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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脱离保险期限 保险公司可拒赔

2020-09-29
保险规划时可保利益 保险理念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

在保险期限内得的病,但保险期限过了后才住院,“学平险”附加住院医疗不赔。日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永安保险湖北分公司不承担原告的赔偿责任。至此,历时2年的“学平险”诉讼案宣告终结。

在校投保,保险期限外住院

2005年9月开学时,武汉某高校代理本校学生向永安保险汉口中心支公司投保“学生、幼儿平安保险”。该校学生张某向学校交了40元保费后,学校给他转交了永安签发的保险卡。该“学平险”保障项目包括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金额5万,保险费40元/年,保险期间自2005年10月10日起至2006年10月9日止。

2006年10月5日,张某因经常咳嗽到实习地广东某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双肺浸润性肺结核”。10月9日,他返回原籍,前往洪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治疗,该中心出具《病情证明》一份,内容记载:无住院条件,回家治疗。10月31日,他才入住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

保险公司拒赔

2007年张父到永安保险湖北分公司申请索赔,公司审核发现被保险人张某于2006年10月31日入住仙桃的医院,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这不在保险责任期限内,因此公司出具了拒赔通知书。

2008年张父将永安保险湖北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永安赔付张某医疗费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6月江岸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某诉求,张父表示不服并继续上诉。

日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驳回了原告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观点交锋

张父对儿子被拒赔非常不解,“明明是在保险期限内得的病,保险公司凭什么不赔医疗费?”

永安保险湖北分公司人身保险部负责人王彭未解释:“张某所购买的学平险附加的住院医疗险,只有在保险期间内住院,并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才承担责任。张某虽然是在保险责任期内患病,但他住院治疗时已过了保险期限,故而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业内提醒

应及时续保 

中国人寿湖北分公司个险部副总经理孙洋提醒,投保人应在保险到期前续保,防止脱保后发生意外事故得不到赔偿。“不管是发病还是发生损失(即住院治疗产生费用),只要不在保险期限内,哪怕只隔了一个小时,保险公司还是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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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建筑工程的保险期限与被保险人义务


保险期限。

1.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限应以下列方式确定:

(1)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被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期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2)不论安装的被保险设备的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如何规定,保险人仅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被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保险人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上述保险期限的展延,须事先获得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起至保证期终止日止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2.保证期物质损失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

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保险人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根据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3.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保险人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谨慎选用施工人员,遵守一切与施工有关的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4.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保险单项下索赔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 7 天或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在保险人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在被涉外保险目录

旅游意外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都是多久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国民的保险意识不断增强,现在大家出行都会有买旅游险的习惯,来确保自己万无一失。就算没发生什么,买旅游意外险的钱也不多,也就算是买个心安理得。那么大家知道旅游意外保险有效期是多久吗?又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般的意外保险的责任期限都是一年,但是要告诉您的是不同类型出游意外险的有效期也都是不同的,要分为普通的出游人身意外险和假期出游人身意外险。一般普通出游人身意外险的有效期还要看不同保险的具体规定,它会将时间长度限制在一个周期之内,比方说一个月,或是一个季度。当然了还要分以下这几种情况:

1、普通的出游意外险有效期的时间,应该是自购买保险所填写的日期起,直到旅行者结束旅行为止,这个一般用于平时出游的时候,也就是说从你出门的时候开始,到你回家的时候结束,这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保险公司都将进行相应的意外补偿,这样也就能在出游期间有意外险的保障。因此此类保险的有效期是自行选择的,填写几天,就是几天。

2、假期出游意外险这类旅游意外险的有效期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也就是说,假如你是在国庆假期出门,那么保险的有效期就是国庆的七天假期,一般是从10月1号到10月7号。以此类推,端午假期出游的话,有效期就是端午那三天的假期,元旦、中秋、劳动节等也是同理。

3、如果是跟随旅行团,那么起始时间就是登上旅行者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到离开旅行结束,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旅游者在中止双方约定的旅游行程后因自行旅游的,不在旅游保险之列。请大家一定要多多注意这几点喔。

最后旅游,交通工具这方面的意外险(比如说飞机意外险)是从旅游或者坐交通工具开始到结束为止。旅游意外保险的保险期限是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这里值得提一句的就是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前,一定要看清保险合同的各个条款。

美亚人身意外保险特点及保险期限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美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产品特点:

1、公共交通意外双倍给付:

飞机,火车,动车,地铁…公共交通工具全面涵盖,最高可获60万保险金!

2、意外医药补偿:是医保的得力补充!

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医药费用可获赔偿;在承保范围内,不论自费药,进口药,都可保;全年意外事故理赔不限次数。

3、24小时境内外全保障,无微不至。

美亚人身意外保险保险期限

1、极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往往只有几天、几小时甚至更短。其中,公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由地方政府或有关管理机关发布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搭乘长途汽车的旅客必须投保。

住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在旅馆住宿的旅客为被保险人,由旅店代办承保手续,但旅客可以自由选择投保。

旅游保险以组织团体旅游的旅行社(或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为投保人,以参加旅游团体的旅游者为被保险人,由旅行社为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2、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大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限为一年。目前我国开办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学生团体平安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都属于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中,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都是以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投保人,以这些单位的职工为被保险人,由投保人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集体办理投保手续。由于是以团体方式投保,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离职,则自离职之日起,保险合同对其丧失保险效力,保险人退还未到期保费。

学生团体平安保险是以在校学生为承保对象,由学校为学生向保险人集体办理投保手续。

3、多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超过一年,但基本上不超过五年。人身意外伤害还本保险的保险本金是根据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和相应年期的利息率制定的。

被保险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还本保险交纳的保险本金远大于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交纳的保险费,但由于保险人在保险期限结束时返还本金,被保险人只是损失利息。

保险知识汇总,公司新员工死亡 保险公司拒赔


一公司申请变更被保险人当天,新员工死亡。

东莞一包装制品公司为全体员工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新员工上班后,公司便向保险公司提出了变更被保险人的申请。然而,就在申请当天,该公司发生火灾导致新员工黄某死亡。

该公司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遭到了拒绝,便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事故发生时不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拒赔成立。

申请变更被保险人出意外

购买保险是被广大企业接受的降低风险的常见方式,其中较常见的险种就包括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合同可依据员工的流动变更被保险人的姓名。

东莞市一包装制品公司就为全体48名员工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2009年12月18日,该公司向保险公司递交了变更黄某在内的11名新员工为被保险人的申请,保险公司当日受理了申请。不幸的是,当日该公司发生火灾导致黄某死亡。事发后,该公司积极与死者黄某的家属协商赔偿事宜。经协商,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公司先支付垫付款10万元,并约定由黄某的家属将保险公司主张保险金的权利转让给该公司。

公司找保险公司理赔遭拒

随后,该公司向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但遭到了拒赔。保险公司认为,依照《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需要加保的,应书面通知,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并收取相应保费后,保险公司才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根据保险公司签发的批单可知,黄某的保险生效日期为2009年12月19日零时,而黄某已于2009年12月18日发生事故身亡,因此不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无需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对于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该公司表示不认可,遂诉至市第三人民法院。

保险公司拒赔被判决成立

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双方确认的该公司所提供的《增加/减少被保险人清单》及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团体人身险简易保全变更(加、减人)申请书》,法院查实该公司申请变更黄某为被保险人的日期为2009年12月18日。

法院认为,根据双方保险合同约定及保险法规的相关规定,保险应以保险公司审核并同意承保为生效要件之一。故保险公司接收申请变更黄某为被保险人并审核的日期是2009年12月18日,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是2009年12月19日零时起。因案涉事故发生之时,并不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拒赔成立。

保险期限,驴友需要知道的三种户外保险


驴友出行经常喜欢攀山越岭,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因此一份户外保险很重要!

1、游客意外伤害保险:出门旅游,乘车坐船是少不了的。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上个保险等于系上一条保险带。强制性的游客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已包含在票价之内,游客在购买车票、船票时,实际上就已经投了该保险,其保费是按票价的5%计算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两万元。保险期限为验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起,至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止。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游客死亡、残疾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保险金。

机票、车票以及景点的门票大都含有保险,这些票证也就具有保险凭证的意义。一旦发生意外,它们是要求保险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依据,应该妥善保存。

2、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景区旅游,体验那惊险刺激的旅游项目之前,最好先选择自愿性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在保险公司开设的该险种,每份保险费1元,保险金额1万元,一次最多可投保10份。保险期限为从购买保险进入旅游景点时起,至离开景点时止。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游客可按照旅游项目安全系数之大小,对该保险做出买与不买的选择。但参加如下旅游时,你最好投个保险:探险游,如到大峡谷、洞穴猎奇探险,到沙漠、草原旅游等;生态游,如到野生动物园观看动物,到野生植物园内野炊、露营等惊险游,如进行水流湍急的漂流、悬崖峭壁的攀援等。

3、住宿游客人身保险:该保险每份保费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算起,保险期限15天,期满可以续保,一次可投多份。每份保险责任分三个方面:一为住宿游客保险金5000元,二为住宿游客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三为游客随身物品遭到意外损毁或盗抢而获赔的补偿金200元。在保险期限内,游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谋杀或者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自身死亡、残疾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

最后理财网提醒广大驴友,出游时,随身携带户外保险保单编号以及24小时旅游援助电话。如有意外情况时,旅游者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救援机构取得联系。

保险知识,保险公司为什么会拒赔?


常听人说“保险理赔难”。其实不然,只要您了解了保险公司拒赔的几种原因就能有效避免“理赔难”的问题:

一、不属于保险责任。每份保险都有特定的保险责任,只有在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的签约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应当进行如实告知。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那么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可以不退还保险费。

三、他人代签名。代签名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屡见不鲜。代签名的保险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出险后,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四、观察期内生病。一些带有医疗费赔偿的医疗保险合同中,为了防范投保者故意带病投保,其中有一条规定是:保险责任从等待期(观察期)结束之日起开始,如果保险事故是在等待期(观察期)内发生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五、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为了获得高额保险金,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不仅不能获得保险金,而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人保寿险永兴传家问题汇总(保险期限、犹豫期、宽限期等)


人保寿险永兴传家这款寿险到底有什么样的保障,相信用户们还是比较好奇的,因此小编整理了人保寿险永兴传家问题汇总,欢迎大家阅读!

作为人保寿险旗下的产品,人保寿险永兴传家相信一定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不过大家能够了解到的一般都是比较片面的,因此,为了服务广大用户,特此给出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让用户更加了解这款保险!

人保寿险永兴传家保险期限

在保险产品中,大家首先要了解的就是保险期限,这一点因为保险种类的不同也会不一样,人保寿险永兴传家的保险期限是终身,作为一款寿险,从用户投保开始,为用户提供身故和全残的保障,在当下的保险产品中,这也是一款十分优秀的寿险。

人保寿险永兴传家犹豫期

犹豫期的存在可以说十分的有必要的,也是投保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方式,在犹豫期内如果被保人撤销合同,保险公司会退还保费。人保寿险永兴传家的15天的犹豫期,在众多保险产品中,也属于期间相对比较长的一类。而且犹豫期相对较长,可以让被保人有更多的时间考虑,非常的人性化。

人保寿险永兴传家宽限期

作为一款寿险,是投保人身残和身故的一种保障。一般情况下下寿险都会有一定的宽限期,而人保寿险永兴传家这款寿险有相对较长的宽限期。60天的宽限期可以让那些经济压力比较大的家庭有更多时间来缓解经济压力。

总结

可以说,人保寿险永兴传家这款寿险非常适合大多数的用户选择和购买,选择一份保险就是一份保障,而且最主要的是,这款保险有较长的犹豫期和宽限期,让用户有较长的时间充分考虑,也让家庭一般的用户有更长时间缓解经济压力。不过一款保险好不好,适不适合自己,只有最切身体会的用户自己才能知道,选最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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