你生存到100岁再给什么贺寿金,你就要掂量下你能拿到的可能有多大。

五:如果对上述还是不理解也没有兴趣去了解,那么你只有请个代理人把你的情况讲给他,由他帮你完成你验收就是了。

这是个分工细化的时代,专业的事委托给专业的人,然后按你的标准去验收就是了,不必事必恭亲,可以为自己省下时间和精力,在自己所从事的行业中你或许更有建树。

保险知识,保险及再保险知识


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再保险是保险人通过订立合同,将自己已经承保的风险,转移给另一个或几个保险人,以降低自己所面临的风险的保险行为。简单地说,再保险即“保险人的保险”。

我们把分出自己直接承保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原保险人,接受再保险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再保险人。再保险是以原保险为基础,以原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补偿性保险。无论原保险是给付性还是补偿性,再保险人对原保险人的赔付都只具有补偿性。再保险人与原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无任何直接法律关系。原保户无权直接向再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再保险人也无权向原保户提出保费要求。另外,原保险人不得以再保险人未支付赔偿为理由,拖延或拒付对保户的赔款;再保险人也不能以原保险人未履行义务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再保险是在保险人系统中分摊风险的一种安排。被保险人和原保险人都将因此在财务上变得更加安全。利用再保险分摊风险的典型例子就是承保卫星发射保险。该风险不能满足可保风险所要求的一般条件。保险人接受特约承保后,将面临极大的风险,一旦卫星发射失败,资本较小的公司极可能因此而破产。最明智的做法是将该风险的一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由几个保险人共同承担。

原保险和再保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保险公司在经营上对它们采取不同的方式。首先,原保险关系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保险人直销以及代理人和经纪人的中介作用。再保险除了靠保险人之间主动接触外,更主要依赖于再保险经纪人促成再保险关系的建立。其次,在原保险人承保新业务和再保险人接受分入业务时,他们作出承保判断的基础有所不同。原保险人注重标的的风险状况,例如,财产保险中所保财产的地理位置、构造、安全管理情况,以及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病史、职业、爱好情况等。再保险业务主要考虑业务来源、国家和地区的一般政治和经济形势,特别是有在通货和外汇管制方面的情况;业务的一般市场趋势,包括国际上和所在国或所在地区有关这种业务的费率和佣金等情况;提出分保要求的分出公司和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等。再次,尽管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运用的保险原则基本相同,但合同的基本条款还是有所差异的。比如,共命运条款、过失或疏忽条款等是再保险合同所特有的。此外,原保险和再保险在经营环节、管理手段、依据准则等方面也不尽相同。

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投保新体验!

保险知识,说说保险的知识


学平险的承保对象是在校学生,一般是团体购买,不零售。学平险便宜,保障也不少,每年仅需保费几十元,就涵盖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门诊、住院医疗等,是孩子投保的第一选择。

学平险购买的时间一般是每年9月份开学时,保险公司将与学校联系团购事宜。在保监会加强对学平险的监管后,学校不得强制家长购买,但是,作为最基本的保障,为孩子选择保险,家长首先要考虑学平险。

买好了学平险,要考虑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

每提及买保险,专家总是要强调保障第一、投资储蓄第二。在这个前提下,儿童最需要的保险是意外伤害及医疗险,尤其是重大疾病。按照我国的医疗制度现状,少年儿童这一年龄段基本上处于无医疗保障状态。利用保险分担孩子的医疗费支出就成为儿童投保的重要原因。目前,少儿伤害险及意外险的价格均不贵,大都在数百元左右,无论是单独购买,还是附加在其他险种上购买,都是必要的。

有了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障,家长可以考虑孩子未来的教育问题了。这个时候,可以购买教育给付型的儿童险。

以购买保险的形式来为子女筹措教育费用,相当于一种强制性储蓄。一旦父母发生意外,如果购买了“可豁免保费”的保险产品,孩子不仅免缴后期保费,还可获得一份生活费。当然,父母应该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购买教育险,尽管是强制储蓄,还是应该先保障目前的生活质量。

最后,如果父母的经济条件比较好,可以考虑给孩子购买寿险。寿险类产品越早买越合算。

提到年龄的问题,一般来说,保险越早买保费也越低,孩子也越早获得保障。根据不同年龄,孩子也应该在不同的保险上加大比例。

例如,幼儿时期,由于新生儿死亡几率大,学龄前儿童抵抗能力差,容易得一些流行性疾病。所以建议多买住院医疗补偿型的险种。有能力的父母可以考虑早为子女教育金做打算。

到了小学时期,由于意外隐患很大,应适当增加意外险的投入,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

如果孩子已经到了14、15岁,还没有买教育类的保险产品,这时,可以不必局限于儿童险,因为一些险种16岁或14岁以上就可以购买,这类险种中,宜选择时间间隔短的分红产品,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替代教育金给付。当然,也可以考虑缴费和支取都非常灵活的万能寿险。这一险种不仅有保障性,还有很高的投资性,大人孩子都可以受益。同时,意外险、医疗险也是不可或缺的。

保险知识,少儿保险的知识


我国传统少儿医疗保险是遵循产品经济理论,仿照苏联“国家保险”的模式设计并建立起来的,它在激励我国职工及劳动者积极性、抵御少年儿童疾病风险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是一种低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现的是“一大二公”和平均主义原则。少儿医疗费用由家长所在单位报销,或国家直接给予救济,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保险范围、项目都比较狭窄,保险标准也很低,很难实现真正的保险;另一方面,管理体制不顺,医院负担及亏损严重,国家也不可能及时调剂和弥补[iv]。随着我国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原有的少儿医疗保险在实践中逐步被淘汰,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而伴随我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开放与加入wto的现实,不按企业经济效益强制性地保留半劳保医疗将不利于国有企业与国外企业以及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展开公平的市场竞争。

通过考察少儿医疗保险的历史沿革和各地的有益探索,可以发现将少儿医疗保险纳入到现行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之内是现实可行的操作思路。

少儿医疗保险从建国后就成为城镇职工劳保和机关工作人员公费医疗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从历史沿革的角度,将少儿医疗保险纳入目前体系基本得到确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企业、单位和职工是可以接受和认可的。

从各地对少儿医疗保险的探索来看,少儿住院保险的成效最大,但由于需要建立独立的保险基金,需要一定的管理成本,不妨将少儿医疗保险纳入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

目前,国家已经提出要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少年儿童也应逐步纳入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比例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以满足少儿的医疗服务需要。

保险知识,教育保险的知识


教育保险又称教育金保险、子女教育保险、孩子教育保险,是以为孩子准备教育基金为目的的保险。教育保险是储蓄性的险种,既具有强制储蓄的作用又有一定的保障功能。

教育保险以为孩子准备教育金、存钱为主,相比其他保险其保障功能稍弱。

教育保险的对象

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17周岁;有些保险公司的教育金保险所针对的对象为出生满30天~14周岁的少儿。

教育保险特点和功能

教育保险具有强制储蓄的作用,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预期和孩子未来受教育水平的高低来为孩子选择险种和金额,一旦为孩子建立了教育保险计划,就必须每年存入约定的金额,从而保证这个储蓄计划一定能够完成。

教育保险同时具有保险的保障功能,可以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疾病和意外伤害以及高度残疾等方面的保障。所以一旦投保人发生疾病或意外身故及高残等风险,不能孩子的教育金储备计划,则保险公司则会豁免投保人以后应交的保险费,相当于保险公司为投保人交纳保费,而保单原应享有的权益不便,仍然能够给孩子提供以后受教育的费用。

教育保险同时也具有理财分红功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通货膨胀的影响。它一般分多次给付,回报期相对较长。

教育保险的种类

目前市场上教育保险主要分为3类:一是纯粹的教育金保险,提供初中、高中和大学期间的教育费用,通常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二是可固定返还的保险,其返还的保险金不仅可以作为孩子上学期间的教育费用,在以后还可以持续提供生存金。三是理财型保险,如万能保险、投资连接保险等,具有较强的投资理财功能,也可作为教育基金的储备,在孩子初中、高中或者大学中的某个阶段领取作为其教育金。

教育保险的优点是兼具储蓄、保障功能。通常,不仅可在被保险人一定年龄后按期给付一定金额的教育金,还可为被保险人提供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等方面的给付及身故或高残保费豁免的优势。缺点是,短期不能提前支取,资金流动较差,早期退保可能本金受到损失。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