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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领取,《0岁宝宝》-----教育保险

2020-09-29
保险教育金规划 教育保险规划 保险教育知识
客户资料:张先生,29岁,业务,月均收入4000元

年缴保费:4641元BX010.cOM

客户需求:张先生:公司业务,一家的年收入8万。刚生一宝贝儿子,无房贷,希望给孩子教育方面创造更好的条件。让孩子学业无忧。每年的投资不超过5000元。经过沟通,我给他的建议如下:

“鑫利”少儿教育保险计划

举例说明:

0岁女孩,月存388元,全年4641元,交费期15—20年

保障利益如下:(详见标准建议书)

一:教育金:

高中三年(15--17岁):每年领取3000元,合计9000元

大学四年(18--21岁):每年领取10000元,合计40000元

大学毕业祝贺金:21岁一次性领取2000元

二、婚嫁金:25岁一次性领取2万元

三、医疗人身保险:

1、30种重大疾病保险金:90天后生效,4万元

2、住院医疗费用:每年10万元(分级报销)

3、意外门诊医疗费:每年3000元(100元以上80%报销)

4、意外残疾保险金:3万元

5、意外身故保险金:7万元;疾病身故保险金:7万元

四、满期给付金:

60岁时,可一次性领回现金:18.8万元

70岁时,可一次性领回现金:26.2万元

80岁时,可一次性领回现金:36.2万

非常感谢您的点击,如有需要与我联系。我将会真诚的为您服务

延伸阅读

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读者林女士询问:我的档案已由原单位转入街道,我能一次性提取失业保险金吗?

回复: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称,如果属于本市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令[2007]190号)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根据《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失发[2000]246号)第五条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进行了就业登记但没有办理个体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不再将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需具备哪些条件?

据介绍,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需具备下列条件:一是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二是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已领取了营业执照;三是按规定已接受了再就业培训;四是领取失业保险金2个月以上。

一次性申领失业金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如果与他人合伙创业,营业执照法人非本人时,需提供合伙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并填写社保部门提供的申报表,于每月10日前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唐宫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西)二楼的6号窗口办理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当月月底就可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多长?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分段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1个半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按照现行市区最低工资标准800元计算,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金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640元;另外还有医疗补助金为失业金的10%,即64元。但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如果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将不再发放每月64元的医疗补助金。

在哪些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登记,如何领取?

答: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怎么做?


失业保险即为职工失业的一种保险保障,很多人不知道该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也有人咨询可不可以一次性领完失业保险金,对此,小编咨询了相关保险专家,为大家介绍如何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

读者林女士询问:我的档案已由原单位转入街道,我能一次性提取失业保险金吗?

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前,须先由单位为职工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的确认,然后职工自终止、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职工为非农业户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职工为农业户籍)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金的申领手续。

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称,如果属于本市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依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根据《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失发[2000]246号)第五条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进行了就业登记但没有办理个体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不再将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失业人员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时应提供的材料。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进一步明确了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证明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

规定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费率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缴费费率之和,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因法定情形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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