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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买保险的二大原则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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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的基本原则

提要:如今给自己或家人买份保险已是家庭最普通的消费之一了,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越来越被大家重视,可是究竟应该怎样给家庭上保险呢?在这里有几个重要的原则。先给大人买保险、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先买意外健康险、先买保险再买房和年轻也要买保险就是其中五个重要的原则,为什么?本文将用我们身边的风险故事来告诉你。

1、先给大人买保险

与此相对的一个观点就是“先给孩子买保险”,有这种想法并且这样去做的人大有人在,据笔者所在北京的一个小区的调查,约有80-90%的家庭给孩子都买了保险,但是这些家庭中孩子的父母没有买保险的占大多数。

父母往往这样想,孩子没有保护力,大人可以保护自己,所以给孩子上个保险;还有很多父母很感性,他们很爱自己的孩子,以致于有什么好东西就先给孩子,当听说保险好时,也先给孩子买,认为这也像是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先给孩子买保险,真是大错特错!这些父母爱孩子的心可以理解,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父母是孩子的保险!当大人在时,你怎么给孩子呵护爱惜都不为过,可是孩子最大的风险就是父母出了意外,一旦真有这种情况,你想过你的孩子怎么办吗?有多少孩子因为父母的突然离去而过着凄惨的童年。

案例故事:

张某是北京的一个生意人,有一个当公务员的妻子和一个6岁的女儿,张某的生意做得很顺,家庭条件很优越,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2001年,在一位保险业务员多次的拜访下,他终于答应从这位业务员这里买保险,他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份教育险和一份分红型的养老险,尽管这个业务员一再对他说要先给他自己买一份保险,可他总是说,给孩子买了就行了。这样,他自己整天在外面却没有任何保险。

2002年的夏天,张某和妻子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一辆车从后面超车时撞上了,造成几车连撞两人当场死亡,留下了一个年仅7岁的女儿。除了孩子的妈妈是公务员有800元的丧葬费,夫妻俩没有任何带身故责任的寿险。而成了孤儿的女儿这时的保费也没有来源了,不仅没有了父母,她的教育险和养老险也中断了,再没人给交了,她的亲人也就剩下爷爷奶奶了。

编后:

当孩子突然之间失去了父母,她失去了所有的保障,因为在任何时候父母就是她的保障,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想到在两人在

的时候你能照顾好你的孩子,而当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呢?所以给大人先上充足的寿险,是给家庭,给孩子的一份坚实的保障。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一:一定要先给大人买保险(寿险),因为大人是孩子的保险!

2、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经常有人这样说:“我不需要保险,我的妻子孩子最需要保险”。这是很多男人们的想法,当代理人跟他们谈起保险时,他们手一挥说:“我不需要保险,我有钱,就是买保险的话也是给我老婆、孩子买。”这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他们一般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生活的维持者,很多人有着不错的工作或事业上小有成就,在他们看来,他们是一家之主,能挣钱,是家庭的强者,而老婆、孩子相对来说是家庭的弱者,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买保险理所当然地要先给老婆孩子买。甚至当说起具体的保险种类诸如医疗健康险时他们也说:“我公司里有医疗保险,老婆孩子们没多少保险,他们最需要保险。”其实他们是把家庭的两个强弱关系混淆了。从收入上来他们是“强者”,但是从家庭的角度来说他们却是家庭风险的一个软肋。道理很明显,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对家庭的打击最大,所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其实是最需要保护的。当这个经济支柱发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风险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会中断,就会降低生活品质甚至导致家庭经济崩溃。

案例故事:

王先生在上海做着建材的生意,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妻子原在一中学教书,有一个10岁的儿子,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日子。后来妻子因为孩子的家教总不太如意就干脆辞职在家做了个全职太太,自己抓起了儿子的家教。在与保险代理人接触了多次后,王先生决定给家庭买几份保险。但是他把代理人给他自己的设计的一份200万的寿险计划放到了一边,说:“我现在有保障,我老婆孩子现在最需要保障,你给我老婆孩子设计一份方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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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注意家庭买保险的5大原则


给家庭买保险的五个重要原则(一)

如今给自己或家人买份保险已是家庭最普通的消费之一了,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越来越被大家重视,可是究竟应该怎样给家庭上保险呢?

1、先给大人买保险

与此相对的一个观点就是“先给孩子买保险”,有这种想法并且这样去做的人大有人在,据笔者所在北京的一个小区的调查,约有80-90%的家庭给孩子都买了保险,但是这些家庭中孩子的父母没有买保险的占大多数。

父母往往这样想,孩子没有保护力,大人可以保护自己,所以给孩子上个保险;还有很多父母很感性,他们很爱自己的孩子,以致于有什么好东西就先给孩子,当听说保险好时,也先给孩子买,认为这也像是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先给孩子买保险,真是大错特错!

这些父母爱孩子的心可以理解,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父母是孩子的保险!

当大人在时,你怎么给孩子呵护爱惜都不为过,可是孩子最大的风险就是父母出了意外,一旦真有这种情况,你想过你的孩子怎么办吗?有多少孩子因为父母的突然离去而过着凄惨的童年……

案例故事:

张某是北京的一个生意人,有一个当公务员的妻子和一个6岁的女儿,张某的生意做得很顺,家庭条件很优越,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2001年,在一位保险业务员多次的拜访下,他终于答应从这位业务员这里买保险,他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份教育险和一份分红型的养老险,尽管这个业务员一再对他说要先给他自己买一份保险,可他总是说,给孩子买了就行了。这样,他自己整天在外面却没有任何保险。

2002年的夏天,张某和妻子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一辆车从后面超车时撞上了,造成几车连撞两人当场死亡,留下了一个年仅7岁的女儿……

除了孩子的妈妈是公务员有800元的丧葬费,夫妻俩没有任何带身故责任的寿险。而成了孤儿的女儿这时的保费也没有来源了,不仅没有了父母,她的教育险和养老险也中断了,再没人给交了,她的亲人也就剩下爷爷奶奶了。

编后:

当孩子突然之间失去了父母,她失去了所有的保障,因为在任何时候父母就是她的保障,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想到在两人在的时候你能照顾好你的孩子,而当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呢?所以给大人先上充足的寿

保险知识,买保险的十大原则


1.买保险是买倍数

如果我今天买了一份保险,明天或者后天就发生了风险,那么保险公司赔给我的钱是我今天所花的钱的多少倍,这是衡量一张保单保障意义的有力数据。对于四十岁以下的人,这个数字应该不低于20,如果是消费型的寿险,则有可能趋近于200。由此看来,在银行柜台销售的保险大多不具有这样的特征(不包含意外险)

2.保险保的是明天的风险

有人说,我现在买一份30万元的保险,如果交20年的话,每年交的保费算下来也有30万元了,可是每年的物价都在涨,30万元到那个时候还能干什么用呢?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回到风险的定义:不确定什么时候发生的才叫风险。如果我们确定能够交满20年的钱,那么从保障的意义上就不用买保险。问题是你用什么办法来保证你在未来的20年中都会是平安的和健康的呢?因为意外都是在瞬间发生的,疾病的发生也不过是一夜之间的事。

3.保险是理财,不是投资

我们经常看到客户在计算现在买的保险将来可以赚多少钱,甚至有代理人也在帮客户算返还是多少、分红是多少等等。其实保障是有成本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拿钱来买保险比把钱放到任何投资渠道的回报来得都要低。我们只要考虑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我在保险公司买了100万元的重疾险,如果刚交了一年的钱就得了大病,保险公司就要赔偿我100万元,这100万元真的是保险公司赔的吗?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而不是慈善机构,它从哪里拿钱来赔?说白了是拿没出事的人交的保费赔给了出事的人,摊到每一个没出事的人头上的钱叫保障成本。所以要想投资赚钱就不要买保险,买保险赚钱的可能只有一个,就是在交费过程中发生风险。换句话说,保险是不可以算的,能算得出来的都不叫保险。

4.保险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买的

有人觉得目前很年轻,既注意饮食又注重锻炼,出门也是很小心,暂时应该不会有风险,等年龄大些了再买保险也不迟。笔者有一个朋友就是这样的想法,有一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说前几天觉得胃疼,去医院检查发现是心梗,装了两个支架花了七万多元,后悔没能让保险公司报销。我说,你还有更应该后悔的,就是你这一辈子再也不能买保险了,因为保险只卖给健康的人。

5.保险不是想买多少就可以买多少 

保险从本质上说保障的是被保险人未来所能创造价值的能力。比如一个四十岁的人,年收入五万元,他可以买到一千万元的保额吗?答案是否定的,保险公司会认为这个投保的要约存在道德风险而拒保。

6.买保险就是写遗嘱 

中国人不像西方人一样有年轻的时候写遗嘱的习惯,其实细想一下,也没有什么好忌讳的,一个写好了遗嘱的人面对任何突发事件和生活中的逆境都会是非常坦然的,因为他知道:他对家人的梦想和关爱在经济上已经数字化和落实化了,对每一个他所爱的人在经济上想要给予的报答是一定可以实现的。

7.保险首先满足的是被保险人的最后费用

有人说,保险是死了以后才给钱,我自己享用不到,所以我不会买。我们设想:一个人如果得了一个很严重的病,需要80万元的治疗费,此时他如果向他的亲弟弟求助会是什么结果呢?他弟弟可能非常愿意帮他,可是他弟弟的太太会同意吗?因为她知道这笔自己赖以养老的钱有可能永远不会归还了。而此时如果这个病人自己有一张100万元的寿险保单,结果又会是怎么样呢?他只要把受益人变更成他的弟弟,他弟弟一定会借他80万元。

8.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有效补充

很多人在单位都享有非常好的福利,觉得看病都可以报销,没有必要再买商业保险。这里涉及到健康保险的分类:医疗保险保障的是由于看病产生的费用,疾病保险保障的是由于得病而造成的损失。显然我们的社会保险属于前者的范畴。我曾经遇到一位客户,公司提供非常周到的保险,到他六十岁光荣退休的时候,突然得知公司给他们买的是团体保险,被保险人是所有在公司工作的人,不包括退休人员。无奈,他又找到各大商业保险公司,想重新给自己买一份保险,得到的回答都是:已经超过投保年龄,无法承保。

买保险 讲究四大原则_保险知识


 为了提高百姓的保险意识,铜板街理财师此次带来商业保险险种科普,以及投保的四大原则,希望通过通俗易懂的讲解,让没有买过保险的“小白”用户,也能够顺利地买到人生中第一份商业保险,为自己和家庭增添一份保障。

 保险都有哪些类型?

 一般而言,常见的保险类型包括意外险、健康险、寿险、理财型保险等。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障项目包括: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其中,意外伤残保障内容包括8大类共281项,赔付比例10%-100%不等,即使发生意外,收入也得以继续,不必动用父母积蓄。意外险虽然没有理财功能,但是投入低、赔付金额高,铜板街理财师认为,该险种可作为第一份保单的选择。

 健康险包括重大疾病险和医疗险两类,可以成为五险一金当中医疗险的重要补充内容。目前,市面上的重大疾病险涵盖的至少都有28类疾病,多则四五十种,防范重大疾病给家庭带来的打击,该险种包含消费型和返还型两种形式,用户可按需购买。医疗险同样必不可少,其保费通常在几百元以内,有的医疗险范围可以涵盖从门诊到医药费到住院、手术等全流程,可以大大降低医疗成本。医疗险尤其适合老年人或者公司社保比例缴纳较低的年轻人。

 寿险的分类也非常细致,常见的险种有消费型和储蓄型。消费型寿险指的是交一年保一年,不返还保费。储蓄型则指的是交N年保终身,返还保费。前一种是对未能长寿而进行的保障,后一种则有明显的理财意义:年轻时通过保险攒一笔钱,等到一定年龄,就可以享受自己攒的这一笔资金。而且,储蓄型首先往往有一定收益比例,保障储蓄的金额免遭“缩水”。

保险利益,【保险基础6】保险的四大原则(二)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人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到损失。

(一)保险利益的必要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合法的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可以主张的利益,而不是违反法律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益,而不是凭主观臆测、推断可能获得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可通过货币计量的利益。

《保险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益”。遵循保险利益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限制损害补偿的程度,避免将保险变为赌博行为,防止诱发道德风险。

(二)保险利益的适用范围

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由于财产保险标的是财产及有关利益,因此,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产生于财产的不同关系。根据民法债权和物权基本理论,这些不同关系依此产生不同利益:现有利益、预期利益、责任利益和合同利益。

(1)现有利益。现有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财产已享有且继续可享有的利益。投保人对财产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关系且继续存在者,均具有保险利益。现有利益随物权的存在而产生。

(2)预期利益。预期利益是因财产的现有利益而存在,依法律或合同产生的未来一定时期的利益。它包括利润利益、租金收入利益、运费收入利益等。

(3)责任利益。责任利益是被保险人因其对第三者的民事损害行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它是基于法律上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如职业责任、产品责任、公众责任、雇主责任等。根据责任保险险种划分,下述人员有责任保险利益: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者、经营者或管理者;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雇主;各类专业人员等。例如,汽车在行驶中因驾驶员过错撞伤他人,加害人依法对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医生行医因其过失对病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等。

(4)合同利益。合同利益是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虽然难以用货币估价,但同样要求投保人与保险标的(寿命或身体)之间具有经济利害关系,即投保人应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可保利益可分两种情况:

(1)为自己投保。投保人以自己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投保,当然具有保险利益。

(2)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保险利益有严格的限制规定,主要包括:血缘、婚姻及抚养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业务关系等。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利害关系论;一种是同意或承认论。《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其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其具有保险利益。

(三)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

1、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保险事故发生时始终要有保险利益。如果合同订立时具有保险利益,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不具有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如某房屋的房主甲在投保房屋的火灾保险后,将该房屋出售给乙,如果没有办理批单转让批改手续,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因被保险人已没有保险利益而不需履行赔偿责任。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比较特殊,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当损失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这种规定是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买方在投保时往往货物所有权尚未转移到自己手中,但因其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是必然的,可以投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2、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存在于保险合同订立时。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求投保人必须具有投保利益,而发生保险事故时,则不追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如某投保人为其配偶投保人身险,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该夫妻离婚,保险合同依然有效,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付保险金。该规定是基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同时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

购买保险坚持六大原则_保险知识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我们身边买保险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

一、要放下成见,不要偏听偏信。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金融企业,《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除了分立、合并外,都不允许解散。所以,大可放下门第之见入保险,但重点要看公司的条款是否适合自己,售后服务是否更值得信赖。

二、要比较险种,不要盲目购买。

每个人在购买贵重商品时,都会货比三家,买保险也应如此。尽管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和费率都是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但比较一下却有所不同。如领取生存养老金,有的是月月领取,有的是定额领取;同时大病医疗保险,有的是包括10种大病,有的是只防7种。这些一定要看清楚、弄明白,针对个人情况,自己拿主意。

三、要研究条款,不要光听介绍。

保险不是无所不保。对于投保人来说,应该先研究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这两部分,以明确这些保单能为你提供什么样的保障,再和你的保险需求相对照,要严防个别营销员的误导。没根没据的承诺或解释是没任何法律效力的。

四、要确定需要,不要心血来潮买保险。

首先考虑自己或家庭的需要是什么,比如担心患病时医疗费负担太重而难以承受的人,可以考虑购买医疗保险;为年老退休后生活担忧的人可以选择养老金保险;希望为儿女准备教育金、婚嫁金的父母,可投保少儿保险或教育金保险等。所以,弄清保险需要再去投保是非常重要的。

五、要考虑保障,不要考虑人情。

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一件衣服或一套家具买来了,如不喜欢可以不穿不用,也可以送人,而保险则不能转送。有些人买保险,只因营销员是熟人或亲友,本不想买,但出于情面,还没搞清条款,就硬着头皮买下,以后发现买到的是不完全适合自己需要的保险险种,结果是不退难受,退了经济受损失也难受。

六、要考虑责任,不要只图便宜。

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保险也是如此,不能光看买一份保险花多少钱,而要搞清楚这一份保险的保险金是多少,保障范围有多大,要全方位地考虑保险责任。

购买少儿保险的五大原则


如今80后们已经做起了父母,开始了为人父母之道。这些年轻的父母大多接受过高等教育,因此对生活的品质格外关注,对自身和家庭的保障也有超前意识,保险的意识也很强。为刚出生的宝宝买进一份保险是很多80后父母的选择。

那么,给孩子买少儿保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专家给出了购买少儿保险的五大原则。

原则一:先近后远,先急后缓

家长在为孩子选购儿童险,第一原则就是先针对孩子眼下最容易出现的风险来选择险种。而比较远的风险就放在以后再考虑。不需要一次性买全了。家长要明白,保险只是一种消费,它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一次性买完了整个少儿期的险种,等孩子渐渐长大的时候,你一定会发现之前过早买的一些险种其实并不适合这个阶段的需要了。

原则二:先有保障,再有储蓄

高学历的父母对教育的重视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很多家长很早就开始计划教育保险了。其实,这也是一个误区。给孩子买保险,应该先把孩子的基础保障做好,晚些再打算教育方面的保险,否则就是本末倒置。孩童的免疫力较差,自我控制能力也还未成熟,所以疾病险、意外险是保证孩子安全健康成长的首要保障。在这些保障都齐全的基础之上,再考虑购买教育金保险。

原则三:保险期限不宜过长

父母给未成年孩子购买保险最好是能把保险期限控制到孩子成年以前。因为孩子成年之后,可能因工作,家庭出现父母无法预估的情况,面对这些情况,还是由成年后的孩子自行面对解决,去选择最合适他们的险种。

原则四:适当选择保险额度

儿童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累计保额不要超过10万元,因为超过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无效。这类的险种保险公司一般都规定了最高赔付额,在购买之前,父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或要求负责的保险代理人进行详尽的解释和说明。

原则五:豁免附加险双重保障

所谓的豁免附加险,简单说来就是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所以,在购买主险时,应同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给孩子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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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时 三大原则需遵守_保险知识


保险发展到今天,已经不是买或不买的问题了,而是买多买少的问题;其实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买保险的,一定是个健康体才可以购买,重要的是保险是个10年甚至20年的缴费,而保障却是一辈子的事情,所以一定要慎重,因此我们应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一、家庭支柱优先原则:要买对人。

既然我们是买保险,一定是想到万一以后的事情了,所以,为了减少我们的家庭风险,一定要一家之主先买份保险,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是买足够的保额,这样的话,就算风险来临,对我们的家庭生活也不会造成太大的负担。

二、自上而下的原则:要买对险种。

有些人买保险是因为自己的亲戚朋友在做保险,所以糊里糊涂就购买了一点,甚至不知道保的什么,然后就觉得够了;有些人呢是看到身边的亲戚朋友都购买了保险,为了面子也买了一点,也不知道适不适合自己,就你买什么我就买什么了,更是有些人盲目地给孩子买教育金,给自己买养老金以及购买些理财产品等等,这些都是不科学的。我们应该先给家人购买意外,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障,这是每个人的最基本的保障,犹如我们的社保:其次是购买大病和重疾保障,因为目前重大疾病的发病率高达70%,因此我们应首要考虑,接下来再购买养老保障金和子女的教育金,最后才是理财产品。但是很多客户最先考虑的是投资理财产品,其实这种理念是错误的。

三、保费及保额原则:也就是花多少钱购买多少保额的问题。

保费就是客户每年交多少钱,保额呢就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保障。客户每年缴纳的保费应是家庭收入的10%----20%是最合理的,如果超出的话也许会对您的生活有影响,这个也就是保费原则。而保额原则的说,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购买足额的保障,这个足额的保额主要包括:目前我们所有的外债+平时的生活支出的费用+子女的教育费用(从入学到参加工作自立为止)+赡养父母的费用(直到父母百年以后),也就是说,假如我们发生不幸,能够保证我们的家人维持现状,生活不会受到影响,就算我们不在了,家人也可以每月有固定的生活费,孩子有足够的教育费,父母也能安然的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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