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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公积金缴存金额有差别 缴存比例有高有低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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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企业每个人住房公积金才四五百元一个月,可跟我们同样性质的其他企业有2500元/月,差距怎么会这么大?”市民黄女士很疑惑。

黄女士在市区某文化类事业单位工作,日前公司通知称员工缴存公积金额度略有下降,她疑惑地询问身边的朋友是否也出现这种情况时,却被“别人家的公积金”给惊到了。“我的是下降,可同性质企业的朋友却上涨了,而且当我们原来还是400元时,人家已经是2500元了。”黄女士称,自己就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差距怎么缩小啊?wwW.bX010.com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称,公积金月缴存金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也就是说,公积金月缴存额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你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即月缴存基数,一是个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

那缴存比例是怎么定的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和单位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目前惠州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20%,单位和职工可以在这个比例区间进行选择。

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和月缴存基数实行一年一调制,在惠州调整时间一般在4-6月,企业可以根据其经营情况申请调整。调整的比例区间也在5%-20%,调整的基数则是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所以,在同一单位内,即使缴存比例一致,但由于职工工资有高低之分,所以每位员工缴存的公积金额度也有不同。

相关知识

青岛公积金缴存比例介绍


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相关规定,自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557.00元,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六区分别为68.00元、四市分别为60.00元。那么青岛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青岛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据介绍,2013年青岛市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六区为1356.67元,四市为1200.00元,根据规定,我市职工缴存基数核定申报上限为17786.65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为10671.99元,下限为2134.40元。

青岛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2013年度,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5582.90元,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最低分别为5%、最高分别为20%,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最高分别为3117元,最低六区分别为61元、四市分别为54元。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标准的,应按照缴存基数上限额度进行核定申报,月缴存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上下限标准。

自由职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同时进行。2013年度,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下限为1869.95元,上限为9349.74元,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为5%或单位和个人分别为12%,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

青岛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相关规定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

1同一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并且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缴存比例。

2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

3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个人各5%或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

青岛公积金缴存比例相关链接

我市拆迁安置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标准进一步放宽

为切实解决拆迁安置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依据我市拆迁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对拆迁安置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标准调整如下:

一、被拆迁人不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其配偶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可以被拆迁人配偶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被拆迁人及其配偶不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但其同户籍子女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可以同户籍子女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户籍子女已婚的,申贷时应征得借款人配偶同意,并协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被拆迁人不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其配偶和同户籍子女同时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可以其配偶的名义也可以其同户籍子女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不论是夫妻关系,还是非夫妻关系的直系亲属关系,借款人非被拆迁人的,均应采用置业担保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鹤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鹤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在录用或调入年度内遇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时,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调整时的月平均工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12%。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核定一次。

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仍应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连续两年亏损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本市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

连续两年亏损,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本市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

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到所辖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将代扣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按照前款规定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按照前款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欠缴或少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应到所辖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并补缴住房公积金本息。

单位应从发生欠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首月起或发生少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首月起办理补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设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鹤壁公积金查询】本章所规定的下列事项,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适时进行调整并公布: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二)提高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条件;

(三)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每年的七月一日至下一年的六月三十日。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的,比照所欠职工工资优先予以偿还。

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后未补缴的缓缴部分,应视为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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