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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一次性补缴可以吗?

2020-12-08
保险规划可信吗 保险规划能传承吗 家庭保险规划的必要性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社保最低缴纳15年才能享受养老待遇。但是,退休时社保没能交够15年的情形并不少见。在某些城市,比如南京、上海市可以社保一次性补缴,但是在很多城市这却是不允许的。

南京:退休时社保期限不足可延期缴费或一次性补缴

退休时,社保交费年限不足规定的15年,这一类人群如何办理正常退休?今天上午,在南京市人社局“向人民汇报”现场,南京市人社局局长朱志宏透露,这类人群可继续延期缴费或一次性补缴。

朱志宏表示,按照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基本条件,是必须缴费满15年。如到退休年龄缴费还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延期缴费,如果再延期5年达不到15年的,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来解决办理正常退休。

上海:要求社保一次性补缴不低于15年费用

上海市社保规定以后除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外,凡要求补缴城保的,均需一次性补缴不低于15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基数按不低于补缴时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补缴比例按养老30%、医疗14%确定。避免了少数人利用较低基数、较短年限补缴社保,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无锡:社保未缴足15年能一次性补缴吗?

毛女士:我是1963年4月生人,平时做点小生意,今年已经满50周岁,但社保是从2008年才开始自己缴的,到现在还不满15年。请问剩余的社保怎么补缴,能一次性补缴吗?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剩余的社保金不能一次补缴完。根据毛女士提供的信息,她可以申请以自由职业身份按月缴费至55周岁,到55周岁还未满15年时,可以申请延长缴费5年,这样之后毛女士就可以缴满15年了。同时提醒,如果有市民在申请延长缴费5年后还不够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15年。具体有关社保查询、缴纳、停用、补交、转移等问题,可咨询社保热线12333,或到广瑞路2号市社保中心咨询。

相关知识

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读者林女士询问:我的档案已由原单位转入街道,我能一次性提取失业保险金吗?

回复: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称,如果属于本市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令[2007]190号)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根据《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失发[2000]246号)第五条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进行了就业登记但没有办理个体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不再将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需具备哪些条件?

据介绍,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需具备下列条件:一是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二是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已领取了营业执照;三是按规定已接受了再就业培训;四是领取失业保险金2个月以上。

一次性申领失业金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如果与他人合伙创业,营业执照法人非本人时,需提供合伙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并填写社保部门提供的申报表,于每月10日前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唐宫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西)二楼的6号窗口办理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当月月底就可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多长?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分段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1个半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按照现行市区最低工资标准800元计算,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金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640元;另外还有医疗补助金为失业金的10%,即64元。但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如果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将不再发放每月64元的医疗补助金。

在哪些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登记,如何领取?

答: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到底划算不划算?_保险知识


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到底划算不划算?有很多人面临这样的疑惑。接下来,小编来帮您分析一下:前几天,有人咨询,说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的政策又下来了,这次是一次性补缴近9万元,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以每个月领1100元左右的养老金。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月父母的养老金还会增长。大家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是划算,我觉得还是自己算一算。

第一种情况,如果把这九万块钱拿来投资,每年5%的收益率是可以保证的,收益用来给做生活费,那么20年内的收益是:

另一种情况,如果一次性把这9万交给政府,每月领养老金,每年的养老金有5%的涨幅(根据周边邻居的养老金,目测是可以完成的,只是不知道随着中国经济的放缓,一二十年之后是否可以继续增长下去。不过如果真的经济放缓到物价水平变化不大,那投资收益率也不会太高了吧。),那随着时间的增长,每年父母拿的的养老金是:

以上可以看出,大约第八年的时候,投资收益+本金与领取到的养老金大约持平,也就是爸妈68岁左右的时候,可以把养老金赚回来。

综上所述,如果参加这次养老金补办:

好处:

考虑到现在的平均寿命和家里的长寿基因,10年内把养老金赚回来还是没问题的。之后领到的都是赚到的。

父母每个月有1000多块钱的“工资”可领,生活水平可以保障,心理上也更有安全感。而且每年1万多的养老金,比投资收益4500/年多很多,生活水平可以更高。

医疗保险有哪些 我可以一次性购买社保么


目前,广泛开展的主要有四种形式的医疗保险: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四是商业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它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以下四方面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它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均享受政府补助。

二者还有以下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向具有农村户籍的广大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医保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不在校的儿童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在城区学校就读的中等以下学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是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于城镇职工医保。在医疗待遇标准上,总体上略低于城镇职工医保,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都属于国家建立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医疗保险,共同构成了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医疗保障网,体现了中央提出的“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

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由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是以上三种社会医疗保险的有机补充。

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区别是:

一是覆盖面不同。城镇居民医保将包括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人员等城镇没有社会医疗保障的人员,不管有无疾病,全部纳入,统一制度安排。商业医疗保险在参保人群上具有选择性,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群,缴费标准差距也较大。

二是有无政府补助。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学生由政府按缴费标准的50%补助;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按缴费标准的55%补助;低保对象和重症残疾人可按缴费标准的75%补助。商业医疗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三是医疗费兑付方式不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广覆盖、保大病”的原则,参保居民就医享受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待遇,兼顾意外伤害治疗。医疗费兑付手续简便,住院医疗费全部实行联网结算,即时报销。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您可通过任职单位参保,按月缴纳社保费。如属于广州市城镇户籍,可选择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按月缴费,不能一次性缴纳。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请参阅以下政策性补缴规定:

(一)目前本省户籍参保人(非本市城镇的,必须最后在本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在退休时申请一次性缴纳不足15年年限的养老保险费,按其申请一次性缴费时当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确定。

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1、1998年7月1日(含该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补缴)。

2、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

以广州为例一次性缴纳社保办法

根据穗府[2007]15号第三条、穗劳社会纪[2008]8号第三条,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一次性趸缴,需符合两种前提条件,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审核视同缴费年限并在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养老保险;(2)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后参保补缴的。(不含按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人员缴费的情况)

如符合上述条件,请带备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办理:

1、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复印件;

3、《一次性缴费(继续缴费)审批表》(SF094)(一式二份);

4、经社保部门审批的《视同缴费年限审批表》(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需提供);

5、个人养老缴费历史数据的纸质资料。

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

按申请人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的时间(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为10年),以申请趸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基数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趸缴金额=申请趸缴时所在社保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第1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第2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第3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2+…+第n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n-1] ×缴费比例。

其中,社保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缴费比例为申请趸缴时当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所需资料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查询。

请持相关资料前往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行情况核实和判定是否符合补缴政策的条件。

三、如届时不符合上述规定,则可考虑参加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1、适用对象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拥有本市户籍满10年,无享受定期养老待遇(含其他相关定期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和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除外),可自愿参加本办法的养老保险。

定期养老待遇

(1)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费、退休费和退职费。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和老年生活津贴。

其他相关定期待遇

(1)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3)其他政策规定的相关定期待遇。

保险知识汇总,海南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


城镇非从业人员也有养老保险了。日前,海口市海口港社区的68岁老人巫罗凤怀着激动的心情,领取到了她有生以来第一份社会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即将在我省全面施行,我省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向切实保障城镇居民基本生活,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迈出了坚实一步。

今年4月起,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保险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试行。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海口全市60周岁以上且符合免费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共超过1.3万人,这些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每月130元将在10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截至9月13日,海口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14082人,占应缴人数的25.8%。

养老保险缴费政府予以补贴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近期将在全省施行。根据《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居民养老保险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构成。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员应按年一次性缴费。缴费标准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

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政府补贴与缴费挂钩,多缴多补。对于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对于选择2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除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外,按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另给予不少于5元的补贴。

困难群体政府予以扶持

按照标准评残达到一级或者二级伤残的残疾人,城镇独生子女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参保人员,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享受城镇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可由市、县、自治县财政为其代缴部分或者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对于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的参保人员,政府除给予一定补贴外,再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缴费补贴。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30元

《办法》规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政府对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城镇居民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基础养老金标准随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实际缴费年限在达到15年的前提下,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存储额不足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时,由居民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账户支付。

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可领取

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具有海口市、三亚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10年以上(含10年,下同),或具有本省其他市、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5年以上(含5年,下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从核定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一)制度施行之日,距60周岁15年以上并实际缴费累计达15年以上(含15年)的;(二)制度施行之日,距60周岁不足15年并按年实际缴费至60周岁的;(三)制度施行之日,已年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其他任何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

历年农转非人员能够提供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迁出、注销证明的,不受具有非农业户籍满l0年以上或5年以上的限制,但须具有海口市、三亚市行政区域内户籍10年以上,或具有本省其他市、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户籍5年以上。

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

城镇居民未按照《办法》规定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造成其达到60周岁时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选择退还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施行之日年满60周岁且符合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城镇居民,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不缴费,直接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待遇;也可以一次性补缴费至满15年,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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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种重大疾病保险金:90天后生效,4万元

2、住院医疗费用:每年10万元(分级报销)

3、意外门诊医疗费:每年3000元(100元以上80%报销)

4、意外残疾保险金:3万元

5、意外身故保险金:7万元;疾病身故保险金:7万元

四、满期给付金:

60岁时,可一次性领回现金: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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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了解商业保险(个险)


随着近几年保险业在中国市场上的蓬勃发展,商业保险普及率正在迅速提高,一个人拥有几份商业险保单已经很常见。不知道我们有没有发现,不管你是买的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保险、教育险还是养老保险,保险合同封面写的都是人身保险合同或者人身保险单。人身保险是什么险种?它和我们最常了解的保险有什么区别和联系?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对保险有一个相对系统的了解。

1、商业保险 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或政府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全体公民和劳动者购买的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种类别。在社会保险中,自己、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担保险费,而政府同时也作为“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商业保险,是相对社会保险而言的,以盈利为目的,由保险企业经营,受银保监会的监管,国家鼓励购买。商业保险中各方关系就简单多了,个人/企业缴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条款承担保险责任。

2、人身保险 和财产保险

商业保险按照保障对象,有财产和人身两类保险,一个保的是财产,一个保的是人。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包括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农业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商业信用保险、产品保证保险等。每辆汽车都必须购买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是一种以财产(车辆)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属于财产险的范畴,承保公司通常是xx财产险公司。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只要是和人的寿险、身体有关的保险都属于人身保险的保障范畴。具体分为三类:保人的寿命的“人寿保险”,保人的身体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人的寿命包含一个人的生存和死亡,人的身体存在遭遇疾病或者伤残的风险。因此,人身保险实际上围绕了一个普通人一生中必然会经历的生、老、病、死,和可能遭受的伤残而展开,涉及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它的含义宽泛而深刻。经营人身保险的公司通常是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xx健康保险有限公司等。

3、健康保险——保障“疾病”风险的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的保障内容与人的健康有关,主要保障的是因为人的内在原因(主要指疾病)造成的健康问题。包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失能收入保险、护理保险。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是我们最常见到的健康保险,我们大部分人购买保险也是冲着医疗和重疾来的。而后面两种健康保险在国内没有单独的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险种,而是把类似的保险责任写进重大疾病保险里面,因此可以通过购买含有失能收入和护理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来实现。

4、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死亡、伤残”风险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指的是因为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它只保人的“死亡”和“残疾”两项责任,也只有死了或者残了保险公司才会赔偿。值得注意的是意外伤害保险是不报销意外造成的医疗费用的,而我们购买的意外险要报销医疗费用的原因是在意外伤害保险作为主险的基础上附加了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5、人寿保险——保障“生存、死亡”风险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保的是人的寿命,保险公司承保的可以是生存,也可以是死亡,也可以同时承保生存和死亡。

生存保险,即保险公司只保“生存”的人寿保险。主要是指一部分只有生存责任的年金保险。

例如:被保险人在16岁-18岁上高中的年龄,或者在19岁-23岁上大学的年龄生存,保险公司就会根据合同约定的年龄每年给被保险人(子女)保险金,而这笔钱正好是在被保险人接受教育的年龄从保险公司获得,因此也叫“教育金”,这个时候的生存年金保险我们也称它为“教育保险”;

再如:被保险人到了60岁退休后还活着,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每年/每月给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这笔钱正好是在被保险人退休进入老年生活的年龄从保险公司获得,因此也叫“养老金”,这个时候的生存年金保险我们就叫它“养老保险”;

可见教育保险和养老保险本质上并没有区别,都是保生存的人寿保险,只是在不同的年龄段领钱,由于钱的用途不同而分别称作教育险或者养老险而已。

死亡保险,保险公司只保障“死亡”的人寿保险,部分死亡保险也会包含全残责任。主要包含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死亡保险的保险责任很简单,死了以后保险公司就赔钱。定期寿险,是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约定年龄或者一定期间,可以是1年也可以是数十年。假如在约定时间内人死了保险公司就赔钱,人没死,合同终止。如果不想在这上面加一个期限的话,定期寿险就变成了终身寿险,人终有一死,这笔保险金终会通过保险公司给到自己约定的受益人手里。

一般情况下,定期寿险适合保障一个人在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年龄段(家庭责任期)提供保障,因此保障期间以不超过70岁为宜。而终身寿险的受益人终究会在被保险人死后得到这笔保险金,常常用于家庭财富传承而非单纯的保障。如果是给自己买终身寿险就是把财富传承给下一代,给自己的子女买终身寿险实际上是把财富传承给孙子一代,可理解为提前立下的遗嘱。

两全保险,即同时保障 “生存”和“死亡”的人寿保险,既保“生”也保“死”。

主要包括传统两全保险和新型两全保险,如:传统型两全保险、分红型两全保险、万能型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分红型年金保险、万能型年金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等。事实上,我们接触到了绝大多数保险都是两全型的人寿保险,因为分红、年金和万能险基本上都有身故责任,只有极少数年金保险仅包含生存给付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很多时候会遇到所谓“带返还”的重大疾病保险,这其实是一种误导,重大疾病保险作为健康保险是不可以返还的,而有返还功能的重疾险只是在重大疾病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份两全人寿保险而已,保险费是额外缴的。

总结一下,几种常见的人身保险是如何通过不同的险种设计实现对一个人的生、老、病、死、残进行全方位的人身保障。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医疗保险——病;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健康保险——重疾保险——病;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死、残;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教育保险(分红、年金)——生;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分红、年金)——生、老;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定期寿险——死;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死;

有了对商业保险中个险的系统了解,对我们根据需求来选择保险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有什么样的担忧选择什么样的保险,不止是说给专业从业者听的,也是我们每个人购买保险的时候需要奉行的原则。​​​​

失业保险金可一次性领取


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福利,享受之后,不会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什么影响,也不影响将来新单位继续参保社保。同时,失业保险金也可以一次性全部领取。

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深圳:外来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草案》,我市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拟由原来仅限于户籍员工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黄险峰说,目前我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00多万人,每年享受待遇的约1万人。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后,预计未来将有600万非户籍从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保守估计每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将达到7.5万人,这意味着深圳就业服务对象将增加10倍。

《草案》还允许外来务工人员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员工提出疑问: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是不是对员工有所损失?黄险峰说:“我们允许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是考虑到深圳人口特点,有些员工特别是农民工,有着强烈的返乡意愿,如果一刀切地规定必须每个月在深圳拿失业救济金,这部分参保人会受到影响。但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将不能享受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将继续为其交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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