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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中心: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短信服务平台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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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12329呼叫热线之后,9月1日起,上海公积金中心在全国率先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短信服务平台。12329住房公积金短信是经国家工信部核准,按国家住建部要求建设的住房公积金专用服务平台,属公益性短信平台。12329短信平台开通后,市公积金中心将为所有缴存职工免费提供公积金缴存、补缴、结息、封存、停缴等账户变动信息;有公积金贷款和正在冲还贷的职工,可以收到冲还贷公告、提取和还款等短信提醒服务。以后,根据需要,还会不断增加新的服务内容。

短信平台开通后,缴存职工可以通过编辑短信“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A”发送到12329,即可开通短信服务。也可以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自助和人工服务申请开通服务。

相关链接

上海公积金中心与建设银行上海分行携手推出ATM机自助查询住房公积金服务

为方便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助查询住房公积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共同推出ATM机自助查询住房公积金服务。

ATM机自助查询服务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建行发行的各种银行卡(包括借记卡、贷记卡、各种联名卡等)即可自行在本市建行所有的自动取款机、存款机和存取款一体机(简称ATM机)上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的服务项目。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个人公积金账号、职工姓名、单位名称、最近交易日期、月缴存额、余额以及最近一年内的交易明细等,涵盖了公积金年度结存单的所有内容。可查询的建行ATM机分布在全市各区、县786个地点,共计2233台(附全市建行ATM机分布图)。截至6月30日,其中1450台ATM机已安装完毕,可提供查询服务(附分布表),其余将在8月30日前开通。

据统计,此项服务惠及约400万已持有各种建行卡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占目前缴存职工的72%。其余因个人公积金账户中信息不全、未持建行卡等原因而暂无法查询的职工,至就近的建行住房公积金网点办理相关手续后,也可查询。

此前,上海公积金中心已推出网站、手机客户端、电话等查询渠道。ATM机自助查询服务的推出是上海公积金中心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结存单电子化的又一重要措施,未来将逐步通过电子信息方式替代目前实行的纸质结存单方式,以方便市民,提高公积金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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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上海个人公积金短信及时通查询


上海个人公积金短信及时通查询

申请范围: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

办理条件:

1、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个人;

2、上海本地手机。

办理流程:手机发送DGJJ到106225588,根据手机提示信息,提供身份证、个人公积金账号信息等即可定制个人公积金包月业务,信息费为2元/月。也可根据短信提示选择点播内容,收取信息费1元/条。(本业务由上海承大科技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运营)

办理时限:成功申请后,定制包月服务一旦账户资金发生变化即可收到信息,点播服务可即时查询。

注意事项:用户可通过手机定制,可获得基本公积金、补充公积金账户变动信息(含账户状态、余额、月缴存额、提取、转移等)、贷款账户变动信息、公积金冲还贷信息、年度基数调整、最新公积金政策等。用户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点播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基本公积金账户信息、补充公积金账户信息、贷款账户公积金还款情况、基本公积金明细查询、补充公积金明细查询。

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特定人士开通预约服务


日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为了方便老弱病残孕等人士办理公积金业务,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日面向此类人士开通预约一对一服务。

据了解,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处在对外服务情况进行调研时,有多个办事处反映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的服务对象。因为身体或其他原因,在服务大厅办理公积金业务过程中遇到排队、等候等诸多不便。为了解决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实际困难,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特定客户预约服务制度》。

预约服务开通后,老弱病残孕等特定客户可通过拨打中心客服热线12329进行预约,并由办事处专人提供一对一服务,免除排队、等候的痛苦,节约了办事时间。预约服务的开通解决了老弱病残孕等特定客户的实际困难,细化和提升了中心的服务水平。记者同时了解到,下一步,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处将针对预约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跟踪反馈,为职工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大连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多少

自2013年6月3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业务指南,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相关政策做了具体说明后,时经近一年,大连公积金贷款额度并未发生变化。据了解,目前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3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8万元;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28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7万元。对于沈阳近日上调公积金额度,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大连公积金额度没有变化,且在近期也不会进行相关调整。

公积金贷款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一、担保的对象、范围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及各分中心、远郊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可以向担保中心申请提供保证担保;

(二)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

二、担保期限

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远郊管理部、中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担保期限:全程担保,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止(以借款合同为准)。

国管分中心担保期限:阶段性担保,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笔贷款项下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交付贷款人之日止(以借款合同为准)。

三、反担保

借款人向担保中心申请担保,必须向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抵押物必须是借款人本次贷款拟购房屋(国管分中心的贷款担保业务除外)。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特点

一、费用低廉

申请由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借款申请人只需交纳相对低廉的担保服务费,不必再购买任何保险。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评估达到3A或2A级的,担保中心还将分别给予担保服务费95或98折的优惠。

二、手续简便

申请由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借款申请人,可以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及各分中心、远郊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担保申请手续,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中心共同认证的个人贷款代办机构代为办理个贷手续的,可同时由受托人代办担保手续,免去了借款申请人在担保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之间的奔波。抵押登记工作由担保中心代个人办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借款人的负担。

三、担保

保证担保期间,担保中心对借款人偿还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四、妥善安置

处置抵押物时,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可以协助借款人解决租赁住房。

借款人在申请退费时出现下列情形的,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不会退还担保服务费:

(一)借款人无法出具申请退费所要提交的资料的;

(二)2004年7月1日以后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及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的;

(三)按照整体优惠费率交纳担保服务费的商业贷款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的;

(四)商业贷款阶段性担保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的。公积金贷款担保中心都不会退费。

住房公积金,国管公积金中心职能


国管公积金中心职能国管公积金中心职能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委员会的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合署办公。

1234一、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住房资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政策,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和在京中央企业(以下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以下称售房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和核算的制度办法。

(二)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开展年度核定工作,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审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提供住房公积金查询、对账和咨询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和授权,审批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其配套政策所规定的归集执法工作。

(三)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审批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支持中央国家机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管理贷款资产,负责贷款回收。

(四)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售房款和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售房款和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审批售房款使用,审核维修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房改资金委托贷款,负责贷款回收。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和资金中心管理费用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统计分析,负责住房资金结息工作。

(六)编制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编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向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情况。

(七)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的风险管理及其保值和归还。

(八)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业务档案。

(九)对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培训。

(十)监督和指导受委托银行、受委托中介机构的相关委托业务。

(十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二)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简介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02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与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机构规格为副局级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公积金中心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综合计划处、财务管理处、审计稽核处、政策法规处、信贷管理处、贷款审核处、信息管理处九个处室,以及铁路分中心、30个远郊区县分中心和4个(渝中、沙坪坝、江北、南岸)主城内办事处。

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市级售房、集资建房、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及住房补贴等资金的管理;

(三)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及主城九区、双桥区其它房改资金的日常管理、归集、使用、保值增值与归还。

(四)负责记载全市范围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六)审批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七)指导主城外其他区县其他房改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积金中心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当家理财、确保安全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推进住房资金管理事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服务这一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宜居重庆作出积极贡献。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庆公积金限制贷款条件

1、有公积金个贷余额的职工,不得再次给予其发放公积金个贷;

2、有公积金个贷余额的职工,不得给予其配偶发放公积金个贷,因此,职工及其配偶申请贷款时需均无公积金个贷余额。

以上是有关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相关介绍,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网重庆住房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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