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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甘肃省金昌市住房公积金新政: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和期限均提高

2020-09-29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额度规划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7月10日讯,经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就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部门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5万元提高到45万元,最长贷款期限由原来的20年延长至30年。

二、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80%;购买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为30%,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70%。

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未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四、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贷款担保方式以借款人所购住房抵押为主,按抵押合同约定履行(抵押房屋具有权利瑕疵的除外),借款人也可选择其他担保方式,但需取得公积金中心认可。不论以何种方式担保,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仍由公积金中心封存,且借款合同履行期内,借款人不得提取。借款人自愿选择中心认可的担保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所发生的担保费用由借款人与担保单位自行约定,与公积金中心无关。

相关知识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为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只要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按规定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小值确定: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2)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3)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计算?

(1)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3)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住房公积金,宜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


宜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按年初审定的计划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编制市级和各县市办事处的年度贷款规模计划。

职工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还清贷款之日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后,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在一年之内确实有新的购房需求,委托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再次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按当时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标准执行。每笔贷款额度根据房屋评估价格、家庭收入、住房公积金缴交余额等因素具体确定。

(一)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之和×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借款期限。还贷能力系数为35%。月工资以借款人及其配偶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额的工资基数为准。

(二)不得高于按照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房屋总价款×70%。

(三)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1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四)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限额。

上述还贷能力系数、贷款额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倍数、贷款最高限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还贷能力系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倍数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调整。

最长贷款期限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当年公布的最长期限执行,但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贷款最长期限。

对于将到退休年龄的贷款人,其贷款期限只能计算到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贷款额度,保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保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单笔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状况、购建住房价格及其还款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有以下三项计算贷款额度。

(一)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二)根据房价一定比例确定的限额。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0%,工程造价由管理中心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面积和当地平均造价具体确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40%;购买9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住房价格的70%,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80%。

(三)根据缴存公积金情况确定贷款额。贷款额度不得超出借款人和配偶在退休年龄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或借款人和配偶当前缴存公积金余额总和的15倍。

(四)根据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月还款额不高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及其配偶月还款能力按月工资之和的50%计算(借款人为单身的,核算借款人及其直系亲属还款能力)。

还贷比测算额度的借款人需要提供单位工资发放证明和税务部门提供的工资缴税证明或银行代发工资对账单等有效凭证以及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凭证(低于国家纳税起征点的不再提供工资发放证明和税务部门提供的工资缴税证明)。

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不能超过房屋使用年限)【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个人社保】;借款人及保证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自贷款之日起到退休时不足30年的、经管理中心审批后,其贷款期限一般最长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后5年止(以出生年月为准)。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元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一年期的执行合同利率。第二套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贷款利率的1.1倍。

贷款额度,湖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湖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湖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额度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㈠不得高于按以下公式计算的可贷款额度。

借款人和配偶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和×规定系数×贷款期月数(夫妻一方在本市、另一方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共同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其中“规定系数”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并公布(现系数为2)。

㈡购买商品房的,不得高于购房总金额的规定比例(一般为70%,如借款人为新就业大学生或引进人才且购房面积为90平米(含)以下的为80%)。

㈢购买拆迁安置房屋的,不得高于房屋调换补差价的规定比例;

㈣购买二手房的,根据房龄(指住房竣工至申请贷款日期的年限,下同)与土地来源性质的不同,不得高于应纳税额或合同价低值的一定比例,且不得高于中心确认的市场最高价格;其中土地来源性质为有偿出让和房龄在5年以内的,不得高于70%,土地来源性质为有偿出让和房龄在5年以上的,不得高于60%,土地来源性质为行政划拨的,不得高于50%;

㈤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的,不得高于支付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实际费用的50%,且不得高于中心确认的市场最高价格。

㈥【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抵押住房为共有产权且共有产权人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以借款人所拥有的产权比例计算可贷款额,且不得超出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银行贷款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

(不管共有产权人是否正常缴存公积金,都是以借款人所占比例来计算贷款额的)。

㈦不得高于单笔贷款规定的最高限额及累计限额,最高限额及累计限额由公积金管委会确定。其中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享受贷款额度上浮30%优惠政策的,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8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累计可贷款额度不超过55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累计可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低收入缴存职工家庭首次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享受贷款额度上浮30%优惠政策的,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贷款额度,黄冈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黄冈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贷款金额。贷款实行限额管理。单笔贷款不得超过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额。

每笔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70%或50%(根据所购房屋实际情况确定);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贷款额度可分为以下三类

1、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5%至10%之间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0%至12%之间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3、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2%,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具体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及信用等级确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商定,在借款人距法定离退休年龄内,最长不得超过20年。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钦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对象、条件

1.对象:

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且存储余额1年以上(含),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提前退休但按规定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条件:

⑴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⑵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说明:指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因单位经济困难需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的,可视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指钦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转移的借款申请人,其在转出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可与转入地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由原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证明;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如申请贷款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已汇缴至前三个月,或因财政统一拨付的单位部分尚未到位仅汇缴个人部分的,可视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⑶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等)的有关证明材料;

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⑸具有相当于所购自住住房价款的20%以上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款的30%以上的自有资金;

⑹具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

⑺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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